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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儿欲仙-第1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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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着转着,小欢不动了,因为她发现屋里多了一个人。

    小贺。

    像小时候一样,小贺静静地看着她,小欢一袭红衣,晶莹的小脸被衬托得娇艳欲滴,格外美丽。生过孩子的身子比从前更加成熟,像水蜜桃般甜蜜诱人。她再也不是叠峦山上黑黑瘦瘦的小猴子,她是他的仙子,永远的仙子。

    “小贺,你肿么来了?”

    虽说已经说清楚了,但毕竟还是有些尴尬的呢。

    小贺不以为然,微笑道:“既是嫁娶,自是要由自家兄弟送亲,这是规矩,我已同几位师姐商量好,你成亲那日,我送你过去。”

    小欢忽然想哭,小贺你为何要这样做,你不知道这会让人家很难过吗?

    小贺像是知道她的心思,凑到她耳边低声道:“只有这样你才能记得我,你这个健忘的小东西。”

    新生后的小欢永远忘记了淳风,梦境中的小欢甚至对伴她几十年的丈夫记忆模糊,这一世,纵使不能与她结合,他也不想让她再忘记他,他要永远留在她的心里,永永远远令她挥之不去。

    俗话说“姐送妹,穷一辈”六位师姐只能做为娘家亲戚去璇玑阁喝喜酒,却不能亲自送小师妹出嫁,淘淘和默默便自告奋勇,陪着小贺送七师叔过去。

    这两个小姑娘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最强大的情敌终于嫁人了,而且是嫁娶,不是双修道侣,要知道嫁娶是极为隆重的,夫妻便是一生一世,这和结成道侣是不同的,小贺总不能去偷人家老婆吧,就算他自己乐意,王真人拼了老命也不会答应。

    师姐们更是早已为小欢备好了嫁妆,仙璃娘娘留了大身家给几个弟子,每人拿出一些,说什么也要给小师妹办出十里红妆,仙璃宗好不容易有个女修出嫁,那绝对不能让人小视,何况容珂要行鸾凤大礼,我们仙璃宗也不能含糊。

    小欢感动得快要哭了,她没想到师姐们为了她的婚礼竟然准备了这么多。她从未想过嫁妆的事,她以为穿上红衣裳顶个红盖头就嫁过去完事了呢。

    除了师傅留给她的,还有师姐们也都拿出身家给她,宗主的小师妹璃欢儿要嫁人的消息一传出,各峰的峰主长老,资深弟子,好东西一堆堆送过来,全部都是三个字“添嫁妆”别说是十里红妆,二十里三十里也有了。

    欢姑娘一向都是跳跃性思维,这时她又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矮油,一定要在成亲前问个清楚。

    “大师姐啊,我现在已是金丹圆满,想来不久就能结婴了,师傅不在了,我又嫁出去了,那还有我的副峰吗?话说我早就取好名字了呢。”

    璃清韵没想到这个时候,小师妹还不忘自身利益,看这劲头儿是准备提前预订了。

    “即便你出嫁了,你也是仙璃宗弟子,也是上任宗主的内室弟子,现任宗主的亲师妹,别说容珂,就算是整个琅琊界也无人敢看低你,副峰早就给你留好了,结婴后便可归你居住。”

    小欢放心了,大师姐真是好人,以后容珂胆敢惹她生气,她便带上可心回宗门,理都不理他。

    几位师姐问她道:“小师妹,副峰取的啥名字?”

    “踩珂峰啊。”

    噗,这几位同蛋蛋阿狸一样理解错误——采珂峰?

    采?

    全都采出女儿来了,你还要怎么采?

    为容大能点根蜡,整个仙璃宗一起恭候你来采珂峰做炉鼎。

    一一一ps:还有五万多字就完本了,大约不到二十章,想要谁的番外,书评区告诉十三,我好提前看看要如何去写,番外会在正文完结后马上接着写的,因为一旦停下来十三就懒得再动了,所以大家提前说,不要像上一本书时那样,番外写完整体完本后,才有亲留言要李元浩的番外,而且不止一个人,十三也一直想给你们写,可是懒病发作,拖了三个月也没开写,估计是等不到了。

    。。。

第一百八十四章 同学,我们认识吗(一)?

