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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帝种田:扑倒摄政王-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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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翎撇撇嘴,装作不悦,心却有些暗喜,觉得似乎又与他回到了日常状态。

    “你那么早到阁里来做什么?那些乾国人好不容易走了,我还以为你会好好歇一歇呢。”

    荀朗取食的手顿了顿,淡淡笑道:“哦。昨夜忙得晚了。想着不能迟到,睡意散了,干脆早点到这里来看会儿闲,也一样是休憩。”

    凤翎赶忙笑着附和:“没想到,还遇见了个会说的女先生。”

    “恩。”

    “你整日在内阁跟那帮老油条掐,太无聊了。我把那个小丫头派给你做侍女。让她时常说说。红袖添香,解君疲乏,好不好?”

    荀朗听了,笑容有些僵硬,对着那张讨好的脸望了一阵,方微微蹙眉道:“也好。多谢主公体恤。”

    他一本正经唤她“主公”,到叫凤翎发了愣,不知如何作答,便只是讪讪干笑。

    “话本这东西确实是门可怕的学问啊。”荀朗轻轻叹了声,“什么刘明辉负心李鸯……”

    “原来她还说了《玉碎记》?”

    “恩。这二人的初遇简直是一起刑案。亏你还能看得那样起劲。”说起诡异的男风纠葛,荀朗的脸色到底有些不自然。

    “刑案?哦。你是说刘明辉qiang暴了李鸯。”天子想起话本里那一段,不由捂嘴窃笑,“哎呀。那是因为他误以为他是仪凤楼的清倌人嘛。”

    荀朗看见她那突然猥琐的表情,无奈地翻了翻眼。

    凤翎正拼命寻话,听他挑了自己喜欢的话题,很是松了口气,便满嘴跑舌头地胡说起来:“刘明辉后来浪荡也不是真对李公子变了心。李鸯为他舍家别业,失了原本的富贵悠闲。刘明辉是想用那种方式了却他二人的孽缘,以期让公子回到正道啊。要不为什么到了最后,李鸯杀人受刑时,那姓刘的非要与他同死呢?这叫……”她翻翻眼,想了一下,找到了句里的现成话,“哦,对了,叫‘悲欢离合总缘情’。舍弃亦是源于爱慕。你要知道,写话本要写这种矫情的故事,日常日子太过平淡乏味,不是作死作活的风月有哪个要看啊?”

    天子得意洋洋说完自己的评,又往嘴里塞了口糕。

    “舍弃亦是源于爱慕……”荀朗搓了搓指头沾的糖粉,垂着眼,若有所思。

    “凤翎。”

    “恩?”

    “你告诉我……究竟何为爱慕?”

    荀朗的这一句问,问得太过突然,问得天子差点把栗子糕吐了一身。

    “如果qiang暴也能成爱慕,那么……”他自嘲地扯了扯嘴角,如玉的脸漾出一丝惨淡:“你所谓的爱慕,当是一场酣畅的鱼水之欢吧?”

    他低着头,并不看她。

    她却已经面红耳赤,结结巴巴:“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他坦然微笑,不慌不忙。

    “一本《安乐志》写的全是好故事。可惜我自作聪明了许多年,不屑去读懂里头的要义。今日那说的小姑娘也没能讲明白。你研习这我要早,可否指点一二呢?”

    凤翎努力维持着傻笑,心却已经开始打颤。

    “这种东西怎么能用三言两语说清楚。”

    “哦……这种东西说不清楚。”他抬头望着她,目光澄澈,声音微哑,“那么……凤翎是否爱慕荀朗?”

    凤翎瞠目结舌地望着他,不敢相信他竟会用这种直截了当的问话方式。

    “子清,你怎么……怎么……”她仍在试图用嬉皮笑脸把他拉回日常,“哎呀,我知道了,今后好好做学问,再不看这种杂。你不要说笑了。”

    荀朗仍是一瞬不瞬地望着她,平静的脸没有一丝笑纹:“主公,属下没有说笑……而是在征询圣意。”

    凤翎被他看得收起了笑,脸色苍白,嘴唇冰凉,侧过脸,默了好一阵。

    阳光照射到她朱紫的皇袍,泛出七彩光晕。

    轩外的鸟雀叫得越发欢畅。

    在荀朗以为她要一直这样哑下去时,她却终于开了口。

    “凤翎当然爱慕荀朗。这是东夷人尽皆知的事。何况还有宣政殿前的血誓……我可不要……不要天诛……”

    “那么,是从何时开始的呢?”他截住她的话,继续平静地发问。

    她扭回头,望着他,微微蹙眉。

    “臣分明记得,先主公在时,主公是从来不与臣多话的。”

    “我那时觉得你是姐姐的人,所以……”

    荀朗呼吸一窒,犹自强笑道:“那么,是从何时候起,主公想到要把‘姐姐的人’变成主公的人?”

