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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个绅士,我现在就该一把把你扔到楼底下去。”
“重头戏来了。”解雨臣无视他继续道:“我和吴邪第一次见面是在The Met Gala上,在大都会博物馆,你一定知道这是时尚界的奥斯卡,获得它的邀请是对一个模特的最高赞许,走它的红毯可和其他地方不一样。那次我特别仔细地着装,出了一把风头。其实人人差不多都出了风头,因为出现在这里本身就很受瞩目。我看到的男男女女都神采飞扬,精神抖擞,格外优雅有礼,好像他们什么脏事都没干过一样。只有吴邪不一样。”
“我设想过无数次我们的初识,在惊天动地的时刻,在狂风暴雨的背景下,我们目光相接时一秒便是万年。但此刻他只是出现在璀璨夜色里,仰望着漫长的石阶,罡风浩浩穿过他的发,一下就准确又敏捷地抓住我的心脏。”
“他下了宾利车后表情有点冷淡,风尘仆仆又带点茫然,穿得很简单——我到现在也能记住——两扣式手工西服和一双Brooks Brother皮鞋,那年的主题是机械和现代,他为了贴合主题佩戴了几枚用手表机芯做的袖扣,不过也仅限于此,在饕餮盛宴似的气氛里方枘圆凿。我西装上衣的美人眼里别了朵郁金香,方便献殷勤,但他插了支万宝龙钢笔。他拍过一些很出色的时装照,也写过评论,可以看作时尚圈人士,不过他来参加的更多原因是因为切尔西硬拉着他来。他曾向我直言'看过真正的贫困和苦难之后,我很难再对纸醉金迷感兴趣'。”
“切尔西是挽着他的女伴,一位NYT的时尚评论人,她和吴邪关系很好,我就为这个勾引了她好久。我没看清他的时候,还觉得切尔西拉了个银行经理过来,还对着朋友取笑了一下。不过等我看清之后,我真想狠抽自己几个耳刮子。由于我一直盯着他看,他感受到我的目光也转过头来看我,我一时脑子发懵,血液一下子冲下来打乱所有的思考,条件反射地调出个笑来,他愣了愣,也只好回笑。于是我们两边默不作声地□□半晌,后来切尔西也对我□□一下拉着吴邪走了,我站在原地懊恼了好久,这么好的一个搭讪机会,我原本可以顺势上前和切尔西寒暄,然后自然而然地和他攀谈几句,而我竟然只是傻乎乎地对他笑!”
作者有话要说:
☆、星尘的舞台
“走红毯时吴邪背影有点不自然,频频回头看我,不过转头速度太快,没弄明白他在想什么。就算他在和切尔西说'快看插花的那个傻逼,他裤子拉链开了',我也很受鼓励,面对镜头更加自信满满。我对自己的外形还是有几分把握的,我也擅长利用这个优势。进了博物馆以后,切尔西特意站到我身边,我的女伴挽着我的左臂,而切尔西挽着他的右臂,所以在切尔西的安排下,我就和他肩并肩站到一起听致辞了。”
“荣誉主席的致辞一完,我去取了两支粉红香槟,他看着我走过来时似乎整个人都处于一种纠结的状态,这种状态等到我在他面前站定时表现得更明显。我把酒递给他,他默不作声地抿了一口,他肯定不知道这是'The For Two',也肯定不知道它有什么寓意,不然不会喝得那么干脆。我告诉他我是解,给他写信的那个,他愣了愣,表情由短暂的意外变成轻松,然后说,他一点也没料到解是我,因为总是感觉我活得离他很远。我问为什么这么说,他露出挪揄的表情笑道,编辑部的时尚评论人都说如果你生活在上世纪,就是胶片杀手,而生活在现代,就是内存杀手。你没发现到你的时候闪光灯格外亮吗?”
