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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却不理他,几步走到驴圈前,对着几头长耳朵生物装模作样的查验了一番,却趁着掌柜的不注意,悄悄的在槽子中抓了一把……
随即退回来对掌柜道:“你先忙去把,我和王叔再这儿看会儿……”
“呃,呃……是,是”掌柜的眉眼通挑,知道自己最好赶紧消失……
待确认,周围没人后,李煜才将手摊开,只见掌中一小把未脱粒的麦粒……
“贤侄,你这是?”李景逷满脸不解
“你且仔细看……”
李景逷听了这话,再次低头看去,只见一把麦粒中夹杂者若干黑色的,长长的麦粒,便用手挑出一粒来,摊在自己手中,对着阳光仔细观测起来。
只见这“麦粒”较同类略长一些,顶部尖锐,仿佛有角一般,颜色则是一片漆黑……
“贤侄,你意思是说,此物是导致那些驴子发狂的原因?”李景逷啧啧嘴问道。
“如果所料不错的话,应该便是此物了”李煜嘴里说着,脑海中却闪出三个字母来“LSD(D…麦角酸二乙胺)”
李煜前世所知道的最臭名昭著的致幻剂之一,以用量小,见效快,无残留在二十世纪中后期广受西方嬉皮士的欢迎。
披头士有首歌叫“。LucyintheSkywithDiamonds”缩写就是LSD,而歌曲的迷幻色彩则更让人相信,这是他们h大了之后的作品。
而LSD的最初来源就是这种黑色的长着尖尖细角的麦粒中的异端…被麦角菌感染的麦粒。
李煜之所以对这些事情那么清楚,得益于上辈子没事喜欢看各色乱七八自的志怪类资料。
在原来的那个位面麦角菌的阴魂始终始终笼罩在欧洲的上空。
在大海上,飘着的空无一人的船只,当其他人登船查看时,发现船上一切正常,货物摆放的井井有条,饲养的动物也还活着,航海日志记载规范整洁,甚至餐桌上还摆放着吃了一半的食物,只是整条船上却没有一个人!
幽灵船的传说由此而来。
某些乡镇中会突如其来的全民大狂欢,家家户户走出房门在街头和空地上载歌载舞,他们是如此的愉悦放松,却让途径此地的行人感到毛骨悚然。
或者某些患者得了怪病,四肢肌肉发黑,身上产生坏疽,最后肢体坏死脱落却不流血,中世纪的医学让人们对此束手无策,除了将其命名为“圣安东尼之火”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病人等死。
这些都和这小小麦角菌脱不开干系,麦角菌最容易感染黑麦,而黑麦是古代欧洲大陆的主要口粮之一,在中国则是大麦小麦为主,相对的对麦角菌的抗病能力要强一些,但也是会感染的。
李煜皱着眉头,思索了片刻后对李景逷道:“这批麦粒,想办法全部买下来,不要惊动别人,然后找个仓库放好,雇人把这些黑色的挑出来,我有用。”
“这,这,贤侄,这玩意会不会弄死人啊”
“吃多了会,但此物另有妙用……”李煜脸上笑得颇为淫荡
“能壮阳?”
“你走开……”
第114章 开张大吉()
“那是?”
