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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住,一定要给我顶住!”乌桓军也早已配备了马镫和马鞍子,本来没有太大的劣势,但各种不利因素同时作用,使得乌桓军毫无抵抗之力,极不甘心的丘力居,竭尽全力的叫喊,以期望挽回颓废的局面。
但一切都是枉费心机了,溃败之势怎能靠一人之力挽回?
“叔父,快走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来将名叫蹋顿,他只有十七岁,却生得豹头狼眼,虎背熊腰,身形样貌都不输于丘力居,露出了虎将的趋向。
“丘力居,你走不了了,吃我一枪!”还未等丘力居做出选择,突然一声厉喝,银枪小将怕马而来,风驰电掣般来到丘力居身前,拧动那杆银枪分心便刺。
“赵云!”丘力居不及细想,从那银枪白袍玉狮马,便认定此人必是赵云无疑。
丘力居的判断丝毫不差,来将就是赵云,他早就锁定了目标,便要将其生擒活拿。攻出的一枪迅猛至极,逼得丘力居十分狼狈,才躲了开去。但不等丘力居反击,赵云的第二枪又已攻到,丘力居大吃了一惊:赵云的武艺竟然这等厉害,看起来自己是太过自大,这才导致惨重的失败。
稍一分神,丘力居大有中招之势,一旁的蹋顿来不及多想,挥刀急攻赵云,解救自己的叔父。
咦,赵云惊呼了一声,蹋顿这一招力贯长虹,威势着实骇人,他不得不暂时放过丘力居,来全力对敌蹋顿。赵云双臂运力,将亮银枪向上一举,只听得当啷一声,将蹋顿的刀崩了开去。
“好大的劲力!”蹋顿赞叹之声脱口而出:“你就是赵云?”他不禁问了一句。
“正是!”赵云的语气充满了舍我其谁的威势,他看了眼面前的勇将问道:“你又是何人?”
“蹋顿。”这声音明显弱了两分,原来还七个不服八个不愤的样子,如今领教了赵云的武功,自己独战根本就不是对手,那股傲气也荡然无存了,忙凝神静气,挥刀攻向赵云。
但赵云是何等人物,他此时已经成年,不但是招法精熟,力量也十分强劲,几乎到了人生的巅峰。不待蹋顿招法攻至,赵云拧枪疾刺出去,竟然后发而先至,直取蹋顿的哽嗓咽喉。
“不好!”蹋顿一声呼叫,哪还敢逞能,急忙收招躲闪,尽管十分狼狈,却也有惊无险,化解了赵云志在必得的杀招。
丘力居死中得活,惊出了一身的冷汗,但他来不及喘息片刻,见侄子也是险象环生,心中不由得大惊,又抖擞精神,冲上来双战赵云。
叔侄两人双刀并进,你来我往瞬息万变,二人使出浑身解数,却仍然讨不到半点便宜。
数招过后,丘力居总揽全局,见手下将士基本上冲到了山坡之上,若再耽搁下去,恐陷入敌军包围,被赵云所擒。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丘力居大喝一声:“撤!”便虚晃一招,丘力居拖刀拍马便走。
蹋顿也早生了退意,他毫不犹豫的跟上,一溜烟的冲上了坡地。
“兄弟们,不要手软,痛打落水狗,杀啊!”赵云一声大喝,带领着将士一阵狂追,斩杀乌桓兵千余,给了丘力居一个沉痛的教训,这才守兵返回。
偷鸡不成蚀把米,丘力居吃了个爆亏,付出了两千多士兵的代价,他真的不甘心啊!
