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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之剑-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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龆亲樱强紫旅嬖缇捅缓顾�**的亚麻衬衣,就好像一层没有褪完的皮,紧贴着肌肤让人窒息。

    说实话,虽然这块腌猪肉在我看来,连大学时候小卖店里过期甩货的五毛钱两袋的辣干子都不如,如果不做特别说明,很有可能会被人当作一块不规则的土坷垃丢掉,但是处于现在这种艰苦的条件下,能吃上一口肉那是多么奢侈的享受啊!

    况且这还是战士们发自肺腑对自己领袖的爱戴,不吃多不给人面子,不利于干群团结。

    “呵呵,愿上帝保佑你,我……”

    话刚说了一半,呼啸的破空声,就硬生生让我把下面的话憋回肚子里,眼前的一切都被染上猩红的颜色,仿佛置身于岩浆滔天的火狱,刚刚还在友好的给我腌猪肉吃的骑兵的表情停滞在一瞬间,一只锋利的箭头穿透他的胸膛笔直的刺出来。

    “敌袭!卧倒!卧倒!”

    负责警戒的士兵马上条件反射似的趴在地上,然后大声呼喊示警,其他正忙着自己事情的骑兵听到声音,也纷纷敏捷的躲到马背后面,体现出平时艰苦训练对于战场保命的好处,虽说这些领地里视若珍宝的战马,个个价值不菲,但是比起百战余生的精锐士兵,还是保住人的性命比较重要。

    “怎么回事?刚刚斥候不是说附近没有敌人的前哨吗?那这些敌人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咱们布置在外围的哨探没有提前示警?”

    我死死地把身体贴在地上,举着骑兵的小圆盾阻挡着漫天飞舞的箭矢,不过护卫在我身边的骑兵,却没有那么幸运,敌人显然已经从四面八方把我们包围,几息之间便有几个骑兵,被射中盔甲缝隙间的要害,呻吟着痛苦死去。

    “大人,我们被包围了,请您马上突围,剩下的士兵还能抵抗一阵。”

    一个骑兵用小圆盾遮在我身侧,全然不顾身体上突兀插着的几支箭矢,声带因为过度紧张被撕破,只能用干稻草一般沙哑的声音对我说道。

    “该死!我不能丢下你们不管,敌人的偷袭部队不可能携带太多的弓箭,只要再硬着头皮抵挡一阵,他们就会上前发起肉搏,虽然敌我形势不明了,但是到那个时候突围的机会更大一点,就算是硬碰硬,他们恐怕也没那么好的牙口把咱们一口吞下,多少有些僵持的机会。”

    我一面目测着偷袭者藏身的丛林,距离我们被压制位置的距离,计算己方组织反击的时间够不够,一面吩咐身边的骑兵们掩护好自己,有不少当作掩体的战马被射成了刺猬,眼见着有进气没出气要死掉,心疼的我眼泪都流出来。

    一匹合格的骑兵战马,相当于一百个农民一年的劳动所得,平时我金贵着连根汗毛但都不敢碰,谁知道分分钟就成满身白翎的行为艺术品,欺人太甚!

    果不其然,在稀稀拉拉的散射一会后,敌人的弓箭似乎被我所料的用尽,骑兵们趁着这个当口,动作麻利的从地上捡起刚刚来不及拿的武器,慢慢的向我靠拢,结成一个圆形的防御方阵,铠甲整齐的站在最外圈,然后依次向里排布,最后把我护在垓心。

    偷袭我们的敌人终于从树影中露面,走到阳光下,但是他们的造型却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各种乱七八糟的奇怪武器就先不吐槽了,不过那无厘头的服装搭配是从哪里学来的?

    后现代的令人发指,整支敌军看上去像极山野间打家劫舍的强盗,完全不是我们想象中的正规军模样,难道敌人从布拉班特过来的时候,过桥费交了太多,以至于连身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全当出去卖钱了?

    这叫花子军竟然狂风暴雨般的射翻我们五名骑兵,和七八匹战马,战斗力和军容完全不成正比!

    “我是德意志帝国奈梅亨伯爵兰迪,请问可以荣幸的知道,面前与我对战的勇敢骑士的尊姓大名吗?”我从小圆盾上露出眼睛,大声询问着越走越近的敌人,被打死了还不知道上阴间诅咒谁,该是多憋屈的事情。

    “废话少说,管你是伯爵还是公爵,今天都必须留下命来,不过看在你只带着这么点骑士,就敢前来偷袭的份上,我给你留具全尸,下面就准备承受森林骑士的怒火吧!”

