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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红跟谁急-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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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悲痛,指出这是“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怒斥中外杀人者,“血债必须用同物偿还。拖欠得愈久,就要付更大的利息!”(据许广平《鲁迅回忆录》和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三日《光明日报》载文《访许羡苏同志》)    
    陈西滢说的最不满意的话,就是有些教授不该鼓励学生去游行。鲁迅也是不主张学生游行的,比如他对许广平就采取了挽留避祸的办法,这都不能说有什么不对。但鲁迅写起文章来可就不一样了,你看他是怎样说的。在《记念刘和珍君》一文中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要是再有游行,学生听了这话,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当然,我们不会以此来非难鲁迅。这是说的要继承烈士的精神。发扬精神,和适当的策略,各是各的,都是应当的,不能说谁对谁错。反正我是不相信陈西滢会和北洋政府同流合污。    
    还有人说,是因为徐志摩办《晨报副刊》时引起的“闲话事件”,让鲁迅和现代评论派诸人结下了死仇。这就更迟了。这些都是果,不是因,因要更早些。    
    在研究思考的过程中,有件小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这件小事,是大可考究一番的。这便是孙伏园当《晨报副刊》编辑时发生的“撤稿事件”。    
    这件事我在《徐志摩传》中详细地写了,这里不妨给大家说说。


《谁红跟谁急》 第四部分我不同意“转变说”(3) 