“不能就这样算了!”盔歪甲斜,一脸尘土的蹋顿,也心中不平。
“建平有赵云坐镇,我们叔侄不成啊!”丘力居叹息了一声,现出一筹莫展的样子。
“赵云?就是此贼再厉害,他能够分身吗?”见到叔叔一副抱恨的样子,蹋顿先是无计可施,不过他灵机一动,随口道出了真谛。
“对啊!”丘力居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他轻拍了一下侄子,微笑着赞许道:“既然赵云分身乏术,那我们就采用骚扰战术,对准建平的粮道,给予无穷无尽的袭击。”
“侄儿愿领命前往。”蹋顿流露出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充满豪气的讨令出战。
望着一脸稚气的侄子,丘力居沉默了。兄长死得早,就留下这一个侄子,唯一的骨血,若是有个三长两短,可对不起去世的兄长啊。
“侄儿长大了,叔父不必担心,侄儿自有分寸。”见叔父还在迟疑不定,蹋顿猜出了他心中所想,言语之中带着几分恳求的音调。
武夫吃软不吃硬,侄子的示弱,让丘力居心中一软,轻声叹息道:“去吧,不过要注意赵云。”
“知道了。”蹋顿应答了一声,他心中却想着如何让赵云好看。蹋顿还是小了点,他自认为再成长一些,定不会输给赵云。
赵云收兵回城后,自知丘力居不会善罢甘休,便命令各个大小城池严防死守,不给对方以可乘之机。
“前次粮草被劫,又与乌桓开战耽搁数日,恐伊通军粮不济,需尽快筹集粮草,早日运抵前沿。”军中无粮不战自乱,赵云自然是心急如火,与宋智等商议押运粮草之事。
宋智、甄豫等均是一脸忧色,其中更以阎忠最为焦急,他和贾诩初来乍到,寸功未立而身居要职,若是好朋友在前沿战事不利,对于二人的影响将极是不利。因而阎忠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整日中神不守舍,一颗心都飞到了前沿。
此时的贾诩,便像知道好友担心一般,他虽不知后方的情况,却果断的调整了战略战术。
“刘平,你带领本部人马,进驻城外大营,每日操演不可颓废!”自得知延优、赫拉退却百余里,他便马不停蹄的赶回来伊通。由于是贾诩的部署,他并未追究刘平大败亏输的责任,而是委以重任,希望刘平洗去污点,同时让那些战败的新兵,重新振作起来。
什么?接替素利驻守城外?这不是让自己送死吗?刘平没有立即领命,而是咧着吃了苦瓜般的大嘴,流露出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
第二百六十三章 天下乌鸦一般漆黑()
见刘平尽显迟疑之色,贾诩一脸的不悦,他面沉似水,一双眼睛变得阴寒了起来。
啊!刘平心中一凛,身上不由得颤抖起来,他清楚自己的小命,就掌握在贾文和的手中,只要其追究战败之事,就是十条性命也活不成了。
“刘平领命!”刘平明白贾诩不是师父,是丝毫情面都不会讲的,他丝毫都不敢迟疑的接过了令箭。
贾诩没有再看刘平一眼,他把眼睛望向素利:“凌锋,你带领本部人马,袭扰延优的粮道,若能劫得对方的粮草,更是大功一件。”
劫粮?这可是个不错的主意,如今后勤补给线被切断,军粮已然不多,不出十日便要军中断粮。若能抢得延优的军粮,那可要一举两得的妙计。但延优、赫拉已经收缩防御,能轻易得手吗?
“末将领命!”素利虽是疑云满腹,但还是接过了令箭。这一任务是困难重重,否则贾先生也不会把此任交到自己手中。
好!贾诩心中充满了赞许,他虽可妙计横生,但领兵作战却是外行,没有素利这样有勇有谋之人,就有千般计策也是枉然。
“薛信,你负责伊通城池的防务,在此期间不得掉以轻心,确保伊通城防的安全。”贾诩又拿起一只令箭,望向了瞪大了眼睛的薛信。
“末将领命!”薛信心中还是又几分不愿,素利劫粮他干不成,但守城外大营,他自认比刘平可强得不是一星半点。留在城内也太大材小用了,但贾诩令出必行,是丝毫都不能违背的,薛信也只能领命而行了。
贾诩此法也是迫不得已,他是无人可用啊,若是多几个素利,那将是如何的得心应手。主公啊,你怎么还不回来,你这一去可不打紧,却带走了两位主母,那可是建平的一半力量,若是有主公坐镇,哪一个敢轻举妄动?
不但是伊通想念李毅,建平也是如此,两方面都缺兵少将,勉强支撑着局面。而此时李毅身在何处?他啊,已历经磨难,穿过了沙漠,冲破了重重磨难,来到了名马之都大宛国。
这是一个镶嵌在帕米尔高原的璀璨明珠,此处人杰地灵,水草也带着一股子仙气,竟然孕育出来一种天地灵物“汗血宝马”。
此马皮肤较薄,奔跑时血液在血管中流动,容易透过皮肤被看到,因而远看成微红之色。再加之马的肩部和颈部汗腺发达,出汗时先潮后湿,对于枣红色或栗色的马毛,汗后局部颜色会显得更加鲜红艳丽,给人以鲜血流淌的错觉,因此被人称之为汗血宝马。
汗血宝马是一种神秘的马匹,它外表英俊神武,四肢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