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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死》主要取材于《庄子·至乐》。《至乐篇》是借庄子和髑髅在梦中的对话来宣扬“不知悦生,不知恶死”的“外死生”观点的。鲁迅的《起死》则把髑髅与鬼魂分开,鬼魂讲的仍是《至乐篇》中髑髅说的那些关于死的轻松快乐的话,而髑髅则原来是一个五百年前在探亲途中被人打死并抢走衣物的乡下人,毫无知觉;只是庄子请司命大神把他起死之后,才恢复了原来的知觉和思维。他活转来当然首先要衣服,要活就得有生活资料,不能赤条条,这是很现实的问题;于是一场关于“是非观”的论战竟然围绕着“赤条条”问题展开了。这一切是以最荒唐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却包含了最为深刻和真实的内容。庄子对汉子大讲他的相对主义:“衣服是可有可无的,也许是有衣服对,也许是没有衣服对。鸟有羽,兽有毛,然而黄瓜、茄子赤条条。此所谓‘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你固然不能说没有衣服对,然而你又怎么能说有衣服对呢?……”但汉子只是揪住不放,斥为“强盗军师”,要剥他的道袍;逼得庄子狂吹警笛,叫来了巡士。当巡士请他赏给汉子一件衣服时,他却说因为要去见楚王,不能同意。作品使庄子在现实中处于进退失措、十分狼狈的状态。自己既然不能脱去衣服,足见有衣服是对的;既然把去见楚王看得很重要,足见贵贱是有区别的;汉子在活转来时与他为难;足见死生是不同的;他由汉子所记得的大事来推算汉子已死去五百年,足见大小古今也是有差别的;这一切都显示了他的虚无主义、相对主义思想的虚伪性和荒谬性。最后保护他的竟不得不是楚王的命令和警笛,而爱读他的文章的人竟是做巡警局长的“隐士”(!),则这种哲学的实质不是非常清楚的吗?而且不仅那个汉子骂他是“贱骨头”、“强盗军师”,连司命大神也说他“不安分”,“认真不像认真,玩耍又不像玩耍。”鬼魂也说他是“胡涂虫”,“花白了胡子,还是想不通。”作者用了极度夸张的写法,弃去假象,廓清本质,使其否认质的规定性和真理的客观性的相对主义学说“赤条条”地当场出丑;不仅显示了这种学说在现实世界根本行不通,而且连庄子自己也并不真的相信这一套。当那些庄子学说的现代门徒们费力地鼓吹“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时候,同样自己也并不真的“信从”;他们从来就不准备实行、事实上也是不可能实行的。他们只不过可以补巡警局长之不足,为当时的统治者服务,力图使人民安于“赤条条”的命运而已。
《起死》用了独幕剧式的写法,为的是使矛盾集中,显出庄子的狼狈处境,最后他只能借助巡士的帮助仓皇逃走。由于庄子学说本身具有扑朔迷离、故弄玄虚的特点,它的实质常常被一层精致的外衣所掩盖,因此在同一场合用紧凑的对话使矛盾尖锐化的写法,是可以取得有力的艺术效果的。1934年底鲁迅翻译西班牙作者P巴罗哈的《少年别》,他介绍说这是一篇“用戏剧似的形式来写的新样式的小说”,“因为这一形式的小说,中国还不多见,所以就译了出来。”《鲁迅译文集》第8卷附录《〈少年别〉译后附记》。《起死》就是在这以后鲁迅受到启发所写的一篇新样式的小说。
《鲁迅其书》第二部分鲁迅《故事新编》散论(9)
九、《采薇》略谈