    她咬着唇,不知从何说起。

    “是已经忘记了?还是……”他的笑容更加温柔,目光却渐渐黯淡,“原本从未开始过?”

    “不是的。”她急切地盯住他,“我不曾忘记。白石头山,是在白石头山”

    “白石头山?”

    “不错。是如今兽苑狮虎山的后头。那个时候,它还光秃秃的,堆满河滩里拉来的白石头。”

    荀朗的脸写满疑惑。

    “太丢人了……你大概已经不记得了。”凤翎尴尬地笑起来,下意识地捏着盘子里的糕饼,浑然不觉栗子糕已经全被捏碎。

    “最初……我确实是觉得你这人无趣,事事讲究,样样精通。只有姐姐那样优秀的人,才敢与你扯关系。可是那一天……天狗食日……”

    “天狗食日?”

    “那一天,灵台预警,母亲和大人们都到神宫诵经祈福。整个离宫全是镇邪鼓的声音。他们关照我不要走出院子,说一到日亏时,那鼓声有了法力,不但能镇天狗,也能震碎人的魂魄,可是……鼓声太响了,竟把我的马吓得跑出了马厩。我怕它寻不回来,偷偷溜了出去,想着在日亏前能赶回宫苑的。结果……遇见了你。”

    她不知想起了什么,脸露出了羞怯的笑意。

    荀朗一脸错愕。

    “你说的可是天顺十三年的那一回日食,灵台待诏算错了天象,日亏整整提前了两个时辰?”

    凤翎点点头。

    荀朗忖了忖,凝着眉,缓缓道:“可我那时候已经是个神官。日食的那一天,是必需要一直留守神宫的。”

    天子瞪大了眼,娇羞的笑意瞬间被惊愕撕碎。

    荀朗看见她脸的变化,止住话,微微眯了眯眼,忽然又温柔地笑起来。

    “按理……该是这样的吧?可是那一天,我……确实是溜出来过的。”

    凤翎明显松了口气,剜他一眼,低下头笑而不语。

    荀朗仿佛有些走神,竟随手拿起案那只已经被凤翎喝干的空杯,凑到了唇边。

    待他发现天子正用诧异的眼睛打量他时,便又笑笑道:“这样早的事,主公到还能记清楚?”

    她一愣,脸渐渐飞起红云。

    “对你可能只是件小事。对我,却是忘不掉的。”

    “哦?”荀朗死死捏住了杯盏,暗暗咬紧了牙,“因何忘不掉了呢?”

    :

第169章 第 169 章 螳螂黄雀(六)() 
要说死前还有什么心愿的话。 更多精彩小说请访问我想,像话本里写的那样,生为一个女娃,存活一世,经历过一次英雄救美,算是没有遗憾了。

    我,十一岁,不是美人,也从没遇见过像样的英雄,临死之前,终于被一只穿着怪的鬼怪搭救了。

    一片黑暗,满耳鼓声。他攥着我的手,一点都不放松。

    我知道他救不活我。

    可是……

    我已经没有遗憾了。

    ……

    天顺十三年,我依然和家人一起生活在离宫里,脑袋也依然不大灵光,。

    离宫很大,大得涵盖了三山两川,可我却觉得它小。因为十一年来,我早已用脚丈量了这里的每一寸土地,却始终没能踏出去。

    姐姐说,天恩地厚,才让我这样的傻子生在了帝王家。不用坠入那“干戈日寻,民卒流亡”的人间地狱。

    “外头到处都是战死或者饿死的鬼魂。像你这样的傻丫头,肥肥嫩嫩,要不了片刻会被他们吃个精光的。”

    她说这话的时候表情严肃到几乎凶恶,把我吓得直哆嗦,可是,站在她边的那个小神官,却分明在偷笑。

    拿别人的害怕做乐子,真是最恶劣的行为。

    我打不过姐姐,不敢忤逆她,只好更加痛恨那个偷笑的神官。

    天恩地厚……

    天有多高,地有多阔?我从来都不知道。三山两川,是我的全部天地。

    今天,撞了百年不遇的天狗食日。整个离宫的人都神神叨叨,怪模怪样,大家都只想管着自己的性命不要被天狗吃了去,便也没有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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