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对所有的人来说,求得快乐是共同的,但拥有书却没有体育的那份紧张
劲儿。如果需要的话,一间整洁、干燥的小房间就足以藏书了。
但这不是栽花弄草的事。花是要经常服侍的。某人曾写了“旧书和
鲜花”的诗,诗的节奏轻松愉快,十分适中。但是,我要说书总是旧的,
实际上还会越来越旧,而花却不会一直新鲜下去:多那么一点儿雨水,
多那么点儿阳光,花就全凋谢了。
爱畜也要死的,不管你怎样经常地照顾它也罢——也许就是因为太
照顾了才死的。有一次,为了使一只正出乳牙的狗安静下来,我把它带
到我的房间里过夜,它睡得很香。第二天早晨我发现这只狗已跳窗自杀
了。
收集地毯的乐趣是虚假的,它是一个陷阱。地毯不可能到处都收集
得到,不可能将其塞进旅行袋里,私运进屋子里;地毯很难运输;地毯
没有拍卖的最高纪录,其市场深不可测。我从来没有听到一个人承认他
是按应付的价格买下地毯的,总是少付得很多。“看这条希拉扎克地毯,”
一个朋友说,“我只花了九美元就买了下来,即使是便宜货的话也值五
百美元。”当他被迫出售他的收藏品的时候,由于市场转为不景气,它
只卖了十七美元五十美分。地毯还是蛀虫常去的地方。那属于地毯本身
的一章。
最糟糕的是,有关地毯的书均无文献价值。我很清楚有不少关于地
毯的书,我就有一本。但所有的书都不是文献,所以所有的文献不都在
书本里。会有一个地毯收藏家喜爱一份目录吗?有的时候我想,对于那
些工作过量的生意人来说,一份书目就是最好的读物。但你看到过一个
地毯收藏家手拿一支铅笔,对着一份地毯目录沉思吗?
版画是有目录的。现在我有点感兴趣了。目录里有某些有意义的描
述。一个画面可能有回忆的价值,一幅肖像使人联想到传记的研究。版
画为那些喜欢图案、插图和天地的人留有天地。连最无知的银行家也会
告诉你较宽的天地总比窄的天地好。画的价格会上升,也可以互相进行
比较,并把数字(满意的或者不满意的价格)记录下来。版画还可以服
贴地放在公事包里。但是,作为持久的嗜好,我还是选择书。
藏书家不断地受到学者们的嘲笑。因为他们为了所喜爱作者的第一
版书费尽心机,花了不少的钱。在遇到批评意见时,他们必定会十分敏
感,因为他们总是解释,颇为可笑地试着为自己的见解辩护。但难道就
不能(像莱斯利?斯蒂芬回答约翰生博士刺耳的评论那样)说:“用不
着向那些不解释就无法欣赏的人解释”这样的话吗?
对于那些在一二代人之前还十分时髦的“绅士书房必备书”的说法,
我毫无偏见。托马斯?弗罗格纳尔?迪布丁的著作并不使我很感兴趣。
今天,除了在台球桌上或者在床底下你又到哪里去为奥杜邦的《鸟》或
者罗伯茨的《圣地》找一席之地呢?
过去的巨著现已变得如此的珍贵、如此的昂贵,以致于普通的藏书
家几乎无望拥有它们。而藏书,和别的一样,风气在变化着。谁也不再
想要奥尔丁斯和埃尔泽弗的书了。我们对古典名著的兴趣已稍有减退,
我们不去注意这些书而喜欢另外的一些书:我们告诉自己,希望有一天
能读那些使我们知道作者某些东西的书。我宁愿有一本书名页和原封皮
齐全,即有棱有角的《失乐园》,也不要已印刷出来的全套奥尔丁斯和
埃尔泽弗的书。
这种普遍存在着的、源远流长的感情(我也持有同样的感情)是像
雪莱、济慈、兰姆以及斯蒂文生等现代作家的第一版书之所以值大钱的
原因。如果这些作者知道他们享有何等的尊敬、他们的书可卖到何等难
以置信的价格的话(而那些书在出版时几乎被报刊所扼杀),他们会感
到惊奇的,不是吗?我们全都知道菲茨杰拉德的《鲁拜集》的故事:夸
里奇以一便士卖出了一本处理书。现在它的价格已以黄金计了。一次,
一个伦敦的书商以四便士买下了济慈的《恩底弥翁》,现在值到几百美
元了。我的那本《恩底弥翁》花了我三百六十美元——这一本书一度归
华兹华斯所有,在扉页上有他的名字。
