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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17蒋介石评传-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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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重光葵(系投降时外相)、有田八郎(系战时外相)、冈村宁次(系战时“支那派遣军总司令”)、谷正之(系战时驻南京伪大使)均系因侵华被判追放罪,再有一年日本独立后,才可解除,而从事政党政治活动,因系侵华定罪,如中国方面能向麦帅总部表示不予以追究,则他们四人即可提早一年解除追放罪,他们若获准解除,即可从事政治组织成立政党,必做亲华(台湾)主张,盼我返台,请我政府以外交方式向联合国占领军总部提出“对此四人侵华罪犯不予追究”。当时我想到这些敌人,既未杀他,即可救他,所谓“非敌即友”,不费之惠,自亦未可厚非,若加以拒绝,一年之后,可能又成敌人,因此我即作答:“……不致对四位侵华罪犯予以苛求,如我下情上达,我料必可邀准,待我返台后,再做答复。”
  等到蔡孟坚返台后,就立刻办妥了这件事。最后由张群出面“转知彼时外交部电驻日本代表团长,就此事向东京占领总部提出备忘录,迨总部接得此备忘录,即批准该四人解除追放的申请,他们即从此再从事政治活动”。由此可见,蒋介石对冈村宁次的关爱,真是无微不至的了!
  冈村宁次的故事告诉了我们:蒋介石对侵略自己国家的外国人,有着离奇的度量和宽大。他对自己同胞中的异己,绝不放过;但对非我族类的外国人,却“看来很像是同志”,亲热异常。一九四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桂林《中央日报》载司法行政部长谢冠生向参政会报告,说战犯处理方面,“计经审查认为罪行成立者,共计二千八百七十九案,被害民众可考者一万九千九百四十六人”。但是据石美瑜《审判战犯回忆录》却说:“全国各法庭统计共受理战犯二三八八名,除南京大屠杀案罪魁谷寿夫、蹂躏港粤之酒井隆等主要战犯,经判处死刑以昭炯戒外,其余二千余名,悉以罪嫌不足,经宣告无罪或不起诉,遣回日本。”石美瑜所说的“罪嫌不足”的二千余名,自然就是谢冠生报告中“罪行成立”的二千余名,显然最后还是被国民党给放了。何应钦《中日合作与远东之集团安全保障》演说中,对日本人明说:“对于战犯以其为非做歹在贵我两国之间闯下滔天大祸,处置虽较严峻,但一至中共进迫京畿、上海危急之际,本人即设法征得盟总同意,将当时羁留上海的贵国重要战犯二百五十余名,遣送返日,交由盟总送巢鸭监狱执行,其中一部分服役成绩良好,且先后予以假释。”可见蒋政权所处分之日本战犯,只是谷寿夫、酒井隆、田中久一(华南最高指挥官)、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南京大屠杀中以杀人比赛出名的三个日本人)等几个人而已,最后的二百五十余名,也都给放了。这种作风,令人想起清政府“宁赠外人,不与家奴”的心态,今昔对照,真是好有一比!何炳棣教授在其中国人口研究一书中,估计抗战八年,死亡一千五百到二千万中国人(见 Ho,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 of China,P。252)绝对是言而有据的,蒋介石判战犯无罪,放弃对日索赔,都是有愧于国家民族的。
  
  第三节 谁废除不平等条约
  一九七八年暑假前,一群台湾高中学生对高中历史课本第三册第九十八页及三民主义课本上册第三十二页有关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时间,提出质疑。他们说:历史课本叙述废约时间为“三十一年十月十日”,三民主义课本叙述废约时间为“三十二年一月十一日”,两个时间不同,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一九七八年六月八日,国立编译馆在各报公开答复,说:“‘三十一年十月十日’美、英‘宣布’撤销不平等条约,而正式与我签订平等互惠新约则为‘三十二年一月十一日’,故两书所述均正确。”这种答复,是很有问题的。因为“三十一年十月十日”只是美英两国通知废约的时间,尚未完成法律手续,又怎么能算呢?至于“三十二年一月十一日”的新约,照国民党教科书和历史写法,认为是空前绝后的废除不平等条约“光荣纪录”,而且把这光荣纪录的功勋归之于蒋介石。不平等条约是蒋介石废除的吗?就让我们用公开的史料,检查检查吧!
