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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的那几日,我们聊了很多,关于早年的坏,关于少年的流浪,关于一些文字,关于大家共同的朋友,关于生活本身。他是个绝对的人,也是一个相对的人;他是一个粗暴的人,也是一个温和的人;他是一个坚强的人,也是一个脆弱的人;他是一个全能的人,也是一个无能的人;他是一个健谈的人,也是一个沉默的人;他是一个矛盾的人,也是一个反对矛盾的人。他还是一个绝对的人。这绝对来自他的本真、他的纯粹、他的执拗、他的顽固的世界观。
他向我推荐马拉默德,推荐朱文,推荐韩东,推荐拉金……我找来拉金又认真看了看,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他们之间的联系。他带我去淘旧书,书市就在我家附近,他已来过多次,而我从未去过。他说自己准备认真读几本书,他说我的问题是读书太多。我记得他曾经说过,我们下很大力气将一本书读完,才发现它是垃圾。其实,全世界作家想要写出的都是同一本书,只是因为头脑中堆砌了太多的“历史遗留问题”,才纷纷南辕北辙。红旗的优势是没有“历史遗留问题”,头脑一清二白,可以描画最新最美的图画。但现在他似乎对这一点也产生了怀疑,准备往头脑里堆砌一些东西。
四
我很美满
也很安全
不会给任何人带来危险
我觉得红旗就像我们这一代人里的柯索,从气质上、经历上、对“街头生活”的熟悉程度上,他都更接近那个弃儿和小偷一样的天才,有着一种“罕见的忧伤的怪客式的对现实的体验”。(在这种对比的角度上,我希望师江是凯鲁亚克,能写出伟大的一代人的心灵史般的小说。)1950年,垮掉的大哥艾伦·金斯堡在纽约格林尼治村的小马厩酒吧与柯索相识,这也是改变这个天才一生命运的一次会面。在此之前,这个小子不停地离家出走,又不停地被捉回来。终于有一次,他因给一伙抢劫犯望风而被捕入狱,判决词是“他会危害社会”。
红旗不会危害社会,用他自己的诗句来说就是“我很美满/也很安全/不会给任何人带来危险”。因为他从来不将自己融入这个社会,不合作,并看着这荒诞的一幕幕人间剧而在一旁冷笑或无限伤感和愤怒。在我们的朋友巫昂的眼里,红旗是一个温柔的朋友,但更是一个“逆种”,一个在无聊里面寻找活路并乐此不疲的人,一个邪人,一个歪里吧叽的人,一个穷人,一个满脑子怪念头的人。“如果你彻底向李红旗看齐,起码得要有一个聪明到没有实际用途的脑袋、一双萎靡不振的眼睛、一副对朋友柔情似水对人类刻薄寡恩的心肠。”总之,“李红旗让人费解”,“他指明了我们出走的方向”。红旗的“出走”带有他自身鲜明的特点。他是一个被爱长期囚禁的人,是众多美丽的姐姐眼里的小弟,他被憋坏了。红旗的出走带有父亲的阴影,反抗父亲的同时却不小心步入了父亲的老路。这本身也是一个隐喻。红旗出走的念头非常顽固,有一年,因为他的一次“出走”,朋友们都为他写了诗。今年五一来天津,他告诉我,回去后就准备到各处转一转。这次最近的出走历时20天,从湘西到海南,我不断从各地朋友的嘴里听到他“到达”的消息。
“出走”本身是一种自我矛盾的行动。不满意,因此要走。出走之后怎么办?在小说中毫无结果,“走了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说得轻巧,在生活中这却是一种真实的挣扎。我不知道他对物质生活有何要求,他是个极简主义者,目前还看不出他的生活有突飞猛进的迹象。在朋友们里,不被小康社会所抛弃、并在这个物欲的大潮里如鱼得水的,除李红旗外比比皆是。但红旗对租来的房子相当满意,楼房,并且冬天还有暖气,可以至少一年不用再搬家,他甚至希望我有时间的话去他那里玩一下。所谓的前途,正常的生活,家庭,孩子,老婆,明天的米,老年的病……他一概忽略了。这肯定不是他出走的原因,所有这一切不能给他带来压力。他的出走是习惯性的,固定在头脑里的,甚至是季节性的,自然萌发的。
