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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用事-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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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农家子弟的主任或许是想在仕途上伸一下拳脚,其账目清清爽爽,履历更无任何疵瑕,不管是学习还是工作,除了荣誉还是荣誉。最后审查人员终于在主任曾任职办事员的某镇找到一份有其签名的凭证,五万元的专项收购资金曾被挪用。虽然这笔挪用的钱已在半年内归还,钱还是被挪用于当地某偏僻山村盖校舍,上面也有乡长、书记的签名,但挪用就是挪用,白纸黑字是没有人情可讲。于是,年轻的办公室主任这回倒真的成了斗争的牺牲品,很快就被开除公职。
  最搞笑的要属他老婆了。但那已是三年前的事,说起来也无甚意思。这次他是去看儿子的。在狱中,他已得知儿子考取南方的某所大学。儿子是否还肯认他这个爹?不管认不认,就算能远远地看上儿子一眼,那也是好的。他慢慢地从罐子里抖出那根塑料勺子,握住,手上青筋虬结。他舀起已经冰凉的粥,往嘴里喂去。自己吐出的痰总得自己咽回去。
  这世上的事大抵如此吧。
  能把自己吐出的一口浓痰再给平静地咽回口里去,究竟是觉得自己够干净,还是已然无可捍卫与守护?
  通常人在一点点往外吐着各种有形无形的恶痰的时候,并不意识到自己在一点点远离健康与清洁,也没想到,那必须还得自己亲口再吞回去。吐的痛快是显然的,而到了不得不下咽时候,个中滋味只有自己清楚。
  还是那句令人耳生老茧却仍然不得真味的老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事情是这样的么


  有一个人,独自去京城旅游,邂逅了她,俩人顿时干柴烈火烧成一堆。她却罗敷有夫。恨不相逢未嫁时,还君明珠双泪垂。他与她黯然分手。没多久,他接到她的来信。她热烈地倾诉思念。他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立刻去找她。爱如毒品,主宰了他。他挣扎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只盼有一朝能和她长相守。有一天,他发现她身上伤痕累累。她告诉他,她丈夫毒打她。他跑去与她丈夫厮打。第二天,他被警察逮捕。她丈夫被人谋杀。他是最大的嫌疑犯。他心知肚明自己不是凶手,以为是她杀了丈夫,打算替她顶罪。
  他大学里的一个女同学是律师,人在京城,从报纸上获讯此事,不相信他是杀人犯,找到他,对案件展开调查,发现一些蛛丝马迹,试图为他辩护。她却站出来指证他就是凶手。他如坠冰窟。他想不明白。女律师告诉他,她其实还另有情人。她伙同情人杀死她丈夫,并把罪名推到他头上。他是她精心找来的棋子。她并不爱他。女律师苦口婆心劝他改变口供。他见着了她情人的相片,确实英俊。
  事情是这样的么?
  他在法庭上望着在女律师犀利言辞下泪眼婆娑结结巴巴的她。她是那么美。他掉下眼泪,没听女律师的话,认了罪,并轻声笑着,细心弥补好她对他的指控里的不严密处。法律不是儿戏,但有时也奈何不了这种心甘情愿替人去死并且还是高智商的人。女律师给了他一记耳光。他怔怔地说了声对不起。
  他终于被判了死刑。
  事情是这样的吗?明知对方是欺骗,是恶的化身,他也不追悔,甚至连生命也不再珍惜?我倒觉得还存在另一种可能:当他发现他用全部身心深爱的人,不过是一场骗局的精心设计者,这足以令他心死。心既已死,生命也无价值,何妨结束?就让她被人谴责或自我谴责吧。
  爱情的祭坛;最美的品德是人头吗?我不能确定。
  


