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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走前面的大同学煞住脚步,惊叫起来:有人!以前我们害怕鬼,现在我们却有点怕人。听到惊喊,我们赶紧停下脚步。伸头一看,心惊肉跳。原来有一个人仰身倒在水渠里,他的喉管上割开了一道口子,血沫从口子里不停往外渗出,沟渠里的水带着一缕缕血从他的身体下面缓慢地流过去。他穿着灰色的长夹袄,头戴圆顶无檐的旧绒帽,因为身体是从水渠边滚下去的,帽子几乎脱落,从里面露出乱糟糟的头发。他手指粗糙,骨节僵直,一把弯弯的镰刀,就在手边不远处,好像刚刚脱手,刀刃上还沾着几缕暗红色的血迹。他紧闭双眼,脸色枯白,身体已经不动了,只是一条腿时不时痉挛一两下,表示他还没有完全死去。这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这个人我见过。我祖父被集体游斗时,我偷偷跟在队伍后面,在一长串牛鬼蛇神中间就有他。但我不认识他,他先前不是镇上的人,好像夏天才来,也不知从哪儿来。夏天时,深挖阶级敌人(我祖父就是被深挖出来的),据说有不少隐藏在外地的地主富农反革命被造反的群众组织押回原籍批斗,这个人大概就属于这种情况。至于他有什么罪行,是哪类阶级敌人,我根本不清楚。阶级敌人太多,除了我祖父外,我还记住本镇一个最大的阶级敌人叫许奎,他原是副乡长,先作为走资派,后来查出来他出身恶霸地主家庭,是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有一个这么深奥难懂的罪名,再加每次游斗,一列长长的牛鬼蛇神队伍里,每一回许奎都走在最前面,而且双手涂墨,戴着最大的高帽子,我就记住了他。现在我们面前,这个不知来历,不知姓名的男人,倒在沟渠,差不多就是横尸荒野,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看样子,这个人一定是自杀。他为什么要自杀?是自己感到罪行深重吗?那么,他就是“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了。我们显然已经学会了这样的语言,而且学会了用这样的语言来思考问题,文化大革命已经不仅这样教会了我们对待鲜血和死亡,还教会了我们一种判断事物的逻辑。
但我确实很害怕!这是我出生以来直接面对的死亡事实,我看过祖父的诊所里病死的人,那都是因疾病而死,所谓生老病死,是人生常态,而一个人用镰刀割断自己的喉管,这样鲜血淋漓的死远远超出了我的少年经验,它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恐惧。自从这场无产阶级文化革命来到乡村,一年来,有人激情狂欢,有人丧魂失魄,有人高歌庆祝,有人如丧考妣,“人民大众开心之日就是阶级敌人难受之时”,但敌对双方似乎还像某种演戏,一方做英雄,一方充当小丑,这种形式带有很浓厚的喜剧色彩。其中“敌人”是随时可以被侮辱被损害的人,他们在革命人民面前没有了人的尊严,而革命人民则可以从中获得快意和满足。我虽然年幼,所知有限,虽然由于祖父的原因而身受侮辱,丧失勇气和自尊,但另一方面未必不是这个喜剧时代的小演员和小看客,否则就不能理解我为什么会参加“文革”,为什么会参与或观看各种各样的批斗。可现在我看到了的并不是活人的“喜剧”,而是活人的自戕。实际上,当“文革’实施对人的生存自由进行无情剥夺时,它主要通过暴力强迫二些人产生原罪感,从而陷入绝望之中,并由此发展到自行了断,这种生命的自残,完全不是因为出于个人原因和动机,而是比宗教法庭还要可怕的死亡判决。它假人民的名义进行,判决之下,是自己对自己执行杀戮。杀戮之后,又假人民的名义宣布,叫“自绝于人民”。暴力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对个体生命实施消灭,而被消灭者在失去生命之时还要带着极大的恐惧,以至于生命停止了,而恐俱仍在继续。那时最轻描淡写的一句短语就是“畏罪自杀”,它包含的暴力性质,却说明这个时代反人道的严重程度。有多少人在当时被命名为自绝于人民的“畏罪”自杀”,铺天盖地的暴力,难道只是一双少年的眼睛在那个秋季被刺伤和污染了吗?
