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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魂-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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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种想法只是理性上的分析而已,王屯屯想着自己进入石门之后多半是要被人拿着刀架在脖子上面威胁的,先兵后礼嘛,对于这一点,他倒是不怕的。

    三爷聪颖早慧,性格又是擅长诡辩的狡诈性子,没理还能辨三分,更别说在理由充分的情况下了。

    因此王屯屯实际上有些把握,自信只要能抓住开口的机会,便可以有理有据的陈明利害,能够成功走脱,甚至将王冕带回去的机会都是有的。

    然而,等王屯屯转入石门,那扑面而来的热烈氛围却又让他徒然愣了一下。

    来的时候,王屯屯便是踩着夜明珠聚集起来的白色光线徐行而至的,在黑暗的地下,这光线对于王屯屯来说,委实太过明亮了些。

    但等王屯屯转入石门,那光在一扇门的距离里徒然炽热躁动起来。巨大的光柱在极短的时间里拥挤入人的眼帘,让他有了一种从黑暗骤然进入光明的错觉。

    王屯屯的眼神恍惚,随即视线在一秒钟的时间里模糊,他看见无数五颜六色的光在空中飘浮着,慢慢充盈了视野。

    随即有人轻轻拍了手掌,那光芒柔和下来,王屯屯的眼睑被光线刺激而分泌了一层薄薄的泪膜。他顺势揉了揉眼睛,刚刚有些恢复视力,一股异常浓郁的香气便如同实质一样冲击过来。

    那香味浓稠而内敛,美味至极,混合着果蔬和肉品的馨香,有些像是刚沐浴不久女体的气息。但相比起来,前者更加悠远醇香。

    正当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不由分说的挤入王屯屯大脑的时候,他的视线也逐渐清晰起来。

    等眼眶里纷乱的光线沉淀,他迅速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无数杂乱的信息通过瞳孔随即汇集而来……

    那之前发光的是石壁和石顶镶嵌着的夜明珠之类的光体,它们被编排成复杂又精美的形状在视线所及的平面内蜿蜒着。石头的墙壁和石顶镶嵌着吊顶和彩色的宝石,它们在夜明珠的光线里闪闪发光,折射出五彩的光华。

    而空中和石顶上甚至漂浮着一些彩色气球和白色羽毛之类的物体,它们的数目并不算多,但俱都晶莹剔透、美轮美奂,为整体的氛围平添了一些闲适优雅。

    王屯屯的目光继续流转,他的视线抚摸过许多东西,柔软的光华分外知趣的随着他的眼神变化流转。猛然之间,他看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穿着得体优雅的孩子,他长相甜美可爱,脸盘稚嫩,皮肤由于年幼而干净白皙。这人坐在一个巨大的褐色实木椅子上,半靠在椅背上,稍显慵懒。他一只手扶着额头,饶有兴趣的看过来。

    这人,似乎有些眼熟呢。

    “欢迎、欢迎,……哦,三爷。”

    隔着长长的餐桌,格里菲斯弯着眉眼开心的笑了一下。他仅仅坐在那里,便有着无与伦比的存在感,就仿佛天生的核心或者王者一般吸引着所有的事物向他聚拢着。

    格里菲斯显然是认识王屯屯的。不过,遗憾的是这个时候,对方还未能认出他来。

    格里菲斯如今的形象和平日里相差巨大,生活里的大多数时间,格里菲斯或者说吉阿满在刻意降低着自身的存在感——关于这一点,其实有个秘诀,那就是装疯卖傻少说话。

    王屯屯未能将格里菲斯和平日里呆呆傻傻的吉阿满联系起来,事实上,由于那餐桌太过巨大,他才刚刚被格里菲斯显赫的存在感夺取了视野,以至于眼睛刻意忽略了那份巨大,直到现在,方才正视起来。

    那是一个长方形的桌子,在长度方向上,大概延伸了七八米的样子。它被摆放在格里菲斯的身前,几乎和他座下宽大的椅翼连成一线,正舒展着,延伸过半个石室的宽度,铺陈在王屯屯的面前。

    桌子上面陈列着五颜六色的瓷器、砂锅、碗筷,它们正被盛放了鲜美的菜肴、汤品,隔着毛茸茸的空气,散发出热气腾腾的香味。

    之前,王屯屯初入石室所闻到的香气便是出自于此处。

    而他们这些人自从沙镇里出来,众志成城的要拿梁国的归案的时候,便是时刻在奔波着的。

    后来,天逢降雨,众人担忧着梁国的行踪,所以没人敢于升起烟火做饭。这样一路走下来,关于口腹方面的享受自然是差的,甚至于刚刚王屯屯守在洞口有一两个小时的时间,那天下着雨,着实让他感觉饥饿起来。

