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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森说着说着眼圈又要红了,丫的肌肉壮汉哭哭啼啼,让人情何以堪,不过在自己的部下面前,必须保持作为首领的威严,他咬着牙关强忍着屈辱的泪水,狰狞的表情全都落入我的眼中。
“如此说来这个乐芬男爵,也不是死脑筋的泛泛之辈,竟然想到从侧翼迂回将我们全歼,幸好上帝让我在这里遇见你,否则一定没办法全身而退,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栽跟头,死了都没地方说理去。”
我后怕的吸了一口凉气,这次仓促决定的作战计划,没有通过战前的仔细侦查,撒出去的斥候又没有细心的搜索敌情,导致决策失误贸然出击,差点功亏一篑,我按下决心,以后必须加强这方面的侦骑的训练。
廷森点点头,擦了一把脸然后说:“自从您送给我那件锁子甲后,我感恩您的仁慈,便带着部下离开科尔伦,跑到边上的骑士领去混饭吃,后来听说您追随皇帝陛下出战斯拉夫人,因功晋封为子爵,转封到莱茵河边的新领地,为您感到高兴的同时,我也率领部下逐渐往富庶的林堡地区迁移,本计划着找一片新的根据地落下脚来,没想到被当地的领主联合出兵击败,剩下的残兵败将,随我一路踉跄着跑到了布拉班特,走投无路之后不得已投靠正在招兵买马的乐芬男爵,曾经骄傲的森林骑士,成了被人呼来喝去的鹰犬,实在是有愧于为上帝而战的誓言。”
我心理灰暗的腹诽着:奶奶的,原来打家劫舍杀人越货也叫为上帝而战?
不过想想也对,那些脑满肠肥的领主大人,确实不是什么慈爱济世的圣徒,斗地主杀大户本质上来说出发点是好的。
话说回来,早知道把你招安了,多少打仗的时候多了几个敢冲敢杀的炮灰,不至于费劲巴力的训练新兵,真到节骨眼的时候,兵力捉襟见肘,谁能想到一念之差,竟然让你我成为战场上的敌人,险些刀兵相见,不对!是已经刀兵相见了,而且还各有死伤,买卖赔得底掉精光,白白让幕后黑手乐芬男爵捡了便宜。
“从你们的装备情况来看,似乎在主子那里混得很不愉快,不如加入我的队伍吧,上帝作证,这里十分需要你,而且对于我的为人你也很了解,不会做出这种让你们当炮灰送死的事情,归顺以后每一名士兵都会得到一块耕地,至于留下继续从军还是卸甲归田全凭他们自己说的算,只要留下的以后就是伯爵城堡的职业军人,装备马匹全由领主提供,按月支取报酬,你也会被册封为骑士,有个光明正大的头衔,就不用再东躲西藏的躲避追捕,或者点头哈腰的寄人篱下了。”
我盯着他的眼睛,尽自己最大的诚意挽留延森,开玩笑呢!他来不仅是对自身实力的补充,而且大战在即,多几十条枪怎么说也算个不大不小的砝码,此消彼长的加减法总会做,傻子才会让这么好的机会从自己眼前溜走呢!
廷森抿了抿嘴,似乎在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离他最近的几个穿着尺码不符制式各异铠甲的人,似乎是能说得上话的心腹,在听了我们的对话之后也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头领,等待着决定自己命运的最终答案,虽然看起来很渴望,但是从他们的表情,我多少咂摸出一点味道来,临阵倒戈很有可能得不到大多数人的支持,他们有一些说不清楚的顾虑。
“对不起,伯爵大人。”
延森站起身来,发自肺腑的对我行了一个厚重的大礼:“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是十分希望能加入到您的麾下效力的,我相信部下们也都有这样的想法,翱翔的雄鹰谁不想找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栖息?”
“但是之前说过,我们是有苦衷的,出征前乐芬男爵扣下我们的家人做人质,一旦在阵前倒戈,或者作战不利,那些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家人,就马上会被处死,愿上帝保佑您仁慈的大人,我从来没有见过您,也不会攻击您和您的军队,请马上离开这里吧!”
延森说完慢慢的转过身去,他的部下们叹口气,也都纷纷效仿头领的动作,留下数不清的伟岸背影,给我们腾出空间离开。
看着心意已决的延森,我仍旧有些不死心,这个人多少会对乐芬男爵军队的内部情况有些了解,在这种以少敌多的不利局面下,谁多掌握一点情报对战局的走向,是能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我这个小暴脾气还真就不信,今天必须要把你拿下!
