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都颜长叹一声,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这一身大将的铠甲,尤其是那被五彩六色的羽毛所装饰的那个象征了部落头人尊贵身份的头盔,有点太拉风显眼了,在草原仇杀的时候,他是不会穿成这样的,今天若不是认定了这一战毫无难度,他又怎么会摆出如此拉风的造型呢,而现在,逃亡路上,这身拉风打扮反而成了最要命的东西了。
都颜咬了咬牙,跳下马来,向一边的草丛中跑去,在这个时候,只有先换了装,才谈得上安全!
可是都颜刚刚脱下自己的头盔时,就听到一声凄厉的破空之声,从自己的身后响起,他的脸色一变,刚要准备伏身,脑袋却是一凉,感觉后脑壳给狠狠地砸了一家伙,紧接着,就是两眼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八十步外,两骑飞速而至,檀凭之跃马挥弓,弓弦还在微微地震动着,他哈哈一笑,指着草丛边上倒在一边的都颜的尸体,笑道:“寄奴哥,又射死了一个,太爽了,这是第九个啦!”
在他身边的刘裕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你这一箭太快了,我都没来得及叫你停下,难道你没发现,这个人就是都颜吗?”
檀凭之刚才没看到都颜手里拿着的头盔,直接就是一箭发出了,这会儿听到刘裕的话,才脸色一变,连忙策马上前,看着倒在地上的都颜的尸体,左手之上,那个羽毛头盔已经浸泡在了白色脑浆和红色血水混合着的液体之中,他恨恨一拍马鞍:“奶奶的,果然是都颜这小子啊。亏了,亏大发了!”
就这一会儿的功夫,何无忌,魏咏之等人也纷纷骑马而来,何无忌看着倒在血泊之中的都颜尸体,长舒了一口气:“总算是射杀敌军大将,没让他跑了,是都颜本人,不是什么替身吧。”
刘裕摇了摇头:“都颜太狂妄了,连替身都不带,从头到尾我都在盯着他,只有他一个人穿成这样,刚才他下马大概是想换装,这才给瓶子一箭放翻。可惜了,没有生擒,要不然也许可以问出一些秦军的军情呢。”
何无忌笑着跑下了战马,一刀砍下了都颜的首级,递给了檀凭之:“瓶子,这是你应得的,可得收好了!”
而何无忌身后的几个跟班则笑着下马,去脱起都颜身上的盔甲,与那些只着皮甲,甚至干脆裹了些兽皮的普通匈奴士兵相比,这个大酋长身上的装备,可要值钱许多了。
刘裕环视四周,不停地有飞箭破空时的那种呼啸声响起,间或有一两声惨叫,那是分散追击的晋军骑兵们,在格杀那些落单逃跑的匈奴溃兵,刘裕点了点头,对何无忌说道:“好了,敌将已被斩杀,敌军基本上被全歼,余者溃散,我们今天大获全胜,也可以收兵回营了。”
魏咏之的三片兔唇翻了翻:“不再杀一会儿吗?还能再射杀几十人吧。”
刘裕摇了摇头:“没这个必要了,就让那些个逃兵,把这失败的惨状传回去吧,让恐惧象瘟疫一样,在敌军的军营里传播,动摇他们的军心,打击他们的士气,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回去休整一下,饱餐一顿,然后马不停蹄地继续进攻!”
半个时辰之后,三阿空营,刘毅睁大了眼睛,直接从地上跳了起来:“什么,继续进攻?寄奴你疯了吗?我们就一千多人,侥幸伏击消灭了敌军这五千骑兵,已经是大胜了,就靠我们这点人,如何能继续攻击敌军的大队人马?”
刘裕微微一笑:“可是敌军知道我们只有一千多人吗?那些逃回去,侥幸不死的敌军溃兵,一定会说我们大营里有千军万马,而他们是苦战不敌,将军才会命令他们突围的。连都颜都战死,你觉得敌将会觉得我们有多少人?”
刘毅咬了咬牙:“不可能每个敌军逃兵都会这么说的。”
刘裕点了点头:“以秦军军制,主将战死,逃跑的士兵是要受到军法处置的,想要逃过军法,只有夸大敌军的力量,再说了,有哪个秦军士兵看到我们的人数的?他们只知道自己全军覆没了。而作为敌军主帅,在前军尽墨的情况下,决不会再发动攻击,这时候一有点风吹草动,一定会没命地逃跑!”
