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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现在,如果你在北京写文章的圈子里行走,想要不撞上这些病人,简直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就好像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南北朝,如果你想摸一个还没有被BAMBOO SEVEN摸过的老板娘的屁股,简直是件不可能的事情。
每月一两次,我厌倦了所做本行里的“市场份额”、“税前利润”、“上市融资”等等俗物,我小衣襟短打扮,到北京写文章的圈子里行走,找小饭馆喝大酒。第一次见驰老,好像是在长城饭店旁边的“小长城”,同席的还有好些当红写手,好像是“博库”请客,说是光景不如网络潮起时,去不了长城饭店“天上人间”,就将就着“小长城”酒家“酱香肘子”吧。我仗着小学参加过作文比赛、初中写过检讨、高中写过情书、大学写过入党申请书,脸皮厚起来感觉自己也是个作家,坐在当红写手之间,酒来酒去,毫不脸红。驰老这个白胖子就坐在我对面,他旁边是个叫艾丹的黑胖子,一白一黑两个胖子喝起来就深不见底,配合起来进退有致,振振有辞。两瓶“二锅头”下肚,我很快发现,自己的酒量比脸皮差多了。再醒来,人已经吐在桌子上了,再醒来,听见我老妈在叫喊,再醒来,我已经在协和医院的抢救室了。我医学院的十几个同学都来了,团聚在我的床旁,掩饰不住的兴高采烈,有人开医嘱,有人叫护士,热火朝天地准备给我静脉点滴速尿和葡萄糖并进行洗胃活动,仿佛我是一只躺在解剖台上的兔子。我隐约听见一个同学说:“冯唐还是有才气,醉成这样还在念唐诗:‘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鸿雁”是我同学里正经功课念得最好的,如果一定要洗胃,我一定要等“鸿雁”到。至于“江湖秋水多”,我一定是想起张驰和艾丹这两个胖子酒缸,感觉江湖险恶。
以后的酒局里,常常见到驰老,驰老总是主持工作,结账的时候用身体堵住门口,维持秩序,强迫在场男士出份儿钱。这时候,我总在想,北京长期列进世界生活指数最高的五大城市,长居不易,这些长得不好的男性艺术家都靠什么养活自己呢?驰老在其中最为殷实稳定,我很少看电视,但是还是常常看见驰老出演的广告。驰老演的广告有一个特点,看过之后,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但是从来记不住广告试图推销的是什么。其中有一个广告,驰老演一个老爸,表情极其庄重,好像急于证明没有和演妈妈或是演女儿的演员有过任何不正当关系似的。另一个广告,驰老好像跑到一个巨大无比的胃里去折腾,他穿一身紧身衣,饱满而灵动,特别是一脸坏笑,怎么看怎么像一个精虫。
驰老的文字大器晚成,几臻化境。打磨得不带一丝火气,但是力道不减分毫。七岁的小学生读上去基本不会遇上生字,七十的老学究读上去也需要仔细辨别,驰老是不是骂的是他。读驰老的文字,感觉像是蚊子。感觉对了,心神一交,一个词,一个句子,一个意象,在你不留神的时候打动你一下,好像蚊子叮你一口。当时没有太多感觉,但是之后想一想,挠几下,感觉不对,越挠越痒,肿起一个大红包。
驰老的大器晚成听说是自然形成的,按驰老自己的话就是:“至于说出名须尽早,我不太苟同。因为不管什么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都有一个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过程。就拿我来说,别看前一段时间一下子出了三本书,可我已经写了二十多年了。所以我跟采访我的记者形容,这就好比堵了很长时间的茅坑,突然一下通了。”听说王朔看过驰老的文字,奇怪写这样文字的人怎么能不蹿红。驰老听说了这种说法激动不已,更认定自己是大器晚成。我同意王朔的说法。但是我昨天逛国贸商城,看见十好几个长得比舒淇还舒淇的长腿美人,但是只有舒淇一个人上了《花花公子》的封面。所以还是希望,驰老这本《另类令我累》让更多的人见识他蚊子一样的文字。
