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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还给这些范畴取了另一个名字:纯概念。他的意思就是说,这些范畴乃是与经验无关的东西,用他的话来说,是“先天”的,是我们的大脑生而有之的。他说:“范畴只源自知性,而与感性无关。”
这句引文中,大家要注意不要将这个“感性”同上面的与经验结合而成为数学知识的感性混淆起来,这里的“感性”是指我们平常所谓的感性经验,简称经验。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范畴这个东西来自人们一种先天的领悟力,而不是经后天的经验培养而成的。
那么,这个由先天而来的范畴是不是同经验无关呢?就其来源而言,当然如前所言,同经验无关,不过它却必然会同经验发生关系。因为它要与经验“结亲”呢,那孩子我们先前已经见过了,就是自然科学知识。
这过程当然不会一句话这么简单,它里面还有许多文章。具体说就是,在自然科学知识发生之前,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感性经验,它们就像一堆乱放的砖瓦木石一样搁在那儿,看上去简直是一堆垃圾,这时我们的知性来了,他是一个了不起的工程师,将那些散乱不堪的砖瓦木石一一搜集起来,经他生花妙手的设计加工,最后便成为了一栋栋精致的房子,这就是一项项的自然科学知识。
例如,我们知道,石头砸石头会发出星星之火,这星星之火又可以成熊熊烈火,帮我们的猿人先祖们烤熟兔子野鸡什么的,448
吃起来美味又卫生。但我们不要以为猿人先祖们仅凭经验就可以做到这一点,实际上,如果单讲经验,那么石头相碰和发出火花是两码事,它们之间虽然有很简单的因果联系,但我们的经验是个挺傻的小子,压根儿没本事将二者联系起来考虑。谁有这个本事呢?当然是知性了。要知道知性事实上就是上述十二范畴,因果便是其中之一。这将碰石头与发火花两者联系起来,做成一个因果关系自然是它的“强项”了。
知性不但可以得出来这样简单的因果联系范畴,就是复杂得多的它都行,总之,知性作为一种思维能力,又是思维的十二范畴,将我们从自然界中得到的经验一一摸了个透,然后将那些内在的客观关系找出来。
而这些关系,用另一句话来说,就是各种自然规律。例如上面所说的砸石头将出火花这个自然规律。
然而这里要着重说明的是,我们不要以为这些自然规律是所谓的“客观规律”,我上面的说法也似乎给了大家这样的印象,但实际上恰恰相反,康德并不认为这些规律是自然界中存在的客观规律,而是我们的头脑外加给他的。他在《 未来形而上学导论》 中说:“理智的(先天)法则不是理智从自然界得来的,而是理智给自然界规定的。”
这句话的意思不用我多解释,就是说这些自然规律,也就是康德所说的法则,并不是理智从自然界“找”出来的,就像从沙子里掏出金子来一样,而是理智强加给自然界的,是我们的知性,或者说理智,断定自然界有此法则,并且要求循此法则。这样,在康德看来,人在自然界面前就根本不止是一个被动的旁观者了,而是一个主动的创造者,不是自然界将规律给他,而是他为自然界创造规律,对于自然界而言这些规律就是它的449
法,它必须循此法而行。就像康德自己所言:“悟性… … 实为自然之立法者。”这里的悟比就是知性。
这句话大家也许会奇怪,它同我们平时在辩证唯物主义课上所学到的不一样,甚至于同我们日常想的不一样,在我们平常看来,那自然规律顾名思义,是属于“自然”的,即使我们没有找到,那规律也是存在于自然之中的。
但这只是我们的说法,康德可不这么认为,在他看来,所谓的自然规律当然是我们自己想出来的东西,也是我们加于,甚至是强加于自然界的。用康德自己的说法,当我们面向自然界,并不是像学生请教老师一样,要老老实实地请教,请求老师回答我们,如果老师不愿,我们当然得不到答案。而是,当我们问自然时,是一种“考问,,或者“质间”,这时的自然就只能像被告面对法官的质问一样,老老实实地回答了。
在我看起来,康德为什么如此认定自然规律确实有些古怪。我想大概是因为对于康德而言,所谓的自然界本来就只是一种现象,至于现象背后的本质是什么样子的我们一无所知,也不可能知道。而如果我们说自然界有这样那样的必然规律,那也就是说我们能了解自然界这现象之后的本质了。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因为自然界的本质应当存在于它背后的物自体,即自在之物之中,我们怎么可能了解呢?
