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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同人)[花邪]他忽然不在乎自己的肝了-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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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是……那么……浪的一个人。”
  他其实也不是真的要窥探隐私,只是那个叫吴邪的年轻人死了以后,解雨臣的情绪就一直喜怒无常,高兴时就大笑起舞,消极时也不掉泪,就喝醉了在街头寻衅斗殴,砸碎家里的一切易碎物。这些都是发泄,但不是合理的发泄,他的情绪压抑到危险的地步,多诺凡知道只有让解雨臣把对吴邪的情感宣泄出来才会让他好受些。尽管这是在揭伤疤,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果然解雨臣用极其冷漠的眼神把他剜了一遍后,还是坐下了。
  “发誓你不告诉任何别的人。”
  多诺凡举起双手,“我向上帝耶稣真主太阳神宙斯奥丁毗湿奴如来佛祖玉皇大帝伊邪那崎……发誓,如果我告诉别人,我的penis就变成三厘米。”
  “你的penis多长关我什么事。”解雨臣咯吱咯吱地嚼碎一块冰,就着冰块喝了一大口百利甜酒,“我告诉你,这可不是什么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
  “那肯定是王子降服恶龙的故事。”
  “可以这么说。”解雨臣的脑袋枕在硬邦邦的木头椅子上,他若有所思地低垂下眼帘,鼻梁如同雪峰,在玉色皮肤上投下半扇蝶翼般的阴影。日色沉浮在他黯得看不见一丝光亮的瞳孔里,那里面黎明稀薄,星火寥落。                    
作者有话要说:  

  ☆、盛世狂欢

  “看到吴邪的文章是一次偶然,我应该感谢走进书报亭翻《纽约时报》的那天的我,那是个下雪的清晨,我无所事事地在时代广场乱逛。那时我正好遇到事业和思想的双重瓶颈,不知道当模特有什么前途,吃完青春饭还能做什么,况且这个圈子又是那么脏乱。有评论人撰文称我们是新'垮掉的一代',我们就带上美女和礼花手枪杀上门去,把他们折腾一顿。我吸毒,酗酒,跟脱星和摇滚歌手夜夜狂欢,疯了一样地工作,精神消沉,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因为谁都这样。所有人都是我的朋友,所有人又都全不是。我买了份杂志,坐在长椅上,不看社论——反正都是满篇大话和谩骂,也不看时尚评论——评论人都爱通过踩低模特来抬高自己,把杂志像洗牌一样翻过去,阻止我的是他的摄影作品。他那时在伊斯坦布尔,拍的照片有些是色彩缤纷的,比如圣索菲亚大教堂,蓝色清真寺,托普卡匹皇宫,斑斓的民居和舞者的裙裾,还有一些照片是黑白的,深冷的井口里仰头眺望的一只猫,衣衫褴褛的流浪汉跪在苍凉的祭坛前,褪色的壁画,地铁里昏昏欲睡的上班族,在铁笼里拼命想要挣脱的雏鹰。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十一张图片我看了一个小时,被那些线条和颜色深深震撼,这是一种只有在你穷尽气力地爆发过之后、颓然地沉默下来时才能体会的情感,用孤独到极点的视角观察人世,才能拍出这样的照片。”
  “听起来很酷。”多诺凡评论道。
  “我抓着杂志冲向书店,买下了三年里所有的《纽约时报》,售货员从仓库里提出一堆堆的杂志给我,我就坐在书堆上一本本地翻,没有吴邪的名字的杂志,我就毫不留情地扔进垃圾桶。等我把杂志全都搬上车后,我又买了他全部的书,其实也只有两本,里面是他的思想和跋山涉水的经历,那两本书已经被我翻得脱线了。在这一束光明射进之前,我似乎一直生活在地下室里,里面的装潢和陈设极尽繁华,但阴骘、潮湿、腐败、毒瘤孳生;我的一生,在他的名字出现后才开始计时。”
  “吴邪主要在纽约时报和国家地理上投稿,我订了这两本杂志的全年,由于出差的时间总比在家的时间长,有时出差是月初,我每去一个地方就要瞧瞧那里的书报亭,他的一篇文章我要读很久;有时月初在家,我每早第一件事就是从床上跳起来,看看外面的信件箱,经常一天看七八次甚至十几次。有时候杂志比平时出刊晚了些日子,我失望得要命,情绪恶劣一整天。朋友们常取笑说'每月的月初是解雨臣的大姨夫期'。噢,抱歉,你应该不懂什么是大姨夫,就是men's period,一个中文热词。”
  他流露出惊惧的表情,“中国男人也有月经吗?”
