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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风月。
一个看上去同样不显山露水,扔进人堆里挑不出来,存在感低到即使就在身旁也很容易被他人忽略的男人。
长了张在这个国家你只要出门不超过一公里就能看见三五回的大众脸,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也没有半分让人印象深刻的特殊气质。
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可能你排队卖油条见了都想插队到他前面的普通人。
真正身份却是地下世界赫赫有名的三大杀手之王其中一位,神秘之王风月。
谁能想得到?
反正之前的楼云是没想到的。
不过他现在的身份,却只是某个在明珠有家小保安公司但身上分文没有家伙的跟班,外加司机保镖提款机等等一系列让人糟心的头衔。
自己现在手无缚鸡之力,因此楼云在醒过来之后,就开始着手考虑帮手的事情。
虽然想要回归都市安安稳稳的当个普通人,但看样子这已经注定只是个美丽的故事了。
既然有人不想让他过的舒坦,那他就得为自己和身边人的安全多加考虑。
再出现一次洪武山那种情况,如果手头仍旧还是他自己老哥一个,那可真就连哭都找不着调门了。
“我以为你会把那对姐弟直接带走的。”唐风月开着车,一脸心不在焉的问道。
虽然莫名其妙被人带出牢房并且在一系列谈判后给楼云做了跟班,但他本身却丝毫没有半点做跟班的觉悟。
跟楼云说话总是十分随意,而且在楼云花他钱的时候,更是斤斤计较到了一种守财奴的抠门境界。
“带走,你养活?”楼云反问,也是脱口而出就好像朋友之间抬杠一样。
“想都别想,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才赚了这么点钱,我自己平常都舍不得大手大脚呢。”唐风月赶紧封口,声音一下子就高了八度,而后还转移话题的说道:“你给我吃那破药真的没办法解?”
“要不你试试?”楼云又是反问。
他之所以敢大摇大摆就将这个曾经的敌人放在身边,总要有一些制约的手段。
唐风月顿时颓然,杀人放火的事干过不少,但拿自己小命来赌博却根本没那个勇气。
神秘之王之所以都纵横地下世界了还保持神秘,归根结底也只是因为怕死这两个看上去很没有骨气的字眼。
可是话又说回来,人哪有不怕死的?
“不过那个小子还真是有种,就那么直么楞楞的去揍穆休了,当时我心里都替他捏了把汗啊。”想到当时闫怀玉打穆休的场面,这位杀手之王心里也不禁泛起一丝丝的后怕。
而楼云听到这话,嘴角上却又是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
“真不打算把那对姐弟接走?要我说那个小子可绝对是个狠人坯子,好好调教一下将来保准是个了不得的猛将。”唐风月继续吹风,显然是起了爱才之心。
楼云回过头,略带玩味的看着唐风月:“你能看得出那孩子的好?”
“我又不是瞎子!”唐风月不忿。
自己好歹也是地下世界堂堂三大杀手王者之一,这么问不是骂人么。
楼云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心里真就不相信唐风月能看出那少年闫怀玉的根本。
天生金刚体魄,那可要比什么狠劲血勇来得都要值钱太多。
如若是一般那个年龄的半大孩子,就算骨子里戾气狠辣再多上十倍,也不可能在穆休那种绝对实力的碾压下毫无损伤,更不用说之后还生龙活虎的起来揍人。
能保住条小命就不错了。
天生金刚体魄,即便是在牛人高手如过江之鲫的内江湖,也近乎是凤毛麟角一般的传说。
人体的先天条件有好有差,这取决于许多错综复杂的内外因素。
但直到目前为止,哪怕人类已经破译了基因密码,却还是有很多东西没办法研究透彻。
就比如说习武之人特别讲究的天赋,根骨。
天赋根骨这种东西,哪怕看了本武侠小说的普通人都能说出三五分门道,但真要说搞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那可就是连很多练家子武师心中都没有个具体的单位。
