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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侧着身,轮番用左右胳膊肘和手臂往家爬。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活生生被人从壳里拽出来的蜗牛,我羞于以这种不体面的形象去面对未来。我的心里回荡着这样一首歌曲:密密麻麻的高楼大厦,找不到我的家……
我渴望能遇到个好心人将我送回家去。我不想死在街上。但是街上沉寂得要命,仿佛全世界的人都串通好了,铁了心地要在这个深夜置我于死地。连月光都充满了敌意。往常这种时候,总会有民警的巡逻车间断性地出现。平时我和毛亮最怕遇到他们。但是在我需要的时候,他们总也不来。
当爬到家门口的时候,我简直觉得再往前动一下就会断气。
开门的是我妈,她没有认出眼前那堆血肉模糊的东西是她儿子,我妈很惊恐地试图把门关上。我将脑袋挡在门缝间,死活不离开。不知道为什么,我说不出话来,只感到喉节在脖子上蠕动,却没有声音。我看着我妈,用一种绝望的眼神。我弄不清我的眼睛被他们搞成了什么样子,是否依然能够让人看出其中的含义。
我担心自己连眼神都没了。
我妈显得越来越惊恐。
幸好,我爸出来了,他一边扣着衬衫的纽扣一边走到门口。途中还咳嗽一声,吐了一口痰。他甩甩洗得很干净的小分头,认出了我。因为他并不恐慌,只是惊讶。我很欣慰,一股暖流在我破烂不堪的身上绕了一圈。但是他在即将走到我面前的时候,却飞速装出没有认出我来的样子。
是个疯子,我爸对我妈说,你先回屋吧。
我爸踢着我夹在门缝里的脑袋说:去,去,滚出去。
后来,我爸不知从哪里找来一根棍子,用棍子代替他的脚对我进行驱逐。他这么做,我感到十分痛心,但我什么也不想说。况且我也说不出话来。我放弃了努力,任由爸爸用棍子连敲带推地一路将我赶到街上。
就是这时候,我意识到了自己在做梦。
我爸根本不在家,此时正置身于数万公里外的公海上从事对外贸易的运输工作。十七年来,我跟他一起生活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千天,而且这一千天主要集中在我读初中的那段时间里。五岁以前,我根本不认识他。据说,我两岁的时候,爸爸回过一次家,我们两个也曾一度相处甚欢,不过,这段经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只是使“爸爸”变成了一种概念,并顽劣地在我潜意识里驻扎下来。三岁到四岁之间的那一年,我经常跌跌撞撞地拦住过路的陌生成年男子,抱住他们的腿,叫他们爸爸,并哭着要求他们到我家住下来。那些日子,我隔三差五就会受到母亲的严厉指责。她常常戳着我的脑门恼羞成怒地说:真不知道害臊,真不知道害臊,真不知道害臊。
等真正见到爸爸的时候,我已经五岁了。
那阵子,我迷上了一个具有原创性的游戏:在地上挖个坑,撒泡尿,捉两只蚂蚁放到里面看它们进行游泳比赛。它们总喜欢往不同的方向游,这常常使我感到苦恼。我爸爸回来的那天,我正蹲在家门口,眉头紧蹙,盯着自己的那泡尿,苦思冥想着解决这一几乎困扰了我整个童年的难题的方案。这时候,有个大行李箱缓缓飘了过来,我昂起脑袋,看到一个陌生男人正偕同那只大行李箱一起向我靠近。我怀疑他是我妈派来试探我的,看我是否还会抱住陌生人的腿叫人家爸爸。
没错,那时候我就已经学会了怀疑。
他在我身边停下来,仿佛在分析我。片刻之后,他摸着我的脑袋,问我叫什么名字。我没理他,弯腰从他的手掌下摆脱出来。
我对他打断我正在做的事情感到极为恼火。
他来到我家门口,又对着那扇半掩的门分析了一会儿。
等我跑回家,陌生男人已经熟练地坐在了我家的沙发上。我妈手足无措地站在一边,眼里含着泪水。这时我终于忍不住了,大声斥责起了那个坐在我家沙发上的人。我将能想到的脏话全部骂了一遍。我恨我平时学会的脏话太少了。
我想不管他是谁派来的,只要敢当着我的面欺负我妈,就跟他玩了这条小命。
