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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仍然像过去一样是专属于它们的。在这些地区中间(实际上,就每个个体而论,领导权是在一个点上),是所有真正的政治的舞台。“全世界”(orbis terrarum)这一有意义的表达,对它来说只是一种手段或一个客体。罗马人的“至上权”概念——指的是在城壕之外的地区享有的行政上的独裁权力,它在其占有者进入城界(Pomoerium)之时就自动消失了——以及“行省”的概念是与“国家”正相对立的,这表明,古典的共同本能只知道城市实体是国家和政治主体,“城外”只有作为这主体的客体时才和它有关。狄奥尼修斯把他的叙拉古城变成了一个要塞,由“一群小国家”围绕着,他就从那里开始扩张他的权力范围,经由上意大利和达尔马提亚(Dalmatian)海岸,一直到北亚得里亚海,在那里,他占有了安科纳(Ancona)和波河河口的哈特里亚(Hatria)。马其顿的腓力(Philip of Macedon)则遵照他的老师菲利的耶逊(Jason of Pherae)(公元前370年被刺杀)的榜样,采取了相反的计划,把它他的重心放在外围(实际上就是放在军队身上),由此而对希腊世界的各个国家施行统治。马其顿就这样扩展到了多瑙河,亚历山大死后,塞琉西帝国和托勒密帝国也纳入了这个外围——这两个帝国都是从一个城邦(安条克和亚历山大里亚)进行统治,但要通过现成的本地机构作为中介,这个机构在最底层的方面较之其曾经的任何古典行政可以说要好一些。罗马本身在同一时期(约公元前326~265年)把它的中意大利地区建成了一个边陲国家,通过一套具有拉丁权利的殖民地、同盟国和居民点的制度使它从各个方面得到保障。此后,从公元前237年起,我们发现,哈米尔卡尔·巴尔卡(Hamilcar Barca)为迦太基在西班牙赢得了一个帝国,按照古典的生活方式修建了一座古城;C。弗拉米尼乌斯(公元前225年)为罗马征服了波河流域;最后,恺撒建立了他的高卢帝国。这些都是下面种种斗争所赖以进行的基础:首先是亚历山大的继承者在东方所进行的拿破仑式的斗争;其次是西庇阿和汉尼拔在西方所进行的斗争——在这两种情况中,城邦的规模都成长过甚——最后是三巨头所进行的恺撒式的斗争,他们利用全部边陲国家来支持自己,并施展各种伎俩,为的是成为“罗马第一人”。
七
在罗马,国家到公元前340年左右已获致强大而构思精巧的形式,这使得社会革命可以维持在宪法范围内进行。像公元前310年的监察官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这样一个拿破仑式的人物,他修建了第一条水道和阿庇亚路,差不多就像是一个僭主统治着罗马,可当他试图借大城市的群众之手去消灭农民,由此一厢情愿地把政治引向雅典方向的时候,他很快就失败了——因为他的目的是想让奴隶的后代能进入元老院,想以金钱而不是土地赋税为基础去改组百人团,把被解放的人和无土地的人分配到乡村部落之中,这样他们的票数就有可能超过乡下人(他们常常能够做到这一点,因为后者很少投票)。但是,他的监察官职位的继任者不失时机地推翻了这一切,把无土地的人重新赶回到大城市的部落中。由少数显赫家族出色地领导着的非等级本身知道它的目标(正如前面已经说到的)不在于破坏,而在于掌握元老院的行政机关。最后,它终于打进了一切政府机关'根据公元前300年的奥古尔尼乌斯法(Lex Ogulnia),非等级甚至打进了具有政治重要性的大祭司团和占卜团的僧职',并且在公元前287年的暴动中,它甚至没有得到元老院的同意就使平民表决(plebiscita)取得了法律效力。
这种自由运动的实际结果,恰恰和空想家所期待的相反——实际上,罗马没有空想家。它的伟大胜利剥夺了非等级的目标,从而也剥夺了它的动力,因为实际说来,当它没有了“对立面”时,它也就变得无力了。公元前287年以后,国家形式的存在是为了政治上的用处,这用处也只有在一个具有伟大边陲的国家——罗马、迦太基、马其顿、叙利亚、埃及——的世界中才真正有价值。这种国家形式已经不再有成为“民权”活动的消极对象的危险了。也恰恰是这种安全性,构成了那一仍然“合乎形式”的民族臻至其伟大之境的基础。