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去了解康德这样说确是合乎人类认识的历史事实的。大家想想,从古至今,有多少被认为是自然界本质的、必然的东西,被证明只是人类强加给它的?事实上既不是它的本质,也不是它的必然。但人类到这里并没有因而认识到那规律的主观实质,而继续像往常一样去追求“客观规律”; 并且像过去一样相信它的客观性,直到证明是错的,如此循环往450
复。至此我们应当进一步询间:这些替代旧“规律”而起的新“规律”又是必然的么?我们怎么能相信它们不有一天也会被证明只是一个新谬误呢?一个最简单、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西方人眼中宇宙的中心了。先是,西方人相信托勒密的地心说,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就像人是万物之灵一样;后来哥白尼否认了地心说,认为太阳才是宇宙的中心,人类便有一段时间又信仰起它来,相信所有天体都在围绕太阳转动,认为这就是自然规律;然而现在呢?我们又相信什么是宇宙的中心?还有人相信太阳或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吗?
我认为人类应当将过去当成未来之鉴,这鉴告诉我们,现在这些被我们当成“客观规律”的东西焉知过了若干年之后不被未来的人们证明又只是我们的幻觉呢?就像哥白尼证明托勒密是幻觉,我们知道哥白尼也是幻觉一样。
其实不单自然如此,社会同样如此,只是社会上的客观规律比自然界更加具有人为的强制力而已。
康德有一句名言:“我们的一切知识开
始于感官,然后进达知性,最后终止于理性。”
这句话的意思也不难明白,无需多说。
感性与知性我们前面已经讲过了,现在来讲讲什么是理性。理性像它前面那两个有能力的老哥一样,也是一种能力。更精确地说是一种欲望― 人类心中一种想超越现象世界去把握彼岸世界及其物自体的欲望,因为它的能力事实上只是无能。前面当我们讲感性与知性及由之造就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知识时,总强调它们的运用只能限于现象世界而不能用于彼岸世451
界及物自体,那一切的数学公理及定理、科学知识与自然规律之类也仅能止于自然界,仅是对现象做出解释,绝不能逾越此雷池一步。但间题是,人类是不是就此老老实实地只注意现象,而像康德所嘱咐的一样,不去理会物自体之类呢?
康德回答:不!人类恰恰总是想要超越这个现象世界,去把握那居于现象之外的物自体。
我们也知道,凡属现象世界的东西总是相对的,其成立也是有条件的,人类却总想要在得到现象之后进一步去迫寻物自体,因为他们觉得那些物自体同现象不一样,乃绝对的、无条件的,这当然听起来更美好,他们当然要尽力地去追求之了。康德说:此种欲望便是人类的理性。
人类追求物自体的方式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给本来属于现象的东西硬加上物自体才有的性质,拼命让它们去合乎物自体;另一种则是直接去追求物自体。
对于第一种情形,康德给我们举了个例子,就是国家。世界上很多政府与国家都爱王婆卖瓜― 自卖自夸,把自己称为最完美的:有最完美的政治体制、最民主自由的宪法等等。用康德的说法,这些国家与政府似乎像物自体本身一样完美。至于人类追求物自体的第二种方式― 直接的追求,具体而言就是人类对三大物自体的追求:灵魂、上帝与本质世界。因为这三者中,灵魂乃是一切精神现象中之至高统一体;世界的本质,或者称本质的世界乃是自然物理世界之最高统一体;上帝则是比两者还要高的统一,也可以说是一切之中的最高统一体,是最高的物自体。我们也可以将这三者称之为理念,因为它们有点像我们早讲过的柏拉图的理念,都是存在之物的最高范本。那么人类,具体而言是人类的理性,是否能达到自己的欲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