    为首的一个戴着护鼻头盔的武士,杂耍一般挥舞着手中巨大的轮式战斧,巨熊一般的身材俨如山神,每走近一步就会带来强烈的压迫感。

    森林骑士?这个名字为什么这么熟悉,到底在哪听过呢?

    我挠了挠头,实在是想不起这听起来耳熟的名字,曾经和自己有过什么交集,总之不会是关系很好的人就对了,否则我也不可能一点印象也没有。

    (本章完)

第130章 内战(8)() 
“既然这样,那就只有让上帝来评判,谁才是狭路相逢时,那个能够活到最后的勇士,谁笑到最后谁才笑的最甜,想吃掉我们,恐怕你还没有那么好的牙口!”

    我放平手中的长剑,冷静的下达了作战的命令:“所有人密集冲锋!”

    这种时候已经没有退路,只有硬着头皮顶上去,不过从敌人的装备和冲锋的阵型上来看,他们不会是训练有素的正规战士,手下死里逃生的这十几个骑兵歼敌不可能,但自保突围却是绰绰有余。

    最前方的双方士兵已经举着盾牌撞到一起,树林里立刻响起金属相交时清脆的撞击声,敌人缩小包围的圈子,四面八方都有举着各种奇形怪状兵器的叫花子涌上来,就像喷薄不息泉眼里的涓涓细流,逐渐漫过我们为数不多的士兵。

    “等一下!”

    我弯腰躲开一个敌人士兵的抡砍,忽然看到那个巨熊般高大的武士,怪叫着接连撞翻我们三名骑兵,他头盔下有着一张很熟悉的脸,就在我看他的时候,他也注意到一旁传过来如锥的目光,然后我们两个人愣了半晌,异口同声的喊出同样的话。

    “科尔伦男爵大人!”

    延森摘掉脑袋上的头盔,露出他那张饱经风霜的脸庞:“上帝的神奇无处不在,竟然让我在这里遇见您!”

    “呵呵,我也没想过会是这样的方式……”

    “怎么到哪个地方你都阴魂不散?为什么不继续做山贼那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千里迢迢的跑到这里跟我玩伏击,难道良心发现被乐芬男爵招安了?”

    我盯着眼前比公牛还要强壮的延森,第一次见面时那种逼得人透不过气来的压迫感,早就随着我经历的腥风血雨而逐渐弥散,现在可以拍着胸脯毫不夸张地说,除长泽老师赤条条的玉体横陈在面前,任何人类已知的事物,都不能动摇我混凝土般坚强的意志。

    廷森可能仍旧觉得拿人手短,他穿着极不合身的鱼鳞甲下面,露出一小段破损的锁子甲,在我说话的时候下意识的偷偷往脏兮兮的裤子里面掖,这货看起来很眼熟,难道是当年我送给他的那件?

    “大人,事情说来话长,我没想到乐芬男爵让我们攻击的人竟然是您,否则无论如何我也不会来这里,上帝作证,我是确实没有办法,才给那个豺狼一般残忍的乐芬男爵做雇佣兵的。”

    我敏锐的捕捉到延森摄人心魄如炬目光底下,忽然闪现出一丝难以名状的悲伤,小山一样魁梧的壮汉,丢掉斧子蹲下抱头抹泪,那场面太震撼,无异于施瓦辛格,露着肌肉装嗲卖萌,弄得我虎躯一震鸡皮疙瘩掉一地。

    “这么说你果然投靠了乐芬男爵?你不是一直在科尔伦一带占山为王的吗,怎么跑到了布拉班特去混日子?”

    我一边命令严阵以待的骑兵们解除武装,收拾战场整理伤口,一边靠着延森坐下,周围站着一大群满脸搞不清楚状况表情的叫花子兵,延森摆摆手,他们便如蒙大赦一般全都席地而坐,解开身上花花绿绿的衣甲大口的喘着粗气,散散漫漫的躺一地,两下比较,瞬间觉得自己的军队训练有素更加难能可贵。

    “也不怕您笑话,大人,我奉乐芬男爵的命令,前来寻找可以随时切断敌人后路的隐蔽场,待战事正酣无暇顾及之时,突然冲击对方的侧翼,争取一举击杀其领主。”

    “这些人全都是多年跟随我出生入死的老部下,一天消停的好日子都没过上,丧家之犬一样被人追来撵去,这次又要为我堵上自己的性命,请宽恕我吧,上帝!”

    延森说着说着眼圈又要红了,丫的肌肉壮汉哭哭啼啼,让人情何以堪,不过在自己的部下面前,必须保持作为首领的威严,他咬着牙关强忍着屈辱的泪水,狰狞的表情全都落入我的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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