另一方面,在无形式的、由于大量吸收被解放的人而在其种族冲动上久已趋于无力的平民中,那一国家形式发展了一个以其伟大的实践才能、地位、财富而超群出众的上等阶层。这一阶层的力量与城市新贵中相应的阶层的力量联合起来。因此出现了一个十分狭小的圈子,其组成是那些具有最旺盛的种族品质、过着显贵的生活、具有广阔的政治眼界的人,全部的统治经验、治军经验和谈判经验都集中和留传在他们身上;他们认为指导国家是与他们的身份相配的唯一职业,他们觉得自己是行使指导国家的特权的继承人,他们教育子女的只是治国之术和对于无限自负的传统的坚信。这种贵族阶层——其本身的存在是没有宪法依据的——以元老院作为它的宪法机器,后者最初只是代表贵族(亦即“荷马式的”贵族)利益的一个实体,但从公元前4世纪中期开始,前执政官——这些人曾经既是统治者又是指挥官——成为终身议员,形成了一个具有出色才能的严密团体,控制着议会,并通过议会控制着国家。甚至到公元前279年时,在皮洛士(Pyrrhus)的大使息涅阿斯(Cineas)看来,元老院就像是一个国王议会,而最后,它的核心则是一小撮拥有“元首”(princeps)和“显贵”(clarissimus)封号的领导人物,这些人物在各个方面——地位、权力、公共威望——堪与“狄奥多西”的帝国统治者相匹敌。在此出现了一种在其他任何文化的大都市所不曾有过的政府,出现了一个可能除了在威尼斯和巴罗克时期的罗马教廷以外找不出同类的传统,而在威尼斯和罗马教廷,情形是截然不同的。这里没有诸如造成雅典毁灭的理论,没有使斯巴达最后成为可鄙之地的地方主义,而只有一种伟大风格的实践。如果“罗马”是世界历史中独一无二的、不可思议的现象,那不是由于罗马“民族”——罗马“民族”像其他任何“民族”一样,本身只是没有形式的原料——而是由于这个阶级,不管怎样,是它把罗马引入了这一状态,并这样保持着;结果,这一特殊的存在川流,其在公元前350年时还只对意大利中部有重要性,现在逐渐地把全部古典历史吸收到自己的地基中,使古典历史最后的伟大时期变成了罗马时期。
这个小圈子(不拥有任何公共权利)在运用革命所创造的民主形式时所表现出来的正是政治机智的圆通自如——那些民主形式在这里与在别的地方一样,都是从它们所具有的用途中获得其全部价值的。它们当中的那个唯一因素如果处理不得当,就立刻会产生危险,那就是导致两种相互排斥的力量交互渗透;如果处理得很好、很镇静,就会永远是由高级经验去定调子,尽管人民还是坚决相信决策是由自己作出的,因而是自己所欲望的。既要合乎民意,又要最大程度地取得历史成就——这就是这种政策的秘诀,因此之故,也是这种时期存在的唯一可能的政策,是罗马政体至今仍未有匹敌者的一种艺术。
不过,在图景的另一方面,革命的结果是金钱的解放。从此以后,金钱成为百人团人民大会的主人。自称为“人民”的人越来越成为金钱巨头手中的工具,统治集团需要全部的战术优势来在平民中保持平衡,来使那在贵族家族领导下的、大城市群众仍然被排斥在外的三十一个乡村部落中的自耕农保持有效的代表权。因此,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所作的安排被取消经过了激烈的斗争。大财团和群众之间天然的联盟,不管怎样是经过好几代人都没能变成现实,尽管我们看到它实际上是后来(在革拉古兄弟和马略时期)为了摧毁血统传统而真正实现了。资产阶级和自耕农、金钱和土地占有,使各自分离的机体保持了一种相互平衡,并通过国家观念(贵族就是它的体现)而使两者结合起来共同发挥效用,直到这种内在形式分裂为碎片,两种趋势在敌对中分裂为止。第一次布匿战争是一次商人的战争,是反对农村利益的战争,因此,执政官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大监察官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