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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梧桐叶落时-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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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文明手中的余秋雨著作,全部都是新华书店买的正版图书。一本文汇出版社2002年版的《山居笔记》,已被翻阅得严重变形,书脊和书页几近脱落。在每一页上都有金文明用红蓝铅笔画下的记号,红蓝铅笔所及之处大多为古代典籍中的人名、地名、年代、官职和诗文的引文。金文明说,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疑问之处,而最后核实下来,没有问题的比例很低。    
    笔者看到了金文明为写作该书所作的卡片,这些卡片起的是索引卡的作用,每一张卡片上抄录的,都是余秋雨著作中有疑问的段落和词语。    
    在一本笔记本上,笔者还看到金文明自己动手编写的一份长达数页的王安石年谱简表,这份年表上,有根据王安石出生年月日顺序排下的公元年份、年号,王安石的年龄、官职,以及当年王安石所在的地点。此外还有一份王安石主要诗歌作品的标题汇总,这些诗歌标题后面均标注着有《王安石集》和《王荆文公诗李壁注》的页码。对于每个需要查证的作家诗人,金文明都会如此去做一番案头工作。    
    金文明的严格和苛刻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即使对自己也是这样。有一次金文明在《咬文嚼字》上发表了一篇短文,其中涉及元朝修宋史的部分,他想当然地落笔为“作于元朝初年的宋史”。文章发表后,这一错误并没有人发现。在2002年11期的《咬文嚼字》上,金文明化名赵鸣成,发表了《元朝修宋史不在初年》,以教训的口气指出自己前一篇文章的错误。文章结尾这样写道:“古语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希望这个教训能够引起作者的重视,那么,同样的差错以后就可以避免了。”    
    《石破天惊逗秋雨》未售先热,但该书出版过程却一波三折。2002年6月,金文明应上海一家出版社之约开始撰写《石破天惊逗秋雨》。花了三个多月写完全书以后,金文明却被告知此书出版计划已被取消。    
    此后金文明先后与8家出版社联系,但看完书稿后,出版社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其中不乏出版社提出这样的建议:如果能请余秋雨为之写序,我们愿意出版。直到今年6月,《石破天惊逗秋雨》才由山西书海出版社出版。与此同时,该书的台湾版权也已售出。7月31日,《团结报》副刊发表王艾宇的文章《探讨一个词》。转录如下:  探讨一个词 王艾宇    
     “硬伤”似乎是伴随媒体关于余秋雨先生文字差错之争而出现的一个新词,其实不过假借医用术语,以表示对文字差错的一个形象叫法。但“硬伤”也不尽同于一般性的文字差错,在词义表达上,它显示的差错程度显然是大于一般性文字差错的。它有这样几个特征,其一,它是表示严重常识性文字差错的。比如某报刊有《重建圆明园话题》一文,内云:“八国联军焚烧了我皇家园林。”这当然错误。火烧圆明园的是英法联军而不是八国联军,这对于受过基础教育和看过近代故事影视剧的普通中国人,实在已是常识。像这样常识性的错误就叫“硬伤”。其二,它是相对一定知识背景,表示一种与此背景不相称的文字差错。比如某报刊有一文,题《金石之声,余音绕梁》,内云:“鲜活的语言扑面而来,每每令人大快朵颐。”“朵颐”是个旧词,本意是指人用嘴嚼食物,引申作嘴巴解。显然,这里作者是望文生义,见有“朵”字,即将“朵颐”理解为是人的耳朵了。这不是普通的错误,但如这错误是出现在中学生作文里,则不足为怪,因为中学生的玩弄名词,乱用名词,习以为常。可现在的错误是见之于发表的文章里,犯错误的背景不同,错误的性质也就不同,这自然也该叫“硬伤”。其三,它是一种明显的错误思维倾向。比如近见某报刊有《人就是人的身份证》一文,内云:“中国讲了几千年的儒,人与人之间还是处于儒学创始时的样子,即孔丘先生当年所叹的‘人心不古,世风日下’。”这里所引孔子的话,全是“想当然”,稍具一点儒学常识的人,都不会把这种意思的话安在孔子名下。引错一句半句名人之言不是大问题,可怕的是拿那样“想当然”思维,凌驾一切,大棒胡抡。什么叫“中国讲了几千年的儒”,到头来还是“儒学创始时的样子”?看不看一下实际?别的不说,就说吃喝拉撒睡,喜怒哀乐忧,今人还与古人一模一样?欺人之谈!自觉是哲人、通人,仿佛参透古今,洞彻宇宙,其实不过是说了些泛浮无聊的大话废话!我看这也是一种文字“硬伤”,并且可能是根深蒂固最难克服的“硬伤”。    
