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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知不知道有一个确有其人的神,这一点确实很让人感兴趣。那些审视过中国人经典之作的人向我们保证说,学者们对这个问题持肯定态度。但那些声称持有独立判断力的人,却都否认这个命题。即使中国人曾经承认有这样一个确有其人的神,也肯定全忘了,就像刻在一枚古币上的文字已被千年的锈班所覆盖。这个问题对我们来说,似乎不像某些刻意追求的人那样,有什么实际意义。而对我们现有的目的而言,完全可以不管这个问题。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既不是历史问题,也不是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际问题,那就是,中国人与他们的神灵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们不难从某些事例之中推知古代的英雄豪杰如何一步步地从被尊敬到被纪念,再从单纯纪念到被崇拜的。可以说,中国所有的神都是死人,或许还可以从崇拜祖先进一步肯定,在某种意义上,中国的所有死人都是神。一座座庙宇拔地而起,经过皇帝恩准,被用来纪念各种生前就已经声名显赫的人。这些人里面,说不定有谁就会地位与日俱增,上升为这个民族信奉的神。不管怎样,中国整个民族肯定是多神论者。
不言而喻,人们有崇拜自然的倾向。意识到有许多不可抗拒的力量,有许多未知的力量,便把它们拟人化,来加以顶礼膜拜,依据是认为这些力量是有感觉的。因此,到处都有风神庙、雷公庙等等。北极星也常是崇拜对象。北京有日坛和月坛,这与皇权崇拜有关,但有些地方对太阳的崇拜却是人们普遍的常规活动,朝拜是在二月份他们定为太阳“生日”的那天进行。这天一清早,村民们向东走去迎接太阳,傍晚就向西走护送太阳。这一年对太阳的崇拜,就此大功告成了。
这种自然崇拜极为常见的表现形式是崇拜树木,这在某些省份(比如河南西北部)是再常见不过的了:人们走过几百棵大大小小的树,每棵树上都挂着小旗,表明这是某个神抵的住所。即使崇拜没有外部标志,迷信思想也还是很活跃。如果有一棵枝繁叶茂的老树,长在一间破烂的茅屋前,简直可以肯定,树的主人不敢把这棵树砍倒,是因为这棵树有灵。
人们经常认为,皇帝是这个帝国唯一有权祭天的人。皇帝亲自在天坛主持有趣的祭天典礼,这无疑是独一无二的。但对于中国全体老百姓来说,他们自己不祭祀天地,或者被禁止祭把天地,将是一条新闻。人人家中朝南的墙前总会有个神龛,而某些地区称之为天地神龛。许多中国人都可以证实,他们唯一的宗教祭祀。除了祭祖仪式之外,就是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给天地祭拜上供,有时是在新年伊始时。没有祷告,连祭品过段时间也拿走了,像其他祭祀一样,自己吃掉了。这种时候,人们祭祀什么呢?有时,他们说是祭“天地”。有时,他们说是祭“天”,他们还会说是祭“老天爷”。“老天爷”这个叫法给人的印象是,中国人的确对一个人性化的神有真切的感觉。但是,当我们明白了这个想象中的“人”是与另一位被称作“地母”的相对应时,推断的结果就值得认真问一问了。在某些地方,人们习惯于在六月十九他“生日”那天祭“老天爷”。但如果去问那些给太阳定生日的人们,谁是“老天爷”的父亲,或者他是什么时辰生的,实在是多此一举,因为他们对此懒得去想。很难让一个普通的中国人明白这些问题有任何实际意义。有什么传统,他就接受什么传统,做梦也不去想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很少碰到一个中国人,对“老天爷”的经历或人品略知一二,他们只知道“老天爷”会调控天气,影响庄稼。中国人普遍通行的“老天爷”这个叫法,暗示着有这样一个人物,然而,据我们所知,人们既没有为他建庙,也没有为他塑像,而献祭他的供品也与祭“天地”的没什么两样,这个叫法似乎还是没有得到解释。
