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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欢颜_派派小说-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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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清从城东搬到城西,只有一个原因。

  一屋子家具,五箱衣物,用了整整一天时间终于收拾妥当。十个小时前,她站在空荡荡的旧房子里,最后环视了一遍自己居住了近十年的天地。而现在,她站在新住所不大不小的阳台上,心情愉悦地用力呼吸着周围的空气。

  初夏傍晚的风徐徐吹来,带着一丝暖热,沈清趴在栏杆上,闭上眼,甚至觉得这风里都带着许君文的气息。远远望去,那一栋奶白色的小楼,便是许君文的家,沈清眯缝着眼,脸上尽是慵懒的心满意足。

  “都什么年代了,姐姐你居然还玩暗恋?!”

  这样的话,林媚说过不止一次,可是沈清总是不以为然。她喜欢许君文,从大学时代就开始喜欢,但她并不认为有必要让他知道。

  真正意义上的暗恋是苦乐参半的,但是细细享受着一直喜欢某个人的心情却是件很美好的事情。沈清认为自己的情况属于后者。她可以不需要对方拿爱来回报,却可以为了爱着许君文而一鼓作气将她的所有生活从东搬到西。

  在露台上站了近一个小时,大半时间目光是对准百米开外的那栋白色房子,以至于沈清都觉得自己像个偷窥狂。

  八点差五分,她抓起钱包下楼。光靠呼吸空气并不能填饱肚子,即使是搬来这里带来的欣喜也无法让她忽略胃里空空如也的感觉。

  冲到楼下超市的时候,沈清推开重重的玻璃门,电子门铃的“叮咚”声随即响起。她喜欢这样清悦的声音,原来城东那个她经常光顾的小超市就没有门铃,店堂也不如现在这个整洁。收到柜台前营业员的欢迎声时,她报以微笑,同时又找到一个搬来这里的好处。

  有喜欢的男人,有喜欢的环境,如今只差工作没有着落。

  小区的超市,在这个时间,客人本就不多。抱着几盒方便面,沈清快速结了账。出门的时候,发现门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黑色短发,黑衣黑裤,背对着她,正和一个营业员小声低语。沈清看见那个女营业员脸上一直泛着笑意,眼波流转,像是兴奋又像是羞涩。  从背后看去,那个男人挺拔修长,身材极好,衣裤合身且质料上佳,光是背影便已隐隐透出清俊气质,沈清低头了然一笑。正要出门,耳旁恰好传来她极敏感的三个字:“许先生……”

  沈清下意识地停下脚步,转头去看。此时营业员已经转身向货架走去,她便正好看见那个男子的脸——瘦削的线条,淡色而微薄的唇,挺直的鼻梁……唯独眼睛被深色墨镜遮住。即使这样,眼前的这个男人仍旧好看得要命,远胜过那些电视电影中的大明星,这个人,似乎是真真正正为英俊二字而生的。

  见到这样的一张脸,沈清的第一反应是想起一向嗜美如命的林媚,倘若被她看见这样的男人,恐怕早已口水横流扑上前去了。虽然喜好男色的程度比不上好友林媚,但沈清自认也是食人间烟火的平凡女人,见到美好的东西总免不了多欣赏两眼。更何况,这个男人,也有着一个在她心目中占特殊地位的姓。

  于是,她稍显突兀地停在原地,目光定定地放在那张脸上,等到发觉自己的失态后,忍不住羞涩地微微一笑。

  此许先生自然非她心中的许先生,只是她好笑地发现,似乎姓许的男子,全都长相不凡。不过,对方似乎并没察觉她的注视,只是静静地倚在柜台边,神色淡然。不知是衣服相衬,抑或是灯光原因,他的面色落在沈清眼里,显得过于苍白。

  这时,营业员小姐已拎着一篮东西回来,想必是奇怪她为何待在店里迟迟不走,不禁投过来一抹探寻的目光。

  沈清有所察觉,立刻收回心神,拎了袋子,若无其事地推门而去。

  许倾玦从皮夹里抽钱递给帮忙送东西上楼的超市员工,然后在沙发里坐下,揉了揉蹙起的眉心。房间里没开灯,很黑,阳台上的风卷动落地窗前的深蓝色窗帘,和着甚是明亮的月光,在幽暗的屋角划出沉默的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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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欢颜(一)(2)
        
