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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送快递,我先是自己掏钱买了辆二手的山地,还上了牌,现在又让我配手机。老板从来没说过要在工资里补贴,全靠我们自己弄。
也许是我运气好,正好有同事手机要“更新”,我就花了二百块钱从他那里买了个“淘汰”的单屏直板。
下了班我就赶着去移动买了卡,充上值。
不用看电话本,按下在心里默背了不知多少遍的手机号码。
我站在嘈杂的马路边,神经病似的乱揭刷了白灰的树皮。
嘟了很长时间,电话那头终于传来声音。
“喂,哪位?”
跟他生活了不算短的时间,我知道他每时每刻的声音,但电话里的这个声音怎么听都像那个叫卫里明的男人。
当下,一直燃烧在心里的火种,倏然间被浇了个透心凉,
“喂喂,你谁啊,说话啊。”
对方不耐烦地嚷嚷着,见没人回答就挂了。
一时间,我回不了神。
所有的声音都离我远去,定格在我听到卫里明说话的那一瞬间。
神魂飘荡。
耳边响起刺耳的急煞车声,我木然的回过头。
那辆险些撞着我的送货车里伸出一个男人的脑袋,他冲着我痛骂。“你丫的不要命了!”
我一惊,发现自己还抓着手机,但不知道甚么时候已经走到了路中央,把本来就不宽的小马路堵了个水泄不通,整条街上都是车子响亮的喇叭声。
我迈着机械的步子走回人行道上,车群慢慢地散了开。
脚下迈不开道儿,不知道该前进还是后退,我茫茫然地就那么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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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我回到租住的小屋。
隔壁的两口子又在吵架,我这儿清晰地仿佛正在现场。
耳朵听得清清楚楚,可脑袋里全然没有印象,被不知名的东西给塞满了,连一个小缝隙都没给我留下,整个脑子昏昏涨涨的。
床头整齐地摆着一撂撂杂志和书,拿起一本,从上面扯下一张画着鬼脸的扉页。
颤抖着手,在纸背面写下了一连串的手机号码,捏着它颠来倒去的看,直到眼底快盯出血来。
我放下它,找出打火机,点着了它的一个角。
胶版印刷的纸卷缩成团,发出一股难闻的怪味,无声息地化成黑块。
隔着卫生纸把它们从水泥地上扒拉起来,推开窗户扔出门外。
猛地甩上窗子,我浑身抖个不停。
我又拿起床上的手机。
手机的按键有些接触不良,按了几遍才找到菜单项,己拔电话。
删除所有己拨电话记录?
我死死的咬着嘴唇,按了“是”。
倒回床上,长久未理的头发盖住眼,一切都变得模糊。
我笑着对自己说。
“这样就干净了。”
第18章
天气不是很好,早就立了夏,长袖换成了短的,空气里开始有憋闷的感觉。
日子像水一样的从眼前流掉。
我还是我,日子还是那么过。
手机也配了,山地也买了,人还是那么死乞白赖地活着。
半夜里有急件要送,同事都不愿意爬起来,我去。
对付难缠的客户,人家都避之不及,我跑。
要绕大半个城,钱太少,都嫌没油水捞,我送。
整整一个月,公司里属我跑的最勤,被分划的递送区域最多。
老板夸奖我说,要是每个人都像我这样就好了;其它同事则笑我为了攒娶媳妇的钱,连命都不要了。
我露出不太整齐地两排牙,说,可不就是,以后要娶个漂亮老婆给我生一车的娃儿呢。
他们都说我异想天开,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一句玩笑话而已,没想到这样的事儿竟还真让我赶上了。
那天我去送快件。
第一次到这个公司,它在全城最繁华的商业路段,除了脚下的银行,它一家公司就占了大厦剩下的十层写字楼。
找了一圈儿,我才找着要接收的人,她是个一看就知道很温雅的白领美女,穿着打扮都很得体。
她签了单子收下文件,我抹抹汗准备走人,哪知道手边凭空多出来一块散着香气的纸巾,回头一瞧竟然是她,她正专注地看着我的脸。
“天很热吧?跑得这么急辛苦你了。”
说了几遍不用,她还是硬塞在我手里。
纸布捏在手里很软,倒真像一张布做的手帕,边角还有花纹。
拿着它抹汗,我的汗越来越多。
因为她就坐在我旁边不断地跟我搭话。
“听你口音好像是河北的吧?”
