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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朝的骑兵队伍里作战,或者经历过与草原军队对抗的战争,他们在很多
方面与蒙古人相同;由于相似的社会经历,他们可以与蒙古人并肩作战。但
是他们在汉人士兵中并不具有代表性,大多数还是来自乡村的农民雇佣兵。
“新附军”是13世纪70年代吸收到蒙古军事机器中来的宋朝投降军队,
以蒙古人和色目人作为他们的将领。他们被派到忽必烈东亚征战的各个前
线。没有他们,蒙古人对人力的需要就难以满足。在70年代征南宋以及后来
征日本、征爪哇的战争中,忽必烈的水军完全由投降过来的汉人和高丽人组
成。在一些地区,当地的民兵也被编进军队系统,或者留在本地维持秩序,
或者补充到主要战场。
所有这些武装起来的汉人都被划分为汉人军户中的两类;每一户总是要
保持有一名战士在军队,世代如此。军户是受优待的,他们可以免除一定的
赋役,并领到生活补偿、钱粮奖赏。在普通汉人百姓中,军户相对来说有些
特权。但是与此同时,他们又必须提供在役士兵,如果其逃跑、被杀或死亡,
他们必须再提供一个人顶替他,这成为很沉重的负担。
这种军事制度的最主要的特征是:世袭身份;在与政府的关系上一般是
脱离社会的;通过地区和基层的军官直接隶属于枢密院。如果我们不去看中
国社会的性质,那么用这个方法来解决当时军事上的需要还是有其管理逻辑
的。这个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在元代一个世纪的历史中就一直在起作用。它
的不足之处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渐明显,也遭到越来越多的批评,但从没有从
根本上改变。这种制度上的僵化成为忽必烈朝以后元代历史很多方面的特
征。
从一开始,这种军事制度就是与中国社会意识形态与组织结构的倾向背
道而驰的。中国的男人很少愿意当兵,如果他们被限制在这个受人轻视的职
业中,他们常常想办法逃避。对这种职业身份的优待并不能抵偿他们所负的
责任与义务。开始的时候,以及在征服南宋的过程中,靠这一制度提供了大
量的士兵,而在钱财与管理上的消耗则是最小限度的。后来,在忽必烈朝以
后,行政效率急剧下降,虽然只要蒙古军存在,元朝的军事机器就可以有效
地运行,但就总体而言,其兵员严重不足,训练质量低劣,纪律松弛,缺乏
应有的装备,已到了形同虚设的地步。元朝末年,各地军阀队伍有些表面上
② '195'萧启庆: 《元代军事制度》。这是研究元代军事组织的杰出著作,下文叙述中多处引用了该书的论
点。
③ '653' 《元史》,卷98,第2507—2522 页,尤其是2510 页;陈高华在'793' 《论元代的军户》中已引用,
见第73 页,注9。
④ '744'孙克宽:《蒙古汉军及汉文化研究》,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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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于朝廷,另一些则公开反叛,足以表明元朝政府已不再掌握一支可以强制
百姓服从的可靠军队了。无比混乱的局势和内战结束了元朝统治。元朝的建
立靠的是军事上的优势,又是军事上的积弱导致了它的倒台。
元朝军事制度的失败有几个原因。其中一个是蒙古人不能确定在接受非
蒙古人作为完全可信赖的士兵和将领时究竟能走多远。在文官范围内,汉人
官员们能够担负起主要的日常工作,但是他们未被吸收进参与决策的高层官
员圈子之内。至于将汉人融入军队,即使是作为低级官员和士兵,也还是一
个犹为敏感的问题。蒙古人不愿意在汉人当中建立任何可能背离军事传统的
军事力量,背离军事传统显然有损于蒙古人的优先权。
在忽必烈朝之前,统治定居汉人的问题还没有上升到重要位置,汉人军
阀被接纳为重要帮手,他们只要显示出军事能力,便享有高官与信任。在忽
