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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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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倒没有这种感觉,烦恼不是只有在秋天才闯入人的怀里的!相反,我可是每年都敞开胸怀等待着秋天的进入。我对秋天有着天然的热爱。我没有这么对柳迎风说我不喜欢或喜欢。

  柳迎风喜欢夏天。柳迎风喜欢夏天的理由在于她的裸露习惯。柳迎风说,夏天的屋子看起来才最像她身体的某一部分,一个器官,一个毛孔。

  我为此木然,不解。

  柳迎风说:“每回夏天呆在家里,如果有必要装上窗帘的话,我就拉上窗帘;倘若是住在最顶层而且附近再也没有比自已的最顶层还高的公寓的话,窗帘就变成多余的了。这是再好不过的了。我常常一丝不挂地裸着身子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像金鱼缸里的金鱼一样自由自在。你有没有试过?真的像除掉鱼鳞的鱼一样。”

  我笑道:“我也试过,但那是不得已的缘故,因为房子里没有空调呢。不过,自由是自由,可不大自在。而且它荡来荡去的,总担心要掉下去似的。”

  “哦?什么?”柳迎风问道。一时还真是没有明白过来我说的是什么。

  “这还不明白吗?”我故意把我的眼睛落在我的底下,引导她去想让我不自在的原因。

  “啊,这倒是个问题。自在和自由到你那儿倒真是有区别的。”柳迎风大声地笑起来了。

  和柳迎风在一起,我们什么都可以说,毫无顾忌。

  不过,柳迎风很少提及过她的家庭。当然,她也没有问过我。我是想知道一些关于她的家庭,或更确切地说,我想了解关于她出生在一个怎样的环境里的事。是优越还是窘迫?但我一直寻不来机会问。我在这方面对她了解得也不多。我认为我最多只了解她的身体。还了解了她结过一次婚,离了一次婚,做过模特和为什么后来没做模特了。还有,她在各大城市做过形体课教师。

  隐约之中,总觉得柳迎风心里有着难言的隐痛似的,这感觉越往后我越能清晰的感受得出来。有好几次,我们在天台上一起聊天喝酒的时候,我非常渴望她能跟我说说她的隐痛,不是为了出于我的好奇心,而仅仅只为了能和她一起承受和分担。但想到我倘若问她的话,便又会勾起她陷入不愉快的往事中去了。

  我感觉柳迎风总像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埋藏在心底,她非常小心的呵护着她的心事儿。我也不便于去问。我想,一个人总是应当有点隐私的。那隐私一辈子都跟着,活的时候带着,或许死的时候也一样带入坟墓里头去。

  可是,我又感到有些迷惘,柳迎风哪天会留下她的秘密,而带走她自已?她给我的感觉就是风或云。小风或细云,关键是风和云是移动的。

  柳迎风在学校有自已的寝室,但她极少留校住宿的。她独自在离电影学院有点距离的地方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电影学院有教师楼,如果柳迎风答应校方愿意长期留在本校内任教的条件的话,是一定有资格分到一套不错的房间的。只是柳迎风始终没有表示过要长期的呆在学校任教,所以谁也没有多大把握留得住她。这之前,她已经在很多个城市里担任过形体辅导教师,时间短则几个月,长则一年两年。

  我有时候会问她:“是不是因为厌倦了的缘故才离开那些城市的呢?”柳迎风总是很模糊的回答道:“可能吧?!”而在我问及到她是不是也要离开北京时,她依然含糊不清地回答说:“也许吧?!”

  不过,我非常郑重地对她说:“迎风,如果哪一天你厌倦北京这城市了,请告诉我一声儿,别一个人偷偷地溜到。好么?!我愿意跟随你,无论天涯海角。”我说话挺北京的,京味儿特别浓。我用特浓的北京味儿说的话是出自内心的,我真的就做好了随时都预备跟柳迎风离开北京的思想准备的。我想,我只要和柳迎风在一起,就足够了。

  “可是,如果我厌倦了这座城市的同时,也厌倦了你,我该怎么办?”柳迎风半真半假地凝望着我说。

  “如果……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决不会勉强留住你。”我根本就没有想到柳迎风会对我提出这样尖锐的问题来。这问题问得太有些始料不及了,所以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必须想想。但这的确是我的真实的想法。想想,两个人在一起,彼此厌倦了或一方厌倦了另一方,那证明爱情已经消耗干净了。没有爱情的生活是灰色的,而勉强得来的爱情比灰色还叫人憎恶。没有爱情的婚姻则是犯罪。