    进入洞穴之后,岩石间扩散的温度让他冰冷的躯干稍稍回转了一些,但长途跋涉的疲惫和长时间饮食的粗糙反而让他更加思念起他在王家做少爷时候的锦衣玉食。

第二十四章 小格里的密室游戏() 
“欢迎欢迎,贵人长途跋涉莅临鄙处,本当倾尽全力款待一番,做些拿的出手的饭食,以解贵客路途的**。

    不过奈何啊,近日阴雨,一时之间实在没能找到好的食材,只有一些自投罗网的小家伙,将将凑合着做些粗野饭菜,希望三爷不要嫌弃才好。”

    那个坐在硕大实木椅子上的男孩子站起身来,用袖口扶了扶桌子边缘的茶盏,食指微微抬起来,指着满桌的菜肴微笑着这样说了话。这男孩子穿了一身浅色青花的衣服,颇有些东方神秘的气质。

    格里菲斯之前穿着白色上衣,黑色裤子,感官上类似厨师多一些,但在今日的‘主角’王屯屯的面前,他终究还是换上了正式一些的装潢,事实上,这衣服的淡雅花色,格里菲斯还是挺偏爱的。

    用茶盏轻舔着杯口,荡漾的浓郁绿茶发出清爽的气味。在这寡淡气息里,圆脑袋的大妖眯着眼睛,慢条斯理的接着说道,他这个时候的气质还是沉稳着的,但声线有些奶声奶气的:

    “我知道你,沙镇的珠宝三爷……

    实话说啊,朋友千万,知己难寻。三爷啊,我是真的很欣赏你啊,苹果味的小清晰啊……不知道三爷有没有听说过俞伯牙和钟子期的故事呀,俞伯牙当年就很欣赏钟子期啊……没听说过?这个不奇怪,这是我在另外一个世界听说的事情,我给你讲讲啊,从前有个人啊,他叫俞伯牙,他会弹琴……

    不好意思,岔题了啊。我们说到哪儿了?哦哦,对,欣赏,欣赏!

    咳咳,我是很欣赏三爷的,咦,三爷你的发质真的很好呀,咳咳,我是很欣赏三爷的,这一点连中汇路上雪莲阿姨家的狗都是知道的,三爷你一定要听我说啊,哦,让我想想该怎么说啊,对了,对了,大概……应该是三个月前吧……”

    小男孩说这些的时候,表情和动作还透露着稳重大气,就连语速也控制的相当缓然。但这人的话语颠三倒四,完全不知所云,几乎是想到哪里说道哪里。

    王屯屯捏了捏鼻梁,经历过最初的错愕和落差之后,他从未想过迎接自己的将是这样一个毛茸茸的小孩子,这让他的心情,稍微舒缓的同时,又夹杂着一些诧异和茫然。

    搞什么鬼……

    但这洞穴是充满了怪异的,王屯屯脑海中还在想着那个在充满火光的夜里将张良拖入洞穴的怪物。他仔细观看着格里菲斯,想着对方那初入洞穴时候无法言语的存在感,在看看当下在男孩子的口才表达,便心情复杂起来。

    难道之前的那种存在感是错觉?!

    定是我太过专注紧张,才产生了认知上的偏差。王屯屯这样想着,双目却不由自主的盯着格里菲斯的脸面,几经试探,终于确认对方的表情动作看上去倒是诚挚认真,一对小孩子特有的纯净眸子闪耀着,传达出一种见到喜爱之物的欣喜和感动来。

    “三爷,我真的是欣赏你的……”

    格里菲斯悠悠的又重复了一遍,终于将茶盏摆放好,为自己斟了一杯,又殷勤的走上前,为王屯屯斟了一杯。王屯屯看着忙碌在眼前,身高只到自己肩胛骨位置的格里菲斯,眼神恍惚了几下,终于柔和下来。

    他左右看了看,最后拉开桌子前面那已经摆放了多时的座椅坐了下来。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格里菲斯。这个名字比较拗口,我教你拼一下啊,我名字第一个字格呢,是格里菲斯的格,里呢,是里菲斯的里,菲呢,是菲斯的菲,斯呢,就是思密达的斯。

    当然啦,鉴于咱俩关系已经这样密切了,我允许你叫我小格里,至于小菲斯这样的称呼,想想还让人有点小害羞呢。

    对了,我还有一个名字,叫吉阿满,这个名字可是有讲究的,你看这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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