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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智慧的火花-外国名作家轶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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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仲马自称写得最好的作品要算《三个火枪手》。有一次,一个朋友看见伏案写作的大仲马泪痕斑斑,大吃一惊,大仲马情不自禁地说:“啊,我的朋友!我刚把波尔朵斯杀了……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喜欢他!”原来,大仲马是为主人公波尔朵斯的死大动感情。

  法国作家雨果常常叫仆人把他的衣服偷去,这样他就不能够外出,只好呆在家里继续写作。

  英国作家司各特写作时常故意把邻居的一大群孩子请到书房里玩耍,并要求他们高声谈笑。他向迷惑不解的朋友解释说:“我们这个社会本来就是吵吵闹闹的,要是我写作时一片寂静,那倒正是一种 ‘失真’哩。”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对小纸条怀着特殊感情,他的房间是一个小纸条的世界。窗帝上、衣架上、柜橱上、床头上、镜子上、墙壁上到处都贴着形形色色的小纸条。作家本人就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中——睡觉前,他默念着贴在床头的纸条,早晨醒来,他一边穿衣,一边读着墙壁上的纸条,刮脸时,他读贴在镜子上的纸条,房内踱步,他可以随便读贴在各种什物上的纸条。外出时,他可以伸手从口袋里掏出纸条。在他的一生中,究竟写下了多少纸条,恐怕连作家本人也无可奉告。

  法国18世纪的作家雷蒂夫(1734—1806)一生写了120部作品,大部分作品来源于他对女性的脚的鉴赏。他时常穿一件褴褛的短披风,带着大沿帽,整夜在大街上徘徊,寻觅小说素材,只要望见一只穿着合适的鞋的漂亮女性的脚,他就会堕入情网,并找到写作的灵感。因为这个原因,他被文学史家归划为色情作家。

  晚年,雷蒂夫又改变了他的写作习惯,他开始有计划地在花园的墙壁、阳台的石头栏杆、河岸边的护墙、特别是圣路易岛的护墙上镌刻他生活中重大事件发生的日期以及他对事件的感受。起初,他是用钥匙在石头上镌刻他的记事铭文,后来换上了特制的铁锥。每过1年,雷蒂夫都要去看看他那些作品,亲吻它们,如发现铭文已被风雨侵蚀,他便再刻一遍。

  巴尔扎克写作时总要大量饮食咖啡。他喝咖啡既不加牛奶,也不加糖,他曾不无得意地说:“我将死于3万杯咖啡。”此话被他不幸言中,慢性咖啡中毒是他的死因之一。有学者估计,他一生中喝过至少5万杯咖啡。

  列夫·托尔斯泰只是在早晨写作,他认为在早晨才能使人保持一种清醒的批判精神,而在夜间会写出大量胡说八道的废话;在写作环境上则是随遇而安,纵使置身于炮火连天的战场,他也能专心写作。

  法国作家福楼拜则是白天休息,夜里通宵写作。他书房里那盏绿罩的灯彻夜通明,他的窗口也就成为塞纳河上船夫的航标。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为了求得一个安静的写作环境,经常带足干粮和水,驾一叶扁舟,泛舟海上,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写作起来得心应手,进展甚快。

  丹麦作家安徒生则喜欢在幽静的森林里构思他的童话,一进入森林王国,作家的艺术想象力就格外活跃。

  美国剧作家柯汉则喜欢在列车上创作,他包下一间普尔门特别列车上的客厅,在火车不停的行驶中奋笔疾书,直到他把要写的作品写完为止。通常,一个夜晚,他能写出140页原稿。

  挪威剧作家易卜生,认为瑞典剧作家斯特林堡是他的对头,所以他总要把斯特林堡的像放在他的写字台上,与他相对,才能写出好的剧本。

  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作时,也总是在案头放一面镜子,时刻观察自己的面部表情,借此刻画作品中的人物形象。

  法国作家拉辛习惯于边走边思索,有时在庭院里发疯似的来回走上几百遍,反复琢磨推敲。

  美国当代女诗人艾米·克兰皮特无论是在宁静的海滨或喧嚣的闹市,乃至于奔驰的列车上,她总喜欢久久盯着1页窗户玻璃,据她说,玻璃会产生一种特殊的反射效应,只要盯上一会儿,便会才思如涌。

  法国作家司汤达,为使文笔声调铿锵,每天早上都要读两三页民法。

  德国作家席勒的书桌抽屉里,总搁着一些烂苹果,当他一时找不出合适的词语时,就打开抽屉,吸上几口烂苹里气味,然后在弥漫着浓浓的烂苹果气味的房间里继续写作。他的名作《阴谋与爱情》、《华伦斯坦》三部曲等都是在散发着这种怪味的房间里写成的。

