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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法,并非指包括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
全知麦彭仁波切给单秋打比方说:应到的一切人都到了,并不是指世界上的一切人都到了,该服用的一切药都准备齐全了,并非指世上的一切药都已拿来了。同样,证罗汉果时应通达空性的一切法,并非指分别心前的一切所知法。萨迦班智达在《量理宝藏论》中也说过:说一切都来听法时,牛没有来便没有过失。
而清辨论师的这种辩驳,在字面上就变成了罗汉丝毫未证悟法无我,恰好与他的本意相反。
那有人会问:清辨论师也是一位大班智达,他会理解错吗?论师们为了接引不同根机的众生,而在建立暂时的宗派时,会有这些示现。就象《入中论自释》中的“此教宣说声闻、独觉亦有知一切法无自性者。”对这“知一切法无自性者”,萨迦派认为是通达自相续中一切五蕴粗相及细相的空性;嘎单派在关于应成派的八大难题中讲述声缘罗汉圆满通达一切空性时说这是所有所知法;自宗全知麦彭仁波切认为这一切法是指证悟声闻罗汉时应通达为空性的一切粗相积聚法。同一句话,不同的论师就有不同的诠释,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本身对这些句义不同层次的涵义没有理解。
藏地中观前代论师的观点及其它观点:另外,果仁巴大师在《入中论释》中说,萨迦派的荣敦巴论师也持此见。萨迦派的另一大论师班钦额秋在《六部大论总释》中讲过,荣敦巴是莲花戒论师的化身,虽然表面上是应成派观点,但应注意的是,他主要弘扬的是清辨论师、莲花戒论师等的自续派观点。
执著诸蕴为我许,乃至未除以彼力,
非能断除烦恼障。
五蕴属于法,众生因在五蕴上执著有我而堕入轮回,因此只要这种执著不被遣除掉,以其力量,就不能断除烦恼障。换言之,不断除蕴执,就不能断除人我执,也就不能证得阿罗汉果。
色受想行识五蕴本是五个独立的个体,但凡夫却误以为是一个蕴集在一起的实有法,由此而虚构出了与生俱来的我,又由此俱生我而生起了一种坚固的俱生我执,又因这俱生我执,而产生了扰恼有情身心、障蔽涅槃的烦恼障。如《宝鬘论》中云:“若时有蕴执,彼即有我执,有我执造业,从业复受生。”《入中论》云:“慧见烦恼诸过患,皆从萨迦耶见生。”法称菩萨在《释量论》中也作了同样的论述。又《楞伽经》中也说:法执产生所知障,俱生我执产生烦恼障。可见只要没有去除俱生我执,,就无法断除烦恼障的种子证得罗汉果,而要去除俱生我执,则必须去除蕴执,这蕴执便是法执之一,故罗汉已证了部分的法空。
人法二空的“基”虽有差别,但空性的“相”相同,故人我空性通于部分的法我空性,也就是说,声缘已证悟了部分的法无我空性:
彼我亦依于诸蕴,假立俱生我执境,
与彼瓶等空基分,空相无有稍区别。
若分各法各士夫,则成自性空性故。
众生的俱生我依靠对五蕴的执著而建立,它是假立的,同时又是俱生我执的执著对境,这个俱生我与宝瓶等的外境在空基(空性的具体对象,如宝瓶的空基是宝瓶,柱子的空基是柱子等等)上虽然不同,但在它们的空相(主要指空性的本体)上却没有丝毫区别,因为无论是外境的法还是内境的众生都是自性空的原故。
“彼我”即假立的俱生我,“我执境”指俱生我执的所缘境,首二句意为凡夫众生从五蕴中幻变出一个俱生我,又从这个假立的俱生我上产生出了俱生我执,也就是说,俱生我执的直接所缘境不是五蕴,而是俱生我。如《智慧品释·澄清宝珠论》在破俱生我时用比喻说:“日暮之时,眼识不明者,若花绳错见为蛇,使其生起执蛇之心时,若不依灯缘等,则不能除彼执也。如是花绳如诸蕴,黄昏不明眼识者如迷缘之无明,蛇执如我执。”即这绳子本不是蛇,不管看清了还是没看清,绳子仍是绳子,眼识不明者错误执著的蛇相,只是第六分别心前假立的总相,待灯照明绳子之时,蛇执便消失无余。同样,五蕴本无俱生我,也仅是第六分别心前假立的总相,待证悟圆满的人无我空性时,这虚妄的俱生我执将尽遣无遗。《智慧品释·澄清宝珠论》接下来说:“若彼暗室中挂上灯火,照明一切时,了达所见之蛇,即是花绳,此处虽无蛇相,而绳者迷为蛇相。如是见此境无蛇,即自然能除蛇执。依此五蕴之我执,即假立之外,一无所有。”《入中论》也说:“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师先破我。”即瑜伽师以智慧了知俱生我是俱生我执的对境,故先以理论破我,再以修破我执。
这里有个问题:既然俱生我执根源于相续上的五蕴,但无色界没有色蕴,那岂不是无色界的众生已消除了俱生我执,也证悟罗汉果了呢?