“廷森首领,森林骑士之王。”
拿定主意,我走过去庄重的打了声招呼,摆出一副影帝级的悲天悯人的纠结表情。
“既然人各有志,我就不勉为其难,不过我看兄弟们的衣甲都有些残破,如果不嫌弃的话,把我手下阵亡骑兵的铠甲拿去穿吧,就像当年我赠给你锁子甲一样,多少能保护下自己,对于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战场之上只有战死的骑士绝没有后退的懦夫,即使明知道自己此去是拿鸡蛋撞石头,为了捍卫骑士的荣耀和骄傲,我也必须勇往直前,义无反顾的撞个头破血流。”
“大人……”
廷森显然被我的这番说辞打动,埋藏在心底的那份对荣誉的渴望,让他和我产生强烈的共鸣,刚刚还蛮坚定的语气也变得有些缓和。
“我还是要执行原定计划,那就是趁机偷袭乐芬男爵的营地,然后吸引他们的骑士追击,将精英武装和数量庞大的步兵阵营拆散,集中优势兵力以逸待劳分而歼之。”
我毫不隐瞒的将整个作战计划和盘托出,就是希望通过自己这番开诚布公的豁达得到对方的认可,要知道面对一个光明磊落的好汉,拉拢他唯一的做法就是你也装好汉,用惺惺相惜这种奇怪的心灵共鸣获取他的信任。
(本章完)
第131章 内战(9)()
“既然大人您不把我当外人,那我也不好意思再儿女情长扭扭捏捏了。”
延森把自己的战斧背到背上,然后找了块平地蹲下,用树枝画着简单的草图。
“乐芬男爵的军队人数众多,除家族骑士和赶来参战的亲朋之外,还有一支一百人左右的诺曼人雇佣军,这些精英兵种,层层叠叠将男爵的行军大帐围在中心,外面才是纪律涣散士气不高的农兵。”
“这样的布局就是为防止被敌人偷袭,恐怕大人您仅凭这么点骑兵,根本没办法接近大营,只要先用农兵当炮灰减缓骑兵的冲击力,几阵弓箭齐射就能在瞬间将你们湮灭于无形,冷血的领主们是不会舍不得让几个农民为你们陪葬的。”
“嘶……”
我倒抽了一口凉气,乖乖,差点就一头撞上不归路!
这区区二十名骑兵根本不够敌人塞牙缝的,偷袭诱敌的计划是有些太冒险,可能是这招在以前的征战中屡试不爽,让我产生自负的心理,真的把自己当成不世出的欧洲名将,果然谦虚使人进步,骄傲杀人无形。
我顺手拾起一根木棍,在延森画的草图上点了几个位置,继续追问他:“那你想想看有没有什么让我们接近男爵的营帐,或者让他们舍弃步兵,轻骑追击我们的办法?实不相瞒,我手下的骑兵只是诱敌之饵,真正的战场在离这不远的沼泽地,在哪里任凭他骑士再厉害也没有施展的余地,只能乖乖的送死。”我画了一条粗线表示马斯河,然后大概标出了设伏沼泽地的位置。
“原来这才是您的计划,不过我不得不遗憾的告诉您,恐怕诱敌追击是不可能的,你们根本穿不过密密麻麻的营地冲到行军大帐,就像小浪花是撼动不了伫立在岸边的巨石一样徒劳。”延森想了一会,遗憾的表示无能为力。
“那怎么办,难道真的让我在战场上体面的等死吗?那还不如直接认输算了。”
本来自信满满的我一下子泄了气,瘫坐在地上,出征时横刀立马睥睨天下的豪情瞬间蒸发。
“弗兰德斯?我连一个小小的男爵都奈何不了,还谈什么征服低地国家!”
廷森不动声色的蹲到我身边,下定决心似的攥紧拳头对我说道:“我有一个计划,伯爵大人,为报答您的慷慨和仁慈,请让我们森林骑士帮助您实现梦想吧!”
“加快速度,没看到后面的敌人都快追上来踢爆你菊花了吗!”
我强忍着胃里被搅和成一锅粥般,七晕八素的五脏六腑不往外喷涌,拿出余力大声呵斥身边的骑兵。
“快点,再快点!不要吝惜马力,给我狠狠地抽!只要打赢这一仗,我保证每个人从头到脚重新换装,好战马随便挑!”
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