她哄儿子睡下


  有一个人,她老公病了,病得家徒四壁,方才驾鹤西去。
  这个伤心人还有个七岁大的儿子,读小学二年级。过几天,学校要开学,学费并不是很多,也就二百多块,可家里真的什么也没有了。她本来是一个清洁工,做一天的事才有一天的钱。在一起做事的姐妹能借的也早已借遍了。
  她还有个哥哥,日子也过得难,白天和老婆各背着一个木箱在街头,帮人擦一双皮鞋收一块钱;晚上在巷口摆夜宵摊,生意清淡不说,时不时还有城管的人骑车来追,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就这样,她哥还借给她六千块钱,那应该是他大半的积蓄。她嫂子是好人,明知道这钱怕要扔进水坑,没抱怨一声。她实在没有勇气再腆着脸向他们开口借钱。
  她还一个弟弟。弟弟单位好,曾瞒着老婆塞来三千块钱。凶悍的弟媳妇立刻不依不饶,一哭二闹三上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弟弟之所以能进那家单位靠的是岳父的关系,被老婆骂狠了,就低头愁眼地来要那钱。钱已花了,变成了打进她老公身体里的药。要还,只能拆东墙补西壁。她奔波几天,求爹爹拜奶奶好不容易凑了二千七。不足的三百块钱就没办法了。
  她神思恍惚地走在大街上,偶然间瞥见垃圾箱顶盖有一本撕掉大半截的书,书名叫《许三观卖血记》,灵机一动,就跑去医院问,还真可以卖,不过得上血站。她一咬牙,当即就顶着毒日头骑车赶去远在市郊的血站,骑得浑身水淋淋。一番折腾,卖出四百多块救命钱。整个人也就仿佛成了一个吹胀了的汽球,往上飘。她把头凑到卫生间的水笼头下,喝了一气凉水,喝得肚子溜圆,喝得眼泪噼哩叭啦往下掉。钱还给了弟弟。余下来的一百多块钱支撑着她过了好长一段日子。她一度卖血卖得近乎疯狂。可后来某天,她莫名其妙地成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她给血站的人下跪,人家也爱莫能助。
  她病了,脸色焦黄,眼窝深陷,口鼻里的气息恍若游丝。她没有对病床上的老公提起自己的病。她老公的脸上罩着一层铁硬的死灰色,喉咙里断断续续吐出可怕的声音。他挣扎着三番五次想拔去输液管。她就哭,不敢合眼,守在老公身边,讲董永与七仙女、樊梨花与杨宗保……她还唱“北京的金山上”。
  她也不是没恨过老公,有时恨得就想动手拔掉那根输液管。可终究只能失声恸哭。这是命,是她的命,得认。她都有了想死的心。她死了,儿子就是孤儿,可以送进孤儿院,就会有别人照顾他,或许还能被好人家收养去。她这么想着,嘴角有了笑意。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她儿子非常聪明,见她痴痴呆呆,就边哭边喊,妈妈,你不要死啊。
  她打个激灵清醒过来,又发了半天傻。儿子的学习那是万万耽搁不得。做娘的为了儿子还有什么舍不得?她哄儿子睡下,从箱笼里翻出做姑娘时用的口红粉饼。它们已发硬变脆,轻轻一用力,就折了。不过,这难不倒她,她用细木棍把口红与粉饼分别研磨细,再从瓶里倒出点水,调匀,翘起尾指,蘸着,把口红涂在唇上,把粉末抹在脸上。那天晚上,她笨拙地跌入一片霓虹中。
  做娘的为了儿子还有什么舍不得?泪尽了,有血,血尽了,还有一具行尸走肉,可供其他一些行尸走肉趋之若骛。第一次用脂粉,宣告她少女时代的来临;第二次用脂粉,宣告了她灵性的生命的结束。看着她那终将由笨拙而熟恁的动作,谴责,抑或同情,都是太轻飘的字眼。
  


他喊那女人,姐姐


  有一个人,是孤儿,很英俊,是工作狂,常无视身边异性热辣辣的目光,结果常被众多摘不到葡萄的女人讥讽挖苦为玻璃。大好男儿怎肯受此羞辱?一怒之下,他就想洗刷清白,就开始搜索。很快,目标锁定为一个素来眼高于顶的冷艳女人。
  女人绰号珠穆朗玛,意思是猛男人才可能攀登得上,还得运气好。他费了好大一番心思,用甜言蜜语装饰着不远千里采摘来的荷兰玫瑰,终于成功登顶,弄得女人瘫软如泥,非君不嫁。他却不愿意了。他已经充分证明了自己是一头骄傲的雄性,就当谢幕退场,去那漫天星光下挟风云奔走。
  女人大怒,在他面前摆下两条路,一是结婚,二是告他强奸。
  他拒绝了。女人就真告了。于是满城风雨。他的职务被一撸到底,还被单位领导罚去看大门。他不服,与女人与领导与流言与其他种种看得见的或者看不见的,展开激烈地抗争,终于疯了,脑子里的那根弦被拽断。他嘶吼着,嘴角涌出泡沫,在大街上灰头土脸地行走,有时还光着身子飞快地跑。他成了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笑谈。自然,那女人也离开了这座城市。
  过了一些日子,他从城市里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何处。也许是冻毙了吧。寒夜里的风能像刀子一样剁碎人。躲在屋子里幸福的人们很快就忘掉了他。他们的注意力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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