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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慧灯-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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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杀人利器,而加给他们的一种惩罚,使他们的脖子永远挂着一条处绞时用的带子,以使随时上吊以谢世人之用。而且其领硬得像一把圆锯,随时都有把脖子锯下来的危险。可是,中国长袍马褂仍然抵不过西装,非是长袍马褂不行也,而是船不坚炮不利也。一个国家跟一个人一样,打败了仗,倒了楣之后,便有百非而无一是,长袍马褂自然也跟着垮了下来,有人痛骂它是落伍的东西。呜呼,一旦中国人手握死光武器,我这里一按电钮,敌人便死亡三千万,那时,你就可知道长袍马褂的价值了矣。
  不过,有一点却是中外一致的,那就是:男人服装,变化最小;女人服装,变化则奇大焉。中国人自从被西装征服得心服口服后,倒有一点好处,辛辛苦苦做上一套,只要质料尚可,穿十年二十年都没关系,普通人一下子看不出你身上的是十年前或十二年前的货色。但女人的衣裳便不然矣,从前那种一陪嫁便数十箱的战术,完全瓦解。今年最流行的式样,明年就宣告落伍。即以旗袍一项而论,四○年代流行的式样,明年就宣告落伍。即以旗袍一项而论,四○年代流行的低领子,玉颈可以自由转动,现在却高得可怕,好像脖子已断,非用奇硬的高领支起来不可,否则头就要掉下来啦。呜呼,高领的旗袍,应该是上帝赐给中国女人的一种可怕的苦刑,这苦刑何时才能取消,我们不知道,但我们敢确定一点的是如果领子不低下来,旗袍只有被淘汰一途。很多太太小姐,都非常喜欢旗袍,但却宁穿开领洋装,以争取脖子转动的自由,真不知中国女人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今生非受这种罪不可。
  但旗袍也有它精彩之处,那就是它的“开叉”——想到旗袍开叉的妙用,真需要向那拉兰儿女士献上一面锦旗致敬,若不是她们满洲女人发明旗袍,今天哪里来的开叉也。洋大人对中国旗袍攻击最力的,也是开叉。两三年之前,那位因嫁给洋大人而既有钱又有势的某某女士,从美国回到台湾,看见旗袍开叉太高,勃然大怒,乃为文痛斥其有伤风化。文中特别强调一点曰,连洋大人都认为不可,而中国女子硬是要可,自然是野蛮非凡。
  柏杨先生对旗袍开叉问题,自认没有研究,但对洋大人因看见开叉里露出大腿,便心惊肉跳,则不禁大惑不解。盖中国人见得太多趋于保守,1915年曾列名筹安会。主要译述有《天演论》、,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与风化有啥关系乎哉?某作家三十年前更有文曰:“中国同胞,见了女人半个裸臂,便想到整个裸臂;想到整个裸臂,便想到性交;想到性交,便想到私生子。”呜呼,那二○年代女人们刚露出半截胳膊时代的病态现象。现在,即令旗袍开叉再高,也不会有人想到私生子矣。而洋大人却口水都流出来,我们有啥办法也。某某女士是典型的洋大人本位主义者,只看到从下往上开的不像话,而外国女人那种从上硬往下开的作风,却认为正当而合理。
  一个美国杂志曾有这么一段对话,可看出洋大人那种“向下开”的严重趋势。父亲曰:“孩子,今天宴会上,伯爵夫人坐在你对面,她穿着啥颜色衣服?”孩子曰:“不知道,我没有往下看。”盖伯爵夫人袒胸露背,开叉低得要命,乳沟深陷,双乳隐隐在望。中国人见啦,准会发瘫,却未听某某女士以及感慨旗袍开叉太高的人,发表一点议论,何耶?如今,美国女孩子已高喊着要露出膝盖矣,看情形,旗袍开叉已得到洋大人支援,谁也抵挡不住。
  杨皓云女士信
  读者杨皓云女士来了一封长信。她是一位高级中学堂刚刚毕业的女孩,教人沉不住气,岂我们老了的这一代——即把国家搞糟了的这一代,要一个个封闭,下一代将脱颖而出乎。
  杨皓云女士信上曰:一口气用六个钟头看完了你两本大著——《玉雕集》和《怪马集》,天可怜我只有高中程度,区区一毫一厘,简直不能和你老先生相比,但我仍有勇气把我以为你不知道的告诉你。