必烈朝期间,重点在于各项制度的规范化。势力最大的北方汉人军阀及其万
户受到严格控制。当然,有些人直到元朝灭亡还保持着他们的世袭地位,但
他们的行动自由却被大大地剥夺了。忽必烈朝以后,统治阶层对汉人的怀疑
与歧视增加了,对汉军及其将领的任用也相应减少。①
元朝的最后一个皇帝顺帝从1333年统治到元朝灭亡,这期间王保保的事
例很能说明朝廷对汉人的不信任。王保保的父亲是汉人;母亲是突厥—蒙古
①
人,她是自我壮大的河南军阀察罕帖木儿的女儿(译者注:应为姐姐)。
王保保是察罕帖木儿的继子和继承人,最终成功地统率了河南地区强大的军
队。为表彰王保保对皇帝的忠心和贡献,皇帝赐给他蒙古名字脱脱(译者注:
应为扩廓帖木儿)。作为脱脱'扩廓帖木儿'的王保保表现出对元朝事业的忠
心不渝,而从不卷入朝廷的政治斗争,他真正追随了蒙古人。
在最终导致明朝创建的十年军事斗争中,汉人对手们收买不了脱脱'扩廓
帖木儿',也不能打败他。虽然一些汉族文人骂他是汉奸,但明朝奠基人却将
他作为最可尊敬的对手而在他死后大加褒扬。尽管脱脱'扩廓帖木儿'在元朝
末年是朝廷最主要的军事支柱,但因他是汉人、外人而受到怀疑,在朝议如
何利用他不可缺少的军事支持时,这种怀疑始终占上风,因此与他保持距离,
不能使他人尽其才。事实上,对于大多数作为蒙古人军事帮手的汉人来说,
没有可以放心的位置给他们,即使是对有一半草原血统、自认为是不折不扣
的蒙古人的王保保也是如此。明初,汉人更加成功地接受与利用了蒙古人的
军事组织,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组织(不论是出于自愿还是被安置的)
在几代人时间内都是与社会脱离的。②
元朝在中国社会建立世袭军户制度的失败,第二个原因在于蒙古人感到
他们必须与被他们征服的定居人口保持距离,因此不能有效地将定居人口融
入蒙古人的军事机器中去。这一点是可能的,因为汉人的军事分队从来不是
蒙古军队惟一的或者是主要的组成部分。蒙古人得益于实际上早已成为过去
的常胜不败的神话。但最主要的解释是这个制度建立在蒙古体制的模式上,
将它强加于中国社会并没有考虑到是否相合。一方面,外族统治者不能强令
① 陈高华在分析军户的论文中写道:“元朝政府的一条基本方针,便是推行民族歧视,制造民族之间的隔
阂和矛盾。蒙古军、探马赤军和汉军尽管都是它的统治工具,但在待遇、使用上,厚薄亲疏是很鲜明的。
元朝政府竭力保持蒙古军和探马赤军的特殊地位。”见'793' 《论元代的军户》,第78 页。
① '84'窦德士:《征服者与儒士:元代后期政治发展面面观》,第132—146 页。
② '447'司律思:《洪武朝中国的蒙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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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出像在自己的游牧社会那样有效的必要的结构条件;另一方面,中国社
会除非重新组织,否则不可能把这一军事组织模式吸收到它的长期形成的占
主导地位的文化系统中来。这个军事制度失败的第三个原因是14世纪元朝急
剧走下坡路的总趋势:在蒙古军和汉军里,管理都极腐败、低劣,普通士兵
及其家属受到不可容忍的剥削。他们的反应是大批逃亡,或者拒绝参战,他
们不再是战士了。
匠户
匠户涉及的问题有所不同。元代括户对工匠又分为工与匠等不同种类。
在分类中有一些被定为生产中特定的专业,如制陶、冶炼、纺织染色、酿酒
及食油和盐的生产等。在汉语中工匠不包括所有生产活动中的熟练工人,比
如打鱼、作坊、食品生产等,但编制户籍时都要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
简言之,这项制度并不是从汉语的概念或语言的用法中自然产生出来
的;这是蒙古人的概念,反映了他们对社会分工的认识。特别明显的是在元
代这一制度下受到特殊优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