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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曹睿游历到了扬州,结识一个志同道合的好友,正好他家有一个儿子,和曹睿的女儿一见倾心,当时曹睿没多想就给他们订了亲,谁知回到苏州后秦欢一听说此事就不乐意了。
曹睿很为难,当年和秦欢说结亲的时候是酒后的一句玩笑话,如今女儿找到了心爱的人,他怎么可能棒打鸳鸯,于是就将此事按了下去。
谁知从此之后秦欢就怀恨在心,不但对弄玉轩的事物不再上心,还偷偷弄走了很多资源,弄玉轩从此一蹶不振……
沈平金听得直摇头,这事他真不好评说,表面上看时秦欢背叛了弄玉轩,可之前却是曹睿先没有遵守他们的约定。
“我想让朱师傅留在这里继续。”沈平金斟酌许久,还是决定要让弄玉轩运作下去。
曹睿站起身来,深深的给沈平金鞠了一躬:“沈少爷,多谢你让弄玉轩这个招牌传下去。”
沈平金连忙还礼:“曹先生客气了,这只是双赢的事。”
两人又聊了一会,把最后的手续交割完善,弄玉轩终于真正属于沈平金了。
沈平金把曹睿送出大门,曹睿依依不舍的望着熟悉的一切,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
“曹先生,既然如此不舍,为什么你要将弄玉轩卖掉?”沈平金问出了心底的疑问。
弄玉轩就算不做银楼了,这处院子租给别的生意人,每年也能赚不少。
曹睿轻轻叹了一口气:“其实你父亲答应过我,就算你不想继续经营弄玉轩,他也会想办法让弄玉轩传承下去。”
沈平金头一次听说沈春保竟然给过别人这样的承诺,可是自己竟然不知道。
“还有我确实需要银子,如今我的女儿已经嫁人,衣食无忧不用我担心,我希望能回福建。”
“你们老家不是没有别的亲人了吗?”沈平金想起之前听说的传闻,曹家是破釜沉舟离开的福建。
“不是回老家,只是我偶然认得一个奇人,他著有一部旷世奇作却苦于无法印刷,所以我决定帮他一把。我会拿这笔钱去建阳帮他把书印出来,让他的巨著能流传于世。”
“这人是谁?”沈平金感受到了他言语间的激动。
“湖海散人罗贯中罗先生。”
这句话如雷贯耳,沈平金仿佛知道了什么:“难道是《三国志通俗演义》?”
曹睿呆了一下:“沈少爷也知道这本书?”
沈平金指了指清风:“我没见过,只是他那里有一部样稿,说是从建阳来的。”
清风兴奋的跳起来:“是啊是啊,那是我师傅给我的,我拿到手就翻来覆去的读了好几遍。”
曹睿笑了起来:“那你可真幸运,罗先生在建阳一共就印了十套,后来实在没钱,只能将书留在那里抵债。我就是想去把这本书好好印刷出来,让天下读书人都能知道它。”
沈平金听罢对着曹睿深深鞠了一躬:“先生高义,这是万古流芳的好事啊!只要先生把书印出来,让我福昌隆贸易行来帮你销售,一定让先生愿望达成。”
别人不知道《三国演义》的影响,沈平金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可是稳赚不赔的买卖,而且说不定还能借着罗贯中的名声也赚个名流千古……
曹睿在沈平金浓浓的祝福中离开了,临别时还不忘答应沈平金,等书印好后第一个来找沈平金。
“金哥儿,我怎么觉得你笑得贼贼的?”清风见沈平金望着曹睿的背影久久不能闭上的嘴差不多都要流下口水了,轻轻拍了拍他的脑袋。
“清风,如果让你选择赚大钱或者名流千古,你选择哪个?”沈平金笑得开心极了。
“我……可能选择名流千古吧!”
“跟着我,我保你名流千古。”
“那你呢?金哥儿你选什么?”
