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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人口的勤劳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确实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在一般改革方案不易推行的奥地利,只有各种各样的劳动地租抵代方案和计划受人欢迎的程度,不低于北德各个不平静的省份。”
劳动本身的性质所具有的缺陷,即使有优良的指挥和监督也不能弥补。琼斯先生接着说,土地所有者“以他们自己土地的耕作者的身分,必定会成为农业人口勤劳的唯一指导者和指挥者。”因为当劳动者属于地主所有时,资本主义农业家这样一个中间阶级不可能存在。任何地方的大地主都属于怠惰阶级,或者说,如果他们想干点什么,他们所热中的只是优越者总是能为自己保留最大、最好部分的工作。正如琼斯先生所说:“贵族地主阶级为了以特权和高位保护自己,或者由于地位优越和习惯的关系,也担任军事的、政治的职务,希望他们全都成为倾注心力的耕作者,是不现实的、荒谬的。”即令在英国,如果每块土地的耕作都依靠它的所有者,则其结果如何,任何人都能看出。广泛利用科学、努力工作的事例时或有之,有一些也获得若干成就,但是农业的一般情况总是不佳。
第三节 从奴隶所有者的利害关系来看奴隶解放
奴隶所有者是否本身会因奴隶解放而受到损失,这一问题与自由劳动和奴隶劳动中何者对社会比较有效是不同的。人们曾将它作为一个抽象的命题进行很多讨论,似乎认为有可能由此得到某种一般性的解答。奴隶制或自由劳动中何者对雇主更为有利,取决于自由劳动者工资的多寡。而这种工资又取决于劳动人口与资本和土地的比例。雇佣劳动的效率通常要比奴隶劳动高得多,因而雇主即使付出比他以前用于供养奴隶的费用高得多的工资,仍然可以从这一变革中获得利益,不过,他不能无限制地这样做。欧洲农奴制的衰落以及西方国家农奴制的消灭,毫无疑问会因人口的增长能给主人带来金钱利益而得到加速。人口增长加强了其对土地的压力,这时,如果在农业上没有任何进步,则供养农奴的费用必然增加,农奴的劳动价值也随之降低。假使其工资水平一如爱尔兰或英格兰(在英格兰,考虑到工资同劳动效率的比例,其劳动同爱尔兰的劳动一样便宜),恐怕没有人会认为奴隶制是有利的。如果爱尔兰的农民是奴隶,他们的主人会愿意象地主们现在所做的那样,仅仅为了摆脱他们而支付大笔款项。很少人会怀疑,在土地肥沃、人口稀少的西印度群岛,自由劳动和奴隶劳动二者的利益相比,天平的一端将大大地倾向于奴隶制,为了废除奴隶制而给予奴隶所有者的赔偿不会高于、也许甚至少于他们的损失。
对奴隶制的起因已经作过充分的评述,这里无需多讲。奴隶制的缺点也不再是一个需要争论的问题,虽然大不列颠大部分有权势的阶级对美洲的斗争所流露的心情,显示出当前这一代英国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如何严重地落后于上一代人的积极行动。西印度黑奴解放者的子孙热切期望和鼓励建立一个强大的军事国家,这个国家按照它所信奉的原则并为强烈的利害关系所驱使,发誓要以武力将奴隶制推广到它的势力能渗透到的全球每一个地区。这表明英国中上层阶级的领导集团的精神状态极为可悲,它将在英国历史上留下一个不可磨灭的污点。幸运的是,他们对于这一罪恶事业(他们不以盼望它成功为可耻)除了给予语言上的支持以外很快停止了实际援助。只是由于美国自由各州的儿女流了宝贵的鲜血,而其精神和道德的价值由于无可估量地提高,奴隶制的灾祸才在伟大的美利坚共和国绝了迹。它只在巴西和古巴找到最后的暂时庇护所。除了西班牙以外,再也没有别的欧洲国家参与这一罪恶行为。甚至农奴制目前在欧洲也不再合法了。丹麦以其为欧洲大陆国家中最先仿效英国解放其殖民地奴隶的国家而获得荣誉。英雄而遭到诽谤的法国临时政府的最早行动之一就是废除奴隶制。荷兰政府也不甘心长期落后,现在它的殖民地和附属国,我相信已经没有真实的奴隶制;虽然为政府当局进行的强迫劳动仍然是爪哇公认的一项制度。我们可以希望,它很快会为完全的个人自由所取代。
第六章 论自耕农
第一节 英国和欧洲大陆对自耕农制度的不同看法