“我说所以你走红毯的时候一直看我,就是因为我好看?他避而不答,抬头看看屋顶,低头看看鞋尖,又看看周围。我看着他局促的样子,真想一把把他扯进怀里,忍了半晌,还是忍不住靠近他,问他是不是真这样认为。靠近他的一瞬我感觉全身的毛孔似乎都张开了,急切地捕捉他的气息,他没有喷任何香水古龙水,只有淡淡的衣物柔顺剂和柠檬水的气味,却比什么都好闻。但他看着我靠近的时候,眉心一皱,条件反射地后退了一步。”
“哦,对了,我忘了,我们还不熟,我并不知道他的心意。纵使我爱他爱得深入骨髓,纵使我能轻易夺走世人眼球,但这并不是让他爱上我的条件。我的笑有点挂不住,之前的自信被挫伤大半,为了掩饰这种在他眼里十分怪异的失落感,我换了个话题和他聊天。整整一个晚上,让我无比激动期待的夜晚,就在不痛不痒的朋友间的谈天里流失了。我邀他一起吃夜宵,但他说要回家写新闻稿,抱歉地看着我,我摆摆手说没关系,目送着他的车离开我的视线。”
“后来的相处时间里我一直努力把持着自己别做出任何过激行为,但又忍不住小心地试探他,有时候我窃喜得嘴角咧到耳根,有时候我又失落得无以复加。他笑的时候我也忍不住开心,他落泪的时候我感觉心脏都被攥成一团废纸,这种心思是我从来没体会到的。曾与我在一起的那些人,有些比他聪明细心,有些比他美丽或英俊,有些比他富有,但他偏偏不可替代。我不知道我到底看上他哪里,但只要是属于他的东西我就全都喜欢。”
“他是自由职业者,因此他可以陪我去陌生的国家出差,我们一起去了许多城市,他不论在哪里也能找到挑动心弦的东西,在此之前我不知道这世上竟还有这么多快乐的事。我穿上奇装异服,在澳门的疯堂十号里与艺术家们装神弄鬼;他驾驶着一辆租来的道奇战斧,卷着夕阳和燥热的空气冲杀过迪拜的沙漠;我夹着冲浪板滑过堪培拉的黄金海滩,在被清澈巨浪吞没前拍一张满目碧亮的照片;他为避雪走进圣彼得堡的一家贫民酒馆,用吉他弹一支让衣衫褴褛的人们也狂舞的曲子;我乘电车穿过小樽的落樱和森绿,走近一座金粉褪色的朱红鸟居,给古老的武士们献一把关西钢刀;他领着加尔各答的流浪儿们,从浮着莲花的井里用线桶打一桶桶水,给他们清洗脏污的棕红的脸庞,梵音和明亮的阳光像风一样滤过身体。我们一起狂笑,一起痛哭,一起行路,一起灰头土脸地躲进一家旅馆,一起狼吞虎咽地填满空虚的胃。一起高兴,一起愤怒,一起悲伤,抢同一瓶酒,坚持要帮对方背行装,刮出身上最后一分钱买饮用水,抿一口润湿起皮的嘴唇,然后说着我不渴把水递给对方。一起骄傲,一起失落,一起漠不关心,一起搞孩子式的恶作剧,一起匍匐在神明和星河脚下,却不愿对任何人低下理应高昂的头。瘸脚和雪盲互相搀着在雪山里走,遇到凶险的情况时,冰镐死死扎进冻土里,不管不顾地要把失足的那个人拉上来。”
“我们越来越依赖对方,整天整天地呆在一起,但吴邪始终没有任何想要超越朋友关系的举措,反倒是我喜怒无常,霸道易妒,让他感觉不解和尴尬。后来我总算想开,心里只剩下一种悲哀的满足,就算永远这样也好,就算永远无法吻他,永远无法拥着他入眠,永远无法品尝他每一个属于我的时刻,也没关系,只要别离开我,他结婚生子,都无所谓。只要别离开我。”
“我原本都已经想开了,不在乎了,”他低声说道,深邃的瞳孔里闪动起一种夹杂着恼怒的火光,“但他偏偏来招惹我。让我连这一点卑微的满足也没法享受。”
“吴邪似乎是察觉了什么,一夜之间疏远了我。不再和我一起吃饭聊天,也不再一起出去旅行,开始时还接电话,尽管语气很冷淡而且暴躁,后来连电话也不肯接。我上门找他,请求他告诉我到底是什么让他生气,然后他就在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租了房子,搬出了我知道的那个地方。和他在一个工作室的摄影师说他出差了,但他分明没有,因为他的盆栽没从阳台搬进屋里。他和我在同一个城市,我却见不到他,找不到他,抓不住他,这种日子我一天也受不了。于是我横下心,花了一大笔钱给他家隔壁的那户人家,让他们出去旅游,而我暂住在他们家,我等了两周,天天搬着椅子坐在门口。我一直都活得无法无天,唯我独尊,害怕的次数屈指可数,但这次我是真害怕了。我开始胡思乱想,不停地揣测,他是不是发现了我对他的想法,是不是开始厌恶我,还是说他听说了我那些糜烂混乱的过去。但他为什么不直接对我说?我宁愿他用最直白最恶毒的语言狠狠刺伤我,我甚至这么希望,这样我就可以克制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