但那个人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一点都没有生气的意思。我妈也抹抹眼泪笑了。她亲昵地拍了下我的屁股,说,傻孩子,这是你爸爸。
那一次,我爸在家呆了半年,他说服我放弃蚂蚁游泳的游戏,开始教我认字。再次出门从事对外贸易运输的营生以后,每隔半月我就会收到他写来的一封信。他教我认字,似乎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阅读这些信件。
一周前,我还收到他的来信,信中这样写到:亲爱的儿子,你好,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多年来我始终无法在你身边关注你的成长。作为一个父亲,我对此深感惭愧。我知道说这些没用,因为这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你目前最需要做的就是时刻惦记着武装自己的头脑,将来做一个有用的人。因为,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我爸确实在“无穷的”后面加了一个大大的感叹号,还用圆珠笔描了几遍)
就连我不再读书的那两年,他也这么写,只是在主话题上添加了一些必要的附件,开始给我讲自学成才的道理,并列举了很多古今中外自学成才的典范。
我疑心就算到了八十岁,也一准会定期收到爸爸的来信,一如既往地叮嘱我武装头脑。当然,还有粗大的感叹号。
我爸对人间已经生疏了。他不知道,在如今的世道上,到处都是道貌岸然的无耻之徒和居心叵测的乐善好施者。一切都是虚构的。没有力量,也没有无穷。
我伸伸懒腰,从那个令我心力交瘁的梦中醒来,转瞬就听到了敲门声。
“该起来吃饭了,孩子。”我妈说。
2
虽然有些惭愧,但我还是坐在小板凳上怀着愉快的心情吃掉了妈妈给我煮好的两个鸡蛋。
路上,我觉得精力充沛得要命。营养们在胃里雀跃、鼓舞,使得心中一阵阵冲动,想尝试着做一个有价值的人。
路边的国槐和草坪像往常一样平静,在热乎乎的阳光下一心一意地进行光合作用,但是人们的脸色却纷纷显出颓唐的神色,仿佛一觉醒来之后都不约而同活得不耐烦了。不时有自暴自弃的饱嗝声在我周围响起。
我挺起胸膛,看到太阳一点一点地从远处楼顶的后面往上升。
地球在自如地转动着。
最近,我一直打算着手做些对得起良心的事情,但是总有别的问题冒出来干扰我,打乱我的计划。这就是每天早晨我吃鸡蛋时感到愧疚的原因。我妈到市场采购新鲜的鸡蛋,每天早起将它们放到锅里耐心煮熟,是想让我吃了它们之后将书本上的知识掌握到自己心里去,我却将那些营养耗费在了毫不相干的事情上。
常有人背后说我不是个什么好东西,这话听起来有些逆耳,但是仔细想想也不是没有道理。
想到这些,我加快了脚步。我想早一点赶到教室,将课桌上的灰尘擦干净,还有那些借来的、乱糟糟堆放的课本。我已经好几天没去过教室了,再这样下去,它们将会渐渐在我的脑海中淡化。这样是不行的。
可是我从很远的地方就看见毛亮站在校门口焦灼地对着我走来的方向观望。
唔,那个人就是毛亮,我最好的哥们。去年夏天的一个黄昏,喝了一点酒后,我的情绪突然空前高涨,即兴为他取了个响亮的绰号——子弹。这个绰号是很生动的——当遇到过于强大的敌手时,毛亮往往会像出膛的子弹一样,“嗖”的一下就不见了,只留下他的同伴们站在事发地点,很迷惘地与对手抗衡。
毛亮穿着他最钟爱的衣服,一件鲜艳的短袖衬衫。大朵大朵的红花覆盖着毛亮的躯干,底色是纯净的湖蓝。当晨风吹动毛亮的时候,那些花朵就会在毛亮的身上瑟瑟发抖。他喜欢那种全身心招摇起来的感觉。
骑自行车或者步行的学生们从他身边鱼贯而入,大伙儿都躲着这个鲜艳的人,尽量与他保持距离。所以,尽管正是上学的高峰时段,我仍然很轻松地从一大堆人流里看到毛亮将双手插在裤兜里,左脚纹丝不动,右脚的脚尖不安地轻轻击打着裹了柏油的地球表层。
毛亮那双贼溜溜的大眼睛在一片向校内涌动的后脑勺里显得格外醒目,但是并不实用。他似乎只是站在那里展览他焦灼的目光。
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