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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兆言+花煞-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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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胡地床前的德清突然注意到他开始抽搐,胡地的手试图举起来,然而他的手指发僵,更紧张地扣紧了小铁盒,不住地哆嗦着,眼睛里放射出一种极其奇怪的光。惊恐万分的德清连忙喊来医生,随着医生急匆匆的步伐,在周围等候胡地咽气的人,一起往躺着胡地的房间涌。胡地脑海里的凯瑟琳正在消失,他的脑细胞正在迅速死亡,他的记忆力像断了线的风筝,完全失去了控制。时光在倒流,胡地突然停止了抽搐,眼睛睁得多大的,茫然地注视着天花板。三岁时的记忆像一幅画似的,出现在悬挂着吊灯的天花板上,这是正在走向死亡的胡地一生中最初的记忆,也是最后的记忆。他看见自己正通过孤儿院的门缝向外窥视,外面的饥寒交迫的灾民,排着长长的队,捧着肮脏不堪的破碗,正在等候施舍给他们的薄得能照出人影的粥。灾民实在太多了,参加赈灾的浦鲁修教士,胡地的母亲裕顺媳妇和已经成为修女的莺莺,还有那些临时招募来帮忙的身强力壮的男人,一个个都累得近乎绝望。胡地听见愁眉苦脸的莺鸾正在大声地问浦鲁修教士,眼看着用来赈灾的大米很快就要用完了,面对源源不断还在逐渐增加的灾民,究竟应该怎么办。
  浦鲁修教士显然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他简短明快地说:〃祈祷!〃
  〃祈祷?〃莺莺似乎不太明白。
  胡地看见浦鲁修教士毫不犹豫地又说了一遍:〃祈祷,要相信祈祷!〃
  孤儿院外面,不仅流行着饥饿,而且一场瘟疫正在无情蔓延。死神扇动着翅膀,像黑颜色的乌鸦一样,在梅城的上空到处乱飞。男人或者女人,老人或者孩子,他们饥肠辘辘,心里存着的唯一念头就是不管死活,先排队喝了一碗粥再说。胡地发现自己又有了一双三岁时的眼睛,他发现自己正置身于长长的队伍中,手上也捧着一只破碗,缓缓地随着人群流动。死神正在他周围徘徊,不怀好意时不时地瞪他一眼。传奇人物胡地,就要和他的异母兄弟胡天汇合去了,他将随着漫长的乞丐组成的死亡大军一起走向永恒。就在接近目的地的地方,他听见浦鲁修教士还在喋喋不休地念叨着〃要祈祷〃的忠告。死亡大军正以不可阻挡的锐势向前挺进。〃祈祷,祈祷有个屁用!〃胡地的喉咙口含糊不清地回响着这声音,他最后一次抽搐着,想从床上坐起来,看看清楚死神究竟是一副什么样的嘴脸,然而只是咧了咧嘴,便咽了气。

卷三:梅城的哈莫斯

  人不知其可而已独知其可,就力排众议去做而终于获得成功的,也是真正的冒险:哥白尼的创立地动说,马丁路德的反对天主教。
  在真正的冒险中,一个人可以经历到许多平常人所经历不到的快意事。他可以从它上头来测定自己的勇气、毅力、意志与智慧。换句话说,他可以从它上头来认识自己,鉴定自己。所以事情在他人的眼光里,是行险侥幸,是轻举妄动;而在他自己的心目中,则是快事,是乐事,是应该和必然的事情。
爱狄须勒:《上海——冒险家的乐园》,上海文化出版社

