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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获吗?那我就给他们营造那不劳而获的梦想,我让他们溺在里头!
所以我说了那富丽堂皇的一番话,我给从未出过远门的他们,描绘了一个遍地黄金、到处美女的乌托邦!
他们果真被吸引了。要不怎么说,没文化,真可怕呢?想想也不可能嘛!伊甸园里还有蛇呢!
但他们听得很兴奋啊,那裤子掉地上的家伙,随便一提就坐到我身边,他说:“沈毅,你有文化,那你说,像咱这种要啥没啥的,去了大城市,怎么挣钱呢?”
我斜他一眼,我说:“走路你会不会?你信不信在大城市走路都能挣钱?”
他听完乐了,嘿嘿、嘿嘿的傻笑,他说:“不可能,你骗谁呢?!”
我说:“骗你干什么?大城市有种职业叫快递,每天骑着小电驴给人送货,一个月,能挣四、五千呢!”
他们听完后个个都很振奋,我心说:这几个傻帽一定觉得,天底下怎么还会有这样的好事?!反正我是不会告诉他们,刮风下雨的快递有多辛苦,提着重物要爬上六楼的快递有多悲催的!我只是微笑着看着他们,听他们交头接耳的做梦。
一个说:“拉货还能挣这些钱?一个月四、五千?那干个几年俺就能在这儿造房子、娶媳妇了!”
那个道:“没志气!挣了钱当然要自己当老板啦!开个公司,把老家跟咱们一样没啥文化的都叫出来干快递!这样钱滚钱、钱滚钱的,以后就是一整个村,咱都能买下了!”
三个人热烈的讨论,因着我的一点点阳光,他们都灿烂了的感觉。然后三个人硬要请我吃饭,我拿着镰刀起身,谢绝了,我说,我还要干活呢。
但他们终究是热情的,或许他们觉得那一天我的提议是主动向他们示好的表现,他们很高兴于我不像村里别的人一样,认为他们神憎鬼厌!所以他们一趟一趟的跑来我家,非要请我吃饭,而在两次未果之后,他们送了我一只鸡!
我妈看着那只鸡,等他们走后,才问我:“四儿,你怎么跟这帮人搞在一起?那鸡……不会是偷的吧?”
我笑了,我说:“妈,你放心吧,你儿子有分寸。再说了,我念大学,不就是为了将来能造福村里、带领所有人致富吗?那我现在先让他们几个自食其力,也没什么不对。等他们有了收入,他们自然而然就不会再去做那些个偷鸡摸狗的事了。”
一番话,说的堂堂正正。我妈见我这一副比村长还村长的派头,点了点头,无比的骄傲与高兴!
二十八、她自寻短见了!
但我与他们的“亲近”遭遇了一个人的强烈反对——是的,丫丫。她没办法接受我这个“英雄”跟欺负她的流氓们做朋友,她以为那天她离开后,我至少会暴揍他们一顿!这种心情或许就好像要她相信警察和小偷能走到一块儿,那么艰难!在不开化的山村女孩儿心里,黑与白,永远都那么分明!
她找到了我,在一个早早吃完晚饭、我闲庭信步拿着网子,准备去抓龙虾的黄昏。我还能记得这个傍晚她的装束——一条很有小清新范儿的黄色连衣裙。
只是她的肤色不衬这件衣服,黄不拉几的,跟得了黄疸似的。但也没办法,咱们大山里头的孩子,整天处于毒太阳底下,不是帮着家里干农活,就是帮着家里喂猪、喂鸡、赶鸭。有时候就是有那个心想捯饬,也没地儿买去!又不像一线城市里的姑娘,想要什么一个快递就送上门来了。
其实抛开她的这份土气,她本人长得还可以。毕竟年轻嘛,梨花带雨的,眼睛很会说话。
我望了她一眼,就被她满目的受伤给蛰了一下。不用开口问,我也知道,她来找我的目的。
不过她还是很懂事、很客气的,毕竟我是这个村受人尊敬的人,她不敢大声的质问。她只是说:“沈毅哥,我不懂。你为啥跟坏人好?”
我就用唬我妈的那套唬她,我说,我那是帮助他们走正道。
她摇头:“那我呢?我受的委屈怎么办?杀了人的人,难道不需要为他的行为负责吗?”
我心说:哟,小丫头看不出来啊,还挺反驳!
