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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思想渊源-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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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名古宿》:“昔有僧……春月闻莺声,顿然开悟。遂续前偈曰‘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春至百花开,黄莺啼柳上。’” 《碧岩录》第53则雪窦颂野鸭子公案:“话尽山云海月情,依前不会还飞去。”   春暖莺啼,无情说法,如海月之生,愈来愈亮,但人们依然不能领会,怅然若失。殊不知如来的本意,是归于清明无翳的生命晴空,归于亘古宁谧的性灵原态,显现纤尘不染的本来面目。参透诸相非相,即可契证不二法门:“佛与众生无异相,生死与涅槃无异相,烦恼与菩提无异相,离一切相即是佛。”《传心法要》  禅僧颂云: 
    映林映日一般红,吹绝吹开总是风。可惜撷芳人不见,一时分付与游蜂。 《颂古》卷6心闻贲颂 
    有相有求俱是妄,无形无见堕偏枯。堂堂密密何曾间,一道寒光烁太虚。 同上冶父川颂 
    前一首以花为喻:映林映日,一等红艳;吹开吹落,总是东君。但撷芳之人却不知此理,“若不达无相即相,则是取相凡夫。若了相即无相,则成唯心大觉。既不可取相求悟,亦不可离相思真。不即不离,觉性自现”《宗镜录》卷25。 “撷芳”之人只是粘着于芳艳的表象,对落红成阵无心眷顾,反不如游蜂的没有分别、缱绻多情。次首翻转,谓有相有求、寻声逐色,固然谬妄,但无形无见、死水一潭,亦失生机。禅悟之心,不落二边,寒光凛凛,照彻太虚。 
    《金刚经》对破除有为法的最精彩的表述,是经文结束时的偈颂:“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禅宗于此仍下一转语,颂为: “幻化空身即法身,个中无染亦无尘。拈匙把箸如明了,扫地烧香不倩人。” 《颂古》卷5慈受深颂“暑往寒来总不知,有无名相一时离。正如黑漆屏风上,醉写卢仝月蚀诗。”同上雪岩钦颂禅者深谙有为法如梦幻泡影,但并不会因此而堕入顽空。在此了悟基础之上展开现象界的生活,就能即染而离染,处尘而绝尘,在拈匙把箸中感悟生命的本真,与真我合而为一,扫地焚香,契证真如,“巴歌杜酒村田乐,不风流处也风流”道川。  

