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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独创性,无疑是一个作家最有价值的部分。张悦然她们这一代人所生活的这个时代,给与了她们机会。因为生活日新月异,为新的语言提供了多样可能。能够抓住这个契机,留下一代人的思考并对语言的发展做出贡献,应当是这批正在成长的青春作家要担当的重任。张悦然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开始,我相信她会沿着自己的道路走下去,似乎也没有必要提醒她什么。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姿态和方式,每一个人也都有自己的姿态和方式,而能够用自己的姿态和方式打动了别人的,就自然地成为了时代的骄子和宠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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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之远》自序 文/张悦然
冬天的时候我回国来,做了这本书面世前的最后一些工作。当我把有关这本书的一切都交给我的编辑时,忽然是这样的依依不舍。
我和这本书有半年相处的时间,常常是夜晚,我抱着一杯冰水坐在电脑前面,和它面对面。有些深情的段落,我通常是一边嘴里轻轻念着,一边打字,像是在和它交谈。有时候要在学校的实验室或者电脑室写,我就把它存在移动硬盘里,带来带去。做插画的过程,就像给它量体裁衣,我和我的朋友都是那么用心地给它做了最美丽的花衣裳。所以这样一路走来,它就像我的孩子。半年里和我朝夕相处,看见过我畅怀的笑,看见过我软弱的哭泣,陪我度过了生日,和我一起经历了远途的旅行。最重要的是,它是非常善解人意的孩子,它总是能在我最沮丧的时候跳出来,抚慰我,让我看到前方有连绵不绝的希望。
《樱桃之远》是我自己非常喜欢的名字。我周围的朋友也喜欢。一个朋友说,《樱桃之远》真是个悠扬的名字。你静下心来再念“远”这个字,“远——”,你就会感到那个“远”字从舌尖轻轻地飘去远方了。口形圆滑,字音温柔。这是个多么值得回味的字符啊。而樱桃在我的心中,几乎可以算得上最美好的水果了。我喜欢这种色泽艳丽、形状圆润的果实。它可以使人联想到娇艳的女孩,剔透的青春,或者甜美的爱情。我甚至常常觉得它们象征着一种经过时光雕琢的终于赶来的幸福。在这本书里,我想让读者看到两个女孩寻求幸福的一段生涯。在书中我多次提及了茂密而繁盛的樱桃林,那里美丽如仙境。在我看来,每个人的心中一定都有着这样一片樱桃林,它总在前方,引人不断地向着那个方向跑过去。然而有多少人真的到达了他们梦中的樱桃林呢?有多少人真的把他们渴求的幸福握在了手中呢?正如我在书中所说,幸福是生生不息,却难以触及的远。它能使人像是中了蛊,囚禁在了桎梏,然而又是那么轻易地挽救人于绝境,送人以极乐。
有些时候读自己从前写下的文字,就能恍恍地想起那个时候自己所做下的梦,所渴求的幸福。我并不是一个潜心的花匠,可是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栽种了很多的梦在这本书里。多少年之后再回头看去,曾经的樱桃林已经繁盛如大朵的云彩。只是已经飘过了我的天空。
2003年12月7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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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生花(上) 我的梦里总是有一片茂密的樱桃林。
初夏时节,樱桃树上已经结满了一串一串殷红的樱桃。风吹起来的时候,像风铃一般地摇摆,波浪般的阵阵香气被推到更远的地方去。
