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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改得并没有错,他们是照章办事,其依据的是1985年出台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该表是这样规定的――“荫”通读为“yin(去声)”,“树荫”、“林荫道”应作“树阴”、“林阴道”。也就是说,“荫”字在读“yin(阴平)”时,都要写成“阴”;只有用在读“yin(去声)”的时候,才写成“荫”。
《审音表》在施行过程中,遭到了人们的质疑。如果这么改,那一些涉“荫”的地名、人名、专有名词怎么办?北京有个柳荫街,济南有个槐荫区,戏曲有出《槐荫记》,还有不少名叫“荫南”的人,难不成都要统统改成“阴”,或者改读“yin(去声)”吗?还有成语“绿树成荫”,难道也要写成“绿树成阴”?
面对这些质疑,语言专家后来做出了妥协,凡是这些专有名词中的“荫”字,都依然保留。如此说来,“阴”就对应着两个繁体字:“陰”和“蔭”。简体字“荫”,只出现在专有名词和“荫庇”、“荫凉”等少量词语之中。
《审音表》并非没有依据。《说文解字》中说:“阴,闇也,水之南,山之北也。”段玉裁解释说:“闇,闭门也,闭门则为幽暗。”也就是说,“阴”可以解释为“阳光照不到的幽暗之处”。古代汉语里,“陰”、“蔭”二字经常互通和混用,周邦彥的词中就有“柳阴直,烟里丝丝弄碧”的句子。
“荫”字,《说文》中解释:“艸阴地,从艸,从阴。”“艸”即“草”,也就是“草木覆盖荫庇土地” 的意思。这时,应读去声。不过刀来后来,“荫”已经流变为“树木的阴影”的意思。陶渊明《饮酒诗》中写道:“劲风无荣木,此荫独不衰。”
由此可见,“林阴”替代“林荫”虽有依据,但还应照顾人们长久的语言习惯。否则,人们用起来别扭,而且还会闹出“与富翁男友林阴道上缠绵”之类尴尬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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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小说
文/王佩
最近,广州作家千夫长和北京写手戴鹏飞各推出一部4000多字的小说,两人都声称自己的作品是“全国首部短信小说”。国人对争第一向来是上瘾的,因为“为首”和“为副”,其影响、地位和命运,往往有天壤之别。韩非子虽然提出过“不为最先,不耻最后”,但那是是说给竞争对手们听的。用在自己身上,其实谁都想“老子天下第一”。所以,才冒出来一南一北两个“首部”,一对“第一”。
可是在短信小说这个问题上,谁是第一部并不重要。“第一”固然能引起众人的关注,为作者收获可观的稿费和名声,但如果没有“第二”、“第三”跟上来,则说明这种文体天生是短命的。以前,企业界有这样一句话:“早技改早死,不技改等死”。短信小说相对于传统小说而言,也算是一项“技改”了,如果小说作者自身素质不高、功力不够,纵使改下个天来,终究也会被淘汰。
短信能不能用来写小说?这个问题像“短信能不能用来写诗”一样,无须讨论。短信既然可以用来编各种段子,发一些通知,当然也能用来写其他文体。小说在中国古代向来被视为“末流”,近代以降,地位才渐渐提高,但也没有高雅神圣到不容短信染指的地步。短信诞生之初,由于受技术条件的限制,每条不能超过70个汉字,超过则分条发送。古代有不少笔记小说,篇幅不过寥寥百字,酷似当下的短信文体。所以,我们也可以说,短信小说自古有之。
短信能不能写出好小说?我觉得很难。短信段子之所以蔚然流行,跟民谣一样,更多的是依靠众人的自发创作。某个人灵感一冒,写出一条好玩的短信,于是流传开来,你若要他再写第二条,纵有重金相诱,恐怕也勉为其难。事实上,手机上流传的大量脍炙人口的段子,都很难找到原作者,某些自称短信写手的人把这些“无主物”认领回去,自称是自己的杰作,对此,我向来表示怀疑。千夫长的大作我没看过,戴鹏飞以前创作的短信我读过不少,观感如何,不说也罢。
总之,我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短信小说是蒲松龄、博尔赫斯那样天才玩的,一般的庸才,还是老老实实补补课,先把小学作文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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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演绎”
