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雅舍菁华-第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And like music on the waters 
  Is thy voice tome 
  女性说话的声音往往最能打动男人的心。看这几行诗可以知道拜伦对他妹妹如何倾倒。但是下面几行诗充分显示这一段畸恋是如何的使他忐忑不安: 
  你的名字我不说出口,我不思索, 
  那声音中有悲哀,说起来有罪过: 
  但是我颊上流着的热泪默默的 
  表示了我内心深处的情意。 
  为热情嫌太促,为宁静嫌太久, 
  那一段时光——其苦其乐能否小休? 
  我们忏悔,弃绝,要把锁链打破,—— 
  我们要分离,要飞走——再度结合! 
  I speak not,I trace not,I breathe not thy name, 
  There is grief in the sound,there is guilt in the fame: 
  But the tear which now burns on my cheek may impart 
  The deep thoughts that dwell in that silence of heart, 
  Too brief for our passion,too long for our peace, 
  Were those hours——can their joy or their bitterness cease? 
  We repent,we abjure,we will break from our chain,—— 
  We will part,we will fly to——unite again! 
  他感到悲苦,他意识到罪过,但是他于决定分手之际仍企望着再度的结合。拜伦与奥格斯塔生下了一个女儿,一直在拜伦夫人的照顾下,夫人是以严峻著名的女人,对奥格斯塔所生的孩子当然没有感情,但是对于这可怜的孩子却也给了多年的相当的赡养,不过二人之间的感情极不融洽,孩子认为没有得到她所应得的一份遗产,夫人觉得她忘恩负义。这可怜的孩子身世坎坷,一再被人欺凌失身,颠连困苦,终于流浪到了法国,最后和一个年纪相当大的法国农夫结婚,不久又成了孀居,关于这个孩子的苦难,无需详加叙述,令人不能已于言者就是拜伦当初未能克制自己,铸此大错,始乱终弃,并且殃及后人! 
  拜伦的很多行为不能见谅于社会,所以他终于去父母之邦,漫游欧陆,身死他乡。“不是我不够好,不配居住在这个国家,便是这个国家不够好,不配留我住下来。”历来文人多为拜伦辩护,例如在最重视道德的维多利亚时代,马考莱有一篇文章评论穆尔(Moore)所作的《拜伦爵士传》,便有这样的话: 
    我们知道滑稽可笑的事莫过于英国社会之周期性爆发的道德狂。一般讲来,私奔、离婚、家庭纠纷,大家不大注意。我们读了轰动的新闻,谈论一天,也就淡忘了。但是六七年之中,我们的道德观念要大为激动一次。 
  我们不能容忍宗教与礼法被人违犯。我们必须严守反抗罪恶的立场。我们必须训告一般浪子英国的人民欣赏家庭关系的重要性。于是有一些运气坏的人,其行为并不比数以千百计的犯有错误而受宽容的人们更为堕落,但被挑选出来成为示众的牺牲。如果他有儿女,便被强夺了去。如果他有职业,便被迫失业。他受较高阶层人士的打击,受较低阶层人士的奚落。事实上他成了一个代人受罚的人,藉他所受的苦痛收惩一儆百之效。我们严责于人,沾沾自喜,扬扬得意的以英国高水准的道德与巴黎的放荡生活相比较。我们的愤怒终于消歇。受我们迫害的人身败名裂,伤心欲绝。我们的道德一声不响的再睡七年。 
  好象拜伦就是这样的狼狈的被迫离开了他的祖国!事隔一百五十年,我们现在应该心平气和的作一更公正的论断。有一件小事值得提及,他走的时候并不狼狈,他定制了一辆马车,是按照拿破仑御用马车的形式复制的,极富丽堂皇之能事,他驱车渡海,驰骋于低地国家,凭吊著名的战场!拜伦对于拿破仑特有好感,室内摆着他的雕像,处处为他辩护,虽然对于他的残酷不是没有微言。“他的性格与事业无法不令人倾倒。”有人问拜伦当年风云人物有哪几个人,他回答说有三个,一个是花花公子BcauBrummcll,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他自己!这倒也并非完全是吹嘘,十九世纪的前四分之一,拜伦在英国以及欧陆的名气确是震铄一时的。 
