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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眼-第6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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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星好奇:“什么东西?”

    百晓书介绍道:“盒子里装的是一种叫‘滋心养红丸’的丹药,可以滋…阴…补…血,适合女人服用。据我所知,银老板的例假应该是今天吧?你把这瓶‘滋心养红丸’带回去给她服用,一天三次,一次一粒,饭后服用。”

    刘星有点无语,这银舒舒例假的消息已经从飞龙镇传到八卦镇,连百晓书都知道了?

    “百先生,其实我们老板娘昨天就已经来例假了。”刘星坦白道。

    “昨天?”百晓书颇为意外,“怎么例假提前了一天?难道是银老板最近太疲劳,导致内分泌紊乱?”说到这里,百晓书又拉了另一条钢丝,一个白色的盒子又滑了下来,递给刘星,“小二,这盒里装着一瓶‘百花玉露液’,你也一起带回去给银老板。”

    刘星把滋心养红丸和百花玉露液收了起来。

    ……

    几分钟后。

    刘星离开书阁,回到八卦塔的第一层大厅里,此时大厅里只坐着一个人——赵大宝。

    “小二,你总算出来了。”赵大宝关切地问,“怎么样,见到百晓书了没有?”

    “见到了,事情也办妥了。”刘星四下一扫,转口问,“大宝,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其它人呢?”

    “他们都回家了。百晓书不想见他们,他们留在这里有什么用?”赵大宝一手搭在刘星肩膀上,笑着道,“小二,这次你可真是长脸啊!蔡清风总镖头、李回春大夫等这批老…江湖都见不到百晓书,唯独你见到了,这件事足够你吹一辈子了。”

    刘星道:“这都是沾了老板娘的光。时间不早了,我们现在就回飞龙镇吧。”

    “也好。”

    商量完,两人一起走出八卦阁,沿着小径下到山脚,找到了自己的黑马,两准备启程回家。

    “刘少侠,请留步!”

    刘星刚骑在马背上,这时一个甜美的女子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回头一看,只见一名牵着白马的年轻女子正快步走来,女子二十出头,身穿白色的长裙,腰间系着一条雪白色的花带,窈窕的身材显露无遗,看上去颇为养眼。

    这白衣女子刘星并不陌生,她正是百合小说派的掌门林阿娇,之前在八卦塔大厅里曾经见过一次。

    “刘少侠,小女子姓林,是百合小说派的新任掌门。”林阿娇一上来便问,“刘少侠,你刚刚是不是见到了百晓书先生?”

    刘星点头:“怎么了?”

    林阿娇道:“我今天有要事想拜见百晓书先生,可惜他不愿意见我。刘少侠似乎和百晓书先生交情不浅,不知是否可以为我引荐一下,我真的有非常重要的事想请教百晓书先生。”

    “这……”

    “刘少侠,我知道自己提这样的要求太唐突了。”林阿娇道,“只是我真有急事找他。”

    刘星想了想,问道:“林掌门,不知是什么事?”

    林阿娇道:“我有一个哥哥叫林小狼,是耽…美小说派的首席大弟子。最近耽…美小说派派内发生叛…乱,死了数百名弟子,而我哥哥林小狼至今生死未卜,下落不明,我找了好几天都找不到他,很担心他是不是出事了,于是想找百晓书先生打听一下。”

    “林小狼?”刘星追问,“林掌门,你哥哥林小狼难道就是江湖中人称‘狼狈为奸’的那个小狼?”

    “嗯。”林阿娇连连点头,再次恳求道,“刘少侠,我真的很担心我哥哥的安危,你能不能帮个忙,帮我引荐一下百晓书?有什么条件你尽管提。”

    “呃……”刘星摸了摸下巴,林小狼现在还被囚禁在银书客栈的柴房里,这个忙……怎么帮?

    ……(未完待续。)

第483章 半途强盗和刘小二发威

    “林小狼?”

    听完林阿娇的话,刘星和赵大宝两人不由互看了一眼,他们昨晚都在银书客栈见过小狼,赵大宝还和狼狈为奸交过手。

    狼狈为奸听信了郭彩凤的谣言,才冒险行刺银舒舒,他们两人是郭彩凤造谣的人证,银舒舒于是把他们扣押起来了。

    银舒舒倒也不准备为难狼狈为奸,只要郭彩凤的事情解决了,她应该也会给狼狈为奸一条活路。

    所以,带林阿娇去见林小狼也未尝不可。

    当然,这件事赵大宝做不了主,刘小二也做不了主,一切必须由银舒舒定夺。

    想到这里,刘星道:“林掌门,说来还真巧,在昨天我曾经在飞龙镇见过林小狼。”

    “真的?”林阿娇俏脸露出喜色,既然哥哥昨天还在飞龙镇出现过,可见他还活着,急问道,“刘少侠,不知你是在飞龙镇哪个地方见过我哥哥的?”

