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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中期宗教史-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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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皆由无知所造成,只有消除无知才能得到解脱,而欲消除无知,只有皈依 

佛门修道达涅槃之境,从而引导人们只追求自我净化,而忽略社会问题。 


… Page 60…

      (4)五蕴 

     五蕴(又译为五阴)是佛陀对宇宙万物所作的说明,即其对物质世界与 

精神世界的总和的分析与研究。所以它是原始佛教的哲学基础之一。“蕴” 

为类别、积聚之意。五蕴是对万有所作的分类,属于精神方面的是“受、想、 

行、识”;属于物质方面的为“色”。佛陀把这两个方面分别称为“名”与 

 “色”。每一蕴为一类,包括许多同类现象,故又有聚集之意。 

     色蕴:色为色彩与形状。佛教理解涉及此者为物质现象或物的要素。色 

蕴包括地、水、风、火四大原素和由四大原素所组成的五种感觉器官,称为 

 “五根”,即眼、耳、鼻、舌、身,以及与其相应的感觉对象“五境”,即 

色、声、香、味、触。 

     受蕴:受为感受之意。对外界感受而引起的感觉内部即受蕴,感受痛苦 

称“苦受”,感受快乐为“乐受”,尚有不苦不乐的感受称“舍受”。“乐 

受”有可能增长贪欲,“苦受”能增加“瞋心”,“舍受”可能增加痴心。 

佛教认为贪、瞋、痴为“三毒”,是众生的三种根本烦恼。 

     想蕴:“想”相当于知觉与意象,属精神方面的活动。人们通过“色蕴”, 

思想上聚积众多感受,进而加以判断与抽象思考,始知接触对象为黑为白、 

为长为短、为方为园、为善或恶、或是或非,即为“想蕴”。佛数认为离开 

 “想蕴”客观世界便无从成立,因为世界乃是“想”的种种“心相”。 

     行蕴:相当于意志与行动,泛指一切身心活动。人们在得出若干“心相” 

后,便产生某种意向或动机而见诸行动,此即“行蕴”。如意欲为善,便有 

善行,如意欲为恶,便有恶行。佛教把这些意与行称为“造作”或“业”, 

表现在三个方面,称为身业,即行动;语业,即语言表现;意业,即思维活 

动,并认为意业是关键。“业”不仅决定现在,亦影响未来,是支配有情生 

命体生死轮回的动力与依据。 

     识蕴:“识”相当于意识或认识,即对于千差万别的事物能加以区分和 

识别,亦即认为万象之差别来自人的认识,而非客观存在。“识”有六种, 

包括眼识、耳识、舌识、身识、意识。前五识均依赖于各自的“根”与“境” 

的相互对应,了解判断各别的事物。“意识”则可总取各种“境”,能够记 

忆与概括,可以一切有形或无形之事物和现象为“境”,亦能深入到前五“识” 

的各领域,故能统摄其它各识,并加以总结概括。此六识包括了佛教的一切 

认识。 

     五蕴是原始佛教的世界观,认为宇宙万有的客观世界是在五蕴的相互和 

合作用中存在,以期达到其宗教信仰的最终目标。佛教的最终目标是个人获 

得解脱、达涅槃。既然大千世界均为五蕴之和合,而作为个人生命的“我”, 

当然也是五蕴之和合,从而得出“我”只不过是各种感觉的综合,进而树立 

 “无我”之观念,使各种欲望破除,诸“业”无从生起,这样即可达涅槃, 

从轮回中解脱出来。 



      (5)三法印 

     三法印是佛教的哲学思想。法印意为佛法的印记,佛教认为佛法有如国 

王之印玺,能通行无阻,故称法印。三法印即三种印记是为真正佛教的标准。 

这三个标准是“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佛教认为这三 

条基本原理是人生与宇宙间的真理。佛教的全部教义皆为三法印所指导与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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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括。 