  作为一个诗人,拜伦的隆誉现在显然的是在低落。文人名世,主要的是靠他的作品的质地。拜伦的诗好像是多少为他自己的盛名所掩。不过,在西敏寺给他立一块铜牌,他还是当之无愧的。 
  ‘‘‘后记‘‘‘ 
  奥格斯塔是拜伦的异母所生的姊姊,不是妹妹。我所以有此误,不是由于写作匆忙,也不是由于记忆错误,纯粹的是由于无知。英文Sister一字,可姊可妹,我就随便的写成妹妹了。承读者黄天白先生为文指正,我非常感谢。 

下一页
上一页
回目录


Copyright ? 2005 Shu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所在的位置:雅舍菁华>正文 
下一页
上一页
回目录
约翰孙的字典
shu
  约翰孙的英文字典刊于一七五五年,除了在规模较大的图书馆里现在很少人有机会看见这部字典的原貌,但是这部字典有其不可磨灭的位置。我幼时在教科书里读到约翰孙致柴斯菲德伯爵书,即心仪其人,后来读了马考莱的约翰孙传,得知其生平梗概,益发对他向往。近年来我与字典编纂的工作结了不解缘,深知其中甘苦,对于约翰孙的字典遂有较为深入的了解。我从书架上取下这部一七五五年出版的字典的复制版,展开来看,原书面貌丝毫不爽,纸是黄的,墨色是暗淡的,字型是粗陋的,古色古香,但是我面对着二百多年前的外国的这位前贤的力作,不胜敬服,感慨万千。 
  约翰孙这个人,很不平凡。他的一只眼差不多瞎了,另一只患极度近视。脸上有疤,皮肤患有瘰疬。虽然经过女王触摩亦未治愈。时常口中念念有词,自言自语,有时用舌端舐着口腔上膛突然向后一抽,发出母鸡似的咯咯声,有时用舌端突然向外一吐作嘟嘟声,有时和人争论之后仰天吐一口大气如鲸鱼喷水。走路先抬左脚或右脚都有一定,走到门口一共多少步也有一定,如果错了需要回转重新走过。他头向右歪斜,身驱前后摇动,手掌不断的搓着膝头,他声若洪钟,他衣裳褴褛,他鞋底上尽是污泥,他吃起东西来狼吞虎咽,油渍可以溅到旁边客人身上。与贵妇同席,可以忽然蹲伏到桌底下偷偷的剥落一只女人鞋。他的体格强健,膀大腰圆,有人说他应该以“脚行”为业,他在剧院发现他的座位被人占据而勃然大怒时把那个人连人带椅一起掷到楼下去!约翰孙就是这样的一个怪人。可是他为人正直,心地忠厚,自奉甚俭,而家里养着一大堆闲人。他的妻比他大廿岁,肥头大耳,而伉俪情感甚笃。他读书涉猎很广,对于希腊罗马的古典文学作品寝馈尤深,谈话时口若悬河,为文亦气势磅礴。文学家以作品行世,克享大名历久弗衰,唯约翰孙异于是。他是以他的特立独行的人格彪炳千古,并不靠任何一部著作。在十八世纪下一半,他真的是称得起“文坛盟主”。一七六四年间成立的“文学社”,那是历史上罕有的风云际会的结合,一共九个人,每星期在酒店中聚餐一次,晚七时起,夜深始散,其中包括演员加立克,画家瑞诺兹,诗人小说家高尔斯密,戏剧家谢立敦,政治家柏尔克,和他的传记作家包斯威尔,而约翰孙实为其中之灵魂。他的一生行谊,他的作品所表现出来的道德的严肃性,使得他成为一个令人敬爱的不朽的人物。他最初成名的作品便是他的字典。我们现在谈谈他的字典,仍然是颇有兴会的事。 
  文人自古与穷结不解缘。约翰孙一生潦倒,一起始即沦为文丐。字典是几个出版家提议约请他编的,创议的是书贾道兹雷。在那个时代以一个人的力量编一部字典,是太不容易的事。原计划是以三年为期,事实上是七年才得竣事。包斯威尔记载有一位亚当士博士自始就怀疑他能在三年之内完成,他提出疑问说:“先生,你三年怎能完成呢?”约翰孙说:“我毫无疑问三年可以完成。”“但是法兰西学院有四十位院士,他们合编一部字典用掉四十年的功夫。”约翰孙的回答是:“先生,确是如此。比例是如此的。让我来计算一下:四十乘四十,是一千六百,正是一个英国人对一个法国人的比例。”约翰孙是何等的自负!事实上编字典是他的煮字疗饥的手段。约翰孙在廿六岁时结婚,生活一直狼狈,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