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雄见诸子各以其知舛弛,大氏低皆圣人,即以怪迂折诡辞以挠世事,虽小辩终破大道而惑众,使溺于所闻而不自知其非也。及太史公记六国,历楚汉讫麟止,不与圣人同,是非谬于经。故时人有问雄者,常用法应之,撰以为十三卷,象《论语》,号曰《法言》。
诸子争鸣,各家学说互相排斥。大多非议孔圣。他们用诙怪的巧说来挠乱人心,虽然都各自持之有据,言之成理,但到底有碍于对真理的认识,这些人自以为是,自己还不知道错在哪里。司马迁著《史记》,载六国、秦、汉初之事,是非标准与圣人和六经不同。扬雄为阐明正道,宏扬孔教,根据平时人们的疑问著成一书,结构仿《论语》,语言可为法则,故叫“《法言》。
扬雄著《法言》态度十分严肃,措辞十分审慎,当时即享有极高的声誉。或褒或贬,很有权威,大有当年孔子作《春秋》“一词之褒胜于华衮,一语之贬严于五刑”之势。蜀中隐德君子严君平、谷口郑子真就是因《法言》所载而知名当代、流传后世的。有位富豪希望留名,就贿赂扬雄希望笔之于书,被扬雄严辞拒绝。《论衡·佚文》云:“扬子云作《法言》,蜀富人赍钱十万,愿载于书,子云不听,曰:‘夫富人无仁义之行,犹圈中之鹿,栏中之牛也。安得妄载!’”晁公武亦说:“《法言》称谷口郑朴子真、蜀人李仲元与严君平,蜀人闻之,有愿载名于《法官》者,雄谢之,虽林翁儒犹不得与也。”'注'林翁儒即林闾翁孺,扬雄文字学之师,扬雄只在《答刘歆书》中称说他,《法言》未及一语。可见其书取材之严,褒贬之慎。
由于《法言》如此严肃认真,又采用当时的语体文,故习之者众,声誉极高。班固说:“自雄之没至今40余年,其《法言》大行,而《玄》终不显。”《法言》以其义正辞易,比《太玄》获得更多的读者,在东汉初年已十分流行了。
《法言》末尾说:“周公以来,未有汉公之懿也,勤劳则过于阿衡。汉兴二百一十载而中天,其庶矣乎?辟雍以本之,校学以教之,礼乐以容之,舆服以表之。”汉公即安汉公王莽,明在未篡之时。制舆服、兴学校在元始三年加莽阿衡,奏立辟雍在四年;“汉兴二百一十载”,自刘邦前206年汉中称王,至元始四年(公元4年),正好210年。可见《法言》作于平帝朝,成于元始四年。
扬雄还仿《仓颉》作《训纂》,亦在元始年间。《汉书·艺文志》:“元始中,征天下通小学者以百数,各令记文字于庭中,扬雄取其中有用者作《训纂篇》,顺续《仓颌》,又易《苍颉》中重复之字,凡八十九章。”《训纂》是一部汉字单词字书,已佚,今有清人辑本,见于《玉函山房辑佚书》中。是年朝廷曾更改十二州名,扬雄有《十二州箴》,当作于同时。
大约在这时,扬雄家遭不幸,痛失二子,为了归葬爱子于蜀,扬雄因此一贫如洗。桓谭《新论》说:“扬子云为郎长安,素贫,比岁亡其两男,哀痛之,皆持归葬于蜀,以此困乏。”如前所引,《法言》说“苗而不秀吾家之童乌乎,九龄而与我《玄》文。”童乌当即所失二子之一,其亡当在元始四年《法言》成书之前。老而丧子,家道中衰,其晚景之凄凉可想而知。
五、无事自投阁 寂寞度余生
元始五年平帝驾崩,次年王莽居摄,三年后,王莽篡汉,建立新朝。王莽以符命篡位,一时间,无聊文人,投机士夫,“用符命称功德获封爵者甚众”,扬雄仍然不为所动,故未升迁。后因年老久未转官,才被升了一格——“以耆老久次转为大夫”。大夫仍是一个闲散的位置。据《北堂书钞》卷100引《扬雄集》所称扬雄官衔,知扬雄当时转官中散大夫。中散大夫,无固定职掌。扬雄的工作乃是“校书天禄阁上”,是一个古籍整理工作者。可是由于他接受了王莽的提升,落得“莽大夫”这个不雅的称号。新朝时期,扬雄有时也作一些应景的文字,如新朝初立,他曾作过《剧秦美新》颂,这也是一篇颇遭物议的文章;又作过《琴清音》等音乐著作四篇,王莽当作《乐经》立于学官'注'。元帝后、成帝母、王莽姑母王政君死,王莽诏扬雄作诔'注'以悼之。等等。但他的主要精力仍是学术研究。
