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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次更有趣。
前不久,记者发来一篇口里的消息,说是某著名教授出书披露留学期间的情史。事情发生在六七十年前,这位教授在以前出的书中其实也提到过,只是这本书出的最新最详而已。口里的消息,没有错别字,我们都没怎么改,就这样一东西,没想到还是惹了麻烦。
第二天还没上班,总编办就给我打电话,说有位读者给报社打了很多电话,非常愤怒,要找总编,要找社长。
中午上班,刚去办公室,写这篇稿子的记者就说,有个老太太已经揪着她骂了半天了,她实在招架不了,让老太太找编辑,结果老太太的电话就打到了我这里。
老太太一上来就质问为什么要发这篇稿子,我说这是新闻,报纸就是登新闻的;老太太说这新闻失实你们知道吗,著名教授已经气得住院了你们知道吗?我有点吃惊,说这篇稿记者采访了书的责编,另外这事教授在以前的文章里也说过,而且还有授权,并没有失实啊。至于住院我没接茬,因为著名教授的级别堪比巴金,最近两年就在医院没怎么出来,跟气不气的一点关系没有。
老太太根本不理我,还是连珠炮一样提出问题,我要回答她就打断我,再次重复问题;我要不说话她就说你怎么不说了,你是不是心虚了,等等。在她激动的表述中,我弄清了她的基本情况:著名教授的办公室主任,已退休,在高等教育界很有身份,82岁。
好不容易有了机会,我对她说:“您别这么生气,您的年纪能做我奶奶了,对晚辈这么激动没必要的。”那边还是气哼哼的,不过没打断我,好,继续来,“奶奶,您听我说……”旁边的同事已经捂着嘴开笑了,我一口一个奶奶,跟她说如果真的失实,应该先问出版社事情原委,如果没有失实,报纸登出来就没有问题,怎么这板子也不该这么打在咱晚辈身上……
老太太安静地听我说,最后忽然说了一句:“那都是过去了的事,他们保证了不再说的……”我听出话语里满是委屈。不过她的情绪总算平复了,说的确应该先找出版社问问,就挂了电话。
五分钟后,记者桌上的电话响了。一会儿记者惊讶地跑过来:“飞刀,你真牛!刚刚老太太打电话来,说她先前那么说我不对,说为她的为老不尊道歉……”
这并没让我惊奇,那老太太并不是普通人,远比我们这些年轻人明白为人的道理。让我一直在心里揣摩的是她那句满是委屈的话,实在忍不住翻出著名教授以前和现在的书,查找过去几十年前的蛛丝马迹:
当年风华正茂的教授留学国外,碰到一个美丽的异国女子……后来那女子成了他的助手,俩人发展出一段恋情……当时教授在国内已有妻子儿女,他不想给异国姑娘带来困扰,痛苦地放弃恋情回国……60年后他第一次用文字披露此事,引起轰动……有人按文索人,发现已成老妪的姑娘依然健在,但终生未嫁……先前那篇文章发表后,也曾引起一场风波……
合上书,我已经知道老太太是谁了。
刀少的偶像
如果所有衣服都很普通,那么她必然戴了个轻巧的饰物,总之她一定有个地方让人眼睛一亮,这就是偶像!
早就想写这样一篇文章,今天终于鼓足了勇气,讲述一下萦绕心头多年不去的刀少偶像的故事。
不要以为这个偶像是大明星,那些再好再独特,也只能是我喜欢的人,而不会是我的偶像,因为她们离得太远啦。知道偶像啥意思吗?别拿呕吐的对象来套现啊,那会挨打的。在英文里,偶像和理想化两个词大概属于同根词,而在我心里,偶像代表的是身边可以常见到,但又能将我心中那种理想化色彩化为实际存在的人物,这样的偶像,长久以来,我只发现了一个!
很多年前,还在报社实习的时候,那时报社还在潘家园的六层小楼里,某一天上楼,忽然迎面碰上了一个下楼人,那是个高挑的女子,头发很短,腿很长,眉目很有特点,让我一下就记住她了———因为她长得很像我喜欢的女星莫文蔚———我再看了看,嗯,真的很像!
