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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五年-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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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越出了儒家伦理的范围,而跨进了释家神学的领域。李蛰在北京担任和部司务的时

    候,经常阅读王阳明和王回的书,之后他又两度拜访王回,面聆教益。他对王银备加推

    崇,自称无岁不读王回之书,亦无岁不谈王殿之学,后来又主持翻刻了王银的《文抄录

    入》并且为之作序。

    按照王前的学说,一个人就理应集中他的意志,放弃或简化物质生活,避免环境的

    干扰,以达到无善无恶的至高境界。然则一切的真实性既然只存在于心中,则所谓放弃、

    简化与避免,也无须见诸行动,而只是存在于精神之中。一个人不存在恶念,他就不会

    见恶闻恶,更彻底地说,就是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恶。基于这种的立场和信念,李蛰对耿

    定向的攻击不屑一顾。耿定向说他拥妓,李蛰就承认他确实在麻城“出入于花街柳市之

    间”。但是这种世俗所认为不对的行为在无善无恶的领域中,不足成为指责的根本。在

    李蛰看来,他的行为不过是佛家的“游戏三床’,道家的“和光同尘”。他以“无善无

    恶”作为标帜,硬是不肯认错示弱,另一方面李蛰则并不认为这种自由系每个人都能具

    有,而只是进入了无善无恶境界的优秀分子的特权。这种优越感,在他的著作中经常流

    露。

    李蛰又有他的另一面。当他说到“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他又站到了王良这一

    边。王良是泰州学派的创始人,也是王阳明的信徒。很多历史学家认为,王良把王阳明

    的学说推广而成为“群众运动”,这可以算得是一种历史的误会。因为在明代社会里,

    并不存在以哲学领导群众运动的可能;如果存在这种可能,与之相联系的历史因素势必

    引起剧烈的变化,但事实上毫无这种迹象。然则王良确实在比较广泛的范围里传播了王

    学,他所说的“百姓日用即道”、“百姓日用条理处,即是圣人之条理处”,又正是王

    学的发挥。因为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其宗旨在于知圣人之道,行圣人之志。李蛰虽然