何无忌叹服地点了点头:“寄奴所说的,深合兵法,这时候确实是乘胜掩杀的好机会,只是刘将军说了,要我们打完这仗后等他的大军来援,我们这时候私自出兵,是不是有违军令?”
第二百八十一章 宜将剩勇追穷寇()
刘裕的眼中冷芒一闪:“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战场上的战机稍纵即逝,我们绝不能错过,现在我以幢主的身份下令,全军集合,饱餐一顿后,留原大营守军在这里接应刘将军,其他人除了伤兵外,全部随我继续追击!”
刘毅勾了勾嘴角:“寄奴,你再考虑一下吧,万一刘将军来了后怪罪下来…………”
刘裕摇了摇头,直接制止了刘毅的话:“兵贵神速,现在是为了打赢,别的事情,我一概不管。希乐,你如果不愿担这干系,可以留守这里,向刘将军报告我的决定。”
刘毅叹了口气:“也好,这里毕竟也是要冲,万一秦军去而复返,强袭此处,也不能无人抵抗,这样吧,我带二百兄弟留守,配合原来的守军和伤兵,你带一千精锐追击敌军,也不会嫌人少吧。”
刘裕微微一笑:“足够了,那就一言为定!”
从大营里出发之后,刘裕没有骑马,所有的战马,都驮着将士们的盔甲与军械,刘裕跟檀凭之等人一起,在前面牵马而行,轻装出动的老虎部队将士们,以急行军的速度,向前一路急奔,树木与河流在飞快地向他们的身后倒去,荒原之上随处可见白天里被击杀的敌军尸体,偶尔还会碰到一些无主的战马,被这些奔行的北府将士们直接拿来当了驮马,跟着一路前行。
檀凭之一边跑,一边嘟囔道:“寄奴哥啊,不是我说,刚才希乐说的也有些道理,咱们已经大胜了,这时候再违令出击,是不是不太好?”
刘裕一边跑,一边摇头道:“现在我考虑的不是个人的祸福,我们这场胜利只是消灭了敌军的前军骑兵,现在他们正是慌乱的时候,我们一鼓作气地追击,能打垮他们的士气,如果成了,那敌军的这几万大军,就会给我们赶鸭子一样地追。我相信如果是刘将军看到了,也会作同样的选择的。”
何无忌叹了口气:“就算刘将军会做同样选择,但你违令行事,立的功越大,他就会越恨你,寄奴啊,你为大军谋胜负不错,但是也得考虑自身啊。”
刘裕笑道:“你们这都是怎么了,怎么一个个成了世家子弟了?咱们是纯粹的军人,军人的存在就是为了打仗,打胜仗,别的事情,不要考虑太多。”
他们边跑边说,不知不觉天色已经渐渐地暗了下来,魏咏之皱了皱眉头:“寄奴哥,天黑了,咱们是不是停下来宿个营?黑夜中行军,很容易给伏击啊。就算要走,也应该打起火把,不过这样会让敌军一下子就看得清楚啊。”
刘裕的眉头一挑,笑道:“你这倒是提醒了我,传令,每个军士拿四根火把在手,全部点燃,就这样大摇大摆地急行。”
向靖睁大了眼睛,讶道:“寄奴哥你这是疯了吗?大黑夜里点火把急行,这不是告诉敌军我们的方位吗?万一敌军来袭怎么办?!”
刘裕正色道:“一人打四个火把,敌军在黑夜之中就会以为我们有四五千人,还只是先头部队,咱们这一路狂奔,速度可不比战马慢,秦军新败,军无战心,还以为我们会以轻骑突袭,哪敢战斗?”
“至于伏击,更不用担心了,他们现在不是列堂堂之阵稳扎稳打,本身都颜的那五千兵马就是来突袭的,现在前锋尽没,他们这时候要考虑的是赶快收缩,而不是继续进攻,怎么可能在这一路上设下伏兵呢?要真有这个见识和眼光,也不会把前锋全送光了。听我没错的,就这样一个人四支火把,全速急行,目标,彭城!”
彭城南部,秦军大营。
一面“俱”字大旗飘扬之处,临时军帐之中,面黑如锅底的匈奴大将俱难,目瞪口呆地看着手中的塘报,在他的面前,跪着三四个丢盔弃甲,满头大汗的军士,正是侥幸逃出前方的那场浩劫的都颜部下。
俱难的手有些发抖,从军这么多年来,这种整部队地溃灭,还是第一次碰到,他咬了咬牙,沉声喝道:“步录骨,你可看清楚了,敌军有多少人马?”
那个名唤步录骨的,是都颜手下的一个渠帅,胡人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