梦中,樱桃林就在我的正前方,而我还是个小小的女孩。圆睁着眼睛看着眼前的奇景:樱桃林远看去就像一个飘浮着朵朵绯色祥云的世外桃源。我想天堂大抵也不过如此吧。樱桃树下坐着一排会吹奏的天使。他们拿着长笛或者小号,个个涨红了小脸,翅膀在身后扑棱扑棱地振动,不时地飞起来,悬浮在天空间演奏。时而他们又围成圈子,中间的平地上升起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水。有个 穿着白裙子的小女孩赤脚站在湖面跳舞,她像天鹅一般优雅娴静,雪白的颈子是刚刚沐水而出的马蹄莲。她在湖面旋转,旋转三十六圈,洁白的裙子里鼓满了风,越飞越高,哀艳如一只失去牵线的风筝。天使们的吹奏也越来越激烈,像是不断上升的旋转楼梯,一圈一圈,直入云霄。
我沉迷于他们的演奏,我也想和那个女孩一起舞蹈。于是我向着前面的樱桃林跑去。疾速地奔跑,跨过山涧和峡谷,穿越草坪和梯田。向着前方的樱桃林,一直地跑过去。那是一种莫可名状的喜悦,我的脸也涨红了,有歌声在舌间缭绕,就要高唱起来。我像小鹿一般欢快,向着前方的樱桃林奔跑过去……
那天为什么我会自己跑去如意剧院看电影,或者我究竟有没有去过如意剧院看电影,我一点也记不起来了。我得的病是这样的,常常让我忘掉一些事,或者说我在毫不察觉的意识中慢慢改变了事情的原貌,可我觉得这并非出自我自己的意愿,如果说是冥冥中神的指引也不为过。
这个时节正是非常美好的春末,乳白色的小蔷薇花爬满了我家院落的门口。我爸爸新栽了一些像婴孩头发那般柔软的嫩绿色葡萄藤,据说葡萄长出来会是特别翠绿的那一种,不过这些要等到秋天才能知道。花园墙角的石榴树生得也好,叶子是小鳞片模样,油亮亮的像涂满了头油的绅士,而花朵就像他的情人,那么红,是记怨的眼睛流淌出血液。我喜欢在清晨撩开沾满薄薄一层露水的窗帘,透过蒙蒙的轻雾看着小花园的大门。我用手托住腮,面前放着一本破旧的圣经翻读。我常常看着看着就停顿下来,停顿,一个字也不能再看进去。我坐在那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一处,逼迫地回忆起从前的事。但是完全没有头绪,我在过去那些年都做过些什么呢?没有人肯告诉我任何事情,我每天能见到的人只有爸爸,妈妈。完全无从查找,就比如面前的这本圣经,它不是我的,扉页有清晰的工整小字:给宛宛。可是我却无从知道这是谁给我的礼物;铅笔的字迹已经模糊,淡淡的旧纸气味扑面袭来。一滴冰凉的露水啪的打下来,落在我翻开的《利未记》那一节。
生活非常简单,我读一些喜欢的书,努力地回想从前的事情。想得很辛苦,可是还是一无所获。
每天傍晚的时候爸爸会带着我出去散步。他从外面回来,他打着手语,因为害怕我看不清,他的动作幅度大得有些夸张。——从去年秋天到现在,爸爸一直在陪着我学习手语,起先他进步得比我快许多,经常做出一些我不知道什么意思的手势,我就只好不停不停地摇头。他就把动作放慢,一遍一遍地教我。我们买了些录影带一边看一边学。这种不懈的学习一直持续到今年四月。四月的一天,爸爸带着我去了郦城的聋哑人协会和那里失聪的人沟通,我们才确定我和一个听觉缺失多年的人运用手语的能力已经相差无几。
我看到爸爸站在门口,于是就迅速套上一件玫色开身网织毛衫,踩上没有后跟的麻编的碎花布面鞋子跑出大门去。我和爸爸一直沿着我家门口的马路走到路口,有时候我们直行,去那家女服务员一律穿深紫背心裙的冷饮店吃三色冰淇淋——这里一直是开冷饮店的,尽管易主多次,花色品种也大不相同,但是三色冰淇淋始终是这里的招牌甜品,爸爸说在我很小的时候,他就总是带我来吃冰淇淋。我那么多年一直都只喜欢吃这一种,而我也只是见到这种冰淇淋由衷地感到亲切而已,有关从前的事,还是一点也无法记起。冰淇淋用椭圆形的粉红色碟子装着,是小圆球形状,每个小圆球上面顶着一颗孤芳自赏的樱桃。那么红,内心膨胀满激情的果实。冰淇淋的口味是香草,巧克力,还有一个是草莓——这在现在看来似乎已经是有些落伍的口味,比起摩卡加榛子,覆盆子加杏仁。可是我却一直钟爱。不知道为什么,我格外喜欢那三颗红得有点过头的樱桃。甚至是一种迷恋。我喜欢把它们含在嘴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