面上点点头,郑重的道:“是应该负责。但丫丫你看,他们的性质跟杀人犯是不一样的。你受的那点欺负,充其量就是个骚扰。法律上猥亵妇女罪名成立的,也就判个三至五年。整不死不说,倒还结个仇家。万一人出来了找你算账报仇怎么办?反正他们烂命一条,要啥没啥的。
可你不一样。三五年后,你还美好。抛开这段往事,你还能找一个喜欢的男孩子嫁了。既然当初只是被人吃点豆腐,也没真的损失什么,那又何必为了这点事牺牲掉自己的幸福呢?人活着咱得学会算账,孰轻孰重,得拿捏得当,这样我们才容易美满,对不对?”
丫丫的泪水夺眶而出,硕大如黄豆,她拼命的摇头、拼命的摇头,她说:“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他们那是□□!□□!!”
蹲到地上,哭得大起大落。
我也蹲到地上,我说:“丫丫,那你想怎么做?真送他们去坐牢?”
可怜的女孩儿抬起迷茫的泪眼,事实上,真的搞大,对她而言,确实是得不偿失的。村里人的思想那么保守、那么顽固,要是真被他们知道了她被三个男人轮流着亲,或许从此看她,就像看带菌体一样吧?
所以她不是不懂这个道理,我猜她只是不甘心。我看着她,我说:“丫丫,你没跟男人接触过吧?”
她哽咽着不说话。
我说:“你知道吗?其实在大城市,女人把这种事看得很淡。别说亲嘴,就是跟人上床,她们也像换衣服似的。所以你没必要太在意。只要将来跟你睡一块儿的男人,知道你是个处女,那你嘴跟多少人碰过,他还会深究啊?”
丫丫的哽咽声不止,她抬头看了我一眼,抿了抿嘴,想说,却又好像难以启齿。我见她这幅模样,微笑着继续道:“你放心,我也不是多嘴的人,我看见的事,绝不会泄露出去半句!其实,我也可以跟你说个秘密。我老婆,秀儿,你知道吧?她跟我的时候就不是处女。”
丫丫惊讶的抬起头,她这回,总算是大大方方正视我了。她说:“那你嫌弃她吗?”
我笑了:“我要嫌弃,还能跟她订婚?”
丫丫又抿了抿嘴:“可……别人不是你……”顿了顿,又细着嗓音道:“我被他们……摸遍了……”那三个字,带着颤抖,我看到她好不容易收住的两行泪,又挂了下来。
我心说:天哪!这女人太难哄了!怎么咋说都听不进呢?!
嘴上还想说两句,她似喘了一口大气缓了过来般,又道:“那儿……也是。他用手……”再也说不下去,趴在自己的膝盖上,就是嚎啕大哭。
我说:“丫丫、丫丫,你听哥说。哥问你,你落红了没有?”
她埋着头,她说:“我回去的时候……看到……裤子上……有一点点血丝……”
我的心闷闷的仿佛炸了个闷雷,我想起那群禽兽趴在她身上的样子,也许再迟一步,丫丫就被他们轮流吃干抹净了!这样一个花朵样的女孩子,这样一条鲜活的生命,他们怎能忍心?!
我怔怔的出神,丫丫却倏地抬起头,她说:“沈毅哥,我这样……是不是就是落红?”
答案很明显。但我不忍心再伤害她纯洁、幼小的心灵,我说:“大概吧。一点点的话,也算不上。”
她不吭声了。
其实抛开这件事本身,我一个大男人跟一个13、14岁的小姑娘蹲这儿讨论处女的问题,怎么看、怎么听,都有点奇怪的。但幸好我比她大好几岁,仗着是“从小看着她长大”在这儿装她亲大哥,便也没那么尴尬。
她又哭了会儿,眼见西边的绚丽,一点点沉下去,美丽的调色盘掺进灰色、黑色,她终于从地上站了起来,转身,回去了。
我便也跟着站了起来。蹲久了,腿都发麻。我目送她瘦弱的背影远去,嘴里,长长的舒出了一口气。
我想:再痛的伤口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总有愈合的一天。丫丫是个年轻女孩子,她的思想不至于那么狭隘,或许回去后再回想回想我跟她说的话,她会慢慢想通的。毕竟比起真正的强~暴,她这应该还没到。
但我忽略了咱们大山里头女孩儿的倔劲,我没想到她就是狭隘、就是落后!
她自寻短见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躺床上看书。这本《肖申克的救赎》是从学校的图书馆借来的,正看到男主人公越狱成功的精彩地方,便听到外头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