  我说:“其实,其实我不太相信白头偕老或忠贞不渝或永恒不变之类的词儿。也就是说,我能够做到理解并听任两个人不能在一辈子里做到白头偕老忠贞不渝和永恒。”

  也许是因为我的这些话打动了柳迎风,她答应了我早前提出的希望与她同居的请求。我简直高兴极了。

  要知道,我提出与她同居的愿望有好一段日子了。那时候我对她说的同居的理由是相爱的人应当争分夺秒地天天在一起。柳迎风虽然对我的话表示赞同,但始终支支唔唔的有点犹豫不决。虽然我有些不解其故,但我也不强人所难。提了两次之后,我就不提了。

  隔了几个月之后,我终于如愿地同柳迎风一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了。柳迎风自已首先提出来的,这既令我惊喜,又感到意外。用几个月决定一个问题,我想,她是认真想过的,而非一时的冲动所致。我同样不问她为什么同意之类的话。

  幸福来了,就赶紧拥抱幸福,别问幸福的来处与去处,是长或是短。

  公寓不在闹市区内,而在一个刚刚启动的开发区内。但并不迎风静,本来应当很安静的,只是公寓后面插入了一条火车路,每晚每天每隔上十分钟左右火车就轰隆轰隆的飞驰而过。不过,我和柳迎风都喜欢听火车的声音。公寓的外观挺漂亮,四壁都涂成淡红淡红的,极淡。乍一看,更像是未出嫁的女孩正赤身裸体的进行着日光浴。缱绻、妩媚、多情、忘我,什么时候看它,都能给人以本能的欲望。



  公寓有十七层,十七层的公寓是有电梯的。我们住在顶层,住在顶层的好处是离天台近。我发现,柳迎风对天台有着畸形的热爱。柳迎风说:“天台离蓝天更近,离月亮、星星、白云也近,真是应了古人的那句‘手可摘星辰’的诗句了。而且,住在顶层也用不着挂窗帘,太阳、月亮想进就进。”

  居室还算宽敞,两室两厅,除一间屋光线稍许暗点之外,其它几室都比较明亮。暗点的那间儿门锁着,那是房主的居室。想必房主还有些什么喜爱的东西收藏在里面了。我想看看里面有些什么,只是出于好奇,猜猜房主做什么或房主的品味。因为从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的话,说的是看一个人的卧室,你大约就了解了这卧室里的人的个性有七八成了。但是,门锁得严严实实地,连风都透不出来。

  室内布置比较简便,一张宽大的足够睡三、四人的大床,一看就忒舒坦。总觉得睡在大床上,做的梦也就比睡在小床上的要大些;或者说,睡在大床上,才能培养出许多的梦来。然后就是书桌、书柜、木质沙发椅。房主的书柜倒是开放着的,玻璃门,后面拉了一层厚厚的窗帘。拉开门,里摆满了书,我伸出两根手指来在书上轻轻的拂一下儿,手指上却并未留下半点灰的痕迹,反而,一股浓厚的樟脑丸的气味扑鼻而来。我打小儿就不讨厌樟脑丸的气味儿,就像有人迷恋汽油的味儿一样。从这股味儿里我便能猜出几分,房主定是个嗜书的人。看看书,书的种类却并不丰富,除了文学方面的书之外,再就是绘画方面的书籍,一人高的书架,各自占用着一半儿。我喜欢这书柜里的书,缘于对文学的理解和爱好。喜欢绘画方面的书,倒有些茫然,仅仅只是出于对色彩和所画的内容的一种新奇感。绘画能带给人视觉上的美感。

  柳迎风把我带到一间她说她在朋友家里的卧室。我一进卧室,便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显然,是柳迎风身上的气味。

  我由后面揽住柳迎风的腰身,“进到这间房,才觉得真正与你贴近。”而后,我做了个非常夸张的动作,噘起嘴,吸动着鼻翼,加快吸气的动作。

  “有两个星期没住了。是不是感觉到闷了?”柳迎风掰开我的手臂,去打开紧闭的窗帘和玻璃窗户。

  我一个劲儿的笑。

  “哪里不对吗?”柳迎风莫明其妙地看着我。我笑着摆手。

  窗帘拉开后,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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