    “就在集市上。”刘星道,“当时小狼和小狈在一起,似乎在寻找落脚的地方。不出意外的话,他们现在应该还在飞龙镇。”

    “多谢刘少侠相告,小女子感激不尽。”林阿娇道,“我现在要去飞龙镇寻找我哥哥,需要先行一步。不知刘少侠身居何处,改日我一定登门拜访……”

    刘星摆手:“林掌门言重了。我和赵大宝正准备回飞龙镇,你不如与我们同行?”

    赵大宝赞同道:“要前往飞龙镇,需要路经断背山,这地方最近有山贼出没。你一个女人独自赶路不太安全,就跟我们一起走吧。我们是飞龙镇人。还能顺便给你当个导游。”

    林阿娇感激道:“劳烦两位少侠了!”说完,脚尖一点。林阿娇一个纵身便骑到白马上,动作行云流水,显然身负上乘的轻功。

    商量完,三人便结伴而行,骑着马准备一起前往飞龙镇。由于他们要连夜赶路,特地在八卦镇的集市上买了干粮。

    傍晚时分,三人离开了八卦镇,朝西北方向驰行。

    很快地,太阳下山了。天色暗了下来,能见度非常差,马于是跑不快。

    山间的小径上,三匹马缓慢地奔行着。

    “真是见鬼了,今晚的乌云怎么这么厚?”赵大宝抬着看了看头顶的天空,今天晚上原本有月光,只是乌云挡住了,“周围黑漆漆一片,马跑起来比蜗牛还慢。”

    “赵镖师。试试这个吧。”这时,林阿娇从她马背上的一个白包取出一个像短棒的东西,呈圆柱体,表面有几个按钮。递给了赵大宝。

    “林掌门,这是什么玩意儿?”赵大宝一脸疑惑。

    “这叫‘手电筒’,是科幻小说派发明的。可以用来照明。”说完,林阿娇按下一个按钮。手电筒立即亮起了白光,照亮了前方一大片路。

    “手电筒?真是好东西啊。有了它,夜间赶路就方便多了。”赵大宝好奇地问,“林掌门,这手电筒你哪买的,一个要多少钱?”

    林阿娇道:“手电筒是科幻小说派的电器堂购买的,一根手电筒25两白银。”

    “25两白银?”赵大宝一惊,“这也太贵了吧?这么一根短棒就要25两白银,它是金子做的?”

    林阿娇道:“手电筒价格其实不算贵,真正贵的是电池。电池是手电筒的能量来源,手电筒必须装电池才会发光。一对普通的1号电池就要1两银子,它差不多只能照明两个时辰。要是用手电筒赶夜路的话,一个晚上必须用掉两组电池才够。”

    赵大宝道:“科幻小说派真是穷疯了,任何商品都要涨价。林掌门,既然电池这么贵,还是把手电筒关了吧,否则这一晚上就要消费掉2两银子的电池,这相当于我半个月的工资,实在太奢侈了。”

    林阿娇道:“没关系,我包里还有十组电池,足够用。”

    听她一说,赵大宝这才反应过来,林阿娇可是百合小说派的掌门。虽然百合小说派是个小门派,但是做到掌门这个级别,显然不会差钱。

    有了林阿娇的手电筒当照明,能见度大大提升,赶路的速度自然加快了。

    两个时辰后,前方出现了一座高耸的山峰,正是断背山。

    三人都知道断背山最近有山贼,自然多了警惕,林阿娇特地给手电筒换了一组电池,提高照明,以加快赶路。

    刚开始还算顺利,只是当来到断背山半山腰时,周围忽然有异动。

    “吁——”

    赵大宝突然拉紧僵绳,把马停了下来,“小心点,周围好像有人!”

    闻言,林阿娇拿起手电筒,朝四周照了照,在小径的两边长满着一米多高的野草,手电筒来回照了几下,林阿娇很快发现埋伏在草丛里几个人。

    “别躲了,我已经看见你们了!”林阿娇喝道。

    嗖!

    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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