  先看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内容。照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 出身的张其昀《党史概要》所抄,内容如下:
  一、领事裁判权 美国与英国人民或社团在中国享有的领事裁判权(治外法权)撤销,今后美英在中国领土内的人民或社团,应依照国际公法的原则及国际惯例,受中华民国政府的管辖。
  二、使馆界及驻兵区域 美国与英国依辛丑和约所取得的特权,如使馆界、北宁路驻兵权等,一律撤销。使馆界的行政与管理,连同使馆界一切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均移交中华民国政府。
  三、租界 美国与英国在中国的租界一律撤销,其行政与管理及一切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均移交中华民国政府。
  四、特别法庭 美国及英国在租界内的特别法庭,一律撤销。
  五、外籍引水人等特权 美国及英国在中国各口岸使用外国引水人等特权,一律撤销。
  六、军舰行驶之特权 美英军舰驶入中国领水之特权撤销。以后中国与它们两国之间,军舰互相访问时,均依通常国际惯例相互给予优礼。
  七、英籍海关总税务司之特权 英国放弃其要求中国任用英籍海关总税务司之特权。
  八、沿海贸易与内河航行权 美英两国人民在中国沿海贸易及内河航行之权,一律撤销。
  九、影响中国主权之其他问题 此次新约未涉及的问题,如有影响于中国主权者,应由中国与美英各国之间,依照普通承认的国际公法原则及近代国际惯例解决之。(页一七一O至一七一六)
  张其昀又综合写道:
  自从三十一年双十节,美英二友邦自动对我声明,愿放弃在华特权,另订平等新约,历数月之商讨,中美中英新约于三十二年一月十一日正式签字。佳音广播,中外腾欢,当新约签订之日,我国民政府特颁明令,激励全国人民,淬砺奋发。……民心士气为之一振。(页一七二O)
  如果张其昀所说的这些都是事实,我们自然要“淬砺奋发”,“民心士气为之一振”。但问题是,在我们又发又振的同时,是不是还要看看真相呢?真相是不是真的同条约一致呢?
  照国民党的宣传,当然认为是一致的,所以一九七八年十月三十一日台北《中央日报》上说是“完全废除”,并且“从此,解除了中国近百年不平等条约的枷锁,而立于世界平等地位。这不仅在中国历史上有其光荣地位,即在世界史上亦有其光荣地位”。
  但是,如果我们拿出九龙的地位出来,国民党又怎么解释呢?九龙明明是中国的领土,它在一八九八年被订了九十九年的租约,国民党怎么不要回来呢?
  一九四二年十月十日,英国各报登出英国政府声明说:
  帝国政府曾于一九三九年一月十四日、一九四O年七月十八日,及一九四一年六月十一日公开宣布,准备于远东军事行动结束后,与中华民国政府进行谈判,以废除英国人民迄今仍在华享受之治外法权。帝国所与咨询之美国,亦曾发表相似之声明。帝国政府兹为强调其对中国盟友之友谊与联系计,决定就此事做更进一步之表示。……愿于最近将来与中国政府进行谈判……
  但是声明归声明,在谈判时,九龙地位英国却不算在内,拒绝谈判。
  蒋介石当时也摆姿态,暗示九龙如不在内,“则谈判可能破裂”。不料姿态刚摆好,陶百川主持的重庆《中央日报》就先泄了底,在社论《向罗斯福致敬》中,透露了中美、中英即将签约的消息,于是姿态就摆不成了。陶百川在《关于重庆中央日报一篇社论问题的更正与补充》(《传记文学》第二十八卷第一期)中,承认蒋介石“对该社论确表不满”,“认为泄漏外交秘密,饬将该报总编辑袁业裕先生交付军事审判,但并未罪及他人。袁君旋经叶楚伦先生保释,不了了之”。不过卜少夫在《布雷先生对一个新闻界后辈的关顾》(《传记文学》第二十八卷第四期)中,透露蒋介石发了大脾气,因中英美三国政府原约好在元旦同时公布,故有违信约,而且此事说明重庆的外交部不能保密。卜少夫说,陶百川“因此丢掉中央日报的社长”,董霖在《中英平等新约与收回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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