“总之,你先弄来再说,然后想办法套套他们口风,这批麦粒是从哪儿买来的,如果可能的话,也全部买过来,有些事情我还无法确定,要试验之后才能和你细说。”
“记住,此物和毛驴反常之间的联系不要让别人知道”
“明白”
“那我先回宫了,你好了后,把东西直接带到澄心堂去,我不在的话就交给刘忠,刘进,或者赵春。”
……
第二日下午,李煜到澄心堂,刘忠捧着两只小瓷瓶道:“六郎,上午保宁王拿来一包黑色的麦粒,小的按照你昨天的吩咐,已经将其碾成细末,都在这儿了。”
接下来的大半天里,李煜挑出极小量的麦角菌粉,分别让刘忠,刘进,还有赵春三人服下。
自己则在一旁观察记录,以求取的最佳用量,反正小剂量的麦角菌粉末对人体几乎没害处,反而能让人大h一把。
而这三人也确实没让李煜失望,都是想都不想就一口吞了。
……
中世纪村庄的村民往往吃了一半的饭,扔掉面包就跑到屋外一起跳集体舞,也是吃了含有麦角菌面包的缘故。
至于南美洲的土著居民干脆将服用少量麦角菌作为每年祭神的重要环节,在麦角菌的作用下他们才能在虚幻中与祖先或者其它神灵沟通,并聆听旨意。
至于神的旨意是否会相互矛盾,这在清新的时候是个问题,但当所有人都h的腾云驾雾了,也就没人在意这些细节了。
为什么要这么做,李煜自己也不明白,但他觉得,既然偶然发现了这个,那就好好掌握用途,没准哪天就用得上呢。
虽然这个位面没有一个会发布任务的系统,只是麦角菌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而恰恰又只有自己知道此物的核心用途。
李煜于冥冥之中感受了天意
随后还从细作监顺手牵羊了一个象牙雕琢的指头大小的瓶子,自己屏住呼吸往里灌了一瓶麦角菌粉末,带在自己身上,自从餐霞楼之后,他总考虑给自己身上带点什么防身之物……
这天是二二六,铺子开张的日子,至于为什么要定在这个看起来平淡无奇的时间,李景逷是百思不得其解,但李煜坚持,他也只好作罢。
在少年人心性的作用下,还是有着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
李煜被他缠不过,便吐出“昭和”二字来。
随即,便再也不开口……
李景逷摸摸脑袋上的幞头,恍然大悟,“百姓昭明,协和万邦,这是《尚书》上的话,乃是大大的称颂,可这和二二六开张又有何关系?”
李煜:“今天的买卖看来会很不错啊……眼看快巳时了,准备准备,开张吧”
……
巳时相当于上午九点到十一点,放在这个时候开门和西市整体氛围显得格格不入,农业社会讲究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太阳升起来了,铺子也就该开张了,到了日头下山,除了饭馆旅店外的其它铺子也就关门上板,静候第二天的到来。
九点已经是太阳晒屁股的时候,这时候才姗姗开门,让李景逷很有点摸不着头脑。
李煜则是嗤之以鼻的教训他:“你傻啊!?我们是做谁家生意的?京城达官贵人家的夫人小姐,再有就是秦楼楚馆的当红姑娘,你让他们和乡间老农似的,鸡叫便起?”
“要我说巳时我都嫌早,最好是未时,申时开两个时辰就好。”
“贤侄,贤侄,这也太不像话了。”李景逷擦擦脑袋上的汗。
只营业半天的铺子在这个时代还没出现过,让他有点接受不了。
“是啊,我这不是妥协了么?”
巳时已到,随着围了大半个月的细麻布被揭去,铺子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本就是一栋二层的小楼,外墙面自然是粉刷一新,按照李煜的想法最好是贴点马赛克什么的,这玩意有着上千年的历史,而且制作简单,但效果却很好。
但经过一番实地检验后才沮丧的发现,马赛克基本无用,一来这玩意的烧制技术尚未传入中国。
但这不是大问题,中国人在烧窑方面的成就在封建时代内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只要点一点,相信这对聪明的古代工匠而言并不是难事。
主要是无用武之地,中国建筑大部分是木制的,外立面也是木头的,没法往上贴,倒是能用来铺地,但一来时间紧急来不及现烧。
二来,李煜也觉得这个东西,倒也不着急拿出来,有机会可以用作向李璟献宝。
现在这座铺子从外观来看和同时代的商铺并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但还是引来看热闹的闲人,和前来观礼部分官员的赞叹。
主要是这铺子的门脸儿着实与众不同,两开间的大门面,上面顶着一块巨大的牌匾。
上书三个大字“红茸唾”。
一看落款。
徐铉!
南朝文风之佳以李璟为第一人,次之便是冯延巳和徐铉,前者精于诗词,后者在小学上别有一功,算是南唐第一书法家。
让他来提匾也是应有之意。
其实按照相互间的关系,李煜去找冯延巳更方便。
只是后者身上的派系印记太重。
真让他写店名,以孙昇为首的二愣子兵团只怕就要看自己不顺眼了。
二愣子们的背后就是太子大哥,李煜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