  “当然不,这个词只是用来形容一个人周期性的消极的精神状况……Shit,和你解释不清,请你忽略这个细节。”
  “不不,我听懂了。”
  “真的?”
  “是的,我听懂了。”
  “好吧,那就好。不过你有没有搞懂这个词没什么要紧的。我接着说。总之,接下来的整整四年,我通过他的文章和照片和他一道去了很多地方,想像自己正追随在他身边。他在松恩峡湾的山顶,浑身浴着极光的灵魂,我在山脚烤着一条大马林鱼;他在犹他州的格兰峡谷,拄着登山杖行走过火红的鲍威尔湖,我推着抛锚的吉普在公路上艰难地走;他在梵蒂冈城国,他在圣彼得广场拍下教皇的册封仪式,我在钟楼上画下雪白的法衣、粉红的三角帽、璀璨的权杖;他在印度尼西亚的东爪哇岛,站在布莫罗山上拍下旋转的星空,我在另一座山头远远地眺望他。有时候我觉得他似乎并没在遥远的世界尽头,而是就在我身边。我在厨房调酒时,他在书房里敲着电脑;我在书房里看书时,他在卧室里午睡;我在卧室里午睡时,他在浴室里往浴缸里放水;我躺在浴缸里听歌的时候,他又在厨房里拌一盆沙拉。他不常抽烟,不常喝酒,私生活健康,简直是我的翻版;我努力向他靠近,但我不可能活得那么清心寡欲,而是我在一个无法挣动的泥潭里。我越厌恶自己的生活,就越狂热地贴近他。有人说这是爱,随便它是什么,随便他们说它是什么。第三年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了,想和他见面但一直没有机会,只好写信给他,每周都写。四个月后他从俄罗斯回来,回给了我一封信,天知道我收到信的时候是什么心情,我几乎抓不住信封,得坐下来平复半天心情,才小心翼翼又迫不及待地打开它。我用中文写的信,又不确定他是否能看得懂,又用英文再写一遍。他的回信用的是中文,是非常秀逸的瘦金体;他告诉我他回家时被信箱吓了一跳,因为从没人给他手写那么多信。他与我讨论一些我在信里提到的观点和疑问,并感谢我的关心,还有一些他的旅程中遇到的事和人。我真恨不能他现在就在我面前,把他死死抱在怀里再也不松手。如果说之前的我还能抽身的话,那我现在肯定要死在名叫吴邪的水池里了。因为在此之前他在我的认知里只是一堆图片和文字,还有一个任我捏造的模糊的影子,但现在,他是实体,是可以触摸到的温度。我对他开始有欲望,我爱上他了。”
  “后来我们改发E…Mail,因为我们都不断更换着落脚点。之后我们通信一直到我们见面,一年多,一百多封信,这几乎是支撑我保持理智的全部支柱。他每封信的落款都是'你的朋友吴邪',他当然不知道我多少次被这几个字狠狠刺伤。我不断地告诉自己忍耐忍耐再忍耐,不要贸然去打扰他的生活,要先与他建立感情,谁会无缘无故地爱上一个陌生人。但有时候想他想到无法忍受,我会去找从前的情人,我没有办法。如果我不转移一下注意力,我一定会被这种狂热的单相思烧成灰烬,从此对任何火星都置之不理。还有一次我被绝望折磨疯了,和狐朋狗友连续几个晚上寻欢作乐,想把自己溺死在人海里,然而狂欢到一半我却忽然精疲力竭,像是被人兜头泼了满身满脸的冷水。因为我看到他给我发的好几封未读信件,开头就是什么'这几天忽然没有你的消息,我很担心'、'如果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务必告诉我,我一定会尽力帮你'之类的话。我真恨自己为什么忘记关掉手机,但我又真庆幸自己忘记关掉手机。他在困惑,他在担心我,他因为我杳无音信而焦急地揣测。我攥着手机,像个神经病似的笑个不停,我好像是太高兴了,又好像是太痛苦了,笑到最后,哽咽一下子冲上来扼住我的喉咙。我得强忍着才能不掉下泪来。”
  多诺凡说:“你的朋友肯定以为你疯了。”
  “那一阵我的确是疯了。不过那晚大家嗑药的嗑药,豪饮的豪饮,□□的□□,谁有空理我。只有坐在我腿上和我接吻的那个脱星注意到了,因为我一把把她扔到游泳池里去了。”
  “如果我是个绅士,我现在就该一把把你扔到楼底下去。”
  “重头戏来了。”解雨臣无视他继续道:“我和吴邪第一次见面是在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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