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地)是悲惨的地方。对这种评论,日本人一直很重视。日本人开始与西方人接触之初,就非常注意外国人这种评论,并且制定了一些法律,以使他们的习惯接近西方标准。但是,任何法律也不能消除文化上的差异。
有教养的日本人充分知道,他们并不认为那么不道德、猥亵的事,英美人却认为是不道德、猥亵。但是他们并没有充分意识到,我们的习惯态度与他们那种〃人情不能侵入人生大事〃的信条之间有巨大鸿沟。而这一点也正是我们难以理解日本人对待恋爱和性享乐态度的主要原因。他们把属于妻子的范围和属于性享乐的范围划得径渭分明,两个范围都公开、坦率,而不是象美国生活中那样,一个可以公诸于世,另一个则只能避人耳目。日本人对两者的区别是,一个是属于人的主要义务的世界,另一个则属于微不足道的消遣世界。如此划定范围,〃各得其所〃,这种办法使这两类活动对家庭中的模范父亲和市井中的花柳之徒都能分别适用。日本人不象我们美国人,他们的理想不是把恋爱与结婚看作一件事。我们所赞许的恋爱是以选择配偶为基础的,〃相爱〃就是我们结婚的最好理由。结婚以后,如果丈夫与其它妇女发生肉体关系,那就是侮辱他的妻子,因为他把理应届于妻子所有的东西给了别人。日本人则不这样看。在选择配偶问题上,他们听命于家长,盲目地结婚。他与妻子的关系必须遵守清规戒律。即使在很融洽的家庭中,孩子们也看不到父母之间性爱的表现。正象一位现代日本人在某杂志中说的:〃在我们国家里,结婚的真正目的是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其它任何目的,只能歪曲结婚的真实含义。〃
但是,这决不意味着日本的男子只在这种生活中循规蹈矩。他们如果有钱就去另找情妇。与中国的重大差别是,他们不把自己迷恋的女人带到家里来作为家族的一员。如果那样,就会把两种应当分开的生活范围混而为一。他的情妇可能是精通音乐、舞蹈、按摩以及其它技艺的艺技,也可能是妓女。不管是哪一种人,他都要与那种女子的雇主签订契约,以防止那个女人被遗弃,契约要保证给女方金钱报酬。他将为她另筑新居。只有当女的有了小孩,男人希望把这个小孩与自己的孩子一起抚养时,可以例外地把女人接到自己家里来。进门以后,这个女的不是妾,而是一个佣人。孩子们称正式夫人为〃母亲〃,不承认生母与孩子的关系。中国那种显然已成为传统习惯的东方式一夫多妻制与日本迥然不同。日本人对家庭义务与〃人情〃,甚至在空间上也是径渭分明的。
只有上流阶级有钱蓄养情妇。多数男子则是不时与艺妓或妓女玩乐。这种玩乐完全是公开的。妻子为出去夜游的丈夫梳洗打扮,妓院可以给他的妻子送帐单,妻子照单付款,视为当然。妻子可能对此感到不快,但也只能自己烦恼。到艺妓处玩乐比到妓院花钱要多,但与艺妓玩乐一夕的费用并不包括性行为的过夜。他所享受的乐趣是欣赏训练有素、衣着入时、举止得体的美女的款待。如果要与某一艺妓进一步接近,男的就必须成为这位艺妓的保护人,签订契约规定是他的情妇,或者男的魅力迷人,打动了艺妓而自愿献身。当然,与艺妓共度一夕之欢也绝不排除色情之事,艺妓的舞蹈、风趣、歌谣、仪态都是传统的,具有挑情性,而且故意表现上流夫人所不会表现的一切。这些都是〃人情世界〃中的事,对〃孝的世界〃是一种解脱。没有理由不去纵情享乐,但这两个领域则必须划分清楚。
妓女都住在烟花巷。有的人在与艺妓玩乐过后,如果余兴末尽,还可以再到妓院去。由于妓院费用低,钱少的人便满足于这种玩乐,而放弃艺妓。妓院外面都挂有妓女的照片,游客通常毫不避讳地在人前长时间地面对照片品评挑选。妓女的身分低微,地位不象艺妓那么高。她们大都是因家境穷因而被迫卖给妓院,不象艺妓那样受过训练,懂得艺术。过去,在日本人还没有注意到西方人的非议、旧习惯未除之时,妓女亲自坐在人前,以没有表情的面容面对顾客,听其挑选肉体商品。现在则代之以照片。