此不尽然,因为:无色界天人仍未遣除以前在欲、色界时对色蕴执著的种子,即色蕴之相虽已灭除,但种子尚存;对其余四蕴仍有执著;转生到欲、色界之后仍将重新产生对色蕴的执著,故俱生我执依然存在。
“与彼瓶等空基分”:法我是因外境的宝瓶等物体而发生,欲证悟法无我就需证悟宝瓶等外境的空性,故宝瓶等外境是法无我的“空基”,就人无我而言,空基则是相续中的五蕴,故它们的空基,即所证空性的对象不同。
后二句是解释其原因。“各法”指宝瓶等外境法,“各士夫”指俱生我,即各法的空性与各士夫的空性都是自性空,,故其空相一致。《大智度论》卷四云:“声闻乘多说众生空,佛乘说众生空、法空。”意即声缘罗汉与菩萨所证的空基虽不同,但空相一致,声缘罗汉所证是菩萨所证空性的一部分。
如是圣教与理证,现量成立而超越,
声缘法我未证悟,此说唯成立宗已。
般若经典及月称菩萨在《入中论自释》中已现量(意为直接、明确)地以圣教与理论成立了声缘罗汉已证法无我,认为声缘罗汉丝毫未证悟法无我显然忽视、超越了这些圣教与理证,只是一种没有能立根据的所立(宗派)而已。
宁玛派与格鲁派在这个问题上引用的圣教与论证都是“七教三理”(萨迦派果仁巴大师在《入中论注疏》则引用“三教二理”)。月称菩萨在《入中论自释》第一品解释“彼至远行慧亦胜”时引用了五教,余二教是在《显句论》中引用的。
一、龙树菩萨在《宝鬘论》中云:“若时有蕴执,彼即有我执,有我执造业,从业复受生。”由此可以推知声缘罗汉已证悟了部分的法无我空性,因为若未通达五蕴空性,就会生起俱生我执,有我执则一定起惑造业流转生死。而实际上声缘罗汉已证人无我空性,遣除了俱生我执,这样就肯定已通达了五蕴非实有的这部分法无我空性。
二、《宝鬘论》中云:“犹如眼迷乱,所执旋火轮,如是诸内根,取现在诸境。诸根与根义,许为大种性,大种各无义,故此义非有。若大种各异,无薪应有火,合则无实相,应知余亦尔。大种与二相,无故合无义,由合无义故,色义亦非有。识受及与想,诸行于一切,各别体无故,胜义中无义。”犹如眼错乱,妄见旋火轮,如是诸根虽缘现在境,但根境识随一皆无自性,唯由错乱心所见。诸根与境,都是五大种的本性,但五大种各自都没有实有自性,因此由五大种组成的诸根与境都实无自性。若诸大种各不相观待(缘起相依)异体而有,当成无薪应有火的过失,大种若是和合,则每一个的相当成无有自性,是观待有故,其余大种亦可如是了知。诸大种各别与和合二相中,若各别无有自性,则和合亦是无有自性,又由和合无自性故,所以色蕴不存在实有自性。识、受、想及行四蕴,一切和合,都无自性,各别亦无自性,因此诸法在胜义中皆无实有自性,为空性。
此五颂说明五蕴的聚集和合没有实质,在真实中无一存在。要得到解脱就必须通达色等五蕴粗相本来无有的空性,也就是声缘要证悟部分的法无我空性。
三、《声闻经》说明色等五蕴并非实有的五个比喻:“诸色如聚沫,诸受类浮泡,诸想同阳焰,诸行喻芭蕉,诸识犹幻事,日亲之所说。”声缘要证得阿罗汉果就必须通达五蕴犹如聚沫等没有实有堪忍的这部分法无我空性,而且最后还指出这五个比喻是日亲——释迦牟尼佛所亲口宣说的。
四、龙树菩萨《中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