我喜欢的女明星一共有三个:第一个是郑裕玲,还在上小学时就看她演的《警花出更》;然后是王菲,这是最爱的一个;第三个就是莫文蔚。她们三个的共同特点是,高,身材瘦削,有双长腿,这直接影响了我对偶像的判断。
后来我打听到,偶像已经进报社好几年了,还在负责版面的编辑;那时她还不认识我,我也只能在偶然碰见的时候偷偷打量两眼,她的表情一直很恬淡,也就是没什么表情,可看在我眼里,哇,那叫一个端庄,那叫一个典雅,那叫一个气质出众……而我,经常在偷看的同时,把自己装得很平常,生怕被她发现。
在报社工作的头两年,我做记者,她也偶尔还写稿子。她的名字也很有气质,每次我看到署她名的稿子,都会很认真地读一遍,别人的稿子我看200个字就知道是好是坏,但是她的不成,一读就晕,一晕就分不清东南西北,这就是偶像的力量。
2001年报社搬到现在这个地方,偶尔在电梯里碰到她,还是不敢说话,连招呼都不敢打,生怕被她发现我拿她当偶像。其实后来工作时间长了,一个单位工作的多少都知道彼此,可就算这样,在电梯里碰到了我还是不敢打招呼,没办法,不敢就是不敢!
除了偶尔碰到时的忐忑,每当听到别的同事讲到关于偶像的趣事,我都假装不在意,实际很在意地去听,一字都不落下;偶尔我还会把这些趣事再讲给别人听,当然讲的时候我还是假装不在意,其实早就乐开了花,因为……因为这样好像离偶像就可以近一些。
当然我还会关注一下偶像的衣着,最后的结论是,真是太有品位了,太会穿了,细节太出色了。比如冬天里她会系一条颜色很跳的丝巾,还不是循规蹈矩地系,但是看上去却很舒服;如果所有衣服都很普通,那么她必然戴了个轻巧的饰物,总之她一定有个地方让人眼睛一亮。这就是偶像!
本来我以为,跟偶像的关系就这么继续下去了,不远不近,知道彼此,不知道更多,没想到前几个月报社改革,不同部门的人突然发现,原来对面是另外一番风景,于是就约着吃饭。前一天晚上我很担心,在网上第一次跟棍表姐说,那谁是我的偶像,我每次见到她都大气不敢出……还是棍表姐直白,想都没想就说,太巧了,我也喜欢她!
其实那时棍表姐跟偶像也不大熟,我们俩就在MSN 上海聊对偶像的感觉,褒扬之词如滔滔江水。等到吃饭的那天,哇,发现偶像原来也很能说笑的,而且多半是冷幽默。一顿饭下来,距离感小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偶像感更牢固了。
能让我这样巧舌如簧的人紧张得说不出话来,除了偶像之外,别无他人。现在已经跟偶像吃过两次饭,平常也经常在一起开会,可是还是忍不住会紧张,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因为这是我的偶像呀,在这么忙乱的生活中,有这样一个人可以平静地让你默默地观望,这实在是一件快乐的事!
从此雨欣不卑微
当过妈,同过居,甚至同居过的男人是谁都承认了,估计谢雨欣一定会很轻松,因为她再没什么卑微的过去可供人惊扰了。有报纸用了一个整版,报道一个经济逃犯20年里赚了上亿巨款,包养多名情妇,并将其中之一捧成红歌星、影星的事情———性、名人、隐私、罪恶一件不少,这是那种最吸引观众眼球的新闻。
当时就有人问,这人包养的明星是谁?这个答案一点不难找,那篇报道里已经讲得很明白———
今年49岁的沈俊林曾在1985年底,在老家哈尔滨因涉嫌诈骗被羁押,随后在看守所借住院治病的机会潜逃。在逃20年间,他化名“潘顺宝”通过倒买倒卖和在股票市场上淘金成为亿万富翁。
沈俊林在1996年任海南成功公司总经理和银事达咨询公司总经理期间,认识了在海口“望海楼”唱歌的谢某,当年年底谢某到北京发展歌唱事业时,和沈俊林开始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