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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儒学传道、授业的传统,使正统学说得到推广,又吸收了禅学自由辩论的精神,异端思潮也同时得到张扬。从严格意义上讲,宋明时期江西的“讼风”,正是这种异端思潮的表现。
我曾经想写一本书,书名即为《江西讼师与绍兴师爷》,绍兴是师爷,江西是讼师,讼师是被官府所打击的,师爷则是依附官府。这表现出当时两个经济文化发达地区文化精神的不同:绍兴师爷更多于投机取巧,而江西“讼师”更多于桀骜不驯;讼师在官府看来是刁民,师爷则是官府体制内的人物了。
对盛行的“讼风”,官方从来就持批评态度。但对于“讼风”的种种表现,政府虽然屡有禁令,法律却为其留有空间。
对于讼师、讼棍们的活动,《大明律》规定:凡是教唆别人打官司,为别人写诉状并增减情节诬告的人,与当事人同罪;受雇于诬告者的人,相当于自己诬告。但后面又规定:如果当事人因为愚昧而不能伸冤,讼师指点这种人告状,为其所写的状辞属实,可以不追究。《大清律例》也沿用了这一法律条文。这条法令实际上自相矛盾,前半段禁止的是教唆、诬告;后半段又为讼师的存在保留了某种合理性,讼师们便有了在虚妄与真实、恶意教唆与善意指导之间钻营的一个不小的空子。
对于越诉的惩罚也是自相矛盾,《大明律》规定:不管军民申诉都要逐级陈告,对于越诉的鞭打50下,对于越诉不实者,鞭打100下,并依此类推。但最后又来一句,如果越诉所告属实,可以免罪。这便为赴京越诉者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据和精神上的鼓励。
既要威严朝纲,又要纾解民怨;既有民众迫不得已的越诉,又有讼师精心策划的告官;既有民众的蛮横无理,亦有官吏的贪婪不公——法律为讼师的存在、为越诉和告官行为保留了空间,这并非是当时法律制定者的疏漏,而是因为社会矛盾的复杂与激烈。当然,也是为了在国家意志和民众意愿之间,在统治的有序和无序、有为和无为之间寻找一种平衡。
明清两朝对于“讼风”问题,各级统治者不是谴责民众的无理和刁蛮,便是斥责下级官吏的徇私和无能。法律的基本精神并不是创新和疏导,而是守旧和压制。以刑法为中心而忽视民法,以统治者的意志为中心而轻视民意,以传统道德为中心而漠视社会发展的现实。正因为当时的统治者在法制建设中持这样一种指导思想,所以他们始终把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户婚、田地、财产、债务等关系视为小事情,不是不予立案,就是立案不行。
因此,我们可以说,明清时期江西、湖广地区“讼风”的形成,既是这些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变革的产物以及因此而变化了的社会风气的重要表现,也反映了民众对僵化的国家法律制度、管理体制及统治理念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明亡清兴,改朝换代,但江西“好讼”之风仍在延续,湖广的讼风则比江西更盛,大有后来居上之势。因为湖广有很多移民过去,这也是地域文化的转移。湖广的移民不仅仅来自于江西,还来自经济文化比江西更发达的江苏和浙江,来自比江西更节俭也更善于经营的山西,来自执拗而不服输的个性丝毫不让江西的广东和福建,来自生性豪阔动辄闹事的山东、河南及陕西……所有这些地区的地域文化、包括各种被统治者认为的恶俗陋习、邪教异端,也无不在湖广各地泛滥,并与湖广的民风士习相冲突、相斗争,也相融合。这样,湖广便成为国内社会矛盾和社会关系最为复杂,统治者认为最难治理的地区之一。清代统治者认为湖广已经取代了江西,成为“讼风最甚”的地区。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讼风”的发生,恰恰又表现出一个地区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急剧的变革、社会经济正在发生超常的发展。如宋明时期的江西、清代的湖广。
第三部 今天曾经的驿站光荣与耻辱(1)
——走进晚清之一