  法国作家大仲马认为,诗要写在黄纸上,小说要写在蓝纸上,散文要写在玫瑰色纸上,否则就无法下笔。

  美国作家吉卜林坚持用中国的墨汁写作,他说他最讨厌用蓝墨水。

  美国作家爱伦·坡总要把自己心爱的猫放在肩头,然后才开始创作。

  美国作家海明威、英国诗人沃尔夫、意识流小说家伍尔夫都习惯于站着写作。海明威说:“我站着写,而且用一只脚站着。我采取这种资势,使我处于一种紧张状态,迫使我尽可能简短地表达我的思想。”与他们相反的是,马克·吐温和英国的史蒂文森则喜欢卧着写作。其它如美国政治家兼作家富兰克林、法国剧作家罗斯唐则情愿泡在浴缸里写作。有位当代美国作家有如下一段自白:“我在写作时先将浴缸注满热水,再往水中撒一些起泡澡粉,在浴缸沿上横搁一块松木饭,放上纸笔才开始写作小说。我在浴缸里一泡便是几个小时,热腾腾的洗澡水使我体重减轻,感到身轻如燕,飘然欲仙,当自己的体温上升到热水的温度时,我的文学思维挣脱了羁绊,自由自在地飞翔起来了。”

  名作家的笔名

  法国小说家司汤达的真名叫亨利·贝尔,他一生用过109个笔名,最爱用的是“司汤达”这个笔名,为的是纪念作家本人在这个小城和一位美丽的德国姑娘的奇遇。他首次使用这个笔名的作品是1817年完成的旅行游记《罗马·那不勒斯·佛罗伦萨》,名字下面还附加了一行补充说明“法国骑兵军官”。

  美国作家塞缪尔·朗荷恩·克列门斯(1835—1910)的笔名是“马克·吐温”,这是密西西比河上的测水员常喊的号子,意思是“水深两 ”,在这个深度,船只就能安全通过。克列门斯起这样一个笔名,是因为他曾经经过17个月的见习后,有过一段正式领航员的经历,用“马克·吐温”发表作品,为的是表示对自己领航生涯的终身敬意。

  英国勃朗特三姐妹1845年合作出版的第一部诗集,用的是一个十分男性化的笔名:贝尔三兄弟。这部诗集是三姐妹自费印刷的,共印了1000本,不过不幸的是,统共只卖出了两本。

  日本推理小说之父江户川乱步原名平井太郎,因推崇美国著名小说家埃德加·爱伦·坡这位侦探小说鼻祖而使用了这个笔名。这个笔名的日语读音就是“爱德加·伦坡”。有趣的是,他用“江户川蓝峰”的笔名发表第一篇侦探小说《石块的秘密》后,文坛反应十分冷淡,而改用“江户川乱步”发表《两个铜板》和《一张入场券》却受到了读者的青睐。

  以色列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犹太作家希莫尔·优赛福·查兹克斯的笔名“阿格农”源自于他的短篇小说《被遗弃的人》。在希伯莱语中,“被遗弃的人”的读音就是“阿格农”。早期的流浪生活使他常常以“被遗弃的人”自居,因此,他对这个词特别偏爱,后来干脆用这个词作了笔名。

  法国女作家乔治·桑原名奥罗尔·杜班,最初,她与巴黎青年儒勒·桑多合作写小说,发表时用“儒勒·桑多”的名字。1832年,奥罗尔独自完成了长篇小说《印典娜》一书,桑多由于没有参加与小说写作,发表时坚决不肯署名。奥罗尔只好保留“桑”这个姓,另取一个男性的名字“乔治”。从此,“乔治·桑一就成了她的固定笔名,也成了她反抗传统偏见和陋习的象征。

  莫里哀原名约翰·巴狄斯特·波克兰,生于法国巴黎一个宫廷裱糊师家庭。父亲很看重儿子的前程,为他买了法学硕士文凭,弄到律师的资格,又把世袭权利过继到儿子名下,一心想让他跻身上流社会。但是,他在21岁(1643)时,因酷爱戏剧的强烈心愿爆发,突然宣布要从事“戏子”这种当时为社会所轻视的“贱业”,与父亲的意志发生了冲突。当时,演员为了不辱没家门,每每改用草木器物或乡土名字为自己艺名,他为自己起了“莫里哀”的艺名,这在法语里有“长春藤”的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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