有人说是悟性灵气,有人说是身体素质,也有人说是八字命格。
但不论哪一条,都会出来很多反面例子来予以驳斥。
比如说有的人悟性好,但身体太弱,不要说练武,连多跑两步都喘不过气。
再比如说有的人身体棒,但头脑却就是不开窍,即使把浑身肌肉都练得高高鼓起,真正对敌也不过一个回合就被人放倒在地。
而楼云却是心里明白,所谓的根骨天赋,其实就是一个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可成长性。
心理素质姑且不提,单说身体素质,有人生来孱弱有人生来健壮,而其中健壮到了极致,便是天生的金刚体魄。
一种科学分析不出,但确实真正存在的身体素质。
简单来说,这种人从生下来开始,**骨骼脏腑的强韧程度,就已经达到了一种骇人听闻的地步,甚至比那些把金钟罩铁布衫等外门功夫练到大成的人还要结实。
而那少年闫怀玉,便是这种百年难得一见的天生金刚体魄。
第298章 班底()
接下来,楼云又去了趟明珠警备区。
把在那里遭受排挤从连长明升暗降为团参谋的何平叫了出来。
两个人没有多说,只是一同靠在车屁股上抽了根烟,之后何平就小跑着又回了大院。
这一天,明珠警备区中脾气最硬最不受待见却最会带兵打仗的上尉军官转业了。
办理各种手续前前后后只花了不到三个小时,是他当兵以来最痛快的一次。
对此何平在走出警备区大门回头张望的时候,脸上仍不免挂着略显无奈的苦笑。
都说老兵脱军装就跟扒一层皮一样,鲜血淋淋,但某些人惦记扒自己这身皮可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扒起来倒也是雷厉风行,半点惺惺作态的拖泥带水都没有。
不过也好,干脆利索,一了百了。
坐进奔驰车后座,前边副驾驶上的楼云回过头来,打趣着说道:“没去老部队再看一眼你那些生瓜蛋子?”
何平笑笑,摇了摇头。
楼云就抛给他一根烟,自顾自点上又抛过去打火机,这才开口:“不去也好,省的到时候流马尿哭的像个娘们,跟生离死别似的,丧气。”
何平重重点头。
都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现在连里已经有了新的班子,他这个“前朝遗老”再回去跟兄弟们哭天抹泪,也确实有些丢人败兴。
而且之后他能拍拍屁股一走了之,但剩下那些兄弟们可还要在别人手底下呆着。
都是不痛快不舒坦的事,何苦何必?
唐风月发动汽车,脸上出奇的没有了之前那种玩世不恭。
虽然就身上本事来讲他跟何平不一定谁高谁低,但一个是科班出身一个是野路子,再加上男人都对那身橄榄绿有着特殊的崇拜情结,所以这时候也不免触景伤情,心中有些郁郁。
反倒是何平很快就平复下了那些许波澜情绪,因为他心底中始终都有这么一个念头,那就是这次脱军装并没有一般老兵退伍转业时的那种不舍落寞。
因为这次出来是跟着“教官”,只这一点就能冲淡所有的离愁伤怀,甚至隐约间还带着些许朦胧的兴奋。
某种意义来说,只要跟着楼云,他就觉得自己仍旧还是一个兵。
晚上楼云张罗了一个饭局,没有去外面,就在保安公司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刚巧一哥和小迷糊他们也从外地赶了回来,于是平常颇为冷清寂静的偌大三层小楼也总算多出了几分烟火人气。
一哥何平两个老兵从小都是苦出身,灶台上那点事多少都有一两个拿得出手的菜。
花玲珑头两年刚毕业那会也是自力更生熬出来的,再加上这女人嘴馋嘴刁手又巧,所以那些鸡鸭鱼肉的重头都是她来负责。
楼云本人虽然也能对付个柿子鸡蛋之类的下饭菜,但如今高手云集就只能带着小迷糊一帮打下手。
而看上去无比爷们本人却更喜欢爷们的桃花,除了开车买酒,就再没什么事能帮忙插手。
至于唐风月,这家伙倒是甩手掌柜一般叼着烟找了台电脑斗地主,一副大爷做派。
不过别看他这时候潇洒自如,但之前掏钱那会,脸苦的可真不亚于刚吃了好几十斤的顶级黄连。
楼云请客,自然还是他这个移动提款机来出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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