胡平:说完了明朝,我想说说清朝。
很多学习历史的人都有这样一个感觉,研究大清早期的历史不如研究晚清的历史,因为晚清的历史开启了中国的近代化进程,其间风云际会,天下板荡,志士仁人和粉墨小丑纷纷登场,内外事件交织变幻,一条直逼当代的历史脉络清晰可辨。
在中国走向近代化的过程中,作为一方地域,江西并没太大的作为。作为在宋明两朝极盛的人文,入清后江西亦渐显衰弱,《明史·列传》中赣籍人约计408名。到了《清史·列传》中,赣籍人只剩下104名,而在蔡冠洛编撰的《清代七百名人传》里,被收录的江西名人更少至23名,只占总数713人的3。23%,排在苏、浙、皖、湘、闽、粤等省之后,位居第九。这意味着在清朝,在中央政权也好,在思想界文学界科技界也好,江西几乎推举不出第一流的人物。
中国的近代史却又决少不了赣人,可以举例说明——
如果少了陈炽,中国的近代史便少了一份悲悯情怀:陈炽,江西瑞金人,他不但是近代江西打开眼睛看世界的第一人,还是维新运动中一位目光如炬的思想家。在其煌煌巨著《庸书》里,他主张在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两个层面,对一个摇摇欲坠的中国进行脱胎换骨的大手术。他积极投身于维新的实践活动,时任户部尚书兼军机大臣还是光绪皇帝老师的翁同,之所以会自己参加变法,又将光绪给拉下水,很大程度上正由于陈炽的策划与督促。陈炽获得了康有为的充分信任,1895年北京强学会成立,即推他为提调,在会中的地位仅次于康有为。戊戌变法失败后,他抑郁少言,酒前灯下,往往高歌痛哭。在闻讯“戊戌六君子”喋血菜市口之后,他更变得若痴若狂,最后大口吐血而死,享年45岁。
如果少了张勋,中国的近代史便少了一份荒诞不经:张勋,江西奉新人,时称“辫帅”。他在安徽督军任上,由时任总统的黎元洪专程请到北京,本是要让他调停总统与靠着枪杆子掌握了北京政府实权的皖系军阀段祺瑞的冲突,他则假凤虚凰,金蝉脱壳,用武力裹胁只有12岁的溥仪战战兢兢坐上了金銮殿,随后他长辫下甩出一身蟒袍拜倒在地,领着一班遗老遗少,高呼万岁,捣蒜似地磕头。复辟失败后,段祺瑞达5万人的“讨逆军”,向驻扎在天坛的“辫子军”发动了强大进攻,段军节节逼近张勋在南河沿的住宅。他却声色不动,不但自己决心一死,也不准同来北京的妻儿离开他,大有一家人共赴“国难”之意……
爱恨不得的江西,爱恨不得的江西人啊!
导引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的罪魁是江西人。
第一个在朝中提出全面禁烟的也是江西人。
在晚清一系列变革中,让湖南新政金声玉振、名噪中外的是江西人。
处心积虑,曲迎阿附,要扼杀、谗构洋务与维新运动的也是江西人……
于是,日后的江西人在历史的荣誉碑和耻辱柱上都惊诧地读到一串串老乡的名字,前者如李鸿宾、陈孚恩、蔡寿祺,后者如黄爵滋、陈宝箴、文廷式,并让今天的江西人有理由更深刻地去思索脚下这块土地所蕴藏的文化脉息。
第三部 今天曾经的驿站光荣与耻辱(2)
马平(曾任某大型国有企业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现为民间学者、作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先说李鸿宾。
李鸿宾,字鹿平,江西德化(今德安)人,嘉庆六年的进士,先为庶吉士,授检讨使一职,再升任御史,给事中。嘉庆十八年(1814年),林清、李文成为首的“天理教”起义队伍攻占紫禁城的计划失败后,他数次上疏陈述时政利弊,开始被嘉庆帝所认知。嘉庆十九年(1815年),破格授河东副总河道总督。第二年,再升河东河道总督。由任谏官不到三年,而荣膺方面大员,为当时所罕见。当他母亲去世丁忧时,还获得嘉庆帝赐金治丧。二十三年(1819年),代理广东巡抚,再授漕运总督,不久复调河东河道总督。后因东河决口,并自陈不能胜任河督之职,被剥职,留郎中衔。二十五年(1821年),再命营山东运河事务,兼署山东巡抚,再任安徽巡抚。道光元年(1822年),李鸿宾调漕运总督,次年升湖广总督。道光六年5月(1826年6月)接替阮元任两广总督,在这个位子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