    若说回到仙璃宗,有一位比小欢还要开心,那就是蛋蛋。它索性连阿娘都不要了,跟着小贺回到归叶峰了,小荷包已经有了身孕,等着它的爱抚呢。

    蛋蛋也挺为难的,一边是当它还是颗蛋就相依为命的阿娘,一边是找了它一百多年的娇妻和没有出世的小蛋蛋,和阿娘在一起,就要与荷包分开,同荷包在一起,就要舍了阿娘。

    蛋蛋的大脑袋已是不够用了,虽说妖精爹对它挺好的,可是小贺爹也不错,如果阿娘和小贺爹在一起,那它就能每天都看到小荷包了。

    蛋蛋不会说话,也不像阿狸那样会写字,可它的小心思还是被小贺看出来了。

    自从知道小欢怀孕的那一刻起,他就想到会有今日,终有这么一天,他要亲手把心爱的仙子送到别人怀里。

    小欢全都忘记了,要他却记忆犹新,宛如昨日。他被白鹤捉去,日日夜夜以混元真火炙烤,感受着妖息一点点侵入,他知道一旦妖息进入丹田,便能很快漫延,直到他的真元完全被妖息吞噬。迷迷糊糊的,他感到魂魄脱离了躯体,向着一片混沌飞去。

    等到他完全清醒时,他已经是三岁幼儿,祖祖辈辈生活在海岛上,父母一生都没有离开过这个岛,他们为生下男丁而兴奋不已,摆酒庆贺,他的名字便叫小贺,以表达全家人的欢欣。

    小贺很争气,从上一年级就是老师眼中的好孩子,六年极时。他代表海岛去大城市参加全国作文大赛,那是他第一次离开家,离开这个小岛,当船离开码头的那一刻。他忽然非常非常的不舍,他觉得他不应该走,他要像父母那样永远留在这里,如果他走了,或许会错过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

    “老师,我不想去北京了。也不想去比赛了,我不要离开小岛。”

    老师摇摇头:“傻孩子,船已经开了,这是多少孩子做梦都没有的机会啊,再说比赛结束我们就回来。”

    但是这一次却只有老师回来了,小贺留在了北京。他拿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被北京岚梓中学破格招收,并提出要负担这个孩子直到大学毕业的所有费用,老师给小贺的父母拍了电报,这对朴实的夫妇喜从天降。果断同意了。

    小贺很想家,更想那座小岛,可是助学金有限,即使是寒暑假,他也是一个人留在宿舍里,没有回过家。想家的时候。他就拼命读书,这样可以让他不用那样苦闷。

    这一切在他上初中二年级时有了改变,那一日,班主任领着一个小女孩走进教师。

    “这是叶小欢同学,从今天开始,她就是我们班的一员了。”

    那是小贺第一次见到叶小欢,可是不知为何,他却觉得这个女孩非常非常熟悉,熟悉得如同身体的一部分。

    叶小欢并不漂亮,在同龄的女孩子中很不抢眼。她瘦瘦小小,不像是初中生,反而更像是小学生。她的功课很差,除了看漫画就是养小动物,有一次甚至带了一只猫来学校。说这猫生病了要时刻照顾,结果她当然是被老师在太阳底下罚站。

    那天很热,叶小欢穿着白色的校服裙子站在阳光下,怀里却还紧紧地抱着那只病猫,阳光照在她的身上,如同镀上了一层金边儿,那一刻,小贺觉得,叶小欢就是天上的仙子,是最美最美的女孩子。

    课间休息时,他用为数不多的零hua钱,买了一瓶矿泉水偷偷塞给她:“天热,你喝点水。”

    满头大汗,已经被晒得头晕脑胀的叶小欢冲他笑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她的笑也像这太阳,明亮耀眼。

    这是小贺第一次和叶小欢说话,在学校里,他们是极端的两个人,一个是背井离乡独自求学的好学生,另一个是全年级倒数第一的差等生,叶小欢能进岚梓中学,据说是她的生父hua了大笔赞助费,才把自己的私生女塞进来的。

    “谢谢你,麻烦给我一个杯子好吗?越小越好啊。”

    叶小欢的声音嫩嫩的,带着童音,在小贺耳中,比电视上的那些女主播的声音都要悦耳。

    他找来一个纸杯,叶小欢把纸杯上半部分撕下去,只留下浅浅一个杯底,她拧开矿泉水的瓶盖,把水倒在杯子里喂给小猫喝。

    小贺看呆了,他看到叶小欢的嘴唇已经干裂了,可却还是把水先给小猫喝,自己都顾不上喝一口。

    从那以后,小贺觉得叶小欢肯定记住他了,但是他想错了。

    他发现叶小欢每天放学都会到一片树林里去,他也偷偷地去了,他看到叶小欢提了一只大纸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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