    他不知道对面搬来了什么人,只听见整整一天,门外传来嘈杂的脚步声,重物从地面拖过的噪音,以及乒乒乓乓的撞击声,一直到晚饭前后才安静下来。

  许倾玦在沙发上静静地坐了一会,摘下墨镜,随手放在一边,刚要起身,一阵晕眩却又迫使他不得不重新坐回去。面无表情地伸手摸向茶几的方向,一杯水早已凉透,冰冷的手指在同样冰凉的杯身上停留了片刻,最终静静收回来,按住隐隐作痛的胃部,他仰面向后靠去。

  浓重而熟悉的疲惫袭来,许倾玦微微蹙眉,削薄的唇角却牵出一丝没有温度的微小弧线——仅仅是下楼一趟,再回来便是如此疲累不堪。精神不济到了这样的地步,也许终有一天将会独自一人安静地死在这间屋子里却没人发觉,只是不知到时许家老爷子会是怎样反应?想到从前被骂作“不思上进的不孝子”,许倾玦轻轻嗤笑一声,黯淡的眼眸在黑暗中更加不见一丝光彩。有大哥的精明能干顺从孝顺,恐怕他这个不孝子,也真的是可有可无吧?

  明明已经到了初夏,靠在沙发里身体仍然一阵阵发冷,摸到一旁的扶手,他撑着站起来,缓慢地向卧室走去。

  深夜,照例是沈清与林媚的八卦时间。

  “见到许君文没有?”林媚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懒洋洋的。

  “没有”,沈清有点心不在焉。既然住得近在眼皮之下,哪里还愁没有见面机会?况且,总不至于叫她冒冒失失地去敲许君文的家门,请他与她共贺乔迁之喜吧!

  倒是方才遇到的那个英俊的男人,沈清觉得有必要和林媚分享。所以她笑着说:“这个小区,住了个很帅的男人。”

  “哦?!”林媚立刻来了精神。

  电话彼端传来兴奋的抽气声,听得沈清轻嗤:“色鬼!”

  林媚不以为意:“能得你主动称赞,那个男人必定不错。那么,他比许君文如何?”

  沈清略想了下,原本是想说,那个男人的外表堪称极品。但又突然想到,适才并没能看见他的眼睛,五官之中,她一向认为眼睛是最关键的,于是改口:“许君文只是俊朗,比不上他。”

  “哈哈,看来‘情人眼里出西施’对你并不适用。”

  沈清翻了个白眼:“我只是客观评价。”

  的确,单论相貌,今天这个陌生男子是她所见过长得最好的。可许君文之所以从大学时代便能吸引她,并不是靠长相,而是因为那种阳光活跃的性格,以及手腕灵活事事拿捏妥贴的可依赖的感觉。

  许君文,许君文。

  挂了电话,沈清在心底轻念着这个名字,辗转睡去。

  在城东,沈清仍有一份工作在职,只是这却要以每天四个多小时的来回车程为代价。所以,在城西重新谋得一份职业,对于嗜睡如命的她来说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在新工作没着落之前,沈清不打算暂时停业在家。她自知做不到视金钱如粪土的清高,所以看在这一份优厚薪水的份上,再辛苦,也认了。

  每天早晨六点起床,再回到家已是八九点,沈清这时算是深切体会到化妆品的好处了,至少它们使她不必顶着黑眼圈和苍白的脸去见人。在公司,地铁,公车,与家之间来来回回五天后,终于熬到周末,两天的休息第一次显得如此可贵,以至于沈清一直睡到接近正午才起床。

  19楼A座,沈清觉得自己很好运地租到这个单元,因为这栋房子的前面再无别的遮挡,视野极其开阔。穿着吊带睡衣在屋子里肆无忌惮地来回走动,窗帘大开,却不必有随时可能春光外泄的担忧,这便是高层住宅的好处。

  正当沈清泡了咖啡,捧起新买的书在阳台的躺椅上舒舒服服坐下的时候,门外传来隐隐约约的敲门声。不是敲她的门,而是找对面住户的。不知为何,来人放弃了使用门铃,手指扣在门板上的声音在这个悠闲安静的上午似乎被放大了许多倍。两页纸被潦草翻过之后,听着坚持不懈并且一声大过一声的噪音,沈清咬了咬牙,随意套了件外套,打开门探出头去。
指间欢颜(一)(3)
        
    穿着员工制服的小伙子手捧PIZZA盒,应声回头,带着一脸比她更加不耐烦的表情。

  沈清一怔,看来有人比她还要不高兴。

  她笑了笑:“或许家里没人呢。”

  年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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