20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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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狗子一样活去
我今年三十,从小到大,总共有过三个梦想。
我的第一个梦想是当一阵小流氓。那时候,可崇拜的太少。三环路还没模样,四大天王还没名头,开国将帅多已过世。那时候,街面上最富裕的是劳教出来没工作两把菜刀练瓜摊儿的,最漂亮的是剃了个刘胡兰头一脸正气的刘晓庆,最滋润的是小流氓。当小流氓,不用念书,时常逃课,趿拉着塑料底布鞋,叼着“大前门”。小流氓们时常聚在一起,好像除了
少先队,他们自己还单有个组织,除了读《少年先锋报》论述“社会主义好”,他们还集体观看警匪片三级片批判“资本主义糟”。当流氓自然要打架,练习临危不乱、挺身而出、舍生取义等等将来当爷们儿的基本素质。小流氓们没架打的时候,也难免忧郁,于是抱起吉他学邓丽君唱“美酒加咖啡”,或者抱起女流氓说瞧你丫哪操行一点不像刘胡兰。
第一个梦想最终没有实现。小流氓们说我不合格,没有潜质。第一,学习成绩太好,没有不及格的。第二,为人不忍,不愿无缘无故抽隔壁大院的三儿。第三,心智尚浅,被女流氓小翠摸了一下手,脸竟然红了起来。
我的第二个梦想是吃一段软饭。原因之一是希望能一劳永逸。我从小热爱妇女,看到姑娘们的裙裾飞扬和看到街上的榆叶梅花开一样欢喜。我从小喜欢瑞士军刀,带一把出去,替姑娘开汽水瓶的起子、记姑娘电话的圆珠笔、帮姑娘震慑色狼的小刀就都有了。所以男大当婚的时候,希望找到一个像瑞士军刀一样的姑娘:旗下三五家上市公司,还会做现代诗,还谙熟《素女经》。这样一个姑娘就能满足你心理、生理以及经济上的全部需要。原因之二是渴求男女平等。男色也是色,也是五颜六色的一种,也应该和女色有同等的地位。一些男人有一颗好色的心,并不排除另一些男人有一张好颜色的脸。
第二个梦想最终没有实现。最接近的一次,姑娘上妆之后,容貌整丽,好像榆叶梅花开,一点瞧不出实际年龄。手下三五百号人,写的现代诗也旷然淡远,其中一句我现在还记得“我念了一句瞧你丫那操行,天就黑了下来”,读《素女经》也挑得出错儿,说“不就是老汉推车吗?还转什么文言,弄些鸟呀兽的好听名字”。 我的瑞士军刀有一天丢了,我替姑娘开汽水瓶的起子、记姑娘电话的圆珠笔、帮姑娘震慑色狼的小刀一下子都没了。我想,风险太大了,软饭吃习惯了,以后别的都吃不了。可能忽然有一天,心理、生理、饭票都没了,还是算了吧。至于男女平等,还是让那些长得像F4那样有男色的去争取吧。我自己照了照镜子,如果这也叫颜色,那鸡屎黄鸟屎绿也叫颜色了。
我的第三个梦想是像狗子一样活去。我第一次见狗子,感觉他像一小盘胡同口小饭馆免费送的那种煮花生米,他脑袋的形状和颜色跟煮花生米像极了。狗子的活法被他自己记录在一本叫《活去吧》的随笔集里:“我全知全能却百无一用”,“名利让我犯晕……至于名利双收,当然好了,但我一般想都不敢想”,“我们整天什么都不干,却可以整天吃香的喝辣的,这就是50年代我国人民向往的共产主义吧”,“你们丫就折腾我吧”。“自古英雄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当我三十年后回首往事的时候,我怕我因没像狗子一样活过而悔恨。
一本描述一种生活方式的书,文笔不应该在被评论的范围,但是比起以前出的《一个啤酒主义者的独白》,狗子的文笔的确有长,其中《活去吧》一篇绝对是当代名篇,百年后会被印成口袋书,被那时候的小姑娘随身携带。可能酒喝出来了,文笔自然就跟着长出来了。现代社会和古代相比,太便宜了当姑娘的。当姑娘的,会唱个卡拉OK,连《唐诗三百首》都没读过就冒充当代李师师了。过去“李白斗酒诗百篇”,拿到现在,一篇七绝二十八个字,百篇也就是一篇随笔的量,有什么好牛逼的。狗子喝百扎啤酒,回家乍着脑袋还要想十万字的小说如何布局谋篇,所以狗子和啤酒奋斗的精神与日月同辉。
我不知道我第三个梦想最终能不能实现,我现在的生活充实而空洞。我不敢重读《月亮和六便士》,我不看高更的画。我翻陆游的《放翁词自序》:“少时汩于世俗,颇有所为,晚而悔之。然渔歌菱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