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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南太平洋的马克萨斯群岛,与岛上吃人的居民泰皮族人住在一起;9月9日他登上了另一般捕鲸船“鲁茜·安妮”号,逃到塔西提岛,又因参与暴动被囚禁在那里;不久之后他再次登上一艘捕鲸船逃到夏威夷,并于1843年9月在那里参加了美国海军,1844年10月随“美国号”战舰回到波士顿。
回家后不久,麦尔维尔就以他在南平洋的冒险经历的素材开始了小说创作。他早期的几部作品如 《泰比》(1846)、《欧穆》(1847)、《玛蒂》(1849)、《雷得本》(1849)和《白夹克》(1850)都大量取材于他的这段经历。1847年,麦尔维尔与大法官伦米尔·肖的女儿结婚。婚后有两件大事对他的创作影响重大:1850年,他与住在伦诺克斯附近的小说家霍桑相识,结为好友;1856至1857年,由于健康原因他到欧洲和远东作了一次旅行。他先后去了英国、法国、希腊和意大利,还专程前往巴勒斯坦圣地朝觐。这些旅行见闻成了他晚期作品的素材和背景。1866年他出版了第一部诗集《战争的外表和局部》;1876年发表长诗《克拉瑞尔》。1888年,他的诗集《约翰·玛丽及其他》和1891年《蒂英莱昂》相继问世。他晚年的小说代表作《比利·勒德》直到1924年才正式出版。从1858年到他去世这30多年里,麦尔维尔几乎是默默无闻,他的小说几乎无人再读,原来的荣誉也随之烟消云散。
20世20年代后,麦尔维尔重新受到读者的青睐,这成为所有文学史上最富戏剧性的逆转之一。他从一位在教科书中无足轻重的角色一夜之间跻身于19世纪几位主要的美国文学家之列。他的杰作《白鲸》作为最伟大的小说得到了广泛承认。由于 《白鲸》的被重新发现,他的其它小说也因此受到重视。
出版于1851年的《白鲸》是麦尔维尔的代表作,它描写了“皮阔德”号捕鲸船出航捕鲸的经历。伊希梅尔厌倦了枯燥的大陆生活,决定应募当一名捕鲸手。他在小客栈里遇到一位黑人鱼叉手魁魁格,两人同病相怜成了知已。他一起在南塔开特上了“皮阔德”号捕鲸船,随即出海。“皮阔德”号的船长埃哈伯是一个阴沉、神秘的人物,他已有40年的捕鲸经历,但上一次出海时,一条腿却被一个名叫莫比·狄克的鲸中之王“白魔”咬掉了。他发誓要报仇,便出航寻找第二次与“白魔”交手的机会。埃哈伯决心要和莫比·狄克拼个你死我活,便要所有船员都围着他的激情转。船员中有的心甘情愿,有的迫不得已,有的迟疑不决。结果,经过一场殊死决战之后,鲸死人亡,两败俱伤。伊希梅尔只身获救,得以追述全部过程。
小说的描写中心是伊希梅尔·埃哈伯和白鲸。麦尔维尔从1850年冬开始这部小说的创作,到1851年5月时他认为已“完成了一半”。可是同年夏季见到霍桑并重读了莎士比亚的作品后,他的写作观念发生了变化。他在原以为写完了的故事情节里又加进了新的内容。他对捕鲸业知识与实践了如指掌,因而《白鲸》充满了海风的气息和煎鲸脂时发出的臭味。麦尔维尔深深地关切着自由人如何与自己的命运进行抗争的问题,于是他把船长塑造成了一个象泰坦那样蔑视上帝与自然的巨人。
麦尔维尔虽然深为船长蔑视天地万物的精神所感动,但他并不完全赞成这种态度,他对伊希梅尔种种思想反应的描写就表明了这一点。最初,埃哈伯一番煽动性的慷慨陈词曾使伊希梅尔激动不已,他同其他船员一道为船长热烈喝采。但是,随着船只向前航行,他变得越来越超然,以致于进入了另一种不同的思想境界。他对巨鲸和捕鲸知识,特别是对莫比·狄克所进行的长时间研究和探索使他变得与冬烘学究相差无几。当然,伊希梅尔的探索较之埃哈伯采理智、安全得多。因此在同莫比·狄克的最后较量中,唯一的幸存者便是伊希梅尔,也就顺理成章了。但是支配全书并赋予它一种异乎寻常的壮丽和崇高意义的仍是埃哈伯的悲剧,《白鲸》选择的题材是很有意义的。捕鲸是美国资本主义生产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重要财源。东海岸的城市在某种意义上是靠捕鲸业逐步繁荣起来的。因而当时资本家的财富往往以库存鲸油的数量来计算。作者把白鲸描写成一种超自然的“力”的代表,带有浓重的神秘主义气氛。埃哈伯国执、顽强、刚愎自用,他掌握着全船人的生命,但他的一切行动都只是为了达到个人复仇的目的,因而他既是英雄,又是恶人。
