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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书法家与欣赏者一样,都愿意书法作品中的文字内容很美很妙。很美很妙的文学境界,赋予了书法一种崇高的品质。同样,书法的形象又并非绘画的形象,它让很美很妙的文学境界具有一种不确定性。这正是我们前面所论及的那种“抽象性”给欣赏者留下了无限再创造的可能性。难道我们能说《兰亭序》仅仅带给我们暮春三月、曲水流觞的潇洒,或是《黄州寒食诗帖》给予我们的仅仅是寒食苦雨的悲凉?显然不是,它们经常撞击我们心灵的是一种莫可名状的激情冲动,一种非悲非喜的冲动。当然,了解了王羲之、苏东坡的生活与政治经历,他们的艺术旨趣,能最大限度地感受到他们书法作品美的信息,但是,其作品的文学美的信息又肯定不是它们所具有的美的信息的全部,也许甚至是其中很有限的一部分而已。可以说,书法把其文字所体现的文学美带向了一种更远、更不确定的地方;然而,它却使这种文学的美变幻得更深沉、更强烈,也更超然。
苏东坡于元丰三年(1080)正月,即“乌台诗案”终于了结,被贬黄州的途中,路过湖北麻城县东春风岭时,忍不住破了诗戒,作了两首诗,到了黄州寓所定惠院后,一天夜里索笔书之,这就是我们在《中国书法全集•;苏轼卷》中的见到的《西楼帖•;梅花诗帖》(图9)。此帖书写了其第一首:
春来空谷水潺潺,的皪梅花草棘间。
昨夜东风吹不裂,半随飞雪渡关山。
前头是一行七字的行草,逐渐发展、奔突,最后发展到一行二字、三字的狂草。其间所展示出的一种被“以文治罪”的皇权压抑下,美被破碎(“东风吹不裂”)所激起的抑郁与悲愤,显然比原诗文字所表达的强烈和真实。这种“美”,是被文学所引导的,但又不是文学所能如此直接、直实、强烈地表现出来的(见拙著《中国书法全集•;苏轼二•;作品考释47》,荣宝斋)。
“形象”是什么呢?《礼记•;乐记》云:“在天呈象,有地成形。”天象地形。像是一种运动的描述,形是一种静态的描述。一静一动,即是观念和生活的融合。美学大师王国维在《人间词语》中指出“意境”二字统帅一切,又讲“意与境偕”,道出一切艺术中最神秘的“枢机”。“诗”是什么?德国美学家弗里德里希•;希勒格尔(1772—1829)说过:“诗的定义只能指出诗应当是什么,而不能指出它实际上曾经是什么和现在是什么。否则,最简要的定义就会是:诗是某个时代和某个地方叫做诗的东西。”(《古典文艺理论译丛》第2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接着他又说:“任何艺术都应当成为科学;任何科学都就当成为艺术;诗和哲学应统一起来。”(同上)可以肯定地说,在最为成功的书法作品的美中,是存在和包含着文学性的;但是,我们同样可以肯定地说,书法的美与文学的美是有严格区别的。要称心便难洒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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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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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审美特征之三:不可重复性
从事书法创作的人,都有这种经验:书法作吕是不能修改的。即一个字、一行字,以至一幅字完成以后,不能在它原有的笔画上重复用笔。我把这叫做书法的“不可重复性”。当然,有必要分清,书法作吕之不能修改者,是指它的笔画形体,而不是指文字,文字是可以修改的,例如大量的手搞作品,其文字是可以修改,甚至徐抹的。这一个特征,与其他造型艺术、视觉艺术比较是非常鲜明的。绘画中,写意性最强的花鸟画,也难以说不能修改。至于其他绘画作品,大量的重复绘制,是绝不同于书法的。这一点,具有某种神秘色彩。
前面,我们在论及书法与“心”的抽象关系的时候,我们找到了它们的某种同一性。或者说,当书法创作的技巧达到了最为“精熟”的阶段,书法线条的形态可以与“心”同构。作为生命的灵魂,即思维与情感的渊薮——“心”的运动与变化的生命历程,本身是不可重复的,那么,这一点,应该是书法不能重复的本质特征所在。
韩愈在论证张旭草书的时候,提出了“一寓于书”之说。我认为,这个“一”字即指“全部”,“喜怒窘穷,忧悲愉快,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韩愈《关高闲上人序》),与“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同上),皆“一”——全部“寓于书”,然后,他又讲到“一决于书”:
为旭之道,利害必明,天遗锱铢,情炎于中,利欲斗进,有得有丧,勃然不释,然后一决于书。(同上)
《书•;益稷》云:“予决九川,距四海。”这个“决”字指导引水流。《史记•;河渠书》云:“孝文时,河决酸枣,东溃金堤。”这个“决”字是指冲破堤岸。韩愈所谓“一决于书”的“决”,应该包涵上述两层意思。书法的表达是泻泄式的,如同导引水流,水流汹涌之时,又有决岸溃堤之势。在这里,这个“一”字即指“一次”。与“一泻千里”、“一气呵成”的“一”字是同义的。
大家知道,线条在绘画中,即使在中国写意画中,其美学价值均不是独立的,它是在构成所绘物象中实现自己的价值,换句话说,它不是描绘自己,而是描绘别的什么。而书法则不同,其线条所描绘的是它“自己”,它的美学价值基本是独立的。当然,它也依赖字形和章法,但字形和章法在书法中的地位,与线条是平等的,不存在谁描绘谁的问题。在书法作品中,审美者所关注的焦点是线条,是线条所构成的力量、气势,所蕴涵的意蕴、境界、风神。或者说是在空间中展开、运行的线条。这线条在本质上说,也就是“一”。即书法家的一切匠思、情感,通过技法全部——“一寓于书”,包含在这“一”中,而这个“一”如同决堤之水,一泻千里,去而不还。这个“一”实际上是一个全息的世界。
书法的用笔,讲浓淡、枯湿、疾滞、轻重、曲直、圆锐、偃仰、肥瘦、疏密、伸缩、方圆、铺裹、润燥,或厚重,稚拙、丰润、瘦硬、温润、秀劲、劲健、苍老,等等技法和审美要求,均在那“一”画之内。它们所对应的,乃是人“心”中无限丰富的思维与情感的某一部分、某一变化,而不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