我在沟渠边,看着这个老人割裂的咽喉,看着暗红色的血,一缕缕流出慢慢洇化在水流之中,看着这个“有罪之身”堕入死亡之狱,内心为之所创,也滴沥着鲜血。虽然只有一会儿,但我感到时间漫长到了无法承受。旷野的风,从身后吹过来,有种夺魂掠魄的寒冷。那时候,我当然不明白这个时代的暴力性质,可是我的恐惧却说明暴力亦已袭击和侵入我的身体和心灵。正是这个秋冬之际,正是在苍茫的田野上,在夕阳仍然留有—分余光的黄昏,我,一个幼弱的生命因偶然遭遇这个“畏罪自杀”的男人,而被推人了恐怖之境。这也是时代赐予我和我的同伴的礼物,它充满了邪恶之意。多年以后,我读到“血色黄昏”,这四个字在心理上引起的惊悸反应,仍然可以确证当年我在沟渠边所受到的暴力打击。
结果?对我来说,没有结果。我经历了一个无名者的鲜血和死亡,也经历了最初生命的恐怖,但我不知悲悯,也没有能够学会悲悯。结果,在我长达三十年的记忆里,我记得,我和其他两个孩子撇下死者,在1967年深秋的这个日子里夺路而逃。
2004年11月重新整理
狄兰.托马斯:通过绿色导火索催开花朵的力量
北 岛
一
1953年11月4日凌晨两点,狄兰,托马斯(Dylan Thomas)独自走进白马酒家(White Home Tavern)。这栋建于1880年的木结构的房子,位于纽约曼哈顿格林威治村附近,是由码头仓库改装的酒吧,过去主要顾客是码头工人。一个多钟头后,他回到附近的旅馆,跟女友丽兹(Liz)说:“我干了十八杯纯威士忌,我想这是纪录了。”然后昏睡过去。早上他醒来感到胸闷,要呼吸新鲜空气。丽兹陪他到白马酒家,他又喝了两杯啤酒,回到旅馆,由于呼吸困难、呕吐、腹痛等症状,请来医生,给他服用大量的吗啡。是夜,不见好转,他被送到纽约一家罗马天主教私立医院,陷入昏迷状态。
像大多数爱尔兰男人一样,狄兰喜欢酗酒。这本来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在家,他就会感到安全。他给赞助人卡尔泰妮(Caetani)公主写信时,提到自己酗酒的问题:“我在故乡,在任何我喜欢的地方,我很忙,喝酒一点儿也不可怕,我很好,好极了,快乐且不害怕,尽是那些挺不赖的废话,总之一个傻乐的伙伴只图说个痛快,从来不会变成无益、偶然、丑陋和不幸的行动,有条理的骚乱,清洗中的忧伤,过度的荣耀,我所知道不知道的世界。”而一旦离开家乡,他对酗酒和自我毁灭感到惧怕。正是四次美国之行最终导致他的死亡。
第一次美国之行是1949年。邀请他去的是美国诗人兼评论家布朗宁(JohnMalcolm Brinnin)。他一直想请狄兰到美国来,当他担任希伯来人青年男女协会的诗歌中心的主任时,终于如愿以偿。狄兰显然被曼哈顿征服了,他写道:“这泰坦尼克之梦的世界,高人云霄的巴比伦,一切难以置信的富裕和陌生。”他很快就找到几家爱尔兰酒吧,最喜欢的是白马酒家,也许因为又昏暗又故旧,让他想起伦敦的酒吧。
狄兰一系列朗诵获得空前的成功。布朗宁记述了他来美国的头一次朗诵,当时他病得很重,甚至吐了血。但他一上台,“肩膀笔直,坚定地挺胸昂首向前”。他带给美国的是一种全新的朗诵方式。朗诵结束时,全场起立欢呼。另一个目击者认为,普通听众根本不在乎他那些难懂的诗句,狄兰用声音——那痛苦与欢乐的紧箍咒征服了他们。
由于自己没上过大学,在写给妻子凯特琳(Caitlin)的信中,他承认自己对那些高等学府的畏惧心理:“那类我正要进入的不可知的鬼地方”。但他应付自如,在二十九天中朗诵了十七场,场场爆满,美国听众被顺口独特的魅力震住了。
在一个女演员的回忆录中,记述了狄兰的,劣迹。她问狄兰为什么来好莱坞。狄兰说,一来他想摸摸金发碧眼的小明星的乳头,再者想见见卓别林。那个女演员满足了他的愿望,先让他用手指蘸香槟消毒摸她的乳房,然后带上他与卓别林和玛丽莲·梦露共进晚餐。而狄兰在饭前就喝醉了,卓别林很生气,把狄兰赶走,他说伟大诗歌不能成为发酒疯的借口。狄兰的答复是在卓别林家门廊的一棵植物前撒了泡尿。
在美国获得的成功,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