这时扬雄的学术著作主要有《续史记》和《方言》。《论衡·须颂》:“司马子长记黄帝以至孝武,扬子云录宣帝以至哀平。”《史通·史官建置》亦载:“司马迁既没,后之续《史记》者,若褚先生、刘向、冯商、扬雄之徒,并以别职来知史务。”又见《古今正史篇》。雄著《法言》时,即对司马迁《史记》是非颇谬于圣人、六经表示不满,他续史记的工作当在作《法言》之后。王充又说扬雄《续史记》“录宣帝以至哀平”,其著作时间自然不能早于衷平。当在王莽之时。
《方言》全称是《囗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盖系因循周秦派遣囗轩使者调察各地风俗语言的掌故,如前所说,扬雄《方言》书稿,最初得力于蜀人严君平和林闾翁孺。扬雄至京师后,又坚持数十年亲自访求各地方言俗语,随时加以整理。其《答刘歆书》说:“故天下上计孝廉及内郡卫卒会者,雄常把三寸弱翰,资油素四尺,以问其异语,归即以铅摘次之于椠,27岁于今矣。”三寸弱翰即毛笔,四尺油素即油漆过的白绢记录本。扬雄常带着记录工具采访上计使者,记录各地方言,回家后再摘录下来。如此持续了27年,增增补补,一直没有定稿,也没有向外界公布。至王莽天凤三年(公元16年)刘歆编《七略》,向他牵取《方言》稿本,扬雄才在《答书》中才将搜集撰著此书的甘甘苦苦,曲曲折折,原原本本地披露出来'注'。《方言》是一部记录当时全国范围内各地语言资料的工具书,是当时活生生的语言资料。对促进语言语音的统一,消除当时社会交往中的语言障碍,为巩固祖国统一奠定语言基础,都具有重大意义。但是宋洪迈《容斋三笔》因《汉书·艺文志》没有著录,怀疑扬对本书的著作权。后来也有不少人争相附和。细审各项记录,这种怀疑是没有必要的。一则扬雄《答刘歆书》明确记录了本书的撰著经过,而且明确告诉我们在刘歆编录时尚未定搞,扬雄拒绝借阅,刘氏《七略》不曾著录。后来根据《七略》删削的《汉书·艺文志》不载此书,是十分可能的。况且东汉博学淹通的著名学者应劭已在《风俗通义序》曰:“周秦常以八月遣囗轩之使,求异代方言,还奏籍之,藏于秘室……扬雄好之,天下孝廉卫卒交会周章质问以次注续,二十七年尔乃治正,凡九千字。其所发明,犹未若《尔雅》之闳丽也。”与扬雄《答书》所载相合。东晋常璩《华阳国志》亦说扬雄认为“典莫正于《尔雅》,故作《方言》。”(卷十上)可见《方言》为扬雄之书,汉晋之间并无异说。何况《汉志》未录的西汉著作不在少数,我们正可借汉晋时期的其他材料加以补充,不能因不见于汉志就断为赝作。
此外旧史还载扬雄著《蜀王本记》,是关于古代蜀国的地方史。有人因《华阳国志·序志》称:司马相如、严君平、扬子云、阳城子玄与谯周等人“各集传记以作《本记》”,认为《蜀王本记》乃严君平、阳城子玄、谯周等人所作,司马、扬雄只因文名极盛而被人假托,二人并未作《蜀王本记》。不过,也许各家都曾作《蜀王本纪》,正如《方言》,严君平“才有数千言”,林闾翁孺“颇有其书”,至扬雄乃集其大成。诸家之书,前后相承,而书名相同。只是扬雄的《蜀王本记》,不知作于何时了。
扬雄晚年,本欲远离政治,却偏偏遇上一次政治危机,害得他差点丢了老命。王莽始建国三年(公元11年)刘歆之子刘囗制造符命,犯了王莽忌讳,被杀。审训时,凡涉及者,一概收斩,不用请示。因此牵连死者数百人。当时扬雄正校书天禄阁上,办案人员欲收捕扬雄。雄恐不免死于囹圄,从天禄阁上投下,几乎摔死。其原因只因刘囗“尝从雄学作奇字”,故受株连。多亏王莽发话,才饶了这个当年同僚的老命。刻薄的文士作歌曰:“惟寂寞,自投阁;爱清静,作符命。”袭用雄《解嘲》中语句,嘲讽他主观上希望远离政治、追求逍遥,客观上却难以摆脱现实的矛盾。
投阁事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