我小心地擦着汗,点点头。
“真的呀?那我们是老乡了哦,我是保定的。”
“哦。”
“在这遇着真不容易,我同学一般都南下了,北上的很少见呢。”
我看了看手表。“是啊。”
她倒是挺兴奋的,拽着我讲个不停,看得出来她为人很是活泼大方,一直讲到我不得不搬出自己正在上班的理由才得以脱身。
后来我们公司接了他们这个部门的快件业务,他们公司所在的这个大区又正好是划分在我头上的,所以由我来送,基本上也是她在收,一来二去的,我们就很熟了。
知道她叫叶锦香,是在这个城市念的大学,也选择在这里发展,在公司呆了一年多,职位混得很不错。
我们两个的老家相隔一百多里地,只是她家是城里的,我家在农村。
我们的话题倒是不少。
其实我跟她很相像,不论是性格还是喜好,就像双胞胎一样。
原本平静如死水的生活被打破了。
我从没想过会和她有甚么发展,我只当她是个老乡,而且我觉得她有点像我娘,说话利索,从不拖泥带水。
直到那一次,她硬是要请我吃饭,拗不过她我只好去了,吃饭回来的路上正巧碰见我的同事。
他和他老婆一起,看样子大概是准备上超市买东西。
老秦拿胳膊肘捅了捅我,小声说。“你女朋友不错嘛,长得很漂亮,你小子真是捡到宝了。”
我手忙脚乱的想跟他解释,却被叶锦香一把挽住胳膊,她很自然地靠了上来。
我不知所措地回头看她。“你……”
她竟然大大方方地朝我同事伸出手。
“我跟远志在一起没多久,难怪你们不知道。你好,我叫叶锦香,你以后就像远志一样喊我‘小叶’好了。”
“杨远志蛮老实的,而且业务跑得比谁都勤。”同事尽可能捡好话夸我,想趁机把我“推销”出去。
“是啊,我也觉得他老实的很可爱。”
寒暄了一阵,看着同事走开,我扭过头,差点弄得落枕。
“你干嘛要说谎?”
“你没看见人家跟你岁数差不多连老婆都有了,就你还打光棍呢。”
“我打光棍也不算丢人啊。”
这年头,男人四五十还没结婚的多了去了。
她俏皮地眨眨眼。“有我你就不用单身啦,我给你当女朋友。”
我吓的嘴巴张的老大,半天扪着舌不说话。
她看见我这样,不高兴地嘟起嘴。“你还不愿意啊?”
我着迷地看着她嘟嘴的表情,很可爱。
很像那个人。
我不由自主的点头,她的脸更黑了。
我醒悟过来后又猛摇头,再点头,弄得我脑子里面脑浆直晃荡。
“呵呵,远志,我就喜欢你这傻样子。要知道,不是你捡到宝了,捡到宝的是我。”
不知道末了她弄懂我的意思了没有,反正她热情大胆地当街抱住我,对着我的嘴巴亲了一下。
从此以后,我就莫名其妙的多了个女朋友。
生活并没有多大改变,该吃的饭照吃不误,该睡的觉一宿不落。
锦香很体贴,也没有甚么贪慕虚荣的毛病。她并没有刻意去追求名牌,但穿出来的衣服都让人看了觉得很舒服。
每回跟我约会吃饭,她总是会挑一些消费不高的小馆子,有时我们就在路边摊吃卤煮火烧,照样也很快乐。
我笑她穿着职业套裙坐在小马扎上根本看不过去。
听完,她咬了一大口毛蛋,嘴巴塞得鼓鼓的,昂着头,完全不在乎。
我抽了张纸,拭去她嘴角的油渍。
她也很乖巧地伸过脸让我擦。
那一刻,我又看见了他。
手一抖,慌了神,那张纸差点掉进火烧碗里。
从此以后,我只给她递手巾。
对于我现在的职业,锦香并没有觉得自己高我一等,反而处处鼓励我。
单就这点来说,很难得。
她说,我现在能跑,所以可以蹬着自行车满世界乱蹿,可如果有一天蹬不动了,就没了生活来源,所以我的学历才是一块心病。
于是我办了证,开始准备自学考试。
报名报晚了,今年是没希望了,明年四月份我就得报四门。
中专的科目有些我都看不懂,更别说大专了,两样一起套读,弄得我头昏脑胀。她也很有耐心地给我讲解,一遍不行来两遍。
复习的时间很充裕,我们俩每次见面的第一件事,就是她抽查我背书的情况,
我真的很感激她,感激归感激,除了喜欢,没有更近一步的感觉。
但如果要结婚,她的确是个好对象。
自从上回老秦见着她,回到公司里不管见谁都添油加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