但是,收藏书籍时最好能做到既不遗漏现在出版的书,又注意收集
过去的书。受到藏书家们普遍尊敬的贝弗利?丘说:“旧书是最好的书。”
我记得洛厄尔说过:“盖棺论定的旧书有一种安全感。”正是回忆起了
这些说法,才促使我——如果敦促是需要的话——在某一天为一本书付
出难以置信的价钱。这本书是第一版的《金苹果园,或罗伯特?赫里克
先生高尚的和天才的工作》,封面是纯羊皮的,十分精美。
我们藏书家都知道培根的这句名言:“有些书尝尝味道即可,另一
些要吞下去,只有根少的要慢慢地咀嚼和消化。”这句话可改为,有些
书读读即可,另一些要收藏起来。纯粹读读的书,有五英尺的书架那么
高,但最好的书只有一百本(至少每一个人都知道这些书的名字)。但
是,此刻我感兴趣的是藏书家的藏书和收集书之情趣。直率地说,
我是那些寻找
藏书癖所爱书的人中间的一员。
我不收集某些专题。西德尼?史密斯问:“谁读美国人的书?”我
敢肯定,这个问题已得到了回答。同样可以肯定的是我不知道答案何在。
我从未对“美国史料”(这不是西德尼?史密斯所指的书)和“黑体字”
感兴趣过。对我来说,没有必要去研究如何讲述一个卡克斯顿。除了到
处都可以读到的那本卡克斯顿的书外,其余的我都没读过,而我对待它
们就像哥尔斯密盲目地信仰他的宗教一样。
我也不是买下夸里奇所有藏书的那个人的竞争对手。从夸里奇那里
买书与德国人关于打猎的想法太相像了,也就是说,安坐在墙壁缺口旁
的一把安乐椅上,将大大小小的猎物嘘赶至缺口,它们均在你猎枪的射
程之内。不,我购书的原则是不“守株待兔”。我不分寒暑,到处寻找
(不管有无可能),而主要是在伦敦找。当然,你的收集工作无需在伦
敦开始。你住在哪里,就可以在哪里收集。
我很想有一本富兰克林的《卡托少校》。不久以前,在我家乡县的
一所农庄小屋的顶楼里找到了一本。但不幸的是,直到它的价格猛升至
三百镑之后,我才从侧面知道了这条消息。但是,即使你的收集工作不
在伦敦开始,你也应该在伦敦结束。这是世界上最大的,同时也是最好
的购书市场,当然不一定是最便宜的。
我买的第一本书是两卷本的蒲珀著的《荷马,伊利亚特和奥德赛》
(博恩版)。对一个男孩来说,这是一个不坏的开端。在我富干活力的
签字下面的日期是一八八二年,外加花饰。
我很喜欢这两本书。当我知道蒲珀并不是荷马时,我深感遗憾。从
此以后,我对于书就比较小心了。我们藏书家们也许也应等到学者们解
决这些问题后才开始买书。
我一直很喜欢蒲珀。阅读他的作品时你才思横溢,而不仅仅是在阿
卡迪的众多明星中踉跄前进。当有人问约翰生博士什么是诗时,他回答
说:“说什么不是诗要容易得多了。”争论了一会儿,最后他评论说:
“如果蒲珀不是诗的话,就用不着去寻诗了。”
几年之后,当我从奥斯卡?王尔德那里知道有两种不喜爱诗的方法
时——一是不喜欢它,另一是喜欢蒲珀——我发现自己并不完全准备改
变对蒲珀的看法。
一八八四年我第一次去伦敦。在那里,约翰生博士和查尔斯?兰姆
把我给吸引住了。之后的事就不可收拾了!
一八八四年的伦敦是狄更斯的伦敦。自我第一次在滨海区和霍尔本
一带闲逛以来,这里发生的变化比一百年以前要大得多。狄更斯的伦敦
消失得几乎同约翰生的伦敦一样完全。标界一块接着一块地消失了,最
后郡委员会和奥尔德威奇和金斯韦地区一起对其进行了彻底的大清理。
但是,我永远不会忘记我同我的第一个书商,先是克莱门特客栈走廊、
随后是红狮走廊的老板弗雷德?赫特谈话的乐趣,但现在不会再有了。
可怜的家伙!一九一四年初我专程去拜访他,却发现人亡店空。他的三
兄弟都是书商,他是弟兄中最小的一个。
从赫特那里我学了文献学的第一课。在他那里我买了我的第一本《圣
诞颂歌》,衬页是绿色的,上标着音乐唱名(而不是诗的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