    《晨报》是研究系的一个报纸。研究系是民国时期一个大的政治派系,首领是梁启超、林长民这些人,最初是有个机构,叫宪法研究会,好像是这么个名字,他们认为要建立现代国家,必须要有一部好的宪法,现在还没有,那就先来研究。《晨报副刊》很有名,当时叫《晨报附刊》,意是随正报附送,附带着送去。写在眉头上的字是“晨报附刊”,写在报头上的字是“晨报副镌”。据说这四个字是请晨报社的社长蒲殿英写的,这位老先生是个老进士,字写得很好,尤其是隶书,但他又是个很刻板的人,他说隶书里没有这个“刊”字,意思相近的只有这个“镌”字,刊是刊刻,镌就是刊刻的意思,便将“附刊”写成了“副镌”,至于为什么“附”字要写成“副”字,是不是也是因为没有这个附字,就不得而知了。    
    编《晨报副刊》的叫孙伏园,这个人是鲁迅的学生,鲁迅在绍兴中学堂时就教过他。他是北大毕业的,在北大时鲁迅也教过他,可说是老学生了。他对鲁迅很尊重,鲁迅对他也很好。鲁迅最著名的小说《阿Q正传》,就是他催促鲁迅写成,在副刊上连载的。他跟徐志摩也很好。徐志摩从英国回来,一九二三年初到了北京,孙伏园发了徐志摩好多文章。一九二四年泰戈尔来中国时,他配合徐志摩做了许多工作,报道行踪,扩大影响,很是卖力。两个人是好朋友。    
    一九二四年月十月下旬,鲁迅写了首诗,叫《我的失恋》,给了孙伏园,鲁迅当时名气很大,孙伏园一拿到诗稿就安排发表。报社编辑,根据出报的时间,都有自己特殊的上下班规律。孙伏园的规律是,上午九点至下午两点看稿,两点开始发稿,发完稿就下班走了。晚上八点,再回报馆看大样。大约就在十月底的一天,到了八点钟,孙伏园到晨报馆上夜班来了,一看,自己上午编辑的稿子中,那篇《我的失恋》叫撤下来了。他当时很不高兴,正好这时,分管副刊的刘勉己过来了,孙伏园就问这是为什么,刘勉己不好说什么,只是一直连声的说,要不得,要不得,我替你撤下来了。孙伏园一听火冒三丈,追冲过去就要打刘勉己。刘勉己躲开了。孙伏园在一两年后写的一篇文章中说,他举起了手,要扇刘勉己一个耳光,没扇上。解放后写同一事件的文章中说,他当时就扇了刘勉己一个耳光。我在《徐志摩传》中说,随着鲁迅声誉的越来越高,孙伏园的手掌离刘勉已的脸颊越来越近,而离诚信越来越远了。    
    鲁迅的这首诗写的是什么呢,现在这首诗有四段,当初交给孙伏园发表时,只有三段,最后一段是后来补的。我们来看这三段是怎样写的: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人拥挤,    
    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    
    回她什么:冰糖壶卢。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胡涂。    
    我的所爱在河滨;    
    想去寻她河水深,    
    歪头无法泪沾襟。    
    爱人赠我金表索,    
    回她什么:发汗药。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再看鲁迅自己是怎样解释的。在《〈野草〉英译本序》里他说,之所以写这么一首诗,是“讽刺当时流行的失恋诗”。在《我和的始终》里又说:“不过是三段打油诗,题作《我的失恋》,是看见当时‘阿呀阿唷,我要死了’之类的失恋诗盛行,故意做一首用‘由她去吧’收场的东西,开开玩笑的。这诗后来又添了一段,登在《语丝》上。”因为这首诗有个副题叫《拟古的新打油诗》,《鲁迅全集》上加了个注,说鲁迅所说的拟古,是拟东汉文学家张衡的《四愁诗》,说张衡的《四愁诗》是以“我所思兮在什么”开始,以“何为怀忧心什么”结尾。好像真的是讽刺当时的失恋诗,好像真的是拟古,实际上全不是这么回事。鲁迅自己有句话,倒是很好的注释。在《英译本序》里,他说,这个译本里面所收的这些文章,“大抵是随时的小感想。因为那时难于直说,所以有时措辞就很含糊了”。如果真是讽刺当时那种“阿呀阿唷,我要死了”一类的失恋诗,有什么必要连措辞都含糊呢。    
    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首诗是讽刺徐志摩的。这个时候,也就是一九二四年夏天到秋天这段时间,徐志摩和林徽因的失恋已成定局,和陆小曼刚刚相识,还没有进入恋爱状态,可说是他一生最为痛苦的时期。徐确实写了一些失恋诗,比如五月写的《去吧》,这首诗里,也确实有“去吧,人间,去吧!我独立在高山的峰上”这类句子。《去吧》发表在《晨报副刊》上,肯定是孙伏园经手发的,鲁迅肯定是看到了的。说是什么“拟古的新打油诗”,不过是遮人耳目,让对手有口难辩罢了。    
    孙伏园和徐志摩是朋友,徐志摩的诗来了发,老师的诗来了更要发,作为一个编辑他是没有过错的。但刘勉己作为《晨报》编辑部的负责人,见了这样的诗,也是不能不撤的。这不是得罪徐志摩一个人的事,弄不好就得罪了一大帮子人,再说,《晨报》是研究系的报纸,徐志摩是梁启超的入室弟子,虽说有徐志摩和林徽因这层关系,梁启超对徐志摩还是很好的。要是在自己的报纸上这么糟践徐志摩,梁启超会不高兴的。因此上说,刘勉己要撤稿,也是有充足理由的。惟一不合适的地方是,他应当等孙伏园来了,跟孙伏园商量着办。可是马上就要付印,时间确实来不及了。至于孙伏园一怒之下要打人,肯定是不对的,他自己后来也说,这是他一生做的最不文明的事。


《谁红跟谁急》 第四部分我不同意“转变说”(4) 

    孙伏园一怒之下就辞了职。他说是马上递的辞职书,我想不会那么快,总得到了第二天吧。    
    对这件事,鲁迅后来多次做过解释,上面说的给《野草》英译本写的序,是一次。这是两年以后的事。十年以后,给他的《集外集》写序时,又做了一次解释,他说他不喜欢做新诗,也不喜欢做古诗,所以还写了几首新诗,是因为那时诗坛寂寞,就打打边鼓,凑凑热闹,待到称为诗人的一出现,就洗手不作了,“我更不喜欢徐志摩那样的诗”。    
    这话说得不完全,完全些应当是,不喜欢徐志摩那样的人,因此也就不喜欢徐志摩那样的诗。这才是实话。    
    鲁迅为什么不喜欢徐志摩那样的人呢?在《少不读鲁迅,老不读胡适》里我谈了,是徐志摩的性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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