红旗给我讲过几段他的经历,其中之一是有一年在流浪的途中,身上的钱突然告急,他必须用有限的钱熬过剩下的日子。重要的是肚子,于是他选择睡在楼道里。还有一次,他去南方找老郭,为了省钱,在赶往郊区的路上,他们选择了步行。一直到半夜,他们都没有走回去。在一座小桥上休息时,桥下突然上来一个人,要跟他谈心(这是红旗最愿意干的事情),问他需不需要帮助。这是个流浪汉,以乞讨为生,并将红旗引为同类,临别时送给红旗一件衣服。红旗笑纳了。
在这样一个社会,你穷,你不会经营,就要被看轻,就要遭耻笑。这些都没给红旗带来伤害,相反,他回头来耻笑这个社会,他的力量来自信念,他的信念来自顽固的世界观。当金斯堡在柯索的诗集上感慨“多么孤高的一个贵人啊!他很可能是最伟大的美国诗人,但他正在欧洲挨饿”时,柯索无动于衷,并在一旁兴致勃勃地歌颂着“二元的屁眼”。
五
这时候
我平静地坐着
看着一只天使从我的脑海里飘过
你能告诉我
这是美丽的吗
妈妈
这时候
我安静地坐着
如果我就这样安详地死在这里
你能告诉我
这是完整的吗
妈妈
你能再把我生一遍吗
我都坏了
像多年前一块保守的饼干
带着满身的老茧和灰尘
正在想念着陌生
——《时候 》
红旗天生是个诗人,是个忧伤的抒情歌手,他所有的感伤、愤怒、不满,所有的尖锐、颓废、闪光,都可以用短短的诗行,用他独特的语气表达出来。比如这首《时候》,简直是坏透了,绝望,厌倦,希望重生的愿望又是那样强烈。在我看来,这里面的情绪和内容甚至可以和《幸运儿》这部长篇来交换。红旗一开始写小说时,我并不是鼓励者之一,在我看来,红旗的滔滔不绝的表达欲望会毁了他和他的小说。
到目前为止,红旗已经写出了十来个中短篇和两部长篇。这个数字不多不少,或者说既多又少。短小的东西太少了,这是红旗最能够驾驭、最得心应手的。两年两部长篇,在我看来则有些多了。事实上这两部长篇因为时间上的迫近,在题材上、风格上都区别不大,一个就像是另一个的续篇。红旗的小镇情结和坏孩子情结已被他发挥到极致,对往事与回忆的过分依赖也会限制他在小说上的才能。当往事难以为继时,小说该如何继续?我觉得长篇是特别毁人的,特别是年轻人。朱文写过长篇吗?韩东操练多年,才用极简洁的笔法写出了第一部回忆录式的长篇。假如排除经济学上的考虑,再排除文学史的考虑,仅仅从一个人内心表达的需要,五年写作一部长篇足够了。
第一部《幸运儿》,朱文已经做过有趣的解说:“故事的主角是一群正处于青春期的小镇青年。他们年轻、叛逆,看不到希望,似乎生活在生活之外。他们的快乐与悲伤让我们既熟悉又陌生,但是无一不是生动有趣的。我相信这来自于作者切肤之体验。同时作者又把故事放到一个更广阔的时代背景中去讲述,使地理上的‘小镇’最终具有了一种寓言的意味。在真实与荒谬之间,作者表现出了良好的平衡能力和惊人的叙事才华。”对于红旗的叙事才华,我要补充的两句是:红旗的叙述应该更简单一些,少讲些道理,把故事干干净净讲下来就可以了,大道理自在其中。像贪玩的足球队,进入状态总是有些慢,这里看看那里瞧瞧,很多功夫就耽误过去了。很多叙述甚至是莫名其妙的,小说的高潮总是在读者即将失去耐心的时候才来。红旗的叙事方式是未成年的,对抗的,大概也是无可挽救的,注定是与经典背道而驰的。
第二部《我感到浑身有使不完的劲》较之第一部,在叙述上有了变化,我们能够看出红旗在小说上的追求与努力。技巧性的东西在逐渐增多,倾诉的欲望也增强了。高潮依然出现在最后,特别是最后一部分,我也被感动了。
我进到我的屋子里,关上门。躺在那张我爸从非洲买来的集细腻和柔韧于一体的凉席上,这才觉得有些疲倦。接着,世界各地的倦意都铺天盖地地向我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