文/王佩
“演绎”一词,这几年出现频率非常高。在Google中搜索这个词,可查到的条目竟达65800条。按照《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演绎”是一种推理方法,指由一般原理推出特殊情况下的结论。我们所熟知的“三段论”就是一种典型的演绎法。台湾出版的《国语辞典》也有类似解释。所以说,“演绎”本是一个逻辑术语,它对应的英文是Deduction,
然而近年来,“演绎”的用途已不再局限于逻辑范畴,它几乎成了“表演、表现、发挥”的同义词。像“名模激情演绎比基尼”(南方网)、“中国将演绎网坛希腊神话”(广州日报)、史诗大戏《白门柳》演绎千古兴衰(人民网)之类的说法在报刊上俯仰皆是。
一些主张规范汉语的人士,对此疾首蹙额,认为以上这些用法大错特错。王蒙在一次演讲中,曾批评“演绎的滥用”。《民主与法制》记者盛祖宏先生也曾指出:把“演绎”当作“表演” “表现”的同义词来用,令人莫明其妙。
在词语问题上,采取适度保守的态度是可以理解的,否则语言将失去承继性,日新月异,对科技是福音,对词语是灾难。但如果词语的新义与文字的本义暗合,即使不守成法,也应当给予宽容。
“演绎”这个词的关键出在这个“绎”字上。“绎”就是指“逻辑、推理”吗?错!《说文解字》中说:绎,抽丝也。我们常说“络绎不绝”,就是指像抽丝一样连绵不断。古汉语中没有“演绎”,但有“寻绎”、“衍绎”的说法,指的是像抽引蚕丝一样,去探究或引申。从这个意义上讲,“演绎”可以理解为,一种带有创造、发挥性质的表演或表现,如抽茧剥笋,绵延不断。
不错,“演绎”曾是逻辑学专有名词,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能用于其他领域。“升华”、“中和”还是化学名词呢,现在还不是照样可以用在思想文化领域吗?汉语是以字为本位,不是以词为本位。几个汉字凑在一起,只要讲得通,就是一个好词语,并不违反哪家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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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的沙发
文/王佩
网络上天天冒出一些新词,若不了解它们的含义,难免会闹误会。
话说有一天,我的一位朋友闲得发慌,把他女朋友的照片发到一个论坛上。过了一会儿,一个网友在后面跟了一个帖子,上写两个大字:“沙发”。我这位朋友非常恼火,心想:沙发,是人屁股底下坐的玩意,这样说我女朋友,未免太猥亵、太恶毒了。想到这里,他把那个跟贴的人狠狠地骂了一顿。
我这位朋友实在是糊涂了盗跖颜渊,其实在论坛上,“沙发”一词并无恶意。它是指“主帖后面第一个回复的帖子”,或者说“第一个跟贴”。
为什么第一个跟贴叫“沙发”呢?这个词是从“板凳”引申来的。经常光顾的中文论坛的人,大致可分成两类:一类喜欢发起话题,挑起纷争;一类喜欢袖手旁观,看人吵架。这后一类人常喜欢说一句话:“搬个小板凳看看热闹。”久而久之,这类看热闹的帖子,就简称为“板凳”了。而第一个坐上“板凳”的人,心情舒畅,感觉像坐了沙发一样,经常说“搬个沙发看热闹。”再到后来,为了节省回复的时间,很多网友都是以简单的“沙发”或者“sofa”等字样作为回复。“沙发”就是这么来的。
在论坛上抢“沙发”是件很无聊的事,但偏偏有网友乐此不疲,有的还抢成了名人。天涯社区有一位叫“Juliet的错误”的网友,就以擅抢“沙发”而闻名。不管什么样的帖子,他只要赶上了,都在后面跟一句:“嗯,这样啊!”这千篇一律的四个字,招来了版主的警告,引起了不少人的反感。有人说:这家伙就像周星驰电影中的吴孟达,咋看咋欠扁!但也有人为他辩解说:“嗯,这样啊!”这四个字挺有趣的,是一种幽默,颇有些宠辱不惊的味道。
抢沙发虽无聊,但并不是件容易事。有诗为证,一位名叫008的网友这样写道:“若要抢得沙发归,灌水精神要发挥。坐正挺直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