《白鲸》既是一出戏剧,又是一个冒险故事;既是哲学的探索,又是科学的研究;是一篇散文,又是一部史诗。种种特点无不兼而有之,所以又被誉为“捕鲸的百科全书”。《白鲸》是麦尔维尔创作的高峰和焦点,没有这个高峰,他的创作就会陷入混乱与毫无意义的模式;有了这个焦点,他的创作才成为美学上相互关联的整体。
华尔特·惠特曼 (WALT WHITMAN, 1819—1891)是美国19世纪最杰出的诗人。他的伟大毋庸置疑,然而要深入探讨这样的一位伟大的人物并非易事。他用一生心血写成的《草叶集》篇幅浩大,诗人之所以把它叫作《草叶集》也是有深刻寓意的。他写道:“我相信一片草叶不亚于星球的运转”,“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草叶作为一种最普通、最有生命力的东西,是诗人自己的形象,是当时正在发展中的美国的象征,也是诗人关于民主和自由理想的体现。而且每片叶子独自成形,把它们放在一起就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这部作品通常因为其中的一些优秀片断而备受推崇,人们一般只把它看成是一本独立成篇的集子,而不注意各首诗相互之间的依存。但是,如果我们把每一段诗按顺序读下去,就能看到一个人精神发展的全部过程。惠特曼从36岁时出版《自我之歌》(1855)到72岁时逝世,《草叶集》一直伴随着他的成长。
惠特曼出生在美国东部大西洋长岛附近的西山区,由于家境贫寒,只念过几年小学,11岁就离开学校加入了劳动者的行列。他打过零工,当过学徒,后来成了一位技术姻熟的排字工。19岁时,惠特曼在享廷顿办起了自己的小报 《长岛人》,从此一边教书,一边办报。著名进步思想家托马斯·潘恩曾是惠特曼家里的常客,这个富有感召力的社会活动家给惠特曼的家庭带来了民主自由的气氛,使他们充满了乌托邦式的理想。潘恩的思想和口才对惠特曼的成长影响很大,因而惠特曼很早就积极参与政治,是杰克逊的追随者。他后期的不少诗作之所以带有社论性与雄辩的口气,也与他早年的经历有关。
1939年,年仅20岁的惠特曼开始试笔,主要写散文和短篇小说,也写过几首传统的格律诗。两年后,他完成了一部长篇小说《弗兰克林·伊文恩》。可惜他这时的思想还不成熟,加上教友派的强烈影响,小说只是宗教式的说教,缺乏生活气息,艺术手法也平淡无奇。这之后,惠特曼阅读了大量的世界文学名著,如北欧神话传说,希腊史诗和悲剧,但丁·荷马、莎士比亚、拜伦和狄更斯等人的作品。尤其是作为希伯莱文学的《圣经》,对惠特曼诗体的形成具有相当大的影响。
1846年惠特曼在布鲁克林倾向民主党的《布鲁克林鹰报》做编辑工作。其间,他广泛阅读了英美出版的报刊杂志,深入研究国内重大政治问题。他因为反对蓄奴制同报社的民主党领袖人物发生冲突,最终于1848年被报馆解雇。同年,惠特曼同民主党决裂,加入了代表农民和城市劳动者利益的自由土地派,并着手筹办替自由土地派说话的刊物,但没有成功。于是,他到新奥尔良作了一次十分有益的旅行,这次历时数月的旅行使他获得了新生。他曾经是一个与波希米亚人为伍的浪荡公子,但回到家乡时,他不再仅仅是一位报纸的编辑,而成了写下 《草叶集》的诗人和为全美国人说话的先知。此时的惠特曼如饥似渴地读书,偶而作为自由撰稿人写点东西,还经营过书店,印刷厂,当过木工。他似乎漫无目标,到处乱撞。然而1855年他借了朋友的印刷机和哥哥的罗马体铅字排出了自己的诗集。
初版的 《草叶集》没有署作者的名字,封面上画的是一个头戴帽边耷拉着的帽子,衬衫领向外敞开的粗鲁汉子。这本诗集只印了一千册,据惠特曼说,这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