  恭维如仪之后,言归正传,杨女士曰:您每论及小脚,必以五千年文化和孔孟学说并论之。如果我成绩单上九十八分的历史分数,不是上帝赏赐的话,小脚应该源自宋王朝,历史虽悠久,并无五千年,而且和孔丘无关。
  我真要请杨女士的历史教习喝一盅,把学生教得如此明白。不过小脚始于何时,恐怕没人知道,有些人说始于宋,有些人说始于五代,有些人说始于南北朝潘妃的步步生莲花。但都没有证据,只不过偶尔在古书碰到一句,就抓住大作文章。这真是奇怪的事,小脚这玩艺乃天下第一残酷之刑,在中国流行这么久,竟考据不出来是谁发明的,谁推广的,实是遗憾。想当年中华民国成立,各地设“放足委员会”,这种使妇女免去酷刑的措施,曾遭受到强烈反对。则当初教她们缠足,恐怕反对情形,会更为强烈,何以古书上没有只字提及耶?不过事情往往越研究越糊涂,可能当初根本无人推广,城里人一看大官太太都缠,便自缠之,乡下人一看城里的人走路一扭一拧,美不可言,也跟着自动去干,风气潮流,时髦摩登,能把人搞得昏昏然也。
  杨女士说缠足没有五千年,一点不错,又说和孔丘先生无关,大致也是对的。但在斲丧中华民族的灵性上,孔丘先生恐怕脱不了干系。孔丘先生的全部著作,只告诉了人们应该如何去做,没有告诉人们为什么要那样去做。有如《六法全书》,有条款而无理论。全部讲的伦理,但中国却无伦理学。任何大学堂的伦理学,都得靠洋大人的学说。是何故哉?然而这些事我们都不管,我们管的是,他老先生的学问最容易和权势结合。那就是说,有权有势,有钱有地位的人,都喜欢孔孟二公,盖孔孟那一套大行,他们便安如泰山也。孔二公徒子徒孙中之一的未熹先生,看准了这个苗头,乃挺身而出,注这个,解那个,讲这个,演那个,搞得黑云密布。中华民族如果没有这一批酱缸思想作怪,当不致沦落到今天这种惨境。
  在此附带声明,我并不十分反对孔孟,只是想研究研究。盖我并不打算做官,天地自宽,如果我仍有前途,自然也会崇而拜之,教你肉麻。
  杨皓云女士曰:你说女人身上任何东西都有假,唯皮肤假不了,非也。老早日本就有一种膏类的化妆品(我从不用这些玩艺,故名焉不详),擦在皮肤上,光洁滑腻,一如白居易形客的杨贵妃。常有人说李丽华女士越老皮肤越好,答案在此。
  李丽华女士是目前最当行的电影明星,用不着打听,她一定有一套秘而不宣的美容妙方,死都不对外人言之。我们虽没有人看见她往身上涂什么粉膏,但可由想象而确信,盖靠美色吃饭的人,一定在美色上用功夫。潘金莲女士有一次看见李瓶儿女士身上雪白,炉火中烧,就也弄了点什么粉膏大涂特涂。我们说这话并非把迷死李当做迷死潘,而是说明一点,《金瓶梅》乃中国古黄文学中,唯一提到女人修理自己皮肤的一部书,值得注意及之也。
  不过拍杨先生仍以为往身上抹那些粉膏,只能发扬,不能改变。盖发扬易,改变难也。饭桶当了再大的官,可能满面红光,但不可能不俗;西崽可能满口上流社会用的牛津腔英文,但他的见解和境界固仍是西崽。如果皮肤白而且腻,粉膏可以延长之,亦可光辉之;如果皮肤又黑又粗,恐怕目前的医药没啥办法,否则美国的黑种人,早绝了迹矣。
  昨天晚上,我去杂货店购袜一双,预备过年,看见一个女人在买雪花膏,和店老板交头接耳,鬼鬼崇崇,不禁大疑,就假装买别的东西,在旁细观。一会工夫,店老板拿了两瓶针药,锯了开来,倾到雪花膏之中,用钳子搅之拌之。柏杨先生立刻就知道那是男性荷尔蒙。等女人走后,向店老板打听,果然不错。该女人满脸粉刺(该死的粉刺),男性荷尔蒙有治疗之功也。但我却颇有点怀疑其功效如何,皮肤的颜色和质料,属于上帝的恩赐,化妆之则可,弄假的恐怕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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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皓云女士又曰:你说修金字塔的小民,全为哑巴,亦非也,只有陪法老王尸首入墓的几位高僧而已,他们出于自愿割掉舌头。
  杨女士到底还是个小孩子,把事情看得太过于简单,用不着引经据典,仅从人情和逻辑上推断,便可知道底蕴。呜呼,“他们出于自愿割掉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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