        “诸行无常”之“诸行”是一切精神与物质现象的生起和变化诸行动, 

   “无常”意为不真实(佛教称“无常住”)。佛教认为宇宙人生均是刹那生 

  灭的现象,任何事物均每时每刻处于变化之中,但是世俗的人们往往对“无 

  常”现象熟视无睹。其原因在于人们不了解,一切事物均依彼此间的一定关 

  系和一定的条件而存在,而这种关系与条件在不断变化,故无绝对真实的实 

  体,包括人本身在内,仅是一个流动变化的过程。人之所以不了解这一真理, 

  系因受到“无明”的支配,而执著地追求真实常住的满足,因此造成世间之 

  苦。并由此引伸出人之生老病死等痛苦乃至自然界之大千万象所构成的现实 

  世界,均为暂时的,非真实的。只有如此认识,始能摆脱人生之苦。 

        “诸法无我”中的“诸法”是一切有形与无形的事物,即一切存在;“我” 

  指事物固有的本质或实体。“诸法无我”意即一切存在均无固有的本性或实 

  体。而世俗之人因受“无明”的影响而产生爱欲等,便执著地追求实体的存 

  在。佛教认为看起来似乎是实体的事物,不过是心理过程中的一个幻影,仅 

  是“诸法”的显现而已。因为一切万象都是“五蕴”和合的“假相”,皆由 

  因缘而成。连“五蕴”本身都是非独立存在并非常住不变的,所以一切存在 

  均无固定本性或实体。佛教认为,人们如能了解这一点,便能脱离爱欲等, 

  心中无爱欲,便无所贪求,因而便无痛苦,从而进入一种不生不灭、不变不 

  更、大休大息的永恒境界,即涅槃。 

        “涅槃寂静”意为消除烦恼,并含有宁静与快乐之意。佛陀之人生出发 

  点是“苦”,其最高理想与最终目的便是“涅槃”。佛陀及其门徒并未给它 

  下过定义,仅常以“生死之尽际,无上之宝岛”等赞语形容,认为修道达此 

  境界便爱欲绝灭,“三毒”断除,“行”“业”不生,达到了高度寂静的、 

                        ① 

  自由自在的彼岸世界。这种境界意味着达到了最高的智慧,道德上的功德圆 

  满,不受任何制约与约束,亦不受生死之束缚,不再感到痛苦,达到了高度 

  的内心和谐,从而得到解脱,免受轮回。 

       以上三点概括了佛教的哲学思想,既然“诸行”是不真实的,一切存在 

  均无实体,追求的最终目标是虚无缥缈的涅槃,所以其哲学的终点是否认现 

  实世界的存在,一切均归于“空”。 



        (6)社会政治思想 

       任何一种新宗教的产生,均是当时社会经济、政治发展变化在文化上的 

  反映,原始佛教亦不例外。它是时代的产物,具有时代的特色。原始佛教除 

  提出其出世的新的神学思想与哲学思想外,还提出了其社会政治思想与伦理 

  道德观念,为现实社会服务。在古代,各种宗教的社会政治思想均加以神化, 

  借助于神的力量,原始佛教亦如此。其社会政治思想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新四种姓说。公元前 6世纪古印度的刹帝利种姓与吠舍出身的大商 

  人,要求扩大王权,加速统一,必然要在思想上、宗教上寻找依据。在百家 

  争鸣中,佛教成为他们的代言人。原始佛教从教义上反对婆罗门教主张的神 

  创四种姓与婆罗门至上及吠陀神圣,认为这些说教均无依据。佛陀曾说:所 

  谓梵种 (婆罗门种姓),乃是欺诈,他们也是嫁娶所生,与世人无异。所以 

  原始佛教认为婆罗门至上无任何依据,并提出新的四种姓说:刹帝利为最高 



① 佛教认为生死为此岸,涅槃为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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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姓,婆罗门次之,再次为吠舍、首陀罗。他们提出种姓并非神创,乃是人 

世间社会分工所形成的。原始佛教认为,人最初是平等的,但经过一个漫长 

的阶段后,出现了私有制,个人占有田产,于是出现盗窃、争讼。人们宁可 

立一人为主,以治理之……于是世间便有王名,以正法治人,故名为刹帝利, 

所以刹帝利乃世间第一。佛教的这一论点,从宗教上打击了婆罗门至高无上 

的地位,否认其神圣性与种姓神创说,主张刹帝利第一,以巩固王权,这对 

于当时古印度的统一趋势有所促进,符合当时古印度历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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