“天”这个词,时常用于中国的经籍之中,指人的想法和人的意愿。但是,同样也可以两者都不指。而且,当我们读到“天即是理”这样的评注时,我们感到词意极其模糊。这一词意在古典作品中模糊不清,而在日常用语之中也同样含糊。一个一直在祭天的人,如果被问及他怎么理解“天”时,他就通常说是头顶上的蓝天。因此、他的崇拜就如同崇拜自然力量的人,不是个人为之,就是集体为之。他的信仰,用爱默生'注'的话来说,就是“风有灵,草有性”。换言之,他是个泛神论者。这种缺乏明确含义的拟人,是中国人崇拜“天”的致命缺陷。
中国下层阶级的多神论和泛神论,与上层阶级的无神论正好形成对比。从深谙于此的人们的论述,从众多的表面迹象。以及从“天理”之中,我们不难作出总结:中国的儒学家是这个地球上最为彻底的一群受过教育和教化的不可知论者和无神论者。'注'“天理”这个说法,指的是宋代唯物主义的注释者对中国知识界的著名影响。一位博学的中国经籍的注释家朱熹'注',他有着绝对的权威,对他的论点的任何疑问都被视为异端邪说。结果是,他对经籍的注释,不仅完全从唯物主义立场进行阐释,而且就我们理解,他的解释完全是无神论的,它的影响遮掩了经典原有的教导。
黄河从山西和陕西的山谷中流出之后,继续向前几百英里,流入大海。年复一年,它几次改道,跨越六到七个纬度,从扬子江口一直到渤海口。但不管流经哪里,哪里都会深受其害,留下一片不毛之地。宋代注释家引人的唯物主义,就如同一股强大的水流,注入了中国思想这条小溪。水流已经泛滥了七个世纪,留下一片无神论的不毛之地,根本无法支撑一个民族的精神生活、道教退化成为一种对付妖魔的法术体系,它曾从佛教借鉴了大量东西,来弥补自己的先天不足。儒教几乎没有或者说完全没有满足人性的先天需要,而佛教本身是引来提供这种满足的。每一种信仰的指导形式,都会受其他形式的影响而极大改变。对于那些恰好想行善积德的人来说,任何一种提供行善途径的组织机构他们都乐于赞助,并认为这条大道没什么不好。任何一种神,如果适合于在某个特定方面发挥如人所愿的影响,那就肯定会得到人们的青睐,正如一个恰好需要一把新伞的人会走进有伞出售的任何一家商店一样。中国人从来都不会对自己所崇拜的神刨根问底,如同一个想买伞的英国人不会去问伞的来源以及人们普遍使用伞是始于何时一样。
我们时常听到一些很有学问的讲演,讨论中国佛教徒和道教徒的人数。我们认为,这个问题就如同去调查比较英国有多少人抽十便士一包的香烟,或者有多少人吃菜豆。谁想抽十便士一包的香烟而又能买到,那他就可以抽;谁喜欢吃菜豆又买得起菜豆,就可以吃。中国两种最有名的“教义”,情况也是这样。任何一个中国人,如果想举行一场佛教仪式,同时也请得起和尚,就可以花钱请一个来,他自己因而成了“一个佛教信徒”。如果他想要个道士,他也可以同样请来,他自己也成了“一个道教信徒”。对于中国人来说,请哪个都无所谓,他并不是不可能把他们同时请来,这样他就既是“一个佛教信徒”,又是“一个道教信徒”。因此,一个人可以立刻成为儒教信徒兼佛教信徒兼道教信徒,根本不觉得有什么不和谐。佛教吞并了道教,道教吞并了儒教,最终儒教又吞并了佛教和道教,因而“三教合一”。
中国人与他们的“三教”的实际关系,可以用一个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的语言组成的关系,来加以说明:“撒克逊语、诺曼底语和丹麦语都是我们的语言。”但是,即使我们可能判定自己遥远年代时的起源,我们对词汇的选择,也丝毫不会因为自己血管里流着多少撒克逊人的血液,或多少诺曼底人的血液,而会有丝毫改变。我们对词汇的选择,取决于我们的思维习惯,取决于我们使用词语的场合。学者会用许多拉丁语词,还混杂一些诺曼底语词,而农夫则主要使用平直的撒克逊语词。但不管学者还是农夫,撒克逊语是底层基础,其他语言不过是补充。在中国,儒教是基础,所有的中国人都是儒教徒,正如所有的英国人都是撒克逊人一样。要在这个基础上再加多少佛教或道教的观点、词汇和实践,可以酌情而定。但对中国人来说,同一个仪式融合了“三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