《采薇》写的是伯夷、叔齐兄第二人“义不食周粟”而饿死首阳山的故事。这是两个在历史上很有影响的人物,孔孟以下,历代多有称颂,唐韩愈甚至颂为“昭乎日月不足为明”等等,但也偶有持异议的,如宋代的王安石见《昌黎先生文集·伯夷颂》及《临川集·伯夷》。;到了现代,仍然常常有人称道他们的气节,但也有人斥之为充满封建正统观念的遗老。总之,评价是很不相同的。这些不同既与夷齐本身思想性格的复杂性有关,也与知识分子对现实所采取的不同态度有关,因为夷齐早已成为一些知识分子尊崇和向往的人物。鲁迅写《采薇》,就当时的现实意义说来,显然也有针对某些知识分子既对黑暗现实有所不满而又采取消极逃避态度的批判性质;而要使这种批判具有艺术效果,就必须写出夷齐思想性格的复杂性。正如鲁迅所指出,《出关》中对老子的正确看法是出于喜剧性人物关尹喜《且介亭杂文末编·〈出关〉的“关”》。;同样地,《采薇》中对伯夷、叔齐的恰当评价也出于丑角式的人物小丙君。他评论伯夷、叔齐说:“他们的品格,通体都是矛盾。”鲁迅正是通过“通体矛盾”来写出夷齐思想性格的复杂性,并对他们的处事态度予以讽刺和批判的。
伯夷、叔齐是笃信所谓先王之道的,为了孝悌,他们放弃王位,相继逃离了自己的国土来到西伯的养老堂隐居;为了反对周武王“不仁不孝”“以暴易暴”的军事行动,他们敢于面对刀斧,“扣马而谏”;为了抗议武王“竟全改了文王的规矩”,他们决定不食周粟,千辛万苦来到首阳山采薇为生;最后,为了将他们“不食周粟”的信念贯彻到底,连“薇”也吃不下去了,只能“缩做一团”,饿死在山洞里。就是在日常生活的细节里,他们两人之间对礼让友悌之类的“先王之道”也是决不含胡的;例如伯夷一见叔齐,总是“先站起身,把手一摆,意思是请兄弟在阶沿下坐下”,而叔齐则必定是“恭敬的垂手”而立。凡此种种,尽管迂腐可笑,但他们主观上是真诚的,而且自以为很正直。因此对于他们看不惯的背离他们所信的先王之道的现实,就不能不有所不满;即使逃到首阳山也“不肯超然”,不但“有议论”,而且“还要做诗”,“还要发感慨,不肯安分守己”;“不但怨,简直骂了。”但这种不满又是十分软弱无力的,不但毫无实际效果,只落得饿死的下场,而且周武王也正是以恭行天罚、推行王道为号召的;那个投靠武王的小丙君竟然谴责他们“撇下祖业”,不是孝子;“讥讪朝政”,不像良民,有违“温柔敦厚”的诗道,“都是昏蛋”。究竟谁的行为符合所谓先王之道呢?鲁迅曾经说过,历代的阔人读了一点记载先王之道的大书,就“能够假借大义,窃取美名”,“只有几个胡涂透顶的笨牛,真会诚心诚意地来主张读经。”“况且既然是诚心诚意主张读经的笨牛,则决无钻营,取巧,献媚的手段可知,一定不会阔气;他的主张,自然也不会发生什么效力的。”《华盖集·十四年的“读经”》。伯夷、叔齐就是这种“胡涂透顶的笨牛”式的角色,他们不像小丙君那样“聪明”,竟然“身体力行”起他们所信的先王之道来,迂腐而又正直,结果只能表现为消极无力的反抗,陷于“通体矛盾”之中。鲁迅在写他们的软弱迂腐的性格的时候,不但写他们到处遇到轻蔑和讥刺,而且还写了他们自己的一些偶然闪现的与他们自己的信念相矛盾的心理活动。当伯夷在首阳山上由于多嘴,把他们“让位”和“不食周粟”的原委传播开去、结果惹来麻烦的时候,叔齐心里想:“父亲不肯把位传给他,可也不能不说很有些眼力。”原来他内心深处对父亲要把王位传给自己还感到相当满意,这是同他的礼让友悌的一贯信念有矛盾的。又据阿金姐说,当老天爷吩咐母鹿用奶去喂他们时,叔齐一面喝着鹿奶,一面心里想:“这鹿有这么胖,杀它来吃,味道一定是不坏的。”这不正是他们一向反对的以怨报德、有违恕道的吗?其实这正说明他们真诚地相信先王之道那一套是矫情。为父亲赏识而自慰,因腹中空空想吃肉,这本来是常情;只是他们平日在努力压抑自己的感情和愿望,使之符合先王之道的准绳,这正说明先王之道本身的伪善性质,而他们则不能不成为迂腐可笑的笨牛式的人物了。
在《采薇》里,真正懂得先王之道精髓的并不是伯夷和叔齐,而是他们的对立面:周武王,小丙君,乃至华山大王小穷奇。周武王是打着推行王道、“恭行天罚”的旗号伐纣的,在“血流漂杵”之后又“归马于华山之阳”,博得了“王道的祖师而且专家”《且介亭杂文·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二),关于中国的王道》。的美名;一直到鲁迅写《采薇》的年代,不是从日本侵略者、国民党统治者,一直到胡适,都在喧嚣着要提倡王道吗?而一些自以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