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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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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我们就上钩了。想想在《简爱》中,如果读者在小说的一开始,就知道罗切斯特的顶楼上有个疯妻子,小说该减色多少。如果我们从第一章节就知道谋杀是怎样或者为什么发生的,那么侦探小说就该要多没劲有多没劲了。
  文章开始就展示过多的原因有很多。小说家菲力浦·罗森堡曾经说过:“写小说就像从纽约步行到加利福尼亚。刚开始总是满腔热情,你要走遍全程,你成天地走呀,走呀,走呀,当你已经筋疲力竭的时候,发现自已就连新泽西州还没有到。”在开始写小说时,你的计划是越过阿巴拉契亚山脉穿过大平原再攀越落基山脉,把它们全部征服。
  但你对是否能够到达所有的地点缺乏信心,结果,你在前20页中,就把所有想说的都说掉了。要想把长达300页手稿上所有的细节都记在脑子里是很困难的,你担心自己会忘记某些情节,或者把某些重要的方面给忽略掉。于是,你急于把所有想到的东西都先写下来。然而这样一来,读者就没有探索发现的余地了,探险成了包办旅游,既没有实现愿望的自豪感,也得不到任何启示,文章也就失去吸引力。
  好的作者当然对文章中的人物了如指掌。他们知道杜蒙爵士有一个做阑尾手术时留下的疤痕,他的父亲是一个冷心肠的古董商。他们知道他喜欢年纪比他大的女人,也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他们肯定也知道他会做什么以及不会做什么。但是,人物这些非同寻常的个性特征及其经历,应集中在小说的草稿或提纲上,而不是在书的前25页。许多这些方面只能采取暗示的方式,而不是直接表明。充分利用暗示的力量,记住海明威的格言:“好的小说就像一座冰山,绝大部分都隐藏在水下面。只要我们看到它的水上部分,就能够感觉到它的庞大和力量。但不管怎样,看不见的那一部分却更加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我们感觉到了,但没有看到。”
  “住嘴!”你会说,“难道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不重要吗?”绝对重要。不仅重要,而且是必不可少。如果意思不清楚,你的读者就会很快把书扔下,比遇到毒蜘蛛时的动作还要迅速。激起好奇心并不等于故意让意思模糊不清。如果人物在说“我爱你”的时候却非常愤怒,那么你就是在故意误导和迷惑读者。这就不好!如果你把人物产生这种复杂心态的原因和背景都—一作了解释,你就剥夺了读者去发现奥秘的机会。这也不行!但是,如果你通过这种亲呢和愤怒的复杂心理来制造新奇感,读者就会感到惊奇,急于想知道原因,这才是好作品。
  和所有写作体裁一样,小说的选材也是极困难而且微妙的,但是其效果却是深刻的。经过修饰与删改,小说的最初面貌已很难辨认,作家们都是经过这样的磨练走向成功的,他们也曾犯过前边说的那些错误,那么这些错误是致命的吗?如果你能把它们删除就没有关系。手稿上的错误都是可以改正的错误。而寄给编辑的小说稿中的错误就有可能导致退稿。出版过著作和没有出版过著作的小说作者其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不惧怕删除他们失误的地方。我前面所提及的两位有抱负的小说作者都能够抛开虚荣,修改文章的开头。少女时的爱丽丝杀害父亲的那一段已从书的第一章节删除。这就是这位学生作家能使作品很快得以出版的原因。
  作为一名作家,身在娱乐行业,写小说无非是为了供人消遣。从这个角度讲,写作和表演脱衣舞有异曲同工之处。二者都是为了满足人们难以抵制的冲动和情感,都是为了获取利润,都必须进行认真仔细的创作和编排。而且二者都依赖于取悦大众来维持生计。在这个时代,人们在任何时候想看什么就能看到什么,但是为什么脱衣舞这种伪艺术仍然能够长盛不衰呢?脱衣服的过程要比结果更有意思,一篇好的小说实际上也是这样。
  狂热的舞者展示他或她那狡黠的微笑,一个脚踝,一个肩膀,每一次暴露都预示着还有更多的要暴露,观看者总把每一个露出的部分与最幽闭的部分连在一起,而这些幽闭的部分终将被展示出来。每次有件衣服被脱掉后,还有一件更小的衣服藏在里面。这种“残酷”的逗弄人的过程不断地持续下去,随着舞姿的扭动,其紧张感也在不断地增加。最后,当紧张感变得让人无法忍受时,在它还没有让人厌烦之前,真相才被揭露出来。只有采取这种方式才有看头。否则,脱衣舞就仅仅是一个人脱光衣服。
