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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1李敖回忆录-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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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一起做起工来,像孟绝子、像陈兆基、像陈彦增……一到我家,就从客人降为苦工,不由分说,立被拉夫征用。当然也有向我抗议的,老友骆明道就是一位。骆明道说:“李敖是一个苦人,有福不会享,整天做工。你跟他谈话,他五分之四的时间都不抬头看你,谁吃得消他啊!我才不要去他家呢!”所以,骆二哥只愿同我通电话。但他不知道,通电话时我用下巴夹住听筒,照样做工不误,骆二哥至今还蒙在鼓里呢!
  我不但是个工作狂——裹胁朋友一起工作的工作狂,生活方面,也有狂在。我身怀大志、志不在温饱,衣、食。住、行方面,后两者比较考究:住大房子,原因之一是补偿我多年蹲小牢房的局促;坐宾士车,原因之一是警告想收买我的人老子有钱。对吃,向不考究,并且喜欢奚落老是喜欢做美食、吃美食的家伙。有一次,哥儿们邓育昆请“敖哥”吃饭,他特地以松花江白鱼饷客,下著之后,问我口味,我说:“我实在消受不起这种贵鱼,我觉得它不如吴郭鱼好吃。”育昆闻而大笑。我不好吃,并已饮食极有节制,已有超清教徒水准。我身高一米七三,一生体重没超过六十八公斤,看起来比所有同年龄的人年轻,“善保千金躯”,有如此者。至于衣,我更不考究了。我以买百货公司换季时廉价品为主,所以穿的都不考究,也不太合身,因为志在天下,没有耐心去量来量去。多年前我同颜宁吃晚餐,饭后搂着她的腰在马路上散步,她忽然笑着说:“李先生,你穿的裤子不是你自己的。”我问为什么,她说不合身啊,我闻而大笑。我做“李敖笑傲江湖”节目,电视上永远一袭红夹克,近四百场下来从不改变,大丈夫不靠衣服显,由此可见。不过我的红夹克倒是名牌,因为只有那个牌子的式样看来最保守,不怪形怪状。我本有一件,后来在电视中看到郝柏村也穿了一件,我大为着急,因此把同样的都买来了,现在一共四件,可穿一辈子,死后还可留给我儿子。
  我儿子勘勘四岁半,女儿湛湛两岁半,太太王小屯比我小近三十岁。小屯十九岁时候,我在台北仁爱路碰到她,先看到背影,她身高一米七○、下穿短裤、大腿极美。她既有一腿,我就有一手,就这样认识了她。后来她念文化大学植物系、中兴大学中文系,成绩优异。她为人聪明、漂亮、善良,喜欢偷吃零食,还会写诗呢。还有,她又脱俗纯真、不喜奢华,因我反对戒指等俗套,我们结婚时没有戒指,她也同意玩笑性的以“易开罐”上金属环代替。和她认识八年后,在1992年3月8日结婚。我笑她“骗婚”,她笑说:“你那么奸诈,谁骗得了你。”这次结婚,为了向户籍机关陈报,买了市面上卖的“结婚证书”。陈兆基、陈良榘、陆啸钊、陈彦增四老友见证完毕后,我题字其上,字曰:
  证人从老,
  证书从俗,
  正朔从伪,
  三三人人出炉。
  小屯若生古代,一定是三从型女人,因为她思想忠贞保守。郑南榕的太太叶菊兰、林世煜的太太胡慧玲,都戏呼她“王大牌”,因为她对不熟的人常常一言不发,看来架子很大。她的父母是最质朴的河北省人,节俭持家,不慕荣利,住在南港,都是非常好的人,但我和他们说话却说不多,倒不是“李大牌”,而是丈母娘年纪比我还小,我不知道怎么说。在合法婚姻以外,跟王尚勤有一私生女儿,是美国人,名叫Hedy Lee,小名小文,与我太太同岁,我有“坐牢家爸爸给女儿的八十封信”一书,就是写给她的。1964年她在美国出生的时候,陈鼓应跟人说:“李敖这个女儿在美国出生,就是美国人了,李敖的目的,是二十多年后,可以以‘美国人的爸爸’身分去美国。”这话传到我耳里,我开玩笑说:“李敖这么有远见吗?有本领把计划定到二十年后吗?二十年太长了吧?变化太多了吧?我靠小文去美国,还不如靠老蒋回大陆也!”如今,“岁月如矢,革命未成”,二三十年一晃就过去了,靠老蒋回大陆固是笑谈,靠小文去美国却逼人成真呢!如今许多家长大做“小留学生”之梦,他们的“大头”,其实还不如李敖的“小头”远见呢!