一个男人可以挑选一位妓女,与妓院签订契约,作为她唯一的保护人,而妓女则成为其情妇。这种妇女受契约的保护。对于女侍或女店员则可以不签订契约而使之成为情妇,这种〃自愿情妇〃最无保障。她们才大体是通过恋爱与男对象结合的,却被排除于公认的〃义务世界〃之外。当日本人读到美国关于年轻妇女被情人抛弃,〃婴儿绕膝〃。悲伤失意的故事或诗歌时,他们会把这些私生子的母亲与日本的〃自愿情妇〃视为等同。
同性恋也是传统〃人情〃的一部分。在旧时代的日本,同性恋是武土、僧侣等上层人物公认的一种享乐。明治时期,日本为了赢得西洋人的赞许,宣布许多旧习为非法时,同性恋也规定要惩处。但是,至今这种习惯却仍被认为是〃人情之一〃,不值得郑重对待,只是必须把它限制在一定范围,不能妨碍家庭关系。因而不必担心会出现西方人所说的那种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变成〃同性恋爱者的危险,虽然有的日本男人自愿当职业男妓。对于美国存在着成年男子扮演同性恋的被动角色,日本人感到特别吃惊。在日本,成年男子选择少年为对象。对于成人来说,扮演被动角色认为有损人格。日本人有他们自己的界线(什么事可以做而不伤害自尊),不过他们的界线与我们的不同。
日本人对于自淫性享乐也不认为是道德问题。再没有其它民族象日本人那样有那么多的自淫工具。在这个领域内,他们也试图避免过于昭彰,以免外国人非议。但他们绝不认为这些工具是坏东西。西方人强烈反对手淫,欧洲大部分国家比美国还要强烈,这一点,在我们成年以前就已经印象很深。大人会悄声地告诉小男孩,手淫会得神经病,头发会秃掉等等。母亲从孩子小时候起就监视着,发现这种事,就会非常严厉对待,施以体罚,甚至把双手缚住。或者说,这样会受上帝惩罚。日本的幼儿和少年没有这种体验,他们长大后也不可能与我们采取同样的态度。他们丝毫不觉得自淫是罪恶而认为是一种享乐,只须在严谨的生活中把它放在微不足道的地位,就能够充分控制住。
酗酒也是被允许的〃人情〃之一。对美国人发誓要绝对禁酒,日本人认为是西方的怪行奇想。对于我们地方上举行投票号召禁酒的运动,他们也这样看待。饮酒是一种乐趣,任何正常的人都不会反对,但它只是一种小消遣,因此正常的人也绝不会为它所困。按照他们的看法,正如不必担心会变成同性恋爱者一样,也不必担心会成为醉鬼,强制防止酒精中毒也确实没有成为日本的社会问题。喝酒是一种愉快的消遗,因此,家庭,以至社会都并不嫌恶醉酒的人。他不会胡来,也没有人认为他会打自己的孩子。一般常见的是,纵情歌舞,排除严格的礼仪束缚,无拘无束地畅饮。在城市的酒宴上,人们则喜欢坐在对方的膝盖上。
古板的日本人严格区别饮酒和吃饭。在农村的宴会上,如果谁开始吃饭,就意味着他不再喝酒。他已涉足于另一个〃世界〃,对这两个〃世界〃区别得很清楚。在自己家里,他有时也在饭后饮酒,但绝不会一边饮酒一边吃饭,而是先享受一种,再享受另一种。
日本人的上述〃人情〃观具有一些重要后果。它从根本上推翻了西方人关于肉体与精神两种力量在人的生活中互争雄长的哲学。在日本人的哲学中,肉体不是罪恶。享受可能的肉体快乐不是犯罪。精神与肉体不是宇宙中对立的两大势力,这种信条逻辑上导致一个结论,即世界并非善与恶的战场。乔治·桑塞姆爵士写道:〃在整个历史上,日本人都似乎缺乏这种认识恶的问题的能力,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不愿意抓住这个问题。〃事实上,日本人始终拒绝把恶的问题看作人生观。他们相信人有两种灵魂,但却不是善的冲动与恶的冲动之间的斗争,而是〃温和的〃灵魂和〃粗暴的〃灵魂(即〃和魂〃与〃冤魂〃),每个人、每个民族的生涯中都既有〃温和〃的时候,也有必须〃粗暴〃的时候。并没有注定一个灵魂要进地狱,另一个则要上天堂。这两个灵魂都是必需的,并且在不同场合下都是善的。
甚至他们的神也显然如此兼具善恶两性。他们的最著名的神素盏鸣尊是天照大神(女神)之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