    前面说到余秋雨先生,这几年真是他的多事(多事未必不幸运)之秋,麻烦很是不少,而首先就是硬伤缠身。根据我上面的意见,现在来清检一下那些纠缠于他身上的“硬伤”,有些根本是算不得数的,比如在余氏著作中,引用有大量的古典诗词之句,转引中出现有错字错句问题,这就算不得是什么“硬伤”。著作人引文出错是常有之事,即使大师一级人物也在所难免,梁启超的《清代学术概论》,引文数百条,经朱维铮教授校订,似乎十之八九都有征引差错,但这并不影响其学术价值。我这样说不是鼓励胡征乱引,而是说“小眚不掩大德”,对于不影响基本学术原则的一般文字差错,可以不必斤斤计较,更不可因瑕弃玉,唯事嘲讽,连很有价值的主体也一概否定。那么摆在余先生面前的所谓“硬伤”,都该一风吹了?不是,凡事总以有分析为宜,不能搞绝对。余氏著作确实是有“硬伤”的,有些还相当典型。比如有人指出的“致仕”一词,本是古代官员退休的专用语,而余先生将其当求官之意使用了,意思满拧。这样的错误发生在一位著名文学教授文章中,自然会骇人听闻。而如余先生能本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态度,承认它的存在,也不是就如何丢面子的事。有道是“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勇于承认错误可能还会博得更大的尊敬。余先生本    
    人也说过这样的话:即使批评文章用词尖刻,也是“包装粗砺的无价馈赠,谢都谢不过来呢!”可遗憾的是,他的言论和行动是两分家的,具体到别人的批评,他简直是一触即跳,而且文过饰非,几乎不容他人一字置疑。就说他的这个“致仕”的错用,按说称得上是文字丑闻了,可他气壮如牛,偏不认帐,还振振有词地强为辩解说,他是“用现代话语写现代散文,因此必须服从现代规则”,所以他将“致仕”解作求官,并没有错误。可是请问,阁下既称是“用现代话语写现代散文”,那为什么不干脆就用现代话的求官之类词语,偏要用不是现代话的“致仕”?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这种强词夺理除只能越描越黑外,还透着一种胡搅蛮缠的霸气。对于胡搅蛮缠的人,大家都是见过的,对那种人就是美如杨贵妃,我想你见着也会只想拔腿快逃。最惨的恐怕还要说是余氏散文的发烧友(不必讳言,鄙人也是《文化苦旅》的喜爱者,却说不上发烧),面对偶像如此地布鼓雷门,他们一定会大为失望,并废然而叹曰:“余先生,余先生,你怎么会是这样!”至于有人拿鲁迅毛泽东的文字差错为余氏援颊,亦欠妥贴,试看鲁毛的文字差错,可有如“致仕”乱用这样的“硬伤”吗?我敢说一个没有。这是不能区分一般性的文字差错与“硬伤”的问题,应知不同类不相比嘛!    
    


第五部 再“战”香港第5节 “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

    “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这是孔子弟子子夏的话,意谓大的道德原则不能违背,小的行为细节不妨给点宽松。这个道理我觉得也是适用于看待文字差错的,理由上面已经说及,而这也是我要探讨一下“硬伤”一词含义的原因。同日,《光明日报》刊发介子平的文章《为余秋雨指瑕》。转录如下:  为余秋雨指瑕 介子平    
     余秋雨先生以散文传名,其散文被冠之以“文化散文”的称谓。以余先生时下的炙手可热、一枝独秀,树大惹风是情理之中的,这之中虽也涉及到了对其人格的评价,但更多的还是就文章论文章,就历史细节、文词音韵、纪年人名指瑕者。以文化的眼光审视文化散文,无可非议。    
    为免成众矢之的,余先生曾于1999年发表了匪夷所思的《余秋雨教授敬告全国读者书》,认为批评者的“小聪明是专门找一些冷僻的史料差错来纠缠”,“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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