  小说也是如此,把握时机就是一切。但许多雄心勃勃的小说作者却是在匆匆地脱光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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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要刻意追求“迫在眉睫”
更新时间2008…9…1 16:58:52  字数:2746

 小说不是扎根于可视的动作中,而是植根于人物和他的命运。其主要事件常常是思想和情绪的发展历程,这些是无法用视觉形象表现出来的。
  ——川·马隆
  几年前,现在时态在小说中被普遍使用,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年轻作家。我是在以过去时为主要写作时态的年代中成长起来的,所以我感到用现在时写作是一种背离。
  我问我的学生为什么喜欢用现在时写作,他们异口同声地回答:它给人以强烈的迫在眉睫的感觉。当我让他们给“迫在眉睫”下个定义时,他们说,就是当你阅读时,故事正在发生。
  当我们在阅读时,故事正在发生,这是什么意思呢?约翰走到窗前,拉开窗帘向外看去:他看见邻居正在启动汽车;他的妻子走进房间,说她要去商店,如此等等。这些叙述实在是无聊之极。不过,当我们阅读时,它确实是正在发生。读者愿意看到书上所写的东西都客观、真实,对事情发生的时间予以关注。但现在时要求读者相信故事是在他们阅读时所发生的。
  他们以“迫在眉睫”为挡箭牌,将场景急迫地推到读者面前,使他们只能依赖那些最表面、最迅急的描写,来感觉那些既不动人也不真实的东西。于是,读者对于作品的参与变得缺乏想象力,阅读变成一种被动的、消极的活动,就像大夫敲击你的膝盖时,你所做的膝跳反应一样。
  “迫在眉睫”意味着没有任何调和,故事中的场景和读者之间没有任何障碍。如果说现在时产生的是“迫在眉睫”效应,那么过去时则发挥了一种中介作用,就是说,不论在过去发生的事件多么激烈,如今都不那么至关重要和具有同样的影响力了。这是一个有趣的价值判断,它提出了究竟什么是小说的问题。
  现实生活与小说的现在时是两码事,生活是无序的,它在被不断地创造着。我们需要摆脱它过去的束缚,把握眼前和未来。而小说则相反,它为我们展示人物,讲述他们的故事,他们的存在是转瞬即逝的。小说又是一种技巧,它把生活中任意的片段连接起来并为之设定范围。
  要理解一个人物,我们必须注意他或她人生经历的轨迹,我们是通过小说对人物过去和现在的描写来看清这点的。而现在时的运用逃脱了那种轨迹,逃脱了把思索付诸于人物背景的责任。一些用现在时写作的小说很难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读后如同匆匆瞥一眼街上陌生的路人。这意味着给我们留下印象的也就是那匆匆的一瞥。
  已经有人注意到,今天现在时盛行的原因之一是受到电视的影响。电视依赖于纪实、动作和视觉冲击。但小说不是扎根于可视的动作而是扎根于人物及其命运。它的主要事件常常是人物的思想和情感的发展历程,这些是无法用视觉形象表现出来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伟大的作品却难以拍出成功的电影的原因。
  现在时在小说中发挥了某种莫名的技巧,它描述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动作,例如前面所述,约翰向窗外看去,看到了邻居的汽车,然后听见他的妻子说要去商店买东西。然而,在平淡无奇的外表之下,人物的内心可能正在发生激烈的变化。例如,约翰是否会因这一巧合而产生猜疑,他的妻子为什么和邻居在同一时刻外出?作者把视觉上枯燥的动作呈现出来,其余的则留给读者自己去遐思,就好像主人用整条金枪鱼招待客人,却又让他们去寻找藏匿着的鱼子酱。
  我必须承认,有时用了现在时,文字显得更加生动。
  下面一段文字选自连载小说《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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