    二、破除非相,枯木生花

    凡夫着相,金刚般若遂斩断痴迷众生对一切相的攀援,但在破除诸相的同时,钝根之人往往堕于偏枯,沉于顽空,这从禅师与讲《金刚经》座主的酬对机锋中可觑出消息:“师曰:‘大德如否?’曰:‘如。’师曰:‘木石如否?’曰: ‘如。’师曰:‘大德如同木石如否?’曰:‘无二。’师曰:‘大德与木石何别?’僧无对。”《五灯》卷3《慧海》禅宗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善知识,莫闻吾说空,便即著空。第一莫著空,若空心静坐,即著‘无记空’。” 《坛经·般若品》“莫谓无心云是道,无心犹隔一重关”察禅师《心印颂》, 随说随扫,对断灭见、非法相的破除,遂成了金刚般若的又一任务。 
    《金刚经》云:“法尚应舍,何况非法。”“非法”指对法的否定和断灭。金刚般若指出,一切事物、概念及佛法等都是假有,要决然舍弃。但人们在否定、舍弃它的同时,又容易产生否定与虚无之相,对这种虚无之相也要坚决舍弃,切不可执着于无而使之成为一种新的“有”,否则即着“空相”,不能解脱。“若以无相为无相,无相即为相。舍有而之无,譬如逃峰而赴壑。”《般若无知论》  所以经文又说:“无法相,亦无非法相。”“非法相”指因否定法而起的相,即否定一切法之后对无、空的执着,是与“我相”、“法相”并列的又一妄相。执着空相,视诸法为“断灭”,否定假有的意义,便陷于“恶取空”。般若破相,只是否定事物的真实性、恒久性,认为一切都是因缘和合,却并不否定假有的价值和意义,“于法不说断灭相”《金刚经》。 “以色声取是行邪道,若离色声取未免断无”《宗镜录》卷18。 金刚般若对“非法相”的破除,完整地表达了般若学性空假有、空有不著的中道。道川颂云: 
    法相非法相,开拳复成掌。浮云散碧空,万里天一样。 
    得树攀枝未足奇,悬崖撒手丈夫儿。水寒夜冷鱼难觅,留得空船载月归。 
    前诗说除法相而又着非法相,一似开拳复成掌,仍有着相之嫌。唯有似云散碧空般不留纤毫之相,才是虚明澄澈。次诗“得树攀枝”指对非法相的执着。执着于非法相仍是执着,只要有执着,便是得树攀枝,心有外缘,与禅悟了不相涉。只有悬崖撒手,舍却一切执着,才是彻悟自信的大丈夫。“鱼难觅”喻大道难求,这是因为在水寒夜冷的枯寂之境,求道无由。必须一念回心,将空寂之境抛却,归向晶莹圆满的自心,才会发现原来空船不空,满载月色。船空犹有月,心境似波明,与玲珑水月打成一片。《金刚经》云:“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肯定和否定,有和无,都落在对待之中。川禅师颂:“恁么也不得,不恁么也不得。廓落太虚空,鸟飞无影迹。拨转机轮却倒回,南北东西任往来。”肯定不对,一味否定也不对。在枯寂境涯里,拨转机轮,从空中转身而出,才可活泼地展开禅的生命。 
    金刚般若虽然扫除一切,但“于法不说断灭相”《金刚经》。 颜丙谓: “此一卷经,虽然只说无之一字,佛又恐人执着此‘无’,一向沉空滞寂,弃有著无,反成断灭相。”《集注》禅宗《证道歌》亦谓:“弃有著空病亦然,还如避溺而投火。”没有见性之人,听说了一切皆无,便容易步入歧途,所谓 “大士体空而进德,凡夫说空而退善”《集注》晁太傅语。 川禅师颂: “不知谁解巧安排,捏聚依前又放开。莫谓如来成断灭,一声还续一声来。” “捏聚”谓剿尽识情,臻于空境;“放开”谓真空妙有,生机流转。金刚般若破相之后,禅宗又进而破除非相:“问:‘承教有言,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如何是非相?’师曰:‘灯笼子!’”《五灯》卷8《桂琛》禅宗在“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之后下一转语:“若见诸相非相,即不见如来。” 《古尊宿》卷33《清远》川禅师颂为:“身在海中休觅水,日行山岭莫寻山。莺啼燕语皆相似,莫问前三与后三。”见相是相,不是如来;见相非相,亦非如来;见相只是相,方是如来。川禅师的诗,高度浓缩了禅的开悟过程。 

    三、破除言教,直指悟心

    “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金刚经》的特点是边走边破,随说随除。《金刚经》对不住非相、不住断灭相的般若智慧推崇备至,但听法者如果沉溺其中,就会产生新的执着,认定它是真实的佛法,所以经文又指出这种看法的错误,因为名相概念并不是真实佛法。《金刚经》以般若反观弘扬佛法所使用的言教,看到的全是名言假相和符号组合,“佛法”成了没有任何实体和定相的名言施设。金刚般若扫除一切相,包括扫除“扫除”之相,扫到无可扫,方是清净心。所以经文强调在破相的同时,切不可执着于破相。如果心中总想着破相,那么旧相未破而新相又添,所以拿起金刚宝剑时,就应领悟到包括自己、般若、所破之相,皆非实假有、不可执着。金刚般若犹如一团烈火,触之者无一不被焚毁。《金刚经》否定一切法的真实性,不但否定有为法,对无上圣智、实相、般若、法身等无为法也同样否定,认为无为法也是非实假有。金刚般若的破相威力不仅表现在对有为法的破除,更凌厉地表现在对无为法的破除,因为无为法较有为法更难破除。金刚般若的神妙也正在这里:发心而无心可发、得悟而无悟可得、庄严而非庄严、度生而无生可度、持经而无经可持、说法而无法可说。 
    1发心而不住发心相 
    《金刚经》认为,在了悟之境上,连发心也不可执着,“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如果心存发心求圣智的想法,就是住相。道川颂云: 
    独坐□然一室空,更无南北与西东。虽然不借阳和力,争奈桃花一样红。 《集注》引 
    室空心空,泯除对立。发心而无心可发,才是真正的发心,像虽然不借阳和力的桃花,自在自为地盛开,无为而无不为。 
    2了悟而不住了悟相 
    《金刚经》指出,“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然灯佛即不与我授记”。对于悟心同样不可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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