在自耕农制度下,同在奴隶制度下一样,全部产品属于单一的所有者,不存在地租、利润和工资的区分。在所有其他方面,这两种社会状态则是完全对立的。在奴隶制度下,劳动阶级受到最大的压迫和贬黜。在自耕农制度下,劳动阶级则能最为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命运。
然而,小土地所有制的利弊是政治经济学领域内最争论不休的问题之一。在欧洲大陆,虽然有些人对流行的看法持有不同意见,但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人数众多的自耕农的优越性却是不言自明的真理。然而,英国的权威人士们或是不知道大陆农学家的看法,或者对其置之不理,声称这些人毫不了解大地产的优点,大地产的优越性只有在拥有大农场的地方才能感受到;由于大地产的耕作所需要的资本积累规模大于欧洲大陆上通常所有的资本积累规模,因而欧洲大陆上的大地产,除去用作牧场者外,绝大部分都是分成小块出租耕种的。这种说法有某些道理,但并非完全站得住脚;因为如果说欧洲大陆由于经验不足对使用大量资本的大规模耕作了解得很少的话,一股英国著述家实际上对自耕农也所知甚少,对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方式的看法常常是非常错误的。甚至英国的古老传统也是站在欧洲大陆普遍意见一边的。英国的“自由民”在其存在时曾被夸耀为英国的光荣,消失后一直受到沉痛的哀悼,他们都是个自耕农或小租地农民。尽管他们大都已不复存在,可他们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倔强的自立精神却尤为引人注目。在英国的一些地方,现在仍经常可以见到自耕农,只可惜这样的地方很少。例如在坎伯兰和威斯特摩兰就有一些“自耕农”,虽然他们通常(如果说不是普遍地)要按习惯缴纳某些捐税,但这些捐税是固定的,并不比土地税更多地影响他们的自耕农身分。在那些熟悉农村情况的人当中,只有一个人对这两个郡的这种土地占有制度给予了赞许。华兹华斯笔下的农民,其原型肯定就是英格兰这两个郡的农民。
然而,由于英国通常的耕作制度使英国人无从了解自耕农制度的性质和运转情况,由于英国人通常对其他国家的农业经济极端无知,所以英国人对自耕农这一概念很陌生,很难理解它。甚至在语言上也有障碍。对土地所有者常用的称呼是“地主”,与此相关联的词被认为是“佣户”。爱尔兰发生饥荒时,国会中和报纸上有人曾建议用自耕农制度改革爱尔兰的农业,当时,一些自命不凡的著述家,全然不了解“自耕农”一词的意义,竟把爱尔兰的投标佃农制度误认为是自耕农制度。由于人们对自耕农制度了解得很少,所以我认为,在讨论其理论以前,先说明一下自耕农制度的真实情况,是至为重要的;我将列举一些证词来较详尽地说明一些国家或地区的耕作状况和耕作者舒适而幸福的生活,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大部分土地上,除耕种土地的劳动者以外,既没有地主,也没有农场主。
第二节 关于瑞士自耕农制度的证词
我不想着重论述北美洲的情形。众所周知,在北美洲,只要是在摆脱了罪恶的奴隶制的地方,耕种者就几乎普遍是土地所有者。一个国家若将美洲的天然沃土同现代欧洲的科学技术结合在一起,它就享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在那里,只要财产的安全得到保障,政府民主而开明,就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对劳动阶级的繁荣造成大的损害。我也许应象西斯蒙第那样着重讨论古代意大利的情形,特别是拉奇奥区的情形,当时这片平原人口稠密,而后来在相反的制度下,因流行疟疾而变得人烟稀少。但我宁愿引述西斯蒙第根据自己亲眼所见而提供的证词。
西斯蒙第先生说:“要判明自耕农是否幸福,特别应对瑞士进行详细的考察和研究。在瑞士我们可以看到,由成果享受者本人从事的农业能使很多居民生活得很舒适,经济地位的独立带来了人格的真正独立,全体居民优裕的生活使商业繁荣兴旺,尽管这个国家的气候恶劣,土地不很肥沃,晚霜和易变的天气常常使耕作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