“我啊,当然是名也要,利也要喽!”沈平金哈哈大笑。
“你作弊……”
两人嘻嘻哈哈的笑闹着,回到了如今已经彻彻底底属于沈平金的弄玉轩中。
(本章完)
第91章 一死一伤()
接下来的日子很忙碌,沈平金暂时关闭了弄玉轩进行改造。
临街小楼的一楼打造了一些全新的展示柜台,弄玉轩的普通金银饰品就在这里展示。
二楼沈平金颇费了些功夫,改造成一个兼具会客功能的展览室。
他想过了,以后福昌隆的生意就在这里洽谈,珍贵的金银玉器也在这里交易。
“金哥儿,你在这里搭个台子做什么啊?”清风指着二楼的一个长长的台子问沈平金。
“这是T台,用来做秀的。”沈平金满意的看着原本的几间房被打通成一间大大的展室,开始想象着在T台上做展示会样子。
T台,作秀?
清风一脸迷茫,不过看着沈平金兴奋的样子,他丝毫没有别的想法。
他相信只要是沈平金想做的事情,一定能够成功,这不仅是一种直觉,更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信任。
“咱们明天就可以开业了,只不过咱们打什么招牌?”清风问沈平金。
“一楼挂弄玉轩,二楼挂福昌隆。”
清风眼睛一翻,哪有这样立招牌的啊,以后外人买东西是说到弄玉轩还是说到福昌隆?
沈平金知道清风所想,解释道:“咱们福昌隆是个贸易行,以后弄玉轩就是福昌隆下的一个品牌,专门经营金银玉器,福昌隆名下还有纺织厂,以后还会有书局,甚至还会有许多其他现在没想到的行业……”
沈平金勾勒着未来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两眼放光。
清风听得云山雾罩,不知所以。
过了好半晌才木木的问:“你的意思是说一个东家,有好多买卖?”
沈平金赞赏点了点头,清风虽然生在这个时代,可沈平金发现他不但聪明,接受能力也很强。
“小少爷,你要的货送来了。”楼下一阵大喊,沈平金和清风吧头伸出窗户一看,却是杨守义押着一辆车正在卸货。
“走,咱们纺织厂的第一批货到了。”沈平金招呼清风一起往楼下奔去。
这些天他在苏州城里忙着装修,却把杨守义支回了周庄,让他按照自己的指示去联系沈家。
好在沈家虽然出了大事,可沈旺还是信守承诺,利用沈家的资源迅速给沈平金的纺织厂买来大量的棉花。
纺织厂又雇佣了一批附近的村子里的妇女,因为之前在纺织厂做工的工人口口相传,附近的人都知道这个作坊的东家大方又厚道,所以就算是要做满一个月以后才发工钱,也有不少人趋之若鹜的赶来。
黄厂长是个干活踏实的人,在他的组织下纺织厂很快就生产了除了这批棉布。
“小少爷,布到了,你快看看……”杨守义见沈平金出来,喜滋滋的冲着他大喊。
沈平金让清风打开遮盖在车上的麻席,一直有些忐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只见一匹匹雪白整洁的棉布,整整齐齐的码放着,伸手一摸就能感到布料的细密柔软。
“这么多布啊!”清风看着眼前的一幕,也被镇住了。
“这哪算多啊,黄厂长说了,以后只要原料充足,三五天就能生产这么一车布。”杨守义骄傲极了,他是亲眼看着这些布匹诞生的。
清风张大了嘴久久不能合拢。
以往一个熟练的村妇,日日不停的织这样一匹布,起码也要花半个月的时间,而且还不能保证品质都这么统一,如今短短几日就能生产出这么多的布匹,实在让人难以想象。
“金哥儿,咱们发财了!”清风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这样一匹上好的布,起码能卖上五两银子,这一车起码就值三百两了。”
沈平金白了他一眼:“就你这点出息劲,这就控制不住了?以后要是看见更多的银子,那岂不是要乐疯了。”
“我这不是替你高兴吗,以后你有钱了,就不怕沈家那帮人小瞧你,欺负你了。”
沈平金听得心中一暖,从始至终,他从没为自己考虑过,一心对身边的人好。
“清风,你想没想过以后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沈平金认真的问清风。
清风一愣,认真的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能做什么,在白云观守着师傅我就很满足了。”
沈平金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却没有说话。
虽然彭道长有心让清风跟随他,可他自己都没决定未来的路,又怎么可能指点清风呢。
只不过他暗自决定,只要自己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