又何止他们,连我李敖自己,恐怕也都我“大头”不如我“小头”有远见呢!鼓应老友,真深知我“小头”者,在这一点上,他真是先知呢!不过,我靠女儿去美国,又何必呢?我三姊早就在不告知我前提下,替我申请成功移民名额,美国在台协会一再催我不要失掉机会,我理都不理。——我要以中国人身分死在台湾,此志不移了。在小文成长过程里,我正坐牢,她被我妈妈溺爱、又加上在美国学校学到不少坏习惯,最喜奢华,所以不无“世纪末”的问题,近年在我金钱攻势下,“折节读书”得到哥伦比亚大学教育硕士。我妈妈生在1909年,今已“米寿”之年,眼看九十了。她本来跟我住,现住加拿大我弟弟家。我在1991年1月4日写信给在昆明的大姊,有这样的话:
  老太自昆明返台北,大有白居易“新丰折臂翁”诗中“从兹始免征云南”之慨!本来是“应做云南望乡鬼”的,如今重走台北敦化南路红砖之上,意气风发,不似八十老妇。两个月前,我的四个朋友,都在一月之间,死了八十老娘,我笑谓老太:“别人的妈跟你同岁,都死了,你有何感想?”老太笑答曰:“我身体好得很呢!我跟你一起死!”老太太的风趣,由此可见。
  在《李敖回忆录》这最后一章,我故意写得很随性,信笔所之,像个老去人儿在话家常,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别有倚卖之趣。既然行云流水般地写这部回忆录,我想随性谈谈我“性之所至”的事。我小学四年级十岁以后,因为看到北新书局《健康的性生活》一书,就发现了手淫之乐。这个习惯,跟随我五十多年,直到今天。“手淫”两字对我说来,其实不符实际,因为我不用手久矣。我精选美女图片,虚拟实境,顾而乐之;穷极视想之欲,意而淫之。因为美女图片愈选愈是极品、愈是上选,所以去实际上的女人愈远,实际上的女人其实极少符合我那十分挑剔的审美标准,因为她们缺点太多。古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是对的,因为马路上颜如玉的毕竟太少了。而符合高标准的,多在书中。这也就是我愈老愈难被实际女人迷住的原因。——平面的美女,我可见得太多了;实际上的,反倒不够看了。我偏好“意淫”如此,人或以幻相讥,但我看来,幻其实也未尝不真,是真的另一面。相对的,真之为物,也并不与幻相对,它其实也未尝不幻,是幻的另一面。1982年1月25日,我出狱前十六天,独坐牢徒四壁的囚室中,首写《真与幻》一诗,表达此义:
  人说幻是幻,我说幻是真。
  若幻原是假,真应与幻分。
  但真不分幻,幻是真之根。
  真里失其幻,岂能现肉身?
  肉身如不现,何来两相亲?
  真若不是幻,也不成其真。
  真幻原一体,絮果即兰因。
  这诗的立论是很明显的,我认为真幻一体,但是幻是更根本的。这种根本,并不是笛卡儿“我思想,所以我存在”那种,而是真是存在的,但只有根之以幻才成;而幻的存在,也要附之以真才成。这种关系,有点玄妙,但在第一流的爱情里,我们便可看到它的相成。没有幻的爱情,其实是一种假的真,“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当你追求的纯是真的一面,你将发现真只是缺憾、现实与索然,并且变化不居。逃离这种情境的方法只有“意淫”、“精神恋爱”。“限时分手”,此外别无他途。
  古人说太上忘情,最下不及于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但是我辈中人,钟情之事,却每入魔障、误入歧途。魔障与歧途之尤者,就是把爱情搅成痛苦之事,这是最要不得的。其实,男欢女爱是人类最大的快乐,这种快乐,是纯快乐,不该掺进别的,尤其不该掺进痛苦。在爱情上痛苦是一种眼光狭小的表示,一种心胸狭小的表示,一种发生了技术错误的表示。真正的第一流的人,是不为爱情痛苦的。有的人恐惧爱情带给他的痛苦,因而逃避爱情,“且喜无情成解脱”。其实“无情”并不能真的“解脱,即使有所“解脱”,也不算本领,只能算是头埋沙中的鸵鸟。真正此中高手,不是“无情”,而是非常“有情”、“多情”的。只是高手在处理爱情态度上,非常洒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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