哈莫斯和《梅城的传奇》

  哈莫斯的《梅城的传奇》,可以说是他浩翰的著作中,最不重要最没有影响的一本书。这本小册子一样的图书,迄今为止,还能在世界上一些大的图书馆里见到,主要原因是哈莫斯享有的汉学家的声名。梅城这座城市在西方小有名气,显然也和《梅城的传奇》这部书有关。事实上,哈莫斯留下的著作中,《梅城的传奇》是他写的唯一一本关于中国某个城市的纪实故事,书中还能隐约见到他早期当《泰晤士报》记者时的笔调。由于几十年来,哈莫斯一直亲眼目睹着梅城的变化,尽管他掺和了许多夸张的文字,运用了太多的想象,但是不管怎么说,如果谈到梅城的历史,《梅城的传奇》仍然不失之为一部经典著作。
  在轰动一时的教案发生不久来到梅城的哈莫斯,只是一位二十岁刚刚出头的小伙子,精明强干野心勃勃。作为《泰晤士报》的特派记者,哈莫斯不仅向西方世界报道发生在中国的事件,而且由于《泰晤士报》的特殊地位,是许多英国人了解东方的窗口,哈莫斯的观点有时会直接影响大英帝国的对华政策。和许多对东方有兴趣的西方小伙子一样,出生于平民阶层的哈莫斯,最初的想法是去印度探险。很显然,哈莫斯最终不远万里来到中国,他的原意只是希望自己今后能在外交方面谋个良好的职位。
  年轻时代的哈莫斯有些好高骛远,他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考进了英国一家挺不错的大学学习医科,然而就像他后来在外交方面没有任何前途那样,他在医学上的成就也是一无所取。在一次毕业考试中,由于他建议用过量的药物治疗梅毒,遭到老师的痛斥而被迫中断学业。哈莫斯总是过分地运用他的聪明才智,以致于本来无可挑剔的聪明才智,也会常常成为他不可饶恕的缺陷。无论是他的母亲,还是他一系列的老师,以及他后来在《泰晤士报》时的上司,都不止一次地提醒他不要过分地表现自己。哈莫斯似乎永远自以为是,他情绪化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考虑任何后果地采取所有的行动。去印度的念头被打消以后,哈莫斯进了《泰晤士报》,虽然他没有像同时代的外交家和传教士一样,受过为了日后在中国发挥作用而进行的培养和训练,但是凭着小时候就有的一种对新闻工作的模糊向往和冒险精神,他毅然接受了去中国当特派记者的差事。事实证明,哈莫斯一度曾经是一位非常出色的新闻记者。
  哈莫斯最初在《泰晤士报》上发表的一系列关于中国的报道,曾经引起过广泛的影响。他的冒险精神获得的许多独家新闻,使得他名誉迅速传开。然而他的冒险活动有时被证明是十分莽撞,不止一次他陷入过差一点丢失生命的险境。除了梅城教案,在他从事新闻记者工作期间,几乎发生在中国的每一桩教案,为了能够尽可能准确的报道,他都赶去调查过。他亲眼目睹了世纪末中国人的仇教情绪,从一开始就明白,古老和落后的中国根本不欢迎他们这些金发碧眼的洋鬼子。
  在中国的西南省份贵州,哈莫斯不仅没有得到梅城储知县那样的隆重欢迎,而且差一点自己就成为反洋教的牺牲品。事情的发展简直不可思议,在他离开采访的一座小镇去县城的第二天,小镇的所有传教士及其家属,都被不明身份的蒙面人,杀得一干二净。一名传教士被剁去了手脚,装在了一个盛酒的大坛子里,然后像保存标本那样,用本地最好的一种白酒腌制起来。随着传教士在中国的特权如山洪暴发势不可挡,迅速成为一支足以可以搅动中国社会巨澜的政治势力,反洋教的活动也越演越烈。尽管中国政府对越来越多的反洋教的暴徒,严惩不贷格杀勿论,发生在各地的教案像雨后春笋,接二连三地冒出来。
  作为一个奉行殖民主义的英国人,哈莫斯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大英帝国的利益,作为一个优秀的新闻记者,他总是如实地报道事实,而且不仅仅是从局部角度来审时度势。哈莫斯能够像极少数优秀的新闻记者所能做到的那样,以历史家的精确性,以政治的先见之明,来很好地履行他的职责。在伦敦的一家博物馆里收藏的给上司的一封信中,他写道:〃情绪永远也不会影响我的工作,我酷爱陈述事实的科学的准确性,并且绝对不受一切情绪上的或私人考虑的干扰。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说出我相信的真实情况,但我也没有忘记你曾向我引述过的话:说出真实情况并不总是好的。〃
  用充分的理由相信哈莫斯在这封信中,说的是实话。作为新闻记者的哈莫斯和后来成为大汉学家的哈莫斯,在对于什么是真实的态度上,采取了两种完全截然不同的态度。显然,过分强调〃陈述事实的科学的精确性〃,反而使他本来可以大有作为的前途受到了伤害。哈莫斯的文笔简明扼要而且流畅,他善于在适当的地方,恰到好处地进行煽情,因而他的文章在《泰晤上报》上发表的时候,曾在读者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英国公民在一段时间内,正是通过哈莫斯的报道,来了解他们所不熟悉的古老中国发生着的一切。当《泰晤士报》上有关中国人强烈的仇教情绪被如实报道以后,哈莫斯的上司不得不向他发出警告:〃我们不能让所有的英国人都在想,中国人仅仅只是仇恨我们。我们必须让读者明白,我们英国可能给中国人带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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