    渴望自由,然而他不能超然物外,对这样堂皇的旗号无动于衷。因此,以学术的流派而

    论,他始终被认为属于泰州学派。

    在第三位姓王的影响之下,李蛰重视物质,也重视功利。他仍然不断地提到“心”,

    但是这已经不是就地打滚、无美于中无丑于外的心,而是考虑到日常需要的心。因为自

    己有所需要,就谁知别人也有同样的需要,这就是孟子所谓“他人有心,予忖度之”。

    在这些场合中,他的思想已经脱离了形而上学的挂碍,而是以日用常识作为基础。这种

    态度在他评论历史时尤为明显。

    李蛰的历史观大多符合于传统的看法,比如他确认王莽为“篡试盗贼”,指斥张角

    为“妖贼”。在他看来,历史的治乱,既循环不断,又与“文”“质’相关联。一代人

    君如果专注于“文”而使之臻于极致,则已经开了祸乱之基;反之,息乱创业之君,则

    专注于“质”,只求使百姓免于饥寒而不去顾及是否粗析。这种认为文化与生活水平和

    国家安全不能相容的看法,是中国传统历史的产物,也是官僚政治的特点。李蛰自然无

    法理解,用中央集权的方式,以为数众多的官僚治理亿万农民,就要求整齐划一、按部

    就班,不能鼓励特殊分子或特殊成分发展新的技术或创造新的法则。在他所处的时代,

    文官集团业已丧失了发展技术的可能,也没有对付新的历史问题的能力。社会物质文明

    (即李蛰所谓“文”)往前发展,而国家的法律和组织机构不能随之而改进,势必发生

    动乱。受到时代的限制,李蛰认为历史循环之无法避免,乃是命运的安排,几乎带有神

    秘的力量,所以也不必再白费心力去寻找任何新的解决方案。这样来看,李蛰的唯心论

    并不彻底,因为他承认了客观的真实性,治乱兴亡并不决定于人的主观,当然更不承认,

    所谓人心不在,治乱就不成其为治乱这样的理论了。

    君主一生事业的成败既为历史循环的后果,李蛰对于历代君主的评论,也只是着重

    在他们适应时代的识见和气魄。对于“天下之重”的责任,李蛰则认为应该由宰辅大臣

    来承担。他所期望于大臣的,是他们的执政的功绩而不是道德的言辞。一个奇才卓识的

    人,在为公众的福利作出贡献的过程中,决不能过于爱惜声名,因而瞻前顾后,拘束了

    自己的行动。他可以忍辱负重,也可以不择手段以取得事业上的成功。这种舍小节而顾

    大局的做法被视为正当,其前提是以公众的利益为归依,而在伦理上的解释则是公众道

    德不同于私人道德,目的纯正则不妨手段不纯。李蛰在这些方面的看法,和欧洲哲学家

    马基雅弗利(Machiavelli)极其相似。

    李蛰重视历史上对财政经济问题有创造性的执政者。他推崇战国的李俚、汉代的桑

    弘羊、唐代的杨炎,但是对宋代的王安石却缺乏好感。这当然并非因为王安石在道德上

    遭到非议,而是因为他的才力不逮他的宏愿,“不知富强之术而必欲富强”。与上述的

    论点相联系,李蛰更为大胆的结论是一个贪官可以为害至小,一个清官却可以危害至大。

    他尊重海瑞,但是也指出海瑞过于拘泥于传统的道德,只是“万年青草”,“可以傲霜

    雪而不可以任栋梁者”。对于俞大欧和戚继光,李蛰极为倾倒,赞扬说:“此二老者,

    固嘉、隆间赫赫著闻,而为千百世之人物者也。”在同时代的人物中,他最崇拜张居正,

    称之为“宰相之杰”,“胆如天六”。张居正死后遭到清算,李蛰感到愤愤不平,写信

    给周思敬责备他不能主持公道,仗义执言,但求保全声名而有负于张居正对他的知遇。

    李蛰和耿定向的冲突,许多当代的哲学史家把原因归之于他们经济地位的不同。李

    蛰属于地主阶级的下层,所以他对传统有反抗的倾向;耿定向是大地主,所以偏于保守。

    这种论点缺乏事实的根据。耿家在黄安确实是有声望的家族,但是李蛰的后半生,

    却一直依附于这样的家族而得以维持相当优裕的生活。他与耿定向决裂以后,随即投奔

    麻城周家,依靠周思敏和周思久。这周家作为地主望族,较之耿家毫无逊色,何况两家

    又是姻家世好。另外还有梅家,其社会地位也与耿、周二家相评。当年麻城(黄安初属

    麻城,1563年始分治)土人进学中举,几乎为这三家包办。在麻城的时候,李蛰还和梅

    国恢过从甚密,梅国恢后来为《焚书》写作了序言。在晚年,李蛰又和清运总督刘东星

    有极深的交往。刘东星为沁水人,不仅自己身居高位,而且把女儿嫁给山西阳城的大族

    王家,成了户部尚书王国光的姻亲。在盛名之下,甚至连亲藩沈正也对李挚感觉兴趣,

    邀请他去作客。李蛰托言严冬不便就道,辞谢未赴。他的最后一位居停为马经纶。此人

    官居御史,家住通州,发财富有。他特意为李整修造了一所“假年别馆”,并且拨出果

    园菜圃和另一块土地,雇人耕种,以收入作为其客居的供应之资。在李蛰的朋辈之中,

    惟有焦坡家道清贫,但却无妨于这一家在上层社会中的地位。总之,李蛰所交往的人都

    属于社会的上层,而且是这个阶层中的优秀分子。

    李蛰本人的著作以及有关他的传记资料,从来没有表示出他有参加任何群众运动的

    痕迹或者企图。他对于工业农业的技术改进和商业的经营管理都毫无兴趣。他的所谓

    “吃饭穿衣即是人伦物理”,不过是要求高级的官僚以其实际的政绩使百姓受惠,而不

    是去高谈虚伪的道德,崇尚烦琐的礼仪。但这并不表示李蛰自己有意于实践,而只能表

    示他是一个提倡实践的理论家。至于他对女性的看法